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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公与刁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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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二世胡亥元年,陈胜、吴广揭竿而起,反抗暴行,一时四海豪杰,风起云涌。
前后不过四年的工夫,秦始皇的天下,便以他的孙子子婴的投降而尽失。
先入咸阳的是汉高祖刘邦。从龙入关的将士,无不争取金玉珠宝,唯有萧何与众不同,接收了秦丞相府中所有的图书档案,户口册籍。从来“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力战经营,平服四海。武功之后必继以文治,而治国的主要凭借,在了解全国的民生,所以山川道路之图,户籍钱粮之册,关系异常重大。当时的公论,定汉之功,萧何第一,即以此故。
此外至少还有一个人,眼光的厉害,可比萧何。这个人姓任,名字失传,称为任公。任公是长安以西名为“宣曲”的那个地方的人,在秦朝他是一个“仓吏”。
所管的一个粮仓,名为“督道仓”——督道是个地名,但确实的方位地点,至今已无法考证。所能确定的是,必在河南中部沿黄河的某处。
督道仓是个供应军粮的仓库,规模极大。当群雄并起,天下大乱之时,凡是攻破城池的豪杰,第一个目标是珠玉,第二个目标才是金银,所取的都是轻巧贵重、便于携带的东西。没有人会抢了粮食,随军运走。任公既是仓吏,下面有护仓的兵士,运粮的伕役,也很可以就地起事,接收官库中的金银财宝。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他只是把督道仓中的大批食粮运走,找了个秘密地点,据了许多地窖,把粮食藏在里面。其时四海汹汹,各人都在自谋保命护家之计,没有哪个去注意他的行动,就注意到了也没有人去管他,因为乱世的种种行为,本来就非常理所可测度,无足为奇。
刘邦入咸阳不久,项羽率领四十万大军,号称百万,接踵而至。得到密报,说刘邦遣将扼守函谷关,准备在关中称王。而咸阳宫阙中,秦始皇灭六国所聚敛的奇珍异宝,玉帛女子,已为刘邦所独吞。项羽大怒,命将击破函谷,全军进驻新丰鸿门,大赏将士,厉兵袜马,要跟刘邦决战。
刘邦驻军霸上,号称有兵二十万,实际只有一半。众寡不敌,于是采纳张良的建议,利用项羽的叔父项伯作个调人,与项羽谋和修好。鸿门一宴,刘邦中途逃席。
项羽领兵入咸阳,一把火烧了三个月。然后大封诸侯,刘邦被封为汉王,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汉王的封邑是巴、蜀、汉中三郡,项羽派兵三万,送刘邦就国。张良又劝他烧毁栈道,示无北还之意。其时能与西楚霸王项羽一争的,只有汉王刘邦。
既然他深入汉中与人无争,则大局似乎可以安定了。
倘或如此,任公的估计便是错误。事实证明,他没有错。天下不会就此平定,还有一段扰攘不安的乱世。不过几个月的工夫,刘邦登坛拜将,重用韩信,以萧何留守汉中,主持后勤工作。他自己与韩信领兵出陈仓,重新占领了关中。
关中既定,部署东进。刘邦由咸阳分兵两路,一路由霸上出武关,攻取河南南部。一路由刘邦亲自率领,出潼关渡河,入今山西省境,攻占平阳,东下河南淇县,折往洛阳,会合各路诸侯,共计五十六万大兵,直扑彭城,就是现在的江苏徐州,为西楚霸王项羽的都城。
项羽这时中了张良的调虎离山之计,正在山东。张良原是韩国的贵公子,他家三世相韩,与国同休戚,所以虽与汉王刘邦投契,却不能随他到南郑。在褒中作别,重回故国。走到半路上,听说项羽杀掉了新封的韩玉,因而决定重投汉王刘邦。他知道刘邦的最后目标在彭城,所以写了封信给项羽,说楚之大患在北方的齐、赵,至于汉王不过想得关中而已,不足为虑。项羽不知是计,亲统大军,北上伐齐。这才造成了汉王刘邦长驱直入,轻易占领了彭城的大胜利。
项羽得报,大惊失色,亲率三万精兵,还救根本重地。他从山东鱼台县直下江苏萧县,展开拂晓攻击。汉军猝不及防,仓皇应战。五路诸侯的联军,默契不够,指挥不灵,真个兵败如山倒,一下子垮了下来。刘邦幸得突围,辗转退到荥阳,才勉强站住脚。
