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娄的最新作都是中篇,一部是《偷窃》,另一部是《比拉罗赛内线》;前者于一九八九年春季出版,后者则于一九八九年秋冬之交,这两部中篇与过去不同的,即在两部小说中均以女性为主角,而且都以美国方言与俚语的巧妙运用,情趣横生著称。《偷窃》发表后,犹太女作家欧茨即撰文誉之为美国当代文体家中的佼佼者,特别擅长人物刻划。她认为这对贝娄来说,他的夸大现实主义已不复是他文学的某种实验,而变为事物存在的本来面目,是供任何品种的文学大师自由发挥和运用的。且看当前美国生活的趋向,早已逾越传统现实主义者的理解和想象;因此像贝娄这样近乎荒诞的现实主义作家,正达他文学生涯的顶峰,他的天才桂冠至今当之无愧。
《偷窃》为贝娄第十三部小说,书中女主人克莱拉·薇尔德一开始即出现在篇首章节,是一位前额突出,机灵过人的出版企业家。这也是贝娄的一个破例之举,他过去的小说尽管女角大都是泼辣强劲,善于掌握男人事业的成败,但在故事中往往只从事幕后操纵活动,从份量讲,只居于附庸或次要地位。这一“破例”正说明了贝娄观察到的美国妇女性格的变化,确实比一九六四年出版畅销书《赫索格》中的教授夫人玛特琳大胆与教授好友私奔,致使赫索格精神错乱这个故事高出一筹。或与《萨姆勒先生的行星》(一九七○)中那位犹太学者于战乱中九死一生避难美国后, 又为美国七十年代的动乱腐化生活所困惑,特别忍受不了他爱女的叛逆行为,于是想寻找一个新行星来求得偷生寄身之地。贝娄一九八七年出版的长篇《再遭情变》,主人公是位植物学家班恩·克莱达教授,经过两次离婚后,又上了富家女的钩,做着老夫少妻的美梦等等。这些女角也个个手段狡黠,但都赶不上《偷窃》中女主角克莱拉的手段高明。她虽然离婚四次,仍不放弃与她的旧恋人,一位华府显耀人物伊赛尔·雷格勒千丝万缕的情意,暗中保存着当年他馈赠的宝石戒指。不料正准备重提婚事之际,此戒指却被家中临对使女的海地籍男友所窃。为此克莱拉忧心忡忡,最后不得不向她经常就医的心理分析大夫倾吐心曲说,“不计其数的男人和我打过交道,难得有一位知心者,唯一谈得来的有色人种恰恰又是个家贼,唉!”可是相对之下,这位有色人种在故事中只处于应声虫的地位,因此克莱拉对他感喟,也显得苍白无力,缺少贝娄一贯对待教授学者那种喜剧性讽刺的活力。也许正面刻划女角似乎对作者还是个新课题,但是文中对白反讥依旧十分出色,这正是贝娄的特点和成功之处。半个世纪来,贝娄除了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外,他的高超语言修养和艺术手法给他带来了三次全国书奖和一次普利策文学奖。由于他所选中的人物多属常人范围之外,因此有超现实主义的别称,连作者自己在《失言者》(一九八四)故事中也毫不讳言。可是他的超现实寓言与卡夫卡和福克纳笔下的畸零人不很相同,他小说中的怪僻人物无论道德败坏到如何惊人的地步,总没有越出美国畸形社会生活的范畴。可见他之归化美国似乎又进了一步;还渐由第三者进而以首席发言人的口吻作自我嘲讽,它的含义无非是砭人醒悟;他并不以危言耸人听闻,或是抱着以警世之意来充任生活中种种矛盾的调解人。他对美国社会的犯罪问题,处理上已比过去浓重的说教逐渐淡化,比《莫斯比回忆录》(一九六八)中《寻找格林先生》、《银盘》等写得更为巧妙和耐人寻味了。
贝娄最近出版的第二部中篇小说《比拉罗赛内线》,内容虽然比较离奇,但也不像四十余年前发表的《受害者》(一九四七)那样情节曲折。这从来不是他的原意,他所突出的是犹太裔高级知识分子对美国社会种种不合理现象的反响和嘲弄,而且善于通过夸张诙谐的语调,使读者惊叹之余心里折服。他在这部新作品里,通过一位专门研究和培训记忆力的老教授之口,首先作自我讥嘲:增强记忆力只对企业家、政治家和国防机构领导阶层发挥作用;至于老年退体的学者只求忘却往事,记忆太深还能增人烦恼,因为旧事牢记不忘,常使生活失去新的乐趣。但又说:难怪人到暮年反思变动:正如律师尽量躲避旧主顾,大夫不爱治宿疾,将军无聊到油漆磁器,外交家独自去钓鱼,如此等等。这位人称记忆专家的教授现在也不得不追悔盛年时高唱的信条——“人的记忆力原本和生命同样可贵。可是轮到我却情况各异,我的一生成就来自天赋的好记性。如今这一天赋不允许我向自己退避,除非死后才得罢休。”故事就打这儿开始。
