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12期

百年寂寞叹容若(下)

作者:段战江



子,容若也无法真正喜欢起来。
  可不管容若喜欢不喜欢,官氏尊贵的身份和起码的地位还是应该有的。说来也奇怪,这位堂堂正正的“二夫人”却没有出现在纳兰家族的祖茔里。更令人费解的是,容若墓前由徐乾学所作的《皇清通议大夫一等侍卫佐领纳兰君墓志铭》(今存首都博物馆)刻石上,介绍“继室官氏,光禄大夫少保一等公朴尔普女”句子中,“朴尔普”3字被人凿去,字痕模糊。而在徐乾学后来所修订的《通志堂文集》中,刊载此段铭文,也仅有“继室官氏,某官某之女”寥寥数字。如此隐晦的手段,有专家猜测是官氏的父亲“或曾获罪朝廷,墓铭遂剜去其名姓”。不过,稽诸史实,朴尔普并无罪愆,且他去世是在康熙五十年(1711年)之后,可见“因罪讳名”的说法并不成立。那么,根据合理的猜想,这位历史面目模糊的官氏,可能在嫁给容若后,夫妻关系并不融洽。在容若的诗词里,也似有暗指,譬如《点绛唇》中有“一种蛾眉,下弦不似初弦好”句。两人结婚4年,却没有子嗣,自然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容若去世后,倍受冷落的官氏,自是一走了之,另嫁他人。因此,另作他人妇的官氏自然不可能下葬纳兰家坟。那么抹去容若墓志铭上有关官氏的详细介绍,也在情理之中。
  至此,我们也就应该更好理解为何在卢氏去世五六年后,容若还要频繁地回忆起她的好。他对卢氏的怀念,或许有放大之嫌,可这种“放大”,更多是缘于前夫人(卢氏)和现夫人(官氏)的差距之大。容若的狂傲一面、寡欢一面、敏感一面,恐怕在官氏看来都是极其不可理解的,她的“红袖翠巾”,自然也不可能搭到容若的肩上。可怜的容若也只好“青衫湿遍,凭伊慰我,忍便相忘”。觅不得知音的共鸣,无奈又绝望的容若,自是“料也觉、人间无味”。现实的情感困境和夫妻尴尬,使得容若有爱说不得,有苦诉不得,也就愈发怀念从前与卢氏相处的美好时光。对容若来讲,卢氏就是他的“唯一”,正如他在词中郁郁唱道:“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就在卢氏去世8年之后,同样是在五月的一个“葬花天气”,容若和卢氏一样,以同样突然、同样匆匆的方式离开人世。这样的结局,还真是应了他在卢氏忌日里所写的《金缕曲》中的那一句:“待结个、他生知巳。还怕两人俱薄命,再缘悭、剩月零风里。清泪尽,纸灰起。”
  可是,上天好像觉得这样的悲剧还不够深刻,它要让悲情的容若背负起更多的“情感伤痕”,以此嘲笑人类的渺小和脆弱。容若30岁那年,正处在人生的低谷期,已做了7年御前侍卫的他,自然也有事业上的“七年之痒”。加上二次婚姻又不幸福,他便想“暂觅个柔乡避”,“自隐于醇酒美人”,求得一醉。缘于这样的动机,听说江南乌程(今浙江湖州)有一位沈姓才女“颇佳”,就借好友顾贞观南归之便,代他“略为留意”。于是,这位名叫沈宛的姑娘就以这样并不浪漫的引见,认识了容若。沈宛同样是一位历史面貌模糊的女子,据考证,她是一名江南艺妓,颇有才气,著有《选梦词》。也许容若看过她的词作,加上他的那些江南文人朋友举荐,不免动了心。
  容若很是喜欢这位娇柔貌美、又不乏灵动气质的江南才女,两人相爱相恋,也应是不争的事实。然而,由于沈宛的身份尴尬,容若的工作特殊,加上满汉不通婚,社会地位悬殊等时代和流俗的制约,两人的结合,自然只能以非常规的手段“私下行之”。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的九月,顾贞观受容若之托,携沈宛进京;同年底,容若纳其为妾。然而,纳兰相府是容不得这样一位出身青楼的汉族女子。沈宛不但不能进纳兰府,甚至连个妾的名份也没有,容若也只好在德胜门内置房安顿她。想来有情有义的容若,在当时肯定是尽一切力量为沈宛争取权利和幸福。可这一切尚未安排妥当,他就匆匆离开了人世。容若和沈宛的爱情,刚刚起跑,就再次被粗暴的命运之神贴上了休止符。
  待沈宛产下遗腹子之后,纳兰相府或客气、或不客气地将其“请回”江南。那个叫富森的遗腹子,倒是名正言顺,归入纳兰家族的族谱,并得以善终。在他70岁的时候,还被嘉庆邀请参加了太上皇(即乾隆)所设的“千叟宴”。至于他的母亲,纳兰家族却绝口不提,好像富森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般。
  这位苦情的女子,返回江南后,基于对容若止不住的思念,写下了不少悼亡之作,其文采“丰神不减夫婿”。纵是在文坛上留得几许词名,纵是在史学上留下不少佳话,可这位弱女子后半生的安乐和幸福,谁曾关注?谁又在乎?在浮尘中奋力挣扎的她,心里很是明白;“无穷幽怨类啼鹃。总教多血泪,亦徒然。”好在是,她和容若曾经认认真真地爱过,心底里还存留一份暖暖的回忆,可以让她在太过潮冷的夜晚,凭借梦的翅膀,回到从前,回到容若的身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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