这时是公元前二百零五年,也就是汉高祖二年的五月。从此楚汉相争,对峙在荥阳有三年之久,然后有核下一战,项羽自刎于乌江,汉王刘邦,得成一统之业。
项羽在安徽定远附近被困时,身边只剩下廿八骑,眼见大势已去,曾慷慨以告随从,说是:“我起兵至今八年,身经大小七十余战,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称霸天下。如今被困于此,是天亡我,非战之罪。”这话不曾道着痒处,项羽自有取败之道,而其关键所在,在于军粮供应的不足。
同样的道理,汉王刘邦能在荥阳站住脚,即得力于敖仓的藏粟。在荥泽县西北十五里,有座山叫做敖山,北临汴水,南连广武山,山底下凿空了鲁藏粮食,即名为敖仓。大概在吕不韦的时代,就已存在。数十年的经营。藏粟极富。汉军屯驻荥阳,特筑甬道连接敖仓——所谓“甬道”,是夹道建筑围墙,好像一条巷子,藉以防止敌人的侵袭,保证粮道的畅通。
因为有了敖仓,军心才得稳定。楚军被拒于荥阳之南的地区,而汉军获得了休养补充的机会。也就因为敖仓的关系重大,所以楚军也每每以攻击那条“而道”,绝汉军之粮,作为打开局面的主要手段。及至项羽攻下九江,集中兵力,大举进攻,刘邦因为敖仓粮道常被切断,不得不作割地求和之计。
汉王刘邦愿割荥阳以西、成皋以东之地,求和于楚。这一块地方不过几十里地,何以可作为求和的条件?因为这几十里地中有个敖仓。说得明白些,根本就是以敖仓为代价来换取和平。
这一次谈和没有成功,因为楚军的“参谋长”,为项羽尊为“亚父”的范增反对。他认为荥阳的汉军,已成釜底之鱼,谈和反给了他喘息的机会。项羽听从了他的意见,使得汉王刘邦大感威胁,不能不用陈平所献议的反间计,携带四万斤黄金深入敌后去活动。项羽的部下为陈平所收买,传播范增通敌的谣言。项羽上了当,疏远“亚父”。范增一怒而去,得重病死在回彭城途中。
他这一死倒刺激得项羽觉醒了,对汉军展开了强大的攻击。荥阳被围,粮道断绝,刘邦在束手待毙的绝境中,出现了意想不到的生路。有个叫纪信的部将,自愿牺牲,扮做刘邦出东城投降,真刘邦便趁机混在难民中,由北门逃走。荥阳、成皋,连同敖仓,落入楚军手中。
对于敖仓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军粮供应的重要性,项羽始终不能确认。他的部队机动性强,而项羽本人纵横无敌,像希特勒一样,喜欢打“闪电战”。南征北讨,一直不能把荥阳好好守住。相反地,刘邦只要一有机会,就取荥阳、成皋,资敖仓为用—一敖仓的藏粟,自然早就光了。但敖仓的设备,仍旧具有绝大的军事价值。
萧何在关中所筹措的军需,出潼关顺流东下,以敖仓为兵站,北济燕、赵,南运叶、宛,即今河南叶县、南阳一带,也很方便。楚汉相峙,刘邦能够苦撑待变,联络各方,就因为有了这样一个好基地的缘故。
汉王刘邦最后一次占荥阳、成皋,是在楚汉三年的十月。这是一次决定性的胜利。而战事的目标及转移,系于军粮。当时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项羽,对一个人感到头痛,此人就是与刘邦在一条战线上的彭越。他是山东曹州梁山泊那一带的人。
以北面韩信的部队为支持,在山东、河南边区打游击。对自彭城到荥阳以东的整个楚军防线而言,正好击其中腹。对自荥阳以东一直拉长到商邱的楚军第一线部队来说,恰好咬住了它的尾巴。项羽虽善于打大部队的运动战,但遇到彭越以本地人对地形的熟悉,化整为零,专施偷袭的游击战,颇有疲于奔命之感,而且彭越专绝粮道,尤为楚军的大患。
这年八月,刘玉屯兵敖仓对岸、新乡附近的小修武,派兵东渡白马津,与曹州的彭越会合。深入楚境,大概在铜瓦厢附近,突击楚军的一个大兵站,破坏得相当彻底。接着引兵而西,在延津县东,又打了一个胜仗。楚军不支,往东败退。彭越乘胜追击,攻下商邱等十七个城。消息震动前方,在成皋的项羽决定亲自出击。
拔营以前,项羽对他的狱吏出身的“大司马”曹咎说:“我在十五天以内,就可以收复所有的失地,把彭越撵走。成皋交给你守——责任很重,但也不难,你只要小心就守得住。最要紧的是,不管刘邦如何挑战,你不要理他,更不可开城迎战,千万,千万!总而言之,你只要守过十五天,那时我一定已经成功回来,就没有你的责任了。”
