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端熟练如厄普代克者,他自身的传奇经历,即是用之不竭的小说素材;而且人到中年正是他旺盛的创作欲充分发挥的时候,只须构思巧妙;便可一材二用:先是以自身经历写成虚构小说,然后又利用这些素材撰写自传。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虚构作品,然后随着作家本身各方面的日趋成熟,写作上也能有所突破,于是在笔底再现的真人真事便成了文学精品。厄普代克因此把他前半生的回忆录,名为《自我意识》,以志他对“自我”随年华的逝去而有所觉醒。他以自己特有的风格,写前半生的际遇,不但妙笔生花,而且读来令人兴趣盎然,叙平常生活而又满含人生哲理的妙处。全书共分六章,每一章是篇独立的文章,而六章汇合则又成有年序及内在联系的抒情散文。第一章名《希灵顿的春夜》,写他幸福美满的童年。父亲是位谦和的中学教员,母亲是一位不甚知名的小说家,这两位便成了厄普代克自幼聪颖灵秀之源。他虽在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生长,但依旧能获得正规教育的培养。一九五四年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便横渡大西洋到英国入牛津大学罗斯金美术学院研究美学理论。看来他是一帆风顺的,但他日常生活中的不如人意的际遇很多。他是一个典型知识分子家庭的独苗,却自幼从生母的血液中得了牛皮癣症,这虽是癣疥小疾,但因为过敏性极强难以根除,使他自幼即落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第二章所写的《向肌肤开战》中,自我解嘲地把这种人人忌讳的隐疾,津津乐道,视为是一个人自我意识的必然伴侣。因为患这种人人谈来色变的痼疾,使他自幼离群索居,养成一种内向的性格,因此得有足够的余暇,可以钻研古今名籍。更有甚者他居然因此赢得了一位十分同情他处境的姑娘,与他相爱结婚,导致了他的早婚。
第三章为《倾吐不易启齿的语言》。厄普代克继承了父亲的口吃病,而厄普代克由于怕启口,居恒默然;厄普代克认为这一缺陷大可运用,使不利因素成为有利,因为他由此而养成了男性沉思寡言的美德。其后的健康情况亦不甚佳,为了避免高血压与哮喘病的并发症,他戒绝了烟酒,甚至连喝杯咖啡的人生乐趣,也与之绝缘。终于他苦心孤诣的阅读写作,使他进入名垂文学史册的不朽行列。有人曾推崇他为十九世纪以来语言大师的继承人,无非说他因为平生口齿不伶俐,促使他在笔头语言上下苦功。
第四章为《论不充当和平鸽》。在他一生矛盾最集中而决心冲出中年<SPS=0280>关的前夕,正是六十年代美国陷入越战的大泥淖。全国各种思潮纷纭起伏,处于混乱之中。而他作为一位知名的小说家却不介入于任何一方,只是闭门谢客,六亲不认,埋头创作,成了政治上的孤家寡人。但在自我意识领域中,却能摆脱困境,加速了他心智上的成长。
第五章为《给儿孙辈的家书》。全章迹近家谱追踪,自述“恋母情结”的根源,和讥嘲他的生父,使他成为《马人》小说中的主角。这本小说于一九六三年出版,书中历述中学教师的坎坷命运。正如希腊神话中凯伦为普罗米修斯赎罪而舍弃自身的青春那样。
第六章《论自我的永久性》。作者的思路在写完第五章后,突然转入对来生的展望,大胆宣告人是可以摆脱那种怕死的可耻僵化的念头,而达到数学家阿基米德的超宇宙观。即从地球之外,可以找到力学支点,以之推动整个世界的运转云云。
