首页 -> 2008年第3期
苦难的历程
作者:丁 芸
关键词:荒诞意识;苦难感;人性;共同性;延续性
在威廉·福克纳的小说创作中,人们往往将出版于1929年的小说《喧哗与骚动》视为他的代表作。不过,在我看来,出版于1930年10月的另一部长篇小说《我弥留之际》(As I lay Dying)更具现代意识,更有深邃的哲理值得学界去探索。福克纳自己也十分看重这部作品,确认《我弥留之际》是他所有文学创作中“最好的小说”,它“更容易读也最有趣”,并自喻它为“神品妙构”之作(Tour de force)。为此,现就以下三个层面略加探索,以审视这一荒诞载体的内在涵义。
一、用神话原型理念解读小说文本的源头
在小说文本的情节建构上,《我弥留之际》线索单纯,脉络清晰。小说叙述的是发生在十天之内的一个家庭故事。读者最初见到的女主人公艾迪·本德仑正陷入弥留之际,她无奈而又痛苦地躺在病床上。在遭受数十年生活与疾病的煎熬之后,即将命归黄泉。大儿子正在为她赶制棺材,丈夫也为她许下承诺,一旦她去世后,家人一定会遵照她的遗愿,将遗体运到她的娘家的墓地安葬。历经三天的筹措、等待与入殓之后,他们就开始了长达四十英里的一次苦难历程。在前往杰弗逊墓地的路途中,尽管每人心思不同,但大伙儿还是为完成这次出殡尽心尽力。一路上,一桩桩磨难接踵而至,洪水差点儿冲走棺材,大火几乎将遗体焚为灰烬,随着浓重的尸臭的弥漫,成群的秃鹰从远处向送葬的人群袭来,搞得家人个个疲惫不堪。可是他们依然不畏艰难险阻,从不顾及他人的嘲讽挖苦,历经六天六夜的挫折与奔波,终于实现了死者的遗愿。同时,家人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拉车的骡子被水淹死,大儿子失去了一条腿,二儿子进了疯人院,三儿子失去了心爱的一匹马,女儿想借机堕胎又未能如愿,小儿子没能得到他所企盼的玩具小火车。只有一家之主的安斯·本德仑属例外,他虽然失去了妻子,但在苦难的历程中,却配上了一副假牙,娶回了一位新太太。
显然,福克纳在小说中只是借助这个简单而又荒诞的故事情节,来演绎人生道路上的一场生死搏斗和苦难历程。透过作家的这种艺术构思,当代的读者完全可以追本溯源,勘探到古代“两希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古希伯来文化)的深刻影响,发掘出古代神话传说的文化命脉与内在关联。人类精神文明的发展史表明,古希腊罗马文化与古希伯来基督教文化是整个欧美文化发展史上的两大源头。在历史长河的发展演变中,“两希文化”的精神及其异质互补特性,都在不同程度上为当代欧美作家继承和延续。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就是古代“两希文化”精神在当代得以继承和延续结出的一枚硕果。
先从古希腊罗马文化源头上考察,其历险过程类似于荷马史诗《奥德修纪》。古希腊史诗《奥德修纪》主要描述特洛伊战役结束后伊大卡国王奥德修斯班师回国在海上漂泊十年的艰险历程。他相继战胜了大海风暴的袭击,逃出独眼巨人的魔掌,制服了使人变猪的妖女,抵制了怪鸟歌声的诱惑,冲破了加利伯底斯可怕的漩涡,最终辗转返回故里,与阔别二十年的妻子团聚。荷马史诗中所展示的人生忧患与艰难险阻,与福克纳笔下的人生苦难历程虽有不同,但两者却有着惊人的相通相似之处。据美国兰登书屋出版《我弥留之际》的责任编辑萨克斯·康敏斯的研究考证,《我弥留之际》这个书名就引自威廉·马礼斯于1925年出版的《奥德修纪》的英译文本,它是从阿伽门农的影子对奥德修斯所讲的话语中引出来的。在《奥德修纪》中,躺着等死的“我”是阿伽门农,他被妻子及其情夫杀害。就妻子与人私通这点来说,阿伽门农的故事与《我弥留之际》也存在某种相通相似之处,只不过后者早已失去了《奥德修纪》人物身上的那种英雄气概罢了。
