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我该在的地方
作者:[美]路易丝·厄德里克
文/ [美]路易丝·厄德里克
当人们以一种部落的眼光看待他们世代居住的地方,那一地的山水便因了族群与家族的历史而鲜活起来。不同于较为晚近的作家,传统的讲故事的人总是把听众固定在一片不变的山川风景之中,在那里神话与现实交织,人与地是无法分离的。比如,特瓦普韦布洛人(Tewa Pueblo)(注:美国南部一个印第安部落。)的故事从地下开始,起初那里完全是漆黑一片。当一只鼹鼠前来拜访时,地下的人才知道上面还有另一个世界,并且决定去那里走一遭。来到地上的新世界里,阳光却如此强烈炫目,他们都纷纷举起手遮住眼睛。而蜘蛛祖母建议他们慢慢移开手掌,让自己的眼睛学会适应强光。她还向他们指明了桑地亚山,那是他们将要栖居的地方。之后,他们四处游荡,争论不休,吸取种种教训,甚至还爆发了血战。他们虽然历尽苦辛,但一旦到达了桑地亚山,就永远定居在那里。
这只是特瓦普韦布洛传说的大致情节,远非故事的全部。若想要知道内中全部深意,我们必须听人用特瓦语来讲述这个故事,而且要以特瓦文化的世界观来理解。由此,故事中的每一个地方都带上了与个人和族群相连的特殊内涵。当有人对我们讲述它时,在座所有人便成了终生的朋友,我们的孩子也许会在一旁熟睡或者玩耍,而老人听到故事的某个部分讲得符合传统时,就会连连点头。对我们每一个聆听者来说,这是一个新故事,也是一个老故事;是一个人的故事,也是一个集体的故事。
然而,那些并非从这片土地上土生土长的作者又会如何呢?从霍桑、维拉·凯瑟(Willa Cather)(注:美国女小说家,作品描写美洲大平原的开拓者和边疆居民的生活,其中《我们中间的一个》荣获1923年普利策小说奖。)到福克纳以来的几代作家,通过重新命名我们的山川风物、小镇邻里,把它们当作史实来记述,从而试图将他们自己及其读者与这片新大陆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正如阿尔佛雷德·卡津(Alfred Kazin)(注:著名美国文学评论家,其成名作《本土论》是研究美国现代文学史的重要著作。)在《本土论》(On Native Grounds)中所说:“关于美国文学的一个最重要的事实”就是“我们的作家虽然对美洲大陆的每一处细节都给予极大关注,但同时又对它怀有一种深刻微妙的隔膜”。也许这种隔膜来自西方文化中一个令人颇伤脑筋的现象——西方文明的变动不定。一直以来,特瓦族和其他定居在美洲的土著部落都是世代栖居一地,直到此地的一草一木都为那里的居民熟谙心会。与之相反,西方文明架构在不断前进的运动发展之上;没人指望有什么东西能保持静止,连土地也不例外。因此,对于我上文提到的那几位作家,以及其他一些作家而言,似乎正是在他们命名描述自己所珍爱的对象时,他们最终失去了它。
福克纳将他的短篇小说《熊》(The Bear)的背景设定为“一片受诅咒的荒野。人们世代挥舞着铁犁和斧头,慢慢啃噬着荒野的边缘。这些人因为面对着茫茫荒野而心怀恐惧”。而在这片不断缩小的土地上,有一个幽魂盘桓良久,不愿离去——一头熊,它“毛发粗乱,体型硕大,眼睛通红。它并不凶狠歹毒,但身体实在太大,以至于猛犬无力嘶咬它,骁骑无法撞倒它,连人类也无能为力,他们射进它身体的子弹居然伤害不了它;以至于整个国家都成为束缚它庞大身躯的边界”。
对欧洲人来说,美洲大陆是如此辽阔。就在一百年前,人们似乎还找不到什么人或物能够真正撼动它。但是威廉·福克纳却饱含怀旧之情,描写了一片已经消失的荒野。他在笔下所营造和哀悼的正是一种被现代农业开垦渐渐吞没的壮阔和辽远。巨熊代表这片土地原有的忧思博大的精神,可早在福克纳出生之前,这一切在定居地上已经不复存在。到如今,这种精神得以留存,很大程度上仰仗于人们以福克纳的名义所做的种种努力。今天,我们随意命名那一度能致我们于死地的荒野,甚至肆意挥霍它的资源。然后,我们再从中小心地划出几小块土地,以越来越失真的方式保留下来,还希图以此唤起我们对昔日故土的记忆。
