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3期


万里谈农村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

作者:张广友 韩 钢

民公社一套“左”的东西变本加厉,“左”的错误恶性发展。
  定远县严桥公社有个红岗大队,是省里学大寨拔尖的典型。我去一看,庄稼似乎长得还可以,但仔细一了解,所谓“学大寨”实际就是推广“大批促大干”,取消自留地,不准摘家庭副业,推行“大寨式”的“大概工”。最糟糕的是强调算政治账,不必算经济账。庄稼好是化肥催起来的,做样子给上面看的。产量不低,成本很高,农民很苦,还要大搞“穷过渡”。所谓“普及大寨县”,也就是说,不仅农业要学大寨,连工业、财贸、文教;卫生都要学大寨。大寨有什么工业?有什么文化?据说中学生都没有几个,大部分是文盲,怎么值得全国学习?这样学法,只能是越大越公越“先进”,管理越僵化,弄虚作假、强迫命令越严重。我刚到安徽那一年,全省28万多个生产队,只有10%的生产队能维持温饱;67%的队人均年收入低于60元,40元以下的约占25%。我这个第一书记心里怎么能不犯愁啊?而北京有些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官老爷,还在大喊大叫“把普及大寨县推向高潮”,“决战三年,实现农业机械化”,一再强调这才是中国农业的出路。这不是瞎折腾么!
  我下去调查,轻车简从,一般是一部小车,三两个人,事先不打招呼,说走就走,随时可停,直接到村到户。这样才能了解到真实情况,发现了问题再找县委、地委商量解决。那几个月,我不开会,不作指示,不提口号,只是看、听、问。越看越听越问心情越沉重,越认定非另找出路不可。于是,回省便找新调来的顾卓新、赵守一反复交换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同时,决定派农委的周曰礼他们再去作专题调查,起草对策。随即搞出了一份《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常委讨论通过后,再下去征求意见修改。经过几上几下,拿出了一个正式“草案”。“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等等。现在回头来看,这些都是理所当然,毫不足奇的。但是在“抓纲治国”的时期,这些也成了禁区,成了“唯生产力论”,成了“资本主义尾巴”,要批,要割,要砍。我们的办法是,强调毛主席教导的实事求是,从毛主席亲自主持制订的“六十条”中去找根据。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这总是应当允许的吧。我们当时的决心是,不管上面那些假、大、空的叫喊,一定要从安徽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切实实解决面临的许多严重问题。这样做,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护。听传达的人数之多,情绪之高,为多年来所未有,而且奔走相告,连最偏僻角落里的农民也知道了。但“左”的影响确实是年深日久,有些干部满脑子“阶级斗争为纲”,听到“六条”的传达竟吓了一跳。他们忧心忡忡地说:“怎么能以生产为中心呢?纲到哪里去了?不怕再批唯生产力论吗?”
  就在1978年初,党中央决定召开全国“普及大寨县”的现场会议。实际上那时候我们已抛弃了“学大寨”的那一套,而且开始用行动批大寨了。我们认定,大寨那一套办法不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而是压制了农民的积极性,所以不能继续学大寨那一套,而必须改弦更张,用新的政策、新的办法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当前的农业生产力主要是手工工具,靠农民的两只手,而手是脑子指挥的,农民思想不通,没有积极性,手怎么会勤快呢?生产怎么会提高呢?我们不能按全国这一套办,又不能到会上去说,说也没有用。怎么办才好呢?按通知,这个会应该由省委第一把手去,我找了个借口没有去,让书记赵守一代表我去。我对他说,你去了光听光看,什么也不要说。大寨这一套,安徽的农民不拥护,我们不能学,也学不起,当然我们也不能公开反对。你就是不发言、不吭气,回来以后也不必传达。总之,我们不能只看领导眼色行事,必须对本省人民负责,在我们权力范围内做我们自己应该做、能够做的事情,继续坚决贯彻“六条”。在这段时间,新闻界的一些同志比较深入实际。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记者为我们写“内参”、写通讯,宣传“六条”,《人民日报》还发了评论,这些都给了我们有力的支持。如果不反掉学大寨以阶级斗争为纲那一套,就不可能提出和坚持以生产为中心,这实际是最初也是最重要的拨乱反正,可以说是第一个回合。
  
  第二个回合是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实行联产计酬,包产到组
  
  安徽的“六条”是在全国学大寨、摘穷过渡的风浪中制订下发的。那年(1977)冬天,差不多与安徽“六条”发布的同一时间,中共中央发了个49号文件,提出今冬明春要把百分之十的生产队过渡到大队核算。而安徽的“六条”突出的却是:加强经营管理,建立生产责任制,可以组织作业组,可以责任到人;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等。这些都是与“学大寨”和中央49号文件精神不一致的。特别是生产队的自主权,是当时农村工作中存在的一个大问题。强调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就是反对瞎指挥。这个问题对农业生产影响太大了。我曾经说过,只要尊重生产队自主权,除掉瞎指挥,就可以增产10%以上。这一点,原来在“六条”中经营管理那一条里只提了一句,后来我觉得这个问题太重要了,就建议把它分出来,单独写了一条。生产队的自主权包括:生产的自主权,分配的自主权,劳动力支配的自主权等。作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它种什么,怎么种,都要由上面决定;生产的东西,甚至吃多少口粮,也要由上面来规定,那农民还有什么积极性?我感到人民公社实际上是把农民当作“奴隶”了,使他们失去了生产自主权,产品支配权,极大地压抑了农民的积极性。我发现了这个问题,但当时不能公开说,因为人民公社是上了宪法的啊。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讨论后,我发表了点意见。我说,从安徽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主要是如何调动农民积极性的问题,而不是什么机械化问题。这是个最重要的政策问题,农民没有积极性就没有了一切。“一大二公”、“穷过渡”、“大概分”这一套,不仅不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相反,恰恰是打击、压抑了农民积极性。要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就必须在经济上使他们得到实惠,在政治上切实保证他们的民主权利,所以要特别强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
  “六条”下达后,安徽农村普遍加强经营管理,农业生产责任制有了迅速发展,从不联产到联系产量,于是就提出了个联产承包的问题。不少地方开始划小核算单位,有些地方搞起了包产到组,凤阳县有的地方搞了大包干(到组)。这年秋收以后,许多地方摘了包产到组,极少数地方偷偷地搞了包产到户。群众普遍认为这种办法好,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很快。
  正当安徽各地农村热火朝天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包产到组迅猛发展的时候,《人民日报》突然发表了“张浩来信”。(编者注: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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