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到一篇好文章,就是乔以钢的《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以下简称“乔文”),发表在《天津社会科学》双月刊一九八八年第一期上。首先是这样几句话吸引了我:
宗法社会背景下中国人所形成的强烈的从属意识,在士大夫身上有时既表现为对君臣关系、名位本分的谨守,又表现为对国家社稷的忠诚。而在女子身上,从属意识的发达则主要只表现为对个别的、具体的男子的忠贞、驯服,“三从”的道德规范切实融进女性的意识,成为她们处理人际关系的指南。在一些女子所写的涉及两性关系的作品中,这种附庸意识常有所表现,但又多与女子对某一男性的思恋爱慕揉合在一起。
我因此思索几个问题。
第一,封建的夫妻关系和君臣关系的异同。从同的方面来说,“君为臣纲”,“夫为妻纲”,都规定了一方的绝对权利和另一方的绝对义务,一方的绝对占有和另一方的绝对从属,从属的一方对占有的一方必须绝对忠贞不贰,即所谓“忠臣不事二主,烈女不嫁二夫”。从异的方面来说,君主是不由你选择的,你生下来就是某个君主的臣民,就这样注定了,无可更改,当然也有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的时候,那总是乱世,是例外,大家都不太愿意遇到,“乱世鸟飞难择木”,诗人早已慨乎言之。至于丈夫,总是选择来的,尽管有家长包办代为选择和自己“私订终身后花园”的选择的不同,尽管有选择标准的不同,其为选择则一;哪怕是指腹为婚,似乎生下来便注定了,但指谁的腹,不指谁的腹,仍然是选择。四十多年前我在一篇杂文①里套了“人尽夫也,父一而已”的调子说:“人尽夫也,君一而已。”就是这个意思。读了乔文之后,我才想到二者的相异还有另外一面,就是夫妻关系中妻子的从属身分是“对个别的具体的男子”的,君臣关系中臣民的从属身分却不是对个别的具体的皇帝的,而是对皇帝一家一姓的。所谓“烈女不嫁二夫”,是绝对的,严格的;“忠臣不事二主”,却不是照字面死解的。为臣的在老皇帝死后,继续做小皇帝的臣子,不但不是耻辱,还可能是光荣,例如杜甫就歌颂过诸葛亮之“两朝开济老臣心”。其实,汉朝还在,诸葛亮就辅佐那位打草鞋出身的刘备起来打江山,原也和曹魏的、孙吴的臣佐们差不多,而他独能被推为千古忠臣之冠者,就因为刘备是汉朝皇帝本家的缘故,只要忠于姓刘的就行。作妻子的呢,不可能做两代妻子,自己亲生的儿子不必说了,便是以小妻之身改嫁给死去的丈夫的正妻所生之长子,如王昭君,也是入胡随胡,绝非汉家礼法。改嫁就是失了节,哪怕不出家门,寡嫂嫁了小叔子,也不能算节妇,倘若以“不事二姓”为理由,替一个改嫁给小叔子的女人请立贞节牌坊,那会成为大笑话。“不事二姓”只适用于男子,男子的从属是从属于某家某姓的世袭君权,不问他家袭位的是谁,也不问他是怎么袭位的。明朝永乐皇帝以藩王之身起兵抢了他侄儿建文皇帝的江山,本来与改朝换代无异,但因为皇帝还是姓朱,所以明朝还是明朝,建文皇帝的臣子归顺了永乐皇帝的,从来不被讥为“贰臣”,倒是那些忠于建文皇帝不肯事二主的,被永乐皇帝定为“奸恶”,剥皮下油锅,还要将他们的母妻妹女,乃至外甥媳妇,一切女眷,罚当官妓。我一向不太懂永乐皇帝有什么必要如此残酷,现在看来,他也许认为不如此不足以昭示臣民,万不可忘了“不事二姓”,只讲“不事二主”,这在他的立场上看来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剥多少人皮,榨多少人油来强调,也不会过份。所以,君固然是不能选择的,但一个忠臣可以有几个君;丈夫固然是选择来的,但除非愿做“失节之妇”,选定之后就只能是“这一个”,即所谓“一与之齐,终身不改”。