等项羽引兵向东,回击窜扰后方的彭越,汉王刘邦果然从黄河北岸,渡河来攻成皋。目的不在成皋,而在敖仓。这是刘邦身边的一个谋士郦食其所极力主张的。
郦食其是陈留人,素有狂生之称。当刘邦起义,兵抵陈留时,郦食其投入刘邦帐下,说服陈留县令投降。其时他为刘邦策划,所极力强调的就是军食。黄河流经河南的那一段,东起淮泗,西至成皋,即所谓“中原”,四通八达,在秦汉是交通最方便的区域。而秦汉的黄河,亦决非现在的黄河,在那一段动辄泛滥,造成绝大的灾祸。因此,身为土著的郦食其,对于这一地区的漕运、粮储的情况及其在军事上的重要性,了解得最透彻。欲成大事,必保敖仓,是他一贯的看法。他曾批评项羽以战斗力不强的投降的部队守成皋为不智,此时有机可乘,自然不会放弃进言的责任。刘邦有许多缺点,但有一项最大的长处,从不错过部下的好建议,而且接纳建议付诸实行是既迅速,又彻底。因而等项羽一走,他立刻渡河到成皋城下来挑战。
何谓“挑战”?这个来源极古而被广泛使用的军事术语,值得介绍。中国的战争,在春秋时代,形如儿戏。战国初期的规模也极小。直到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引进了新的武器及战术,几乎淘汰了车战,战争才逐渐“升级”。等到秦国一强,一仗下来,杀人盈野,更到了空前的规模。这因为,秦国计战功有个硬性规定,以杀敌多少来计战功的大小,称为“首功”。首者首级,但不能提一颗脑袋去报功,所以又规定计首功以左耳为准——当然,这有许多流弊,老百姓的耳朵也割。阵亡战友的耳朵也割,史书上说某战役某国死多少人,都是由此计算出来的,其中当然有虎头,但也很可观了。
因为战略观念由争一城一地的得失,演进到如何多杀敌人来消耗敌方的战力,所以防御工事特别受到重视。如果是城,城墙要高而坚,城外最好引水围绕,即是俗称的护城河。如果是效野,则筑军垒,称为“壁”。那是一圈围墙,不一定要高,但要厚,把整个部队围在里面。壁外则是沟,愈阔愈深愈好。这一来只要粮道水源不绝,守个三年五载亦不成问题。
这样就要“挑战”了!挑战的花样甚多,而万变不离其宗者,是要把敌人引出城,或者引出深沟高垒来决一死战。大致起先是下战书,战书无效则陈兵示威,再无效就设法激怒对方。最常用的方法就是辱骂,揭发对方的阴私,愈刻毒愈有效果。
汉王刘邦因为要争取时间,第一步下战书、第二步陈兵示威这比较文雅的步骤都略去了,一上来就到成皋城下骂阵,怎么刻薄,怎么难听就怎么骂。起先,曹咎谨守项羽的告诫,忍气不理。这样被骂了五、六天,见汉军越骂越起劲,实在气不过,下令出击,而且是倾巢而出。“长史”,也就是项羽的“秘书长”,以及起先封为“塞王”,先投降刘邦,后来又转投项羽的秦国降将司马欣,都在军中。
楚军一出,汉军稍作周旋,随即败退。成皋城外有一条汜水,源出南面数十里的方山,北流经成皋的东面,注人黄河。汉军败退,自然要渡过把水。曹咎急怒攻心之下,看不出汉军的诱敌之计,下令渡汜水追击。
兵法上有条定律:“兵半渡而击”,这条定律,已成常识。不知曹咎根本没有想到,还是想到了而认为必须要冒这个险,总之,他犯了致命的错误。当楚军纷纷下船,抢渡汜水时,对岸的汉军,突然反攻,伏弩齐发,矢下如雨。楚军根本没有招架的可能,亦无逃生的余地,未曾接仗,就已崩溃。曹咎、王翳、司马欣都引剑自刎在汜水上。
汉王刘邦乘胜渡河,复占成皋。楚军将领的“战利品”、金玉珠宝,包括陈平用来行贿的那四万斤黄金,都为汉军所得。当然,最重要的意义,是复得敖仓。
那时项羽在东线打得很好,先拔陈留,继下外黄。在睢阳,即今商邱接得消息说成皋失守,急急引兵西还,来救荥阳。西楚霸王的威名果然惊人。包围荥阳的汉军,望见项羽的旌旗,慌忙撤退。怕为项羽追上,都从山间小路,分散转进。自此而成楚汉对峙之局。
楚汉对峙之处,名为广武。广武是一座山的名字,一名三室山,又名三皇山,在成皋之西,与敖仓所在地的敖山相连。广武山一劈两半,东西相对,中间一条深涧,约有百里之宽,即名广武涧。涧水南流,注入汴水。楚汉两军,各在山头筑城,隔涧相峙。楚军在东,称为东广武,汉军在西,称为西广武。这两座城,后世就称为“项王城”和“汉王城”。
看起来东西相对,韩两相称,其实大不相同。汉王刘邦这面,有敖仓、有成皋。
成皋有关,名为“虎牢”,虎牢关为洛阳的门户。乱山丛中,蜿蜒一线,西迄巩县,东起成皋,入口处即名为虎牢关。轻兵阻道,强敌却步,所谓“塞成皋之道,则天下不通”。所以汉王刘邦据有成皋,即无后顾之忧,得容萧何全力经营关中,源源接济,而前方兵食无忧,据险而守,则已立于不败之地。