再从古希伯来文化源头上说,其历险过程又类似于《旧约·出埃及记》。在古希伯来文学中,《圣经·旧约·出埃及记》是一部文学性极强的英雄史诗。叙述摩西在万难中组织并率领以色列人从埃及人的奴役中挣脱出来,进而在沙漠中长途迁徙,最终回到迦南的故事。倘若从神话原型理念审视,福克纳的小说与希伯来的神话传记也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当代法国的文艺评论家克洛德—埃德蒙·马涅指出:“福克纳作品中的人的状况颇似《旧约》中所刻画的人类状况;人在自己亦难以阐明的历史中极其痛苦地摸索前进。”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克林斯·布鲁克斯在论述《我弥留之际》时说:“本德仑一家如何设法安葬艾迪·本德仑的故事为福克纳提供了一个思考人类受苦和行动能力的极其优越的角度。”这些论断都从人类生存境况的共同性与文学发展源流的延续性上,为《我弥留之际》追寻到小说文脉的源头。
二、从人物层面探索文本的人性价值体系
对于人性的关怀是福克纳多次重申并在作品中执着演绎的命题。他认为“个性就是人性的集中体现”,“人只有在他的个性中才能得以拯救”。透过小说的人物画廊,就能彰显出不同个性之中被异化了的人性价值体系。在《我弥留之际》中,相继出场的人物有十五人之多,其中属于家族体系内部的有七人,属于家族体系外部的有八人。他们都为艾迪·本德仑的弥留与出殡的苦难历程而联结在一起,呈现出各自不同的人性态势。
艾迪·本德仑是这个家庭的主妇,也是小说情节发展的核心与纽带。生前,她是小学教师,安斯·本德仑的妻子,五个子女的母亲,弥留之际的“我”。早年,她孤单一人,没有任何亲友,性格孤独,渴望参与别人的生活,却不能与人沟通,建立不起正常的人际关系。后来,她成了家庭的主妇,表面上夫妻恩爱,儿女成行,但心灵上依然陷入一种无法摆脱的孤独与绝望。在弥留之际,她只想报复家人,迫使他们去完成搬运遗体的苦难历程。其实,人性的扭曲才制造个性的孤独。艾迪的师生关系、夫妻关系、家庭关系都是被扭曲、被异化的。她常以抽打学生为能事,为了性欲而结婚。在日后的夫妻生活中,虽然生养一串儿女,但从没享受到一份真爱。即使她与牧师私通,成了“上帝所任命的工具”,怀上私生子,仍然无法从孤独中挣脱出来。她的眼前看不到一丝希望,仿佛“活在世上的理由仅仅是为长眠作准备”。她的“苦难历程”,实际上正是从人的自我存在走向不存在的过程。她执着追寻人性的真谛,结果却因无法与人沟通而加速了死亡进程。她的毁灭,宣告了人类传统价值观念的终结。
安斯·本德仑是死者艾迪的丈夫,属于家庭体系中的长者。从表层看,他懒惰,像一棵老待着不动的树;他吝啬,妻子病重,不愿请医生,也舍不得花钱买药。妻子死后,他连花钱买一把铁锹为妻子挖坟坑都不愿。一切都像寄生虫似的依赖他人。他拿走了卡什的钱,换掉朱厄尔的马,妻子死了,他想到的头一件事,就是为自己装上一副假牙。美国评论家布鲁克斯指出:“我们对安斯的态度是:对他的卑贱和怯懦感到愤怒,对他内在的麻木和冷酷感到厌恶,对他那某种低等生物的顽强生命力感到迷惑不解和赞叹。”“但是我们不能低估他”,“他代表着一种力量”。从安斯身上,体现了人性真善美的缺失,呈现的全是人性的负面现象——邪恶。他只有低级生物的本能生存需求,唯独没有人类高尚真实的情操。他没有任何人性之善举,只是人性丑恶的一种代码。
大儿子卡什是个木匠,性格拘泥、呆板,遇事一本正经,一切都要求准确无误。他要将母亲的棺材做成斜面框架结构,为此他绞尽脑汁,从物理力学、雨水流向、泥土凹陷等多种因素考虑,列出十三条理由予以论证。为了修教堂,他不幸从高处摔了下来,跌断一条腿;在与洪水搏斗中,他再度摔断了腿,无奈只得躺在棺材上前行。当他的断腿上糊着的水泥被烈日烤晒致使皮肤变成焦黑时,他虽痛苦不堪,仍无怨无悔,只希望别人为他浇点凉水就行了。在小说里,他是一个背负十字架耶稣式的受难者形象,具有惊人的忍耐力和献身精神。在卡什身上,闪烁着一个普通劳动者所特有的非同寻常的理性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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