正如福克纳悼念被开垦成农田的美国南部森林,维拉·凯瑟也以相同的方式写就了描述内布拉斯加州自耕农的小说。这部小说为那些失落的传统美德吟唱了一首挽歌。在小说中,作者把传统美德同一种无机械化的、田园牧歌式的农业社会联系起来。不幸的是,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让位于科技,新型的化肥、杂交物种、动物类固醇和农业设备层出不穷,农村已日益建立起一套更为技术化的耕作模式。
道格拉斯·翁格(Douglas Unger)(注:美国当代作家,他的小说《离开农村》入围普利策小说奖评选,此外还著有小说《来自寂静的呼声》(Voices from Silence),及短篇小说集《寻找战争》(Looking for War and Other Stories)等。)在他最新的小说《离开农村》(Leaving the Land)中讲述了一个南达科他小镇的兴衰史。这个小镇以经营大规模火鸡养殖业为经济基础。有一年适逢火鸡售价大跌,农民无力承担高昂的运输费用,只得亲手屠杀没有销路的火鸡。他们把火鸡的尸体堆在一条大沟渠里,然后放火焚烧。写到这里,翁格先生为我们展现了一幅犹如末日一般的恐怖景象:“整片草原到处弥漫着浓烟,一团团黑色的烟雾在空中盘旋、升腾、又坠落,日夜不息。它们的形状变化多端,一会儿化作一尊神像,一会儿变成轮廓模糊的纪念碑,一会儿又聚成黑压压的龙卷风。暴殄天物、残酷屠杀的血腥气将夏日的天空撕扯得伤痕累累。”
对于美国作家而言,他们既不会如殖民侵略之前的土著文化那样把周遭看作一个静止的世界,也不会为美洲的山川风景架构起一个辽远的历史人文背景,而似乎注定要投身于记载沧桑变迁、预言未来毁灭的文化进程之中。他们必须赶在这世界的物质存在变化之前记录下它的本来面目。我们见惯了身边的居民社区在一天内被夷为平地,或是陆军工程兵部队突然改变了某条河流的河道。而有时,这种文化绝望甚至会摆出极端造作的姿态,要把自己的影像铭刻在一片陌生的风景之上,于是一座石灰岩的大山可能会被炸成一些重要人物的头像。
不过,与拉什莫尔山(总统山)相比,我们的市郊和那里的生活倒或许是一座更为持久,也更具代表性的纪念碑。美国的市郊展现出一派乏味的壮观景象,到处是一条条整齐划一的里弄和没有树木遮荫的街道。每户人家的葱茏花园里都凿了一个游泳池,池水泛着蓝色蛋白石一样的波光。大型商铺鳞次栉比,俨然一座座令人生畏的皇帝行宫,实则不过是人为营造出的富丽堂皇。因为市郊正好处在都市和乡村之间,所以它既没有乡村与世隔绝的固陋,也没有都市高犯罪率的威胁,于是它被刻意造成世外桃源的模样;但在作家的作品里,市郊连带它极力模仿的小镇生活方式,却常常成为主人公逃离摆脱的对象。他们或者宁愿回到充满罪恶刺激的都市,即使那里生活节奏飞快、污染四溢;或者干脆回归乡村。按照人们的想象,他们在乡村能更加深切地感受生活,那里的人民更真诚,而那里的土地也形态各异,决不会如市郊那样千篇一律。
与之不同的是,约翰·契弗(John Cheever)(注:美国近代著名的小说家,一生共写有190余篇短篇小说,其《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获1977年普立策小说奖。此外,还作有长篇小说《华普肖一家》(1957)、《华普肖丑闻》(1904),《弹丸山庄》(1969),《猎鹰者监狱》(1977)和《天堂逸事》(1982)。)和乔伊·威廉姆斯(Joy Williams)(注:美国当代女小说家,作品多关注美国中产阶级的精神衰败、家庭破裂等现实问题。)这样的作家以其令人称道的视角,展现出市郊生活的另一面:市郊也可以像任何一部小说里的地方一样充满新奇。小到一个居民区,大到一个小镇,任何一种完全出于想象的地理描述都能为读者创造出一片精神家园。我不知道玛丽琳·鲁宾逊(Marilynne Robinson)(注:美国当代女小说家,其处女作《管家》获得美国笔会/海明威奖(PEN/Hemingway Award for best first novel),并入围普利策小说奖。其作品多关注女性在社会文化语境下的角色问题。)在小说《管家》(Housekeeping)中描绘的“指骨镇”(Fingerbone)是否存在于现实之中,但因为读到了下面这段文字,这个小镇对我而言就是真实的存在。在这一段里,叙述者描述了洪水退去之后,“指骨镇”所遭受的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