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4期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农村改革报道琐忆

作者:陈大斌




   搞农田基本建设,是一项造福当前又利及子孙后代的好事。我国自然条件不好,水旱灾害多,而又有劳动力资源丰富的优势,应当多组织劳动力,利用农闲时间搞好这项改造生产条件的基础建设。但是,这方面教训实在太多了!1958年“大跃进”和“农业学大寨”运动中,不讲实效地搞形式主义,不讲科学地蛮干,不惜民力、不计代价贪大贪多地“大干”,社员下了死力气,流了大汗甚至流了鲜血,却得不到应有的效果,甚至闹出苦果来,让自己和后代人品尝。
   因此,对这次农田基本建设会议的报道,我们格外重视,决不盲目地跟上“起哄”,造“大干”的气氛。对“山东大会战”的经验,我们很有些担心,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大干”引起粮食供应不足,造成当地农民吃粮困难,还有大兵团会战中的政策问题……怎么办?我们决定派农村组副组长杨克现去“邹西会战”的济宁调查,另外选两位山东籍的编辑马成广和孙本尧去“泰安大会战”当地,以记者身份作调查,也可以以回乡探亲访友的身份作些“私访”。这几位记者分别到两地作了调查,都写回了第一手材料,他们带回的消息喜忧参半:既肯定了成绩,也指出确实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了几位记者从山东调查回来的汇报情况,再加上从各分社抽调来参加这次大会报道的记者们带来的各地当前农田建设的情况和基层干部、社员群众的意见,我们便对如何搞这次大会的报道逐渐有了“谱”。新华社与《人民日报》两家联合制定了一份报道计划,提出了这样的指导思想:“这次宣传报道,必须大鼓干劲,充分反映我国各地农田基本建设的新成绩新经验。同时又要宣传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讲究科学的精神。”
   在整个会议过程中,我们在客观冷静地发布新闻的同时,用评论发出我们自己的声音,向大会和全国读者发表我们的看法。这种做法形成了这次大会报道的一大特色。
   在评论中我们针对农田基本建设中必须注意防止的几大问题,如不讲实效,搞形式主义;不惜民力,不量力而行,图多求大;组织“会战”中不讲互利,等价交换政策等等几个主要方面的问题,定出若干选题,进行写作。围绕这次会议所发的述评中有三篇最受好评,都是用新华社记者、人民日报记者述评的统一形式逐篇发出的。第一篇是《给参观的人“交底”》,强调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二篇是《不能把大干和政策对立起来》,强调大干中也要落实政策;第三篇是《增了产才算数》,强调了讲究实效,反对形式主义。三篇述评主题鲜明,针对性强,发稿时间掌握得好,差不多一周一篇,篇篇都被突出刊登,引起了广泛关注。这几篇述评也较好地体现了我们的报道计划的要求,它与整个大会期间的其他稿件相互配合,既鼓了干劲,又突出了“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讲究科学的精神”。这种做法自然离不开当时大的政治环境,当时“真理标准”讨论正在冲破禁区全面展开,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获得又一次大解放。反过来,这样的报道也推动了思想解放,实事求是地对待“大寨经验”和“农业学大寨”运动。所以,这次会议的报道受到各方好评和重视,当时有人对我说,“你们这次大会的报道搞得好,成功地与‘大寨经验’唱了一台对台戏”。
  