按这位记忆超人的教授自述:“比拉罗赛”是美国一位大名鼎鼎的歌曲作家和夜总会经营人比莱·罗斯(一八九九——一九六六)的谐音,在犹太难民中曾经是位声名藉藉的传奇人物。据说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曾出资组织过地下营救站,专门帮助纳粹大屠杀中的难胞逃离困境,避居美国。一位名叫哈雷·富斯坦因的犹太难民曾通过诨称“比拉罗赛内线”而安抵大西洋彼岸。若干年后,他发现该内线的真正主持人为歌曲作家比莱·罗斯后,便千方百计求见这位救命恩人,以表示衷心的铭感。可是登门拜访无门,而比莱·罗斯本人也坚不承认此事。某日被富斯坦因夫人索丽拉打听到罗斯正寄寓耶路撒冷大卫王旅馆。于是不择手段,竞假名罗斯旧属迫胁恩人,如再拒绝接见哈雷·富斯坦因十五分钟之请,则将以毁坏名誉罪进行诉讼云云。此事萦绕于教授记忆中多年难忘,迄今仍能忆及当时听到富斯坦因的走调英语,描述比莱·罗斯营救难胞时的情景,说明千真万确是比莱·罗斯本人冒着生命危险掩护同胞脱离虎口,他盛赞比莱·罗斯的胆识和机智,敢与希特勒及希姆来作较量,夺回受害者的生命;同时也讥笑比莱·罗斯没有勇气和胆量重提旧事。“他具备纯真的犹太人癖性,爱冒险干秘密勾当,可是碰上娘儿们便一无办法。他生来喜欢出人头地,扬名天下,可惜他对大战时搞的营救站这件事却始终腼腆羞涩,避而不谈。”每逢有人提起比莱·罗斯在纽约经营豪华的夜总会,作者通过富斯坦因之口,吐出如珠妙语,滔滔不绝。所用言语较《偷窃》一书中使用的,更为俏皮逗人。“别看他平时大大咧咧,在曼哈顿高级酒馆里豪饮,他可不忘小时候吃的烤白薯……谈到守口如瓶的伎俩,他也不像意大利人那样心中一有事脸上就起鸡皮疙瘩,不打自招……第一流大人物都是靠毁人自存,正如天上星星在银河里就靠撞击弱者发射能量,替人保守机密也是这么回事。”作者在书中一再表示歉意,说自己常爱扯那些离题太远的废话,可这正是贝娄作品的突破点之一。例如这位记忆力超人的教授某次当众讲课时,忽然记不起《老人河》歌词中的河名“斯旺尼”(Swanee),一时下不了台,于是急中生智,胡说什么“我的记忆之桥突然中断,于是过不了老人河。”课后,他驶车回家,忽然记起“斯旺尼”即老人河,便在方向盘上打着拍子昂首高歌,“斯旺尼——斯旺尼——斯旺尼河!”心中之快慰正说明老教授的信条“记忆即是生命,健忘预示死亡之将临”。
说东道西之后,教授的记忆又回到这位了不起的音乐名手和演出人比莱的主题上来,说他个儿不高,周身洋溢着美国气息,裤兜里总叮叮<SPS=0796><SPS=0796>响着游乐赌博场专用的铜子儿。倘若不在有奖射击场出现,便在弹球游乐场下赌注;不时还摆出一副色迷的架势,观看赌场里的舞艺表演……“不能小看这种场所也会出个显赫人物——他们早年的短处正是日后成为大企业家的本钱;在美国是什么都能卖钱,只要能在市场露面,再希奇古怪的货色也有人要;说不定从此一帆风顺发了大财。一旦像比莱·罗斯那样操纵了地产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把齐格飞大歌舞团演出场弄到手。……名诗人叶芝说过封建时代的爱尔兰男子汉,愈傲慢愈招女人垂青。在魅力迷人的纽约,只要专栏作家捧他是好人就会惹人爱——包括好莱坞的公子哥儿们和夜总会俱乐部的主人在内。比莱是任何一个大场面都能显一手的人物,他还亲自当过专栏作家,而且是享有各报同时刊载他稿件的作家;当然他拥有不少代笔人,可是总不能少了他这个才智兼备的策划人。”万变不离其宗,这一切热闹场面的发明人最终是出由贝娄的才智和丰富的想象力。姑不论故事中犹太人遭受大屠杀,死里逃生又归化美国的教益,主题之主题已归结在教授口中的一句话,“无论何种想法概念都出自人的想象潜能,它实际上只是使人眼花缭乱的意识中发出来的蘑菇云;既摧毁不了什么,也不可能创造出什么新的物质来。”
这种令人目眩的意识便是贝娄全部文学创作题材的来源。尤其在作品接近尾声时,作者的思维愈见奇妙——教授自诘自诉,忽然怀疑起一己能力和道德价值,他重复了老人河上那条中断的斯旺尼桥故事。这部小说比之贝娄的早期杰作《只争朝夕》(一九五六)所表现的滔滔雄辩口才,显得突然收场,戛然而止。他没有下什么结论,似只在显示不同凡响的逗趣风格和文学游戏而已。
Saul Bellow,A THEFT,Penguin Books,109pp.THE BELLAROSA CONNECTION,Penguin Books,102pp.
西书拾锦
冯亦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