第二,什么是封建的夫妻关系中妻子对丈夫的“爱”?乔文说得很清楚,那其实就是妻子“对个别的具体的男子的忠贞驯服”,表现在女子所写的诗文中,就是“与女子对某一男性的思恋爱慕揉合在一起”的“强烈的从属意识”。能够不“思恋爱慕”吗?试想想,强大的社会,沉重的历史,庄严的道德,残酷的法律,一致地明确无误地告诉一个女人说:你从此绝对地属于这个男人了,永远无可更改了;你除了是他的妻子(作为他父母的儿媳和他的儿女的母亲,是作为他妻子的延伸)而外,什么也不是;你除了为他孝敬父母,为他生儿育女,为他治家理事,为他做饭洗衣而外,没有别的更重要的责任;你一生的命运,决定于他一生的穷通荣辱,尤其决定于你能否保持他——仅仅是他“这一个”男人而不应该是任何其他男人对你的爱宠。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女人能有别的选择么?如果不是女人而是男人,如果是一个男主人手下的男奴隶,他要取得并保持主人的爱宠,只能巴结奉承,努力服役,先意承志,卖力卖命罢了。然而她却是女人,是妻子,她要取得并保持丈夫的爱宠,最主要的功夫必然用在两性的关系上,她会很自然地对丈夫产生两性之间的“思恋爱慕”,这种感情反过来装饰了她自己,使她在丈夫眼中显得可爱。古代的“思妇”诗,“寄外”诗,写的都是这种“思恋爱慕”之情,其中不乏写得好的,然而都很难说是近代意义上的真正的爱情。我曾经在一篇论文②里引了恩格斯的话来说明两种感情的区别:“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现在看来,这还只说明了东西方的古代夫妇之“爱”的共性,还不足以说明中国封建的妻对夫的以强烈的从属意识为核心为基础的“爱”的特殊性,这原来是恩格斯没有机会研究的。我在那篇论文里反对把赵五娘、王宝钏的感情当作“古代人民美好坚贞的爱情”来宣扬,我说不应该把封建性的糟粕当作民主性的精华来宣扬,现在还是这个意见,可是觉得当时未把意见说透。因为,如果仅仅宣扬了“婚姻的附加物”,难以说是有多大的危害。现在才说得清楚:宣扬那种以强烈的从属意识为核心为基础的妻对夫的“爱”,就是在宣扬奴性,宣扬“夫纲”和“妇道”。
第三,中国古代女性文学(主要是诗词)究竟有多大价值?我没有读过多少古代女子诗词,但是一向也比较留意,结果老实说是很大的失望。胡适在他的《三百年中的女作家——<清闺秀艺文略>序》里痛论这个问题,他指出清代三百年中女作家虽多,“她们的作品绝大多数是毫无价值的。”他说:“这两千多个女子所以还能做几句诗,填几首词者,只因为这个畸形社会向来把女子当作玩物,玩物而能做诗填词,岂不更可夸耀于人?岂不更加玩物主人的光宠?所以一般精通文墨的丈夫都希望有‘才女’做他们的玩物,替他们的老婆刻集子送人,要人知道他们的艳福。好在他们的老婆决不敢说老实话,写真实的感情,诉真实的苦痛,大都只是连篇累牍的不痛不痒的诗词而已。既可夸耀于人,又没有出乖露丑的危险,我想一部分的闺秀诗词的刻本都是这样来的吧?”周作人在他的《女子与读书》(在《苦口与甘口》中)一文中也说过:“本来女小说家也并不少,但是他们所写的女人多不免以男子的理想为标准,或是贤媛,或是荡妇,都合于男子所定的范畴,但终究不是女子的天然本色。我读中国闺秀的诗文集,往往有此种感觉,假如有美这也是象牙美人之美罢了。”过去我很赞成他们这些话,现在读了乔文,又觉得他们说的也有未尽然之处,就是古代女子诗词未必一概没有“写真实的感情,诉真实的痛苦”,未必一概没有写出“女子天然的本色”。什么是真实?什么是本色?本来都没有不变的标准。在封建社会,绝对从属于某一个别的、具体的男子,这个身分就是女子的本色。她对那个男子的以强烈的从属意识为核心为基础的忠贞驯服、思恋爱慕,这就是她的真实感情。正如乔文说过的,“三从”的道德规范已经切实融进女性的意识,成为她们处理人际关系的指南了。她们写《寄外》《忆外》的诗词的时候,难道能说她们并不真地怀念丈夫吗?是真实的,完全是真实的。这些诗词绝大多数之所以无价值,并不因为不真实,而是因为只有这么一点点真实;并不因为掩盖了压抑了别的什么真实感情,而是因为别无什么值得写的真实感情。我们都听说过:一个少女能为她失去的爱情而唱出美丽的歌,一个守财奴却无法为他失去的钱袋而唱出美丽的歌。这当然不是说守财奴诉说他失去钱袋的痛苦是不真实的,不是说他另有什么比失去钱袋更真实的痛苦不敢诉说。