  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共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是中国农村、农业发展史上的一个伟大转折,也是中国农民命运的一个重要转折。
   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决定》提出的25项农业政策和改革发展措施,其出发点也是批判、纠正“左”的错误,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批“左”对于新华社农村报道来说,没有一个在思想上、认识上“转弯子”的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我们就派记者下去了解各地贯彻会议精神的情况,重点仍然是安徽、四川等地。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出席安徽省委工作会议的一批县委书记发出了批“左”的声讨,批判的锋芒主要集中在对基层干部的打击和对农民的剥夺这两点上。紧接着,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了党委扩大会,大家一致认为,要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的决定,必须坚决地批“左”。
   四川省批“左”是从批“恐右症”开始的。四川省委认为,必须扫除“恐右症”,才能实现工作重点的转移。第一次规模较大的批判也是以全省各地、市、县委的领导干部为主力军。他们的批判很有深度。他们首先揭出“恐右症”的特点。所谓“恐右症”就是在日常工作中老怕犯右的错误,来了运动老怕戴右的帽子,总之随时随地不让自己沾右字的边。接着他们深入解剖了“恐右症”的危害、产生的根源及怎样治好“恐右症”等等方面的问题,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批得很有深度。
  这两个省批“左”的报道都非常突出,在全国起到了带头作用。1979年,从春到冬,我们系统地编发了许多省批“左”的报道,发了农村基层批“左”的典型报道,同时也发了放手让农民劳动致富,要给农民带来实惠等方面好的典型报道。
  在这方面,影响最大的是新华社及《人民日报》转发的《辽宁日报》的述评《莫把“开头”当“过头”》。1979年5月,《辽宁日报》发表一篇落实农村生产队自主权政策的记者述评。述评就当时农村落实这方面政策的实际情况指出,要分清主流和支流,莫把“开头”当“过头”。《人民日报》、新华社都转发了《辽宁日报》的这篇述评。《人民日报》还加了《编者按》:党的三中全会精神,有力地推动着各方面工作向前发展,受到广大群众、干部的热烈欢迎。但是,正如《辽宁日报》记者写的这篇述评所说的一样,三中全会确定的方针、政策,如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在基层才刚刚开始贯彻,有些同志就叫嚷什么“强调自主权过头”了。
   1979年,我们不遗余力地宣传批“左”,对推动农村形势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开头”、“过头”争论的同时,还有一个争论更加激烈、斗争更为复杂的问题——包产到户在安徽等省发生并不断发展。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才是对农业战线上“左”的最核心堡垒——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发起的正面冲击,才是中国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的攻坚战役。在不少地方为“开头”、“过头”争论不休的时候,安徽等地专心致志地研究生产责任制方面的问题,许多农民为了生存,向旧的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三级所有”体制发起了最果敢的进攻。农村改革这部威武雄壮的“活剧”,出现了更严重、更尖锐、更激烈的斗争场面。
   在这个重大的问题上,公开报道只能是深入批“左”,为其发展开拓道路,还不可能大规模地全面宣传“包产到户”。在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的萌芽阶段,安徽省滁县地区的责任制向联产发展的过程中,1978年10月我们通过“内参”发了来安县烟际公社扬渡大队魏郢生产队“包产到组、以产定工”、无关县新街公社棉花“包产到组”的两个典型经验之后,又改为公开报道发表。但是,当时中央文件已明文规定不许分田单干,也不许包产到户。所以稿件中不能使用“包产到户”四个字。记得编辑部为了在报道中既要报道出包产到户、联产计酬的经验,又不写出那四个字,很费了一番心思。几经周折,我们最后确定将四个字改为八个字,即:“联产计酬,责任到人”。大家都认为这样可以,但懂行的人一看便知这意味着什么。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好如此装一回“糊涂”了。即便如此,这篇文章一直拖到1979年3月7日才以《人民日报》专稿形式刊登出来,并用了一个中性的题目《农业劳动报酬联系产量计算的调查》。这篇报道是新华社、《人民日报》在公开报道中第一次事实上报道了“包产”的成果。之后,我们还报道了“包山”、“包水塘”等一些“包”的典型。但更多的宣传用内参或写内部材料上报等方式,反映“包产到户”在“治穷”上的“神奇”作用。1980年春夏间,在中央召开省委书记座谈会(此次会议在1980年8月举行)专门研究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我们先是组织陕、甘、宁、晋四个分社记者对黄土高原的贫困地区进行了长达三四个月的深入调研,发了大量内参,反映当地农村贫困,农民要求包产到户的愿望(这些内参材料于1998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书名是《告别饥饿——一部尘封十八年的书稿》)。这之后又组织了安徽、四川、广东、内蒙古、甘肃、贵州等地分社进行专题调研,我们在北京有关部门采访,写出了一篇上万字的关于“包产到户”的材料上报中央,满腔热情地宣传“包产到户”产生的必然性,建议正确对待群众的要求。
   进入20世纪80年代之后,我们的宣传随着农村形势的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而一步步前进。1980年中央发出75号文件,对“包产到户”开了一个口子。从1982年开始,中央连续五年发出讲农业问题的中央1号文件,对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不断加深、提高。到1983年,全国农村双包到户的比重,已占到95%以上。中国农业体制的改革已经基本完成。家庭联产承包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的新体制。至此,“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一大二公”的体制已经瓦解,只留下一个虚名了。剩下的只是摘牌更名的问题了。
  
  (责任编辑 谢文雄)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