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论英格兰而非不列颠特性

作者:约翰·福尔斯




  (1964)
  文:【英】约翰·福尔斯(John Fowles) 译:邓中良 杨绣文
  
  瞧瞧英格兰的诗歌多么富有想像力,但谁曾听过英格兰人说过,“英格兰人是多么富有想像力啊!”
  ——迈克尔·麦克利姆瓦
  已经十年了,我一直在一个令人为难的问题上纠缠不清——如何去界定我现在是什么身份的本质问题,我是英格兰人,然而这却并非出自我的选择。
  必须立即指出,“具有英格兰特性”是一种意义有些模糊不清的存在。我们之中很少有人能够声称自己有纯粹的英格兰血统,而且是英格兰特性并不仅仅意味着在英格兰度过一生中的大部分时光。我可以武断地把英格兰特性界定一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中至少要有两个是英格兰人;已经在英格兰生活了至少半辈子了;已经在那儿受过了教育;而且当然是以英语作为母语。但是我相信,首要的一点是:无论在哪一个阶级层次上,都承认而且接受这篇短文中讨论的英格兰特性中一些特定形式的优缺点。
  我越来越领会到我的不列颠属性只不过是我的基本英格兰特性的一种表面上的转换,只是在一个相当古旧的建筑物的表面贴上了新的表层而已。“不列颠”从组织方面来讲是十分便利的称谓,从政治上来看也是可取的,是个护照上使用的词汇。在所有对我而言非常重要的私人情境中,我是作为英格兰人存在,而并非是作为不列颠人。现在看来,“不列颠”似乎是在回顾历史时所用的一个具有口号性质的词汇——当我们肩上负载着要成为军事强国的历史重任,从而爱国精神成了必不可少的情感力量的时候,这个词汇是最最有用的。全盛时期的不列颠人相信不列颠不仅是,而且应该比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都更强大;然而真正的英格兰人却从不愿意相信这一点。他那带有颠覆色彩的理想总是带有一点柏拉图色彩:生活在世界上最正义的国家,而不是最强大的国家。
  出于明显的历史原因,这个带有颠覆色彩的理想也存在于美国生活的核心之中。英格兰人渴望正义,而不列颠却强迫他们服从其命令,结果导致了1775—1781年战争的爆发。的确,英格兰人对于正义的渴望在现代已经有了最伟大的表达——《独立宣言》。但是乔治王朝、及随后维多利亚王朝的不列颠,以及现在20世纪具有军事、帝国主义(或隐秘帝国主义)力量的美国,至少部分地被这样一个事实所证明——众所周知,盎格鲁-撒克逊传统就是注重实际、看重实效。我们一直相信一个想要伸张正义的国家在一个多数将是非正义国家的世界中,只有在它强大到足以镇住别的邪恶国家时才能存在。圣·乔治成为我们的守护神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沙文主义,天性好斗,并以恃强凌弱为乐,毫无疑问,这些在我们对于权利的喜好中扮演了一定的角色。但是最杰出的英美政治思想一直认为:从根本上来说,对于权利的渴望,是一种在这个并不完美的世界上,对寻求正义目标的唯一途径的渴望;“不列颠”的思想观念和历史现实也最充分地体现了这种渴望。
  没有认识到这种更深层次的动机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大失误。如果我们都仅仅相信权力——把权力自身作为目的——那么盎格鲁-撒克逊资本主义内部真的会包含导致其自身毁灭的因素。但是,因为我们确实是试图通过掌握权力而达到实现正义的目标,所以我们的资本主义实际上是可以改进和修补的。它自身就包含着自我纠正的辨证法,以及难以相互克服的对立的双方。比如说,言论自由,那些标识着我们法律特点的保护个体权益的所有措施,以及通过变通获得更好解决办法的能力的证据,都在福利国家以及“新政”的最近成就中凸显出来。总之,凭借着其目的,英格兰方式的粗俗最终总是很有可能从内部得以净化。
  这种净化,以及通常表现为清教徒式的对于正义的痴迷,对我而言,这些正是英格兰特性的精髓。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总体上讲,我们为大多数其他种族的人所赞赏,而个人却往往不受欢迎。无论如何,我们代表了某种好的倾向。但是正如所有代表好的方面的人们一样,要我们置身于其他人中间却并非易事。而且,在过度的公平竞赛中,我们已经允许其余世界对我们实施报复,因为我们公正得如此可怕、如此僵化,而且像密涅瓦女神一般如此富有智慧。
  其他民族花费大量时间去界定自己或是互相界定。但是人们却普遍认为,英格兰与其说需要界定,倒不如说更需要重新构建。最先报道我们的一位外国绅士嘲弄地指出,我们并非是盎格鲁人而是天使——换言之,对人来说是一本正经的人,而且不大容易同体面的非英格兰人作伴相处。但是我想,在外族的眼中,我们主要的罪行是:作为一个种族,我们不仅目空一切般地公正,而且根本难以被确切地加以描述——最难以界定,而不是像欧洲人那样最不守信,常常背信弃义。这种模糊不清难以界定或者说矛盾因素,部分是由于“大英的困境”所致,部分是由于英格兰的精神机制所致。
  “大英的困境”在于英国人思想上的分裂,即绿色英格兰和红-白-蓝不列颠之间的断层。我将利用其余的篇幅试着对这两极加以界定。
  
