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期

出路

作者:丹尼尔·曼德尔松




  译:丁骏
  文:丹尼尔·曼德尔松
  
  一
  
  菲利普·罗斯写于1979年的小说《鬼作家》(The Ghost Writer)是这样开头的:“南森·祖科曼向隐居在新英格兰的著名犹太作家E.L.娄诺夫的家走去,一路有些战战兢兢。”至于这位娄诺夫,我们从作者那里得知很久以前他便背根弃祖——娄诺夫是都市移民的后代,也正是这一文化土壤成就了他那部半辛格(注:辛格:1904-1991,生于波兰的美国犹太小说家,获1978年诺贝尔文学奖。)式的小说——而现在他却住在“一个装着护墙板的农房里……位于伯克希尔一千两百英尺的高处,一条小路的尽头。”很久以来娄诺夫音讯全无,成了纽约文学圈的笑料,只因他“这么多年都住在‘乡下’——亦即非犹太的野生地带,属于鸟和树的地方,也是美国开始并且久已结束的地方。”尽管如此,踌躇滿志的年轻作家南森还是近乎狂热地崇拜着娄诺夫,因为娄诺夫“始终坚持写自己的故事”,更因为功成名就的娄诺夫拒绝任何名目的奖励、头衔,或者各种荣誉协会的会员资格,他不接受采访,不拍照,仿佛将自己的脸和自己的小说联系起来是荒唐而莫名其妙的事。
  这是一个年轻人的崇拜;这种年轻人的理想化也许是自我鼓励式的,因为很显然,娄诺夫就是祖科曼有朝一日想要成为的人。
  南森·祖科曼胸无城府,雄心伯伯,而且才华横溢,如果说三十年前的读者可以毫不费力地将这个角色同他的创作者等同起来,那么今日任何一个熟悉罗斯最新传记的人怕就是想不在罗斯和娄诺夫之间划上等号都难。和娄诺夫一样,罗斯的作品也深深根植于犹太文化(尽管其中有大量对犹太文化的置疑、批判和扬弃);和娄诺夫一样,罗斯最后也搬去了“乡下”——离伯克希尔还真不远(在他后期的一部小说里老年多病的南森·祖科曼最后也去了那里);最近的这部传记还提到一种娄诺夫式的反感:罗斯即便没有对荣誉奖励流露出反感,至少对于纽约文学圈里的社交应酬,对于成为文化圈的主流人物这样昙花一现的荒谬无稽,他都心深恶之。最近《纽约时报》上刚登了罗斯的一张照片,适逢他的第二十七部作品,小说《凡夫俗子》(Everyman)出版,值得一提的是罗斯几乎从不允许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作品里,《凡夫俗子》是极少的例外之一。
  此外,罗斯和娄诺夫都给人这样一个相同的印象:仿佛一头文学雄狮瞬息间变成了一头冬天的狮子。我个人感觉罗斯的全集中存在某种停顿,确切说来处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1990年代初他出版了两部小说,都是罗斯式的主题。1993年的《夏洛克战役》(Operation Shylock)是一部精彩的寓言小说,围绕犹太人、艺术和文化的自我定位展开。其中的叙事者显然就是罗斯本人,他出发寻找菲利普·罗斯的抽象替身,最终与他面对面对话。后者预言了“犹太大迁徙主义”,这一思想的主旨在于推动以色列人向他们位于欧洲诸多国家的民族起源地迁徙。罗斯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安息日剧院》(Sabbath's Theater,1995)里探索了情欲和艺术间的关联,这也始终是他小说世界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这部小说的主人公以前是演木偶剧的,称自己是个“肮脏的老头”。前一本书获得福克纳文学奖,后一本获得国家图书小说奖。
  1997年六十多岁的罗斯创作《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获得普利策奖。这是他怀旧三部曲的第一部,主要围绕“美国梦”的破灭展开,后两部分别是以1950年代为背景的《我嫁了一个共产党员》(I Married a Communist)以及《人性污点》(Human Stain),多少是对“政治正确”的酸溜溜的控诉。这段时期可以被称作罗斯的创作中期,高峰之作是《夏洛克战役》和《安息日剧院》,但自《美国牧歌》之后,属于这一时期的骚动不安的力比多以及咄咄逼人的智慧之光便开始不断消退,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挽歌式的风格。这并不是说他的作品缺少了活力,抑或想象力不再丰富(2004年出版的反历史纳粹化美国奇幻小说《反美阴谋》(The Plot Against America)就足以证明他的想象力灿烂依旧);只是他的小说突然间让人有了这样一种感觉:小说的作者已经远离世事百态的中心,他更接近一切的边缘,他正在回头看,既与世无争,同时又有些忿忿不平。