反之,项羽的后方,深受北面的威胁,粮道经常有被切断之虞。楚军的主要粮道有二:一条是东西流向的黄河,一条是南北流向通江淮的鸿沟。前者常被在齐的韩信遣轻骑突袭,后者则在彭越的游击队活跃的区域,有时截得大批粮食,反绕道接济成皋,对于汉军的贡献很大。于是楚军常处在饥饿的状态中,士气急剧低落,就像汉王刘邦初到南郑时的情况那样,部下“开小差”的日有所闻。一世之雄的项羽,困守东广武,一筹莫展,不得已与汉军议和,归还太公及吕后,划鸿沟为界。
当他引兵东还时,张良、陈平谏劝汉王刘邦说:“今汉有天下大半,而诸侯皆附,楚兵疲食尽,此天亡之时。不因其机而遂取之,所谓养虎自遗患也。”汉王接纳建议,因而有垓下之战。西楚霸王项羽的失败,败在“食尽”则“兵疲”,而汉王刘邦的成功,则因“足食”而“足兵”。由这一点上看,不难想见任公的“藏粟”,在当时是如何贵重?
汉王——汉高祖初年的粮价之高,可能是空前绝后的。《汉书·高祖纪》:
“二年,关中大饥,米斛万钱。”这里的“二年”,可能连着下一年,即指公元前二○五年到二○四年间的事,因为汉高祖刘邦最先入关,那年十月至霸上,接受秦王子婴的投降,就以这一个月为汉元年的岁首。这样,到第二年的九月底都称元年,这好比现代的会计年度,从当年七月到翌年六月为一年是同样的道理。
这一年,汉高祖从汉中出兵,“还定三秦”,正当项羽焚咸阳宫阙,大火三月不息之后,关中的农田水利,破坏得相当厉害。汉高祖虽然下令将秦始皇父子耗费大量民脂民膏所建造的“苑囿园池”改变为农田,但旧的已遭破坏,新的还在建立,加以军需军粮的征发,罗掘一空,则当地米价涨至每升万钱,固无怪其然。
《汉书·食货志》说:“汉兴,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又说:
“汉兴,米至石万钱”。这当然是指普遍的现象,但一个“五千”,一个“一万”,有人以为一指平均数,一指最高数,这话虽有道理,似亦不然。合理的解释是:一指一般地区,一指特殊地区。说得明白些,战火最烈的地区,米每石一万钱,此外最少亦得五千钱一石。
楚汉相争,前后虽只五年,但以当时战争的型态而言,是中国自有史以来,第一场全国性的总体战。比较不大受影响的地区,不过巴蜀、江东等地,而以中原被祸最烈,中原一带又以荥阳附近为尤甚。米价每斛,或照彼时的度量衡称为“石”,高至万钱,几乎为战国时代的二十倍,正是指这一地区而言。
任公的藏粟,就在这个地区。他的大主顾是楚军。那些跟随项羽起兵的“豪杰”,自东而西,破城无数。所获的金玉,此时不能充饥。而饥饿的士兵,不是逃亡,就会作乱。为了稳定军心,保存自己的实力,不得不多方搜购粮食,于是“豪杰金玉,尽归任氏。”
但是,乱世无法纪,任公的粮食,何以不曾被劫?何以能居为奇货,作成极有利的交易?这些是极富研究价值的问题。以现有的资料而论,不可能求得圆满的答案。但以任公以后的表现,可以想见其人的性格,再参照当时社会的一种特殊情况,则亦大致可以了解其原因。
任公自己,也可说是一个豪杰之士,但基本上他是一个正统派的商人。他的商业天才,可分两方面来谈,第一是眼光锐利深远。第二是具有卓越的领导才能。
他人取金玉而任公独“窖仓粟”,此固为眼光锐利深远的明证,但有大量粮食而若不善经营,则在那样的乱世,适足以自招杀身之祸,所以卓越的领导才能,才是任公成功的主因。他的领导方法,可以归纳为八个字:“恩威并用,以身作则。”
先说以身作则,其时富人多奢侈骄慢,而任公谦虚、勤俭,与他的属下共同操作,人格的影响为凝聚力,则其事业中的成员,必团结为一整体,乃是势所必然的。
任公的“恩威并用”,且留到后文介绍他的“家约”时再细谈,在这里必须要研究的是,他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他的这种关系,在《史记》和《汉书》中都未提到,但任何良史都有曲笔、隐笔,未着墨处常有问题存在,只要发现了问题,再研究当时的背景、风尚,就不难得到答案。
任公的问题,在前面已经提到过,他在那个楚汉相争,提兵百战,而且饥卒如虎,粟贵如金的地区,何以能够保存他的藏粟,不被抢劫?不但不被抢劫,而且能够交易,交易的对象又是“豪杰”,同时卖得很好的价钱,这不是神通广大得不可思议了吗?