第四,古代女子诗词为什么显得那么千篇一律?我过去认为原因是女子生活的天地太小了。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笑话:丈夫出门多年后归家,慰问妻子说:“这多年独守家中,不苦于寂寞么?可曾出去走走,访访亲戚么?”妻子说:“自君之出,我足不出户,平日惟以作诗自遣。”丈夫甚喜,要了她的诗稿来看,翻开第一页,第一首的诗题便是:《月下招邻僧闲话》。这个笑话之所以成立,只因为诗是妻子作的,如果是丈夫作的呢,那是极常见的风雅题目,一点也没有什么可笑了。封建“妇道”划给女子的天地,的确狭小得可怜。嫁到丈夫家以后,女子能够堂而皇之的走动之处,几乎只有一处:娘家。即使如此,还是要先向婆婆告假,得到婆婆的批准。即使如此,清人陈廷<SPS=0757>的《邮余闲记》里还有这样的主张:“人皆知妇女不可烧香看戏,余意并不宜探望亲戚及喜事宴会,即久住娘家亦非美事,归宁不可过三日,斯为得之。”(转引自周作人:《秉烛后谈·谈劝酒》)这实际上就是说,对女子只有严格的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斯为得之。在终身监禁的囚笼里,当然不仅“月下招邻僧闲话”是不行的,便是“招邻尼闲话”也是不行的,“三姑六婆,实为淫盗之媒”,早已是著名的治家格言了。这么狭小的囚笼里面,能有多少变化?古代女子诗词的千篇一律,当然无可避免。这就是我过去的想法,现在读了乔文,发现这还只是一个方面。乔文中有这样一段:
她们的作品常有比较浓重的人情味和现世感,作者思维主要,朝向自身、现世,关注的是与此直接相联系的人和事,情与景。某些男作家基于比较丰厚的思想文化土壤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那种纵深的历史感、恢宏的宇宙意识为女作者所不具备。她们的笔墨始终围绕着现时现世的人伦情感,而不是过去、现在或未来的大千世界。浏览古代女性的作品,很容易发现这样一些跨时代的共同主题:闺中相思、弃妇忧怨、伤怀感物等等,她们的视点常是如此接近,心境又常是那么相通。朝代的更替、世事的变迁在多数女子的创作中仅留下淡淡的痕迹,以致我们可以纵跨千年将这些作品从内容上大体概括为“身边文学”。
这大大启发了我。原来,生活空间的局限,还要加上思维深广度的局限,两个局限合起来,这才是使古代女子作品千篇一律、千年一律的原因。“现时现世的人伦情感”,就其本身而言,不过就是那些,不会写不完的;只有与“朝代的更替、世事的变迁”密切结合起来,只有被“纵深的历史感、恢宏的宇宙意识”充实起来,才会千变万化,永远写不完。试看,“忆外”“寄外”之类,最是古代女作家写烂了的题材,可是,到了现代杰出的女词人沈祖<SPS=0550>教授手里,写出了这样惊心动魄之作:
合卺苍黄值乱离,经筵转徒际明时。
廿年分受流人谤,八口曾为巧妇炊。
历尽新婚垂老别,未成白首碧山期。
文章知己虽堪许,患难夫妻自可悲。
——《千帆沙洋来书,有“四十年文章知己,患难夫妻,未能共度晚年”之叹,感赋》,见《沈祖<SPS=0550>创作选集·第四辑》。
我说过:“大家都看得出,这不是单纯的个人的不幸,而是四十年间祖国命运的艰难坎坷的一部分,因而具有时代的特色。即如她的最沉痛的诗句:‘历尽新婚垂老别。’就决不是天宝年间杜甫写‘三别’时候的事,只可能是二十世纪从三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八年抗日战争继以三年解放战争,好不容易迎来全国解放,不久又是‘反右扩大化’,二十二年后方得改正,这二十二年中还包括了腥风血雨的浩劫十年,这个长过程中的事。”③这一切在诗句中不是“仅留下淡淡的痕迹”,这样的“忆外”诗才突破陈陈相因的格局,成为不朽之作。如果说到生活面的广狭,女词人当时是作为“右派”之妻正在“廿年分受流人谤”之中,也如我说过的,“她被当作罪人家属孤立于解放了的人民之外领受着烈日般的炎威和冰霜似的冷眼”,生活面的狭窄恐怕比典型的封建闺阁牢笼还大有过之。这就证明,单是这一个局限,是不足以局限住拥有思维的深广度的女词人的。
