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分为长篇和短篇,后来又有不长不短的中篇,分界线在哪里?理论不谈,实际感受可以说说。外国有些名作,短的拉不长,长的缩不短。中国从话本、演义起就不大一样。长的可以截断成一片一片,短的也有头有尾,有因有果。长短都少不了前言和结语。五四时期,胡适吹嘘过短篇小说,又翻译,又下定义,但真正的开山祖师却是不下定义提倡只又译又作的鲁迅。长篇小说无人下定义,新式的也早有人作,但现代的奠基人是不是得算茅盾?近几年小说品种繁多,产量上升,目不暇给,恐怕职业批评家也不见得能看全。那么,普通读者看得少也可以有说话的权利了。单就长和短而论,恰到好处的并非处处都有。读者总会觉得肥瘦不匀称,很少能作到“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长篇夹叙夹议作论文。短篇也少不了作者的耳提面命。作者总不肯给读者留有余地。读者不得不时刻接受教育。往往不是寓言故事就是讲义。我们当然不能只以外国的为最高标准,但本国的高层例子也不少。干净利落又余味无穷,长而不厌其长,短而不嫌其短,有“教”而无“训”,这样作品当今何其难得?“贪多务得,细大不捐”,这难道是由于语言和生活的欠缺吗?
补白
止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