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6期


“两案”审判的新闻报道

作者:刘回年

式动员并具体分工。因为特别法庭设有两个审判庭,分别审理“两案”,第一审判庭审理江青一伙,第二审判庭审理林彪一伙,报道班子也就随之分为两个组。我是国内部政治组组长,过去搞军事报道,便分配我负责第二审判庭的报道。和我一起搞这项报道的有国内部的徐心华,对外部的周慈朴、杨金洲,军分社的赵琦等。第一审判庭的报道任务重,人员要多一些。在会上穆青作了精彩的动员讲话。他说,我们马上要进入角色,投入“两案”公审的报道。任务很光荣,全世界都在关注这件事,有极大的兴趣。要下决心把报道搞好,不辜负党中央对我们的期望。他又说,这次报道任务很艰巨。因为我们不熟悉,公审“两案”这种报道过去没有搞过,没经验。要多学习,虚心请教,认真研究,很好地把握报道精神。他还对整个报道提出了总体要求。他说,开庭以后,我们就要理直气壮地报道出去。参加报道的同志要有全局观念,不要忘记全案。与全案有关的,是报道的重点;无关的,放在次要位置。报道中要注意把群众想知道的多写点,站在群众的角度去观察审判现场,要有细节和现场感,不要干巴巴的概念。一句话,一个表情都要留意。穆青还进一步讲了报道的基本设想。他说,公审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是震动世界的大事件。除了把该报道的都报道好外,还要写篇大通讯,题目是《历史的审判》,把审判现场与罪行结合起来写。要有历史的大跨度。对第二审判庭,要写出一篇有分量的林彪反革命政变始末。过去很多内幕没有揭露,要通过我们的报道将罪犯的罪行大白于天下。
  在以后多次研究报道时,穆青又反复强调,希望我们的报道搞得生动活泼,令人信服,符合法律。报道要令人信服,就不能空戴帽子,棍子式的,也不能写成大批判文章,而是要用法律的语言,用事实说话,有现场感。努力做到写的每句话都有根据。每次审判不能公报式地写个结果,要写得引人入胜,要有惊人之笔。
  根据新华社总社领导的动员、部署和报道的具体要求,参加“两案”报道的同志迅速移交原有的工作,组织起来投入采访,进入角色。我们去听情况介绍,学习中央有关的指示精神和法律知识,跑公、检、法机关和审理班子……一个武装头脑、掌握情况的准备阶段,很快在报道班子中形成。
  为了搞清林彪的罪行,我们到专案组翻阅了大量材料;又到林彪在毛家湾的住地,了解他和叶群的腐朽生活;还看了林彪一个秘书写的《毛家湾见闻录》。为了增加对10名在押主犯的感性认识,我们到公安部看了给主犯送交起诉书副本的实况录像。下面是我当时采访笔记本上记载的内容:今天见到了被押后的10名主犯,这些当年大搞反革命活动不可一世的人物,今天在特别法庭派遣人员面前垂头丧气地听着。给主犯送交起诉书副本是在严肃的气氛中进行的。先是在秦城监狱,这里有8名主犯。送交起诉书时,法庭两位书记员庄严地坐在主讲席上,对面是主犯站立的位置,两边肃立佩戴武器的法警,主犯依次逐一押了上来,书记员问清了姓名后便宣读法庭和特别检察厅的决定,并将起诉书副本交给被告,叫他签收。签收后,书记员又问被告要不要委托律师辩护。最后是宣读法庭规则。给每个被告送交起诉书的时间大体差不多,约12分钟。主犯出场时各有一番表演,粗略勾画出他们各自认罪的态度。第一个出场的是王洪文,着一身新的蓝色狱服,还是那副模样。他一上场就笔挺挺地站在被告席上,仔细地听着书记员的训话,利索地签收了起诉书副本。问他要不要请辩护律师,他不假思索地回答:“不要。”接着又说:“不必请辩护律师,我自己可以辩护。”第二个是姚文元。他眯着小眼睛,一边细听书记员的每句话,一边在动脑子作回答的准备。问他要不要请辩护律师,他的小眼睛转了半天后说:“这是个新问题,我得想一想。”第三个上场的是张春桥。他身穿旧棉衣,衣领敞开,表情冷漠,昂着头,闭着眼,装出副不屑一顾的样子。当书记员将起诉书副本交给他签收时,他恶狠狠地说:“我不收,胡闹!”又说:“我根本不承认你们的起诉,我签收什么起诉书!”第四个上场的是江青,当书记员向她宣读法庭决定时,她用手掩着耳朵装着听不清。问她要不要请辩护律师,她回答说:“我想是要的,因我身体不好,到时讲不了,要请辩护律师帮我讲。”书记员要她写一份委托书,她说:“我得和他先谈谈才行。”第五个上场的是江腾蛟,问他要不要请辩护律师,他干脆答:“不要,我相信法庭的审判。”第六个上场的是邱会作,态度与江腾蛟差不多。第七个是吴法宪。一身肥肉的吴法宪一押上来便显得很滑稽,问他什么,都连连点头哈腰,一副奴才相。第八个是黄永胜,无特色。
  另外两名主犯陈伯达和李作鹏因病就医,是在医院里给他们送交起诉书副本的。陈伯达这个“小小老百姓”由法警扶着,有气无力地坐在椅子上。李作鹏过去戴着墨镜,现不戴了,仍有一股神气劲。他最后说:“你们说了那么多,我记不住,要给我东西看!”
  我们投入了紧张的学习和了解,这是真正的厉兵秣马,为尽快进入角色,投入战斗作好充分准备。
  
  紧张而充满激情的法庭采访
  
  法庭公审开庭后,我们立即投入到紧张的采访报道中去。
  1980年11月29日,我们到现场采访,整整一个下午,亲眼目睹了第二审判庭对主犯黄永胜、李作鹏的公审。晚上回到驻地抓紧写稿子,一直搞到深夜。黄永胜、李作鹏在法庭上尽力狡辩,抵赖罪责,表演充分。根据法庭审判的情况,我们研究除发公审的消息外,还要加写一条庭审特写《徒劳的辩解》,揭露他们在法庭上的丑恶表演。因时间紧迫,我们几位埋头写。穆青他们也在紧张地工作,正审改第一审判庭公审陈伯达的稿子。深夜1点,当我们将稿子写出送去,他们又转过头来处理我们的稿子,一直到2点才定稿发出。为了保证稿子不出差错,我又留下看模写稿(当时新华社还是以模写稿方式发稿)。
  当我看完模写稿离开办公室时,已是凌晨3点半了。开庭以来工作紧张,但不觉得累。穆青、郭超人、曾建徽、李峰、孟凡等人和大家在一起,边处理稿件,边讨论着白天的法庭审判,议论风生,气氛融洽,真像作战一样个个充满着战斗激情,劳累也就不觉得了。回去睡了几个小时,第二天上午9点,穆青又召集我们几个人开会研究下一段的报道。
  这是粗粗的记载,但确实是当时报道工作的真实写照。在两个多月的“两案”公审报道中,我们始终是在紧张而充满激情中度过的。
  参加报道的同志都觉得责任重大,不敢懈怠,个个激情满怀地积极投入。就以我们参加特别法庭第二审判庭报道组来说,还在开庭前一个多月就集中起来,住进了二庭工作班子的所在地——西直门招待所。报道组挤在两间房子里,条件很差,但大家顾不得这些,谁也不回家,一门心思搞报道采访,力争高质量完成报道任务。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跑东跑西,找这个找那个,凡需跑的地方都跑了,凡要找的采访对象都找了。目标明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