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3期

书、影横斜

作者:顾 墟




  前月和一帮朋友说好,周日上午冲到“大光明”,买半价票看陈凯歌的《无极》。回来写了博客,批《无极》是“无稽”(陈导忙着打“血案”官司,应无暇和小可计较吧),一边心疼那三十块门票钱。
  我是个小市民,电脑有了BT和“骡子”,看片子自不劳去影院,所谓“破解无罪,盗版有理”是也。将三十块折成电费网费,外加买酸奶和面包的钱,也能看好多影片呢。于是,回来泄泄私愤,一口气下了《断臂山》、《霍元甲》和《艺伎回忆录》。《霍》居然是“枪版”(即某仁兄兜着数码摄像机去电影院放映现场偷录的那种),删。《断》系DVD原版,无字幕,半句都听不懂,憋屈近二小时。《艺》就技术而言,倒没啥大问题,汉文字幕间有一个两个错别字,时不时底下冒出“For Your Consideration”,知是参评电影节的版本,也就忍了。看完《艺》,第一个想起凯哥,想起他“前《无极》”时期的《霸王别姬》。差不多的题材,但《艺》拍得就狭隘许多,空傍着开阔的时代背景,却没有辽远的历史视野——演古人事(historical),未必得古人风(historic)。至于网上盛传的“怡体横陈”镜头,许是我观摩时零食吃多了,瞌睡打久了,并未曾见到。不久,找来沟口健二的《祇園囃子》(1953年)和神代辰巳的《四畳半襖の裏張り》(1973年)看,都描写“芸者(geisha)”台下甘苦,前者细笔传神,后者浓墨出彩,虽为“老古董”级,且沟口那本还是黑白的,却更值得回味。
  还没等弄明白导演为何请去了巩、章、杨、周出演日本女同胞,手头就拿到一册上海译文出版社新近隆重推介的《艺伎回忆录》,不禁存疑:让读者选择电影书(注:一般将电影书分两类,或是“书”先于“影”,“影”改编自“书”,如《艺伎回忆录》、《指环王》、《哈利•波特》,此类居多;或相反,如《金刚》、《安娜与国王》。在我看来,真正的电影书是欲借电影之东风而走红的书。在我国,大概《艺》、《指》、《哈》都属此类。),就好比让郭芙蓉在中午吃了一顿麦当劳的情况下,晚上再吃一顿。可能吗?毕竟,我们这时代有个关键词,那就是“快餐式文化消费”。
  有人说“悬”,芙蓉定会追求“多元”,到肯德基吃鸡,或是去路边等“土家掉渣烧饼”出炉,支持国货。有人说“会”,麦当劳味道不错,意犹未尽,再来一份;或者,“麦香鱼”平平,给“巨无霸”一次机会咯。但无论如何,对于出版界,电影书都决不是枚好捏的软柿子:如何吸引大众再一次付出注意力(还有现钞)?——他们已然给影片弄得有点“审美疲劳”了,已经知道谁人是凶手、哪个是主谋了。没有比电影更充实、更精彩的内容,书就只能等着削价打折。不过,《艺伎回忆录》情况又挺特殊,国内汉译本迄今已出两种(另一打着“青海人民”旗号,口碑似不甚佳),影片却并没有批准公开上映(曾经和友朋戏言:片名中geisha二字读如“该杀”,不大吉利呢)。至于我,则是既失望于光影,遂寄意于文字了。
  《艺》书封面美极,炫酷的现代感背后隐隐然透出古典的深沉静穆,让我顿时忆起喜多川歌麿的浮世绘美人画。书名中含了日常罕见的“伎”字,让我又开始琢磨一个问题:为什么是“艺伎”而不是“艺妓”?案头《岩波国語辞典》(第四版)中 “芸者”、“芸妓(geigi)”都有,未见“芸伎”。不过,理解成“高级三陪女”总是不错的。汉文中,“伎”为“女乐”;“妓”既可谓“歌姬舞女”,也可指“娼妇婊子”——这是今日的主要义项。所以,为了强调“卖艺”有异于“卖淫”,译者采用“艺伎”。用心之处虽微,却关乎大局。其实,艺伎们自己也非常在乎“风月”、“云雨”之别。关西一派即多自称“芸子(geiko)”,就是因为有一类“温泉芸者(onshen geisha)”勤荐枕席,懒事琴书,故不齿与彼等同行,索性改了名号。
