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1998年第3期
农村第一步改革的曲折历程
作者:吴 象
么要求?”小伙子拉开棉袄,拍拍光肚皮说:“吃饱肚子!”又问:“还有什么要求!”小伙子又拉开棉袄,再一次拍拍光肚皮说:“少装一点地瓜干!”万里沉默了,没有再问什么。事后他对同行的工作人员说:“农民的要求这样低,对这样低的要求我们还不能使他们满足!”“如果再不让农民吃饱饭,总有一天我们自己也会吃不上饭!”
共产党人的党性使万里认定,长期以来一整套“左”的做法,实际上是压制农民,剥夺农民,非彻底改变不可。他同省委几位主要负责人反复交换意见,又派人下去作专题调查,在全面掌握情况之后,主持起草了一份《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生产队实行责任制等等。当时正是盛行“两个凡是”的1977年冬,党中央的口号是“抓纲治国”,但“六条”鄙视那些根本脱离农村实际的假、大、空式的叫喊,下决心切切实实解决面临的严峻问题,因此引起强烈的反响,广大农民为之欢呼,奔走相告。
1978年,在“六条”鼓舞下积极性大为高涨的安徽农民,又遇到百年未遇的大旱灾,直到9月尚未下雨,许多河道断流,减产成为定局。万里果断地提出要正视现实,减了产就是减了产,不能打肿脸充胖子,非常时期必须打破常规,采取特殊措施;如果缩手缩脚,无所作为,坐失时机,就要吃大亏。省委常委讨论决定,支持群众要求,实行“借地渡荒”:凡集体无法下种的地,可以借给社员扩种小麦,明年收购时不计统购;同时放手发动群众多开荒,谁种谁收谁有。借地的政策很快安定了农民情绪,进一步调动了他们抗旱斗争的积极性,使灾害损失大为减少,局面继续向好的方面发展。
“左”的可怕的历史惯性一次突破后,还要继续突破
1978年年末,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草案下发试行。决定草案坚决批判了建国以来农业战线上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总结了七条经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违反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也就是说,“左”倾错误剥夺了生产队的自主权,严重地压抑、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为此,决定草案针对性地提出了二十五项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改革的政策,强调要端正指导思想,纠正“左”倾错误,充分发挥我国八亿农民的积极性。但即使是这样一个文件,也没有能够完全摆脱长期“左”倾错误的历史惯性。文件在提出纠正分配上平均主义的问题时,只讲加强定额管理,而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丝毫不敢触动,相反却明确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这反映了当时从上到下对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有什么区别并不清楚,更反映了长期存在的一些“左”的框框已成为一种思维定势。
人民公社体制的弊端,从农民的感受来说,最深切的是生产上的“瞎指挥”,管理上的“大呼隆”和分配上的“大锅饭”。对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平均主义,农民早已深恶痛绝。三中全会前后,农村不少地方自发地搞起了包工到组、包产到组、包干到组等等大同小异的责任制,这实际上是在不许“包产到户”的情况下,农民强烈要求纠正平均主义错误所发起的冲击。一些人赞之为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另一些人则责之为方向、路线性的严重错误。
1979年3月中旬,国家农委在京召开有七个省代表参加的农村工作座谈会,对这个问题发生了激烈争论。就在这时,《人民日报》15日头版头条刊载了署名张浩的读者来信,并在编者按语中强调“不能从队为基础退回去搞分田到组、包产到组”,要求“坚决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做法”。后来得知;这是编辑部奉命编写的。当时十年动乱过去不久,“两个凡是”阴影犹存,广大干部心有余悸。于是一封普通的读者来信,竟在全国广大农村引起思想混乱,有些地方甚至有点惊慌失措。
但是,三中全会后毕竟不是三中全会前了,这个“坚决纠正错误”的错误,也遇到不少地方的抵制。当时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的万里说:“《人民日报》读者来信一广播,有的地方就动摇了。正确不正确,你自己不知道吗?为什么不看群众,不看实际?”“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靠实践来检验,决不能读一封读者来信和编者按就打退堂鼓。”他强调春耕大忙已经开始,政策决不能变来变去,看准了就定下来,就干,秋后再总结经验教训。可能由于各地反应强烈,半个月后,《人民日报》又发表了安徽辛生、户家三两人的来信,并在编者按语中承认上一次的按语“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今后应注意改正”,表示“不管用哪种劳动计酬方式和办法,不要轻易变动,以保持生产的稳定局面”。一场风波终于平息了下来,但不少地方农业生产损失不小。安徽各县比较平稳,但也不是毫无损失。
1979年国庆节前夕举行的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根据试行中各地反映的意见,对1978年的《决定》草案作了修改,正式公布。其中有两处关系特别重大:一是重申坚决纠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提出“可以定额记分,可以评工记分,也可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农民称之为“可以、可以、也可以”。联产计酬似乎只是个分配方式问题,实际上与产权有直接关联。长期以来,农村中生产责任和劳动报酬不联系产量,造成生产上无人负责,评工时互相争吵,财务也过于繁琐。一实行联产计酬,权、责、利相结合,这三个“老大难”问题都解决了。更重要的是缓和了紧张的干群关系,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十几户、几十户的生产队变为四五户或七八户的组,一个队分为三四个组,队长的权力分散到组长手里。好的生产队长农民争着要,又懒又馋甚至欺压农民的,则被拒之组外,有的不得不写保证书才被接纳。因此,这实际上是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式的一个重大的突破,甚至可以说是农民对某些多吃多古的基层干部一次和平的夺权。
二是把“两个不许”改为“一个不许、一个不要”,即:“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对包产到户,由“不许”改为“不要”,口气比较缓和了,而且允许某些例外,开了一条小小的门缝。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为突破口的广大农民,后来就是从这一条小小的门缝里挤出来,掀起包产到户的历史大潮的。不过在1979年尚处于初始阶段,包产到户只能在“天高皇帝远”的偏僻之处悄悄地进行。比如小岗村的事情,村外就很少有人知道。不料,在安徽省会合肥附近的肥西县,竟也出现了范围不小的包产到户,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