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6期

父亲的眼泪

作者:[美]约翰·厄普代克 陈新宇




  她父亲来了,是那种我不太熟悉的父亲。我父亲,虽然有充分的生存本领,在人生舞台上却总是扮演着失败者的角色,每天,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哪里,他总会遇到一些麻烦,陷入窘境。汽车又点不着火啦,学生表现又不好啦。他需要人们,和他们接触来往,寻求动力。威特华斯牧师喜欢佛蒙特州,因为,与圣路易斯相比,这里人烟稀少。有一次他连着好几周都不下他的小山头,让我们其他人开上两英里灰尘漫天的土路,去最近的村落买东西。那里杂货店、五金店、邮局都在一幢房子内,归一个老板所有,那人同时还经营着当地一家锯木厂。我们带回来一些当地的街谈巷议、前一天的报纸,我岳父歪着头,侧着脸笑着,听我们兴奋地讲外面大世界发生的事,那神情让我们怀疑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有很多事情做:砌石头墙,改进他自制的大坝工程,每天打个盹,打盹时大家都得保持安静。
  他面容英俊,头发硬如铁丝,虽已花白,却依然浓密如故。他少年时代在缅因州得了风湿热,体质虚弱。乡村田园的安宁、树林里的静谧,煤油灯的摇曳闪烁,燃烧的灯芯跳跃不定,灯从这间房移到那间房——这就是他喜欢的自然环境,而不是城市的喧嚣忙碌。在山顶度假的那几个月里,他在我们——妻子、三个女儿、女婿,一直未婚的小姨——中间活动,像不受引力约束的一颗行星。
  他靠玩游戏和人交流,而玩游戏也是一心想赢——下午一家人玩槌球游戏,晚上一家人在煤油炉和桌上煤油灯的混合气味下玩红心牌。这种灯很特别,灯罩里,火苗很强,光很白。灯罩是用白蜡木做成的圆锥形网,十分脆弱,把玻璃灯座放在桌上时,若一不留神,手稍重了点,也会打破它。威特华斯牧师对他做的每样东西都小心翼翼到了夸张的地步,我怀着年轻人那不愿宽恕的仇视心态,对此十分憎恨。我讨厌他过分烦琐的吸烟动作:往烟斗里装烟丝,点火,吐烟;我讨厌他严格遵守午睡习惯,讨厌他纯正的蓝眼睛(德布就遗传了他的),讨厌他那平静的唯一神教义。不知何故,在我们宾夕法尼亚一带,蓝眼睛很少,少得有点稀奇——我们那里都是棕色眼睛,就连浅褐色也不常见,那是来自威尔士和德国南部的移民带到斯库基尔山谷的。
  至于唯一神论,似乎过于摸棱两可、过于自满含混、过于不可捉摸:当我第一次接触它时,它还披着路德教派的外衣,无懈可击却全无特点,是稀释了的基督教——一幅完全虚幻、多姿多彩而令人舒适的画面:道成肉身和博士、圣诞颂歌和圣诞老人,亚当和夏娃,赤身露体和分别善恶树,毒蛇和人类的堕落,花园里的背叛和十字架上的救赎,“何以将我遗弃?”彼拉多洗着他的手,第三日复活,死后在高处房间的晚餐,怀疑的多马和天使在耶路撒冷周边徘徊,给门徒的指令,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被人从驴背推下来,信徒们用方言祷告(而艾尔顿和它周围那些天天去教堂的麻木的人们并没有遵守这一做法)。公立学校每天上课总是从阅读圣经和祈祷上帝开始,我们的老师、银行家、丧葬人和邮差们,所有的人都公开宣称是传统的基督徒。我觉得以前我以为凡是对基督徒有好处的东西对唯一神论者也应该一样。我读了大量的克尔凯郭尔、巴特和乌纳穆诺,知道了信念的飞跃。威特华斯牧师没有实现这样的飞跃;相反他在打盹,在建他的石头墙。在他的卧室里,我看见过一本简装版蒂利希的《存在的勇气》,还有一本《世界哲学大师作品集》,也许他读过,但我从没看见过。唯一一次让我觉得他还是个神职人员的是,他用温柔的语调说起他的某个女儿,不知不觉间脱口说出了少年时代教友派常用的“汝”、“尔”。
  他去世前的那段日子过得有点屈辱,所有的尊严都消失殆尽。与其说老年痴呆症对他大脑造成伤害,还不如说加深了一直就有的善意的糊涂和成见。岳母死于癌症,在她的纪念仪式上,仪式开始前,他转身朝我,一脸温和但迷惑的笑容,说,“呃,詹姆斯,这是在干什么,我一点也不清楚。但我想马上就都会知道了。”他没有发现大家正在纪念与他共度四十五年的妻子。