这就联到第五个问题:为什么古代女子诗词中对国家社会的关心是那样少见?为什么嫠不惜其纬而忧宗周之陨,鲁国漆室之女不忧自己老大而忧君老子少,都被认为不大寻常,需要解释的事情?过去我想得很浅,只想到一向不许女子过问外事,更不许过问政事这些原因。现在读到乔文中这两段话:
女作者既没有插足政治社会,体验仕途坎坷的机会,自然也很少可能直接体味到因政事变迁、宦海沉浮所带来的心理倾斜,她们的生命本身又是贬值的,于是,较少需要象许多士大夫那样从道教、佛教中寻求心理平衡(这一点不是绝对的。因为生活中失去心理平衡显然并非只缘于政治因素。但是,在与士大夫文人关系甚大的政治生活方面,大多数女性面对的毕竟只是一片空白),……
就大多数女性作者来说,是缺乏李清照那样的政治眼光和过人见识的,她们写诗填词主要是抒发比较狭隘的个人情怀,而无政治方面的考虑。
我才觉得单是从女子受到的禁锢着眼,还是偏重外因,不完全能说明问题;渣滓洞里被囚禁的江姐、孙明霞她们,不是同男战友们一道传阅《挺进报》狱中版么?可见关键还在于女子自身的贬值的生命,在于女子的仅仅从属于某一个别的具体的男子而不从属于国家社稷这种人生地位,在于她们这种生命这种人生地位所形成的非政治非社会的狭隘个人情怀。因此,中国女作者的人的觉醒、女性的觉醒,不能不和政治的、社会的觉醒结合在一起。我曾经这样评论沈祖<SPS=0550>:“我们的女诗人,一开始就是在‘鼓鼙声里’登场,唱出了‘有斜阳处有春愁’这一名句,成为她一生的交响乐章的主题,从此,斜阳,故国,山川,胡尘……组成了主旋律,反复出现,几乎没有间断过。当年,黑暗中国第一个觉醒妇女秋瑾,在一个剧本里一出场就唱道:‘洗尽人间脂粉气,不解伤春。’这是伟大的强音。沈祖<SPS=0550>大概是秋瑾的女儿辈,也许甚至可以算是孙女辈吧,她却又唱出这么多的春愁之歌,这并不是历史倒退了,而是文学前进了。现代女词人的笔,已经不是只能蘸着香脂腻粉,写一些空虚平庸的少女伤春,而是蘸着风雨尘沙,把无边的烟柳斜阳、故国山川,一起浩荡春愁里去。”现在看来,我写这些话时,还没有十分弄清楚人的觉醒、女性的觉醒同政治的、社会的觉醒是什么关系。其实,秋瑾开辟的道路,已经就是两种觉醒密切结合的道路,不过当时必然特别突出政治的、社会的觉醒,暂时似乎要付出牺牲女性意识的代价。到了丁玲的时代,她就能从女性的觉醒、人的觉醒开始,进一步走上政治的、社会的觉醒,正如冯雪峰所说,从《梦珂》到《夜》。而沈祖<SPS=0550>,作为女词人的登场第一声:
芳草年年纪胜游,江山依旧豁吟眸,鼓鼙声里思悠悠。
三月莺花谁作赋?一天风絮独登楼,有斜阳处有春愁。
——浣溪纱
便把政治、社会意识同女性意识结合得这样好,显然是因为中国女性解放的历史和女性文学的历史都进步了。只要弄清楚这中间的关系,本来就不存在是不是历史倒退了的问题。
乔以钢的《中国古代女性文学创作的文化反思》全篇都很精彩,除了我在上面引过的几段而外,还有许多很深刻的见解,我不能一一介绍了。我在上面谈的五点,只限于我也曾经谈论过思考过的几个问题,读了乔文,提高了我的认识。这五点还可以归结到一点:女性作家作品中的政治意识社会意识,在中国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倘若一概目为“浅层次”而菲薄之,我是难以理解的。
一九八八年四月三日
①《挂剑新集·读史四题·从“游龙戏凤”说到“妾不如偷”》。
②《从秋水蒹葭到春蚕蜡炬》,此文收在同名的文集中。
③《沈祖<SPS=0550>创作选集序》,此文收在《书与现实》中。
舒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