  尽管《美国牧歌》对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政治狂热所造成的混乱动荡有生动的描写,但它的主线是一种理想化的怀旧情怀——这是比较典型的罗斯情怀——是作者对自己童年大萧条时期一种苦干实干的时代精神的怀念;这一时代精神到了小说所处的六十年代已经开始土崩瓦解。《人性污点》里也有类似的紧张对立:对于故事发生的现代背景,即“政治正确”的1990年前后的学术界,作者颇有些不屑一顾;而过去的价值观在他看来有坚实的基础,在怀念中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时至今日,这种价值观被现代特有的虚伪彻底颠覆,并无情地嘲笑;小说里代表旧价值观的是主人公的父亲,一位脚踏实地、有事业心的黑人列车服务员。
  当你读罗斯的这几本小说时,包括他后期的一些小说,尤其是《垂死的肉身》(The Dying Animal,2001),你会自然而然地感觉到它们的作者正在走向七十岁。《垂死的肉身》里又出现了罗斯式的主人公,一位力比多丰富的文化评论家,大卫·凯普什,他正“处于死亡的边缘”,更糟糕的是,他惊恐万分地意识到自己如漆似胶的情人,一位风情万种的古巴裔美国学生,就连她,最后也是难逃一死的。秋霜已至。
  罗斯自己也坦言他对于死亡的执着关注。在《纽约时报》的人物介绍里罗斯详细谈及一种“巨大的震惊”,这种震惊源于他发现自己已经处于一个发现身边的朋友们正在死去的年龄,似乎是“集体性地”死去(他在自己的书里把老年描述成“大屠杀”):
  “这本书的灵感来自于将我团团包围的一件事,一件我始料未及的事——我的朋友们都会死去,”罗斯先生说道。“如果你运气好的话,你的祖父母在你差不多上大学的时候去世。我的祖父母在我小学时就去世了。运气好的话,你的父母会活到你五十多岁的时候;如果是运气非常好的话,那就是你六十多岁的时候。你总也不会死,而你的孩子们也永远不可能在你前面死。这是说好了的,是合同。但在这份合同上,关于你的朋友却只字未提,因此当他们开始接连死去时,这就是一个巨大的震惊。”(差尔斯·麦克格兰斯,“罗斯,病魔的阴影下,感觉很好”,《纽约时报》,2006年4月25日)
  这个主题对作者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急迫感,《垂死的肉身》其中有一段也渗透着这份揪心的感觉:
  童年时最可爱的童话故事莫过于一切事情的发生都有个先后顺序。你的祖父母最先离开,然后是你的父母,最后才是你,中间都要隔上很长的时间。如果你幸运的话,事情就的确会那么按部就班,于是在葬礼上你只要想想他毕竟是寿终正寝,心里也就会好过些。肉体消亡的事实在这样的念头面前也不会减少其可怖的程度,但这是我们为自己耍的把戏,我们就是通过这样的念头保持一种节拍器的错觉,让时间的折磨暂时近不得身:“某某和某某活得很久”。但是康苏拉没有这么幸运......
  这种重复让人感觉奇怪却又不由地被感动——仿佛有人在突如其来的打击面前一下子懵了,不停地在原地绕着圈子。据《纽约时报》上说,索尔·贝娄的去世是罗斯承受的打击中最大的一个,他是罗斯的老朋友加精神导师。罗斯坦言在贝娄葬礼的第二天,他坐下来拿起了笔,他要写一本书,这本书比起以前所有的书来将更直接地面对死亡这个幽灵本身 —— 书名《凡夫俗子》系出有典,中世纪有过一出道德剧,讲“死亡”如何造访一位没有名字的“凡夫俗子”。“我刚从墓地里回来,”罗斯说道,“我不由地往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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