这部回忆录要推第二章《向肌肤开战》写得最得心应手,既有饱满的生活气息,又有启迪性的哲理,发人深思。事情是由遗传性的癣疥之疾引起的,不料厄普代克六岁时出麻疹,牛皮癣益发不可收拾,直到稍长后遇到一位爱情至上不计痼疾的少女,婚后迁居麻省海滨,始在终年阳光下享受身心两宁的生活。当厄普代克回忆这一段难忘的岁月时,不禁写道:癣疾与其说是惹人厌烦,不如视作是一条能启人思索的坦途,它既促人施展种种隐蔽策略,又迫使病者不断作自我检查;令人一次复一次地揽镜自怜,养成自恋又自厌的性格。可是坏事总有好的一面;癣疾居然使一个平庸无奇的孩子成长为一位多产爱写,善于适应时尚而又自强不息的作家。
数十年来,厄普代克一直以人类两大困境为主题——死亡与性爱——写了十四部长篇小说。他的成名三部曲《兔子跑了》(一九六○),《兔子回家了》(一九七一),《兔子富了》(一九八一),反映美国青年在动荡的年代里,由于不安情绪面引起的内心变化和思想发展,可以说写下了近三十年来,美国青年心态变化的历程。他的细致描画笔触和讲究文字的隽永,给他带来了美国近代语言大师的美名。他早年负笈牛津大学罗斯金美术学院时,师宗英国小说家亨利·格林(一九○五——一九七三),钦羡他独具少数派雅俗共赏的风格,且能摆脱评论界的约束。他同时又在法国作家普鲁斯特(一八七一——一九二二)的作品中找到共同的美学语言,把梦幻与忆旧用“意识流”的手法编织出一幅幅变态心理的交感图。这些都影响了他在美国文艺园地里找到一己的道路,他今天善于以真人真事揉入虚构之中,色情与精神超脱合于同一诗篇,确有其独到之处。他所惯用的死亡与性爱主题既具备《纽约人》杂志潇洒的文风,又能反映世纪末美国精神文明的空虚,因而十分迎合中上层阶级读者的脾胃,屡获全国图书奖、普利策文学奖和欧·亨利短篇小说奖。
在《自我意识》中,厄普代克很少谈及他已发表的文学作品,却承认他所创造的人物有其历史渊源。如上面提及的《马人》一书,主角乔治·考德威尔便是按照他父亲的形象塑造的,其他如《夫妇们》、《山茱萸》、《信任我》、《金属味》等短篇小说集中的角色,几乎都是故乡希灵顿及麻省新居所在地的左邻右舍人物。经过他特别细致的观察和生花之笔,都写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他尤其恪守祖传的家教,“勿惹是非”之风,因此他把纽约曼哈顿看作文人是非之地,而隐居在麻省的伊普斯威奇小镇埋头写作,这是他生活中的避风塘。结果评论界对他的大量作品,竟也无懈可击。当然有这么一批不太走运的作家,指责他鼓吹中上层阶级的享乐主义是厚颜无耻的自我炫耀,和无所顾忌的富裕阶层得天独厚的表现。厄普代克则认为受尽肌肤之苦的作家,应该享受较深刻的内涵成果,不为旁人理解之事亦未可厚非。他的近作,人称为中年三部曲的《S》,或可称之为霍桑《红字》的现代版,就是他的写作艺术性正在进入更成熟的“形而上学”领域。他对友人说,我已历尽人世早年的甘苦,现在正进入羽毛丰盛的阶段和对生活的理解;言下之意,此时被誉为美国第一流小说家,并享受相应的待遇也是人情之常理所当然的。
他与海明威整整差一代人,但十分理解这位先辈的脾性和优缺点,曾在其《散文及评论》集中对海明威的性格,作过颇为中肯的评价。在文体上,他恰恰与海明威相反,用笔细腻描绘,用句不厌其烦;自然在深度及老练上有待更大的发展。但以他的审慎作风和评论界对他的偏爱,他在国内享有的荣誉地位,已不下于他的前辈海明威了。
JOHN UPDIKE,SELF-CONSCIOUSNESS,Memoirs,Alfred A.Knopf,New York,257pp.
西书拾锦
冯亦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