  几个世纪以来,英格兰人不得不忍受着构成联合王国的其他三个部分那咄咄逼人的民族主义。其他三个地区永远也不会原谅英格兰人“征服”了他们,理由是:一旦原谅了,他们将不得不停止报复。当他们痛斥英格兰人的时候,他们才会感到最畅快;而英格兰人,就像所有鞭打者所知道的那样,他们也是在被痛斥的时候才最为高兴。不列颠就依靠着内部的这种遭人厌恶及甘愿被人讨厌的共生现象而存在着。
  凯尔特人不喜欢我们,不管这是多么的有道理,他们的厌恶之情对他们自己总是有利的。每一个想去掌权的苏格兰人,每个想要讲讲讽刺话的爱尔兰人,每个想要放声歌唱的威尔士人——简言之,每个追名逐利之人突然造访伦敦的时候,如果他的确在工作上有些本事,那么他就会得到不菲的报酬。他也极有可能被英格兰的理念所浸染,但这似乎是绝大多数人愿意尝试的冒险。几个世纪以来,非英格兰民族在管理、批判、接纳英格兰的活动中,篡夺了种种积极的职能,这种篡夺的结果造就了英格兰另一与众不同的性格特点:英格兰人喜爱充当公断人的角色——也就是说,他们喜欢陈述一些原则,然后看着人们按照这些原则来行事。不列颠也许可以(试探性地)界定为凯尔特民族精神以及喜欢采取行动,这体现在英格兰高尚原则的领域。
  我断然不是一个“小英格兰人”。很显然,人是在与他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中存在的,国家的权利在进化当中是丧失最多的事业。个体国家的家庭化,也即融合成集团,这个过程正在进行之中。在英国还有一群疯子在凯尔特族的没落时代仍然像猫叫春似地狂喊乱叫,要求实行自治。除了行政及政治上,没有其他必要谈论不列颠特性,这一时刻已经到来了。我们英格兰-不列颠人不得不对自1945年以来,我们作为世界强国的地位进行审视,这种令人痛苦的重新评价实际上使得我们身上具有更多的英格兰内涵。其他三个地区也一直反对不列颠特性这一观念。但是,既然我们对这个概念负有最初的责任,而且长久以来我们心中一直对此保持着真诚的责任感。我们一直感到,我们得为他们做出如何做不列颠人的榜样,而这又加剧了我们现在已有的不必要的精神分裂症状。
  就像澳大利亚及美国人不是英格兰人,苏格兰、威尔士及爱尔兰人同样也不是英格兰人。但在联合王国中多了些地理上的亲近及大家共有的风俗习惯,但也仅此而已。
  我们不得不成为不列颠人,而我们却想要做英格兰人。我们感情上对待诸如大英帝国解体以及同欧洲的关系等事情的态度,直接跨越双方的党派与阶级界限。其原因在于我们的英格兰特性与我们的不列颠特质仍然在交战着。长期以来,同样的矛盾状态也突出地表现在文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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