  岳母去世后,他老得很快。我们最后一次送他去护理中心时,他在接待处呜呜哭了,浑身筛抖着,裤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跳。我知道他想小便了,但是我却不像个男人,没有快步把他领到洗手间,替他把阴茎从裤子里掏出来,结果他尿湿了裤子,地板也尿湿了。在与德布离婚前的那些年间,我是这个大家庭里年龄最大的女婿,他们家第一个女婿,到现在我还引以为荣,但我却没有很好地担起这一责任。奇怪的是,自从在佛蒙特过第一个夏天后,岳父就特别信任我,放心地把他女儿的幸福托付于我,后来又相信我能帮他一起抬起石块,放在墙上适当的位置上,虽然我很可能压着他的手,或石头掉下来砸着他脚指头。
  事实上,我爱他。他像我父亲一样没有恶意、善良无辜,而且对周围的人要求更少。现在看来,他午休时的一点点安静实在算不得什么要求,可那时却惹恼了我。他的理论,或者说无理论似乎是我所欣赏的最宏大的观点,多亏了他。他的理论体系是个大宇宙,在那里迷信的云雾被澄清。他的教区位于西部的盖特威,区里有一些大学的存在主义者,他们某些新潮哲学为他那过时的先验论布道增色不少,他在布道时语调优美。德布在床上告诉我:虽然他是唯一神论者,不过只属于唯一神论的小教派而已。希望能调和我们。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还没有粗鲁到经常与他争吵的地步,但他却不可能不知道我的哈佛新正统主义及其艾略特般痛苦的潜流。
  在佛蒙特,派给我的家务活就是在屋后斜坡上的一个大桶内焚烧当天的废纸,那儿面对着供我们冷水的一口泉。人们可以望见二十里外树木葱茏的山谷,看到格林山的第二道山脊。在威特华斯牧师的祝福下,我已进入了一个拥有漫长风景线、冰泳和新英格兰的缄默的世界。他是个人见人知的好人,有点缅因州的风趣。爱记忆中的人容易,难的是当他们出现在你身边、你面前,你仍然爱他们。
  对我和德布来说,宾夕法尼亚州让我们有另一种紧张。我们开了个不好的头,我第一次带她回家见我父母时,下早了车。从费城开出的是当地火车,有一个站是离艾尔顿七英里远的山区工厂小镇,沿着斯古吉尔河,紧靠着几英里远的一片村舍,战后在母亲的怂恿下,我们全家搬到这里来了。我们夹在一群旅客中下了车,月台两边都是树,一条长长的甬道。月台上一下子就空荡荡,人影全无了,没有人来接我们。尽管我觉得一切都安排得很好了,父母亲——我想省得他们跑路——还是上艾尔顿接我们去了。
  现在我常想,手机发明前的那些年代,人们如何联系呢。那个时候,一些小车站主要还是靠工作人员管理;也许站长将我们的困境电报通知了艾尔顿车站,在充满回声嘈杂的大站里,广播告知我父母。或者,也许是过去在落后地区使用的精神电报,看到我们没有出站,父母亲猜出我们在哪里,径直开车过来而已。那时我是个堕入情网的年轻人;德布在圣路易斯或剑桥她的那种氛围里非常安心,而在我的家乡却好似迷失了自己。我没法让她不受我们传统方式的影响。她经常把事情搞砸,还无法责备她。
  虽然那时我们还没结婚,她就已经把我的脏袜子、内裤和在她要洗的衣服放在一起,洗干净、叠好后又放进她的衣箱。母亲在客房里走来走去,看有什么要帮忙的时候,注意到这个变化,沉默的暴怒一泻而出,一阵阵无情的怒火堆积在她的额头上,眉峰间成了个红色的V形。愤怒在这个沙石结构小房子的每个角落、楼上楼下蔓延。我小时候住在欧林葛镇,只有有轨电车可到艾尔顿,那房子是长条形狭窄的砖石结构,有个长长的后院,所以当母亲——用父亲昏头昏脑的话来说——“在制造紧张气氛”时,我们有地方躲避。但是在这幢新房子内,我们无处可逃,夜里大家只能听着彼此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甚至在屋外,昆虫聒噪,野草丛生,有点什么动静还是逃不过她。我从小耳闻目睹,生活在她的怨气里,这种怨气来自于大人之间的冲突,她可以连续好多天一直怒气冲冲,我放学回家,或从朋友家回来,她都在生气,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的怒火又奇迹般地消散了。她的脾气伴随着我长大,就像宾夕法尼亚的酷暑期,能热死闷热排房中的老人,让街上路轨变宽,让有轨电车出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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