  印刷一般,字纸黑白对比不强烈,一直纳闷朋友是否吝啬,竟然以盗版相赠。当时,还顺带向她借了原版Memoirs of a Geisha,打算对照着看看。
  转念一想,看畅销书,图的不就是乐趣吗?干“信达雅”底事!不该把冬烘先生那一套“谈空说有”的教条搬出来。文艺类翻译作品中即便有些许对照原文才能鉴别出的瑕疵,并无伤大雅。如能出蓝益秀,虽有“过译”之愆,却更利观书者饕餮。最要紧的是文脉顺畅,元气淋漓,前后一贯,诱人手不释卷。倘若“半唐蕃”腔调肆虐横行,满纸都是“我举起了我的右手”、“深为林肯热爱的普通人民”、“使狄更斯早期的许多作品逊色的笨拙而又生硬的反语”这类半尴不尬的辞句,看官们谁忍卒读?
  不少师友在复旦英文系,熟识译者金逸明和柏栎,都说她们是扫眉才子,文笔端秀,学识丰饱。我虽乏缘识荆,但通读全书后,深感二位女史驾驭文字的功夫圆融纯熟。《艺》一书是从东方女性视角,细腻观察世事人情,则英雄壮烈,儿女温柔,兼在其中。故由女学者译出,应更能呈现原作韵致。其实,抛开正文不论,单从译者注释的数量上也能窥出她们的用心和学养。
  说来《艺》真是个奇怪的文艺产品,美国男人写日本女人,电影又选择了中国女人作主角。汉译本就必须兼顾“西洋气”和“东洋风”。而且,扶桑与中华仅限一衣带水,久承汉家钧陶教泽,文字与我国渊源殊深。故如何调协汉、日、美三股文化力量,便是第一道关隘。
  总体说来,译文质量趋于上乘,不太能看出原文是英语,而似更像是日人手笔经中国作家直接转写并润色后的产物。虽然二人合译,但前后气势通联,遥相呼应。每看完一页,翻动书册,我都能强烈地感受到一缕清逸的文学气息。这道“快餐”,非牛排,非麻婆豆腐,乃是寿司,味道还很纯正。甚至,无论是男爵的“性骚扰”,还是螃蟹医生专业化的享受“水扬”,都毫无腐恶腥臭,不见“《原罪》式”的“痛并快乐着”。电影捧之为高潮,为卖点;书中就是一两页功夫,而我们看到的,不是倒凤颠鸾、襄王神女,却是艺伎生活的血泪酸辛,以及该民族性格上特有的浅层含蓄。孔夫子所谓“乐而不淫”,庶几是之。
  可惜,或许是为了赶上预期中的大陆首映,该书疏漏数处,诚为憾事:第94页有“迁怒于心”,怒本心生,岂可迁回?查原书,本为blame her troubles on me,应作“迁怒于我”;第135页有“学习日本长笛和三味线”,“三味线”照用日文汉字,且有详注,没标出“三弦”二字,不得要领,而用“日本长笛”,不用“尺八”,则是一误——国人何曾管“国庆节”叫“中国国庆节”?冗言(斜体标出)如“上面写着我们死去祖先的法号”(第7页)、“我掉到那个院子里时摔断了自己的手臂”(第93页)。过度书面化之语(斜)如“‘那种念头!’他说着又大笑起来,‘即你是生长在养老町那样的垃圾堆,就像是用水桶泡茶一样荒谬!’”(第2页)、“排干一盆洗澡水”(第3页)。莫名其妙之语(斜)如“举起一根手指”(第5页)、“在海湾上忙碌的渔夫们消失在雨幕中的形影开始模糊起来,随后就完全看不见了”(第7页)、“竟拔出一只手来给了我一记耳光”(第42页)。第25页的“啮鱼”(原文snapper)是否该作“鲷鱼”?第225页“水扬”注释过简,忽略了其使用域仅限艺妓、妓女,同水产业的关系也应予突出。标点方面亦未克尽善。当然,壁观译家得失,最是易如反掌。与这些丁豆失误相衡,整本译书好处实在已是不胜枚举。两位译者投入才智辛劳,自难言量。可为什么没有她们俩写的译者序,谈谈译书苦乐、稿费昂廉?再看看封脊“畅销文库”四字,顿觉不公!于读书界,也有些待亏:书前应附专文,简述艺伎历史。元禄以降,三百载内,曾涌现出“勤王艺伎”中西君尾、伊藤梅子(其夫即自诩“醉枕美人膝,醒握天下权”的伊藤博文)、中村喜春这样的倾国名姝,艳压当世,行迹皆可圈点。小百合只不过是在“丛中笑”的一株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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