可是,我们只要想一想抗战期间,在敌我相接而物资可以交换流通的若干地区,如界首等地,有许多“吃得开”的大亨,“阴阳两界”畅行无阻,就不难了解任公能在那样危险的环境中,大发“战争财”的原因何在。
任公本人必也是一个“豪杰”,汉书将此豪杰的杰写作“舛”,便不是一个好字眼。“豪”则正好解释为现代的“大亨”,《史记》、《汉书》中“大豪”的字样甚多,秦始皇的外祖父,就是赵国的大豪。
大豪中之大豪,为战国的“四公于”——魏国,信陵君魏无忌;赵国,平原君赵胜;齐国,孟尝君田文;楚国,平原君黄歇。所谓“取重诸侯,显名天下,扌益而游谈者,以‘四豪’为称首”,即指此“四公子”而言。“游侠”之起,以“四豪”为滥筋,而其间也有异同。相异者“四豪”为贵公子,而游侠多出于市井;相同者,“振穷周急,谦退不乏”,“鸡鸣狗盗,无不宾礼”。降至末流,“作奸剽攻”,“铸钱掘家”,那是流氓土匪,徒窃“游侠”之名而已。
游侠是乱世的产物,因为“背公死党之议成,守职奉上之义废”,非盛世所能容忍。大致由乱而治,则游侠的身分作风必有变化:一种是修成正果,成另一型的杰出人物,如近代的杜月笙;一种是沦入魔道,为非作歹。倘或依然结成“死党”
而“背公”,则迟早会发展成叛乱组织,危害国家。汉景帝“尽诛此属”,就是这个道理。
乱世之所以产生游侠,不外两种起因:一是国势衰颓,外敌和盗匪侵夷,集结地方势力以自保;一是暴虐统治,民不聊生,号召有志之士以自救。这样,乱世中的游侠,就不可避免地会与政治发生关系,因应得宜,则此游侠所领导的自卫势力,不但可以生存在夹缝中,且必受到各方面的尊重或忌惮,甚至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敌对的双方都想争取的对象,如剧孟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汉景帝三年,吴楚七国谋反,景帝记起文帝的遗言:倘有缓急,周亚夫可以倚托。于是,拜周亚夫为太尉,领兵平乱。由间道至洛阳,打听得剧益还在,喜不可言,他说:“吴楚举大事,不邀剧孟参与,我可料定吴楚不会有什么大作为。”
天下骚动,而专征的大将,罗致了一个剧孟,仿佛收服了一个敌国,无论就正面或者反面来看,剧孟的份量,重得骇人听闻。然则剧孟是怎样一个人,何以有这样大的潜势力?
《游侠列传》说剧孟的行为,“大类朱家而好博”,这与杜月安也很相像。朱家居《游侠列传》之首,生与汉高祖同时,他是孔子的大同乡。当时鲁人以孔子的关系,特重儒教,而朱家任侠,济人急难,不计其数。最了不起的一点是,他不管是救人的性命,还是脱人的贫困,从来不形诸辞色,有时甚至连当事人自己都不知道,好像天地间根本就没有发生过这么回事一样。
楚汉相争,以及大乱初平的那一段期间,不知有多少人因为得到他的庇护而保住了性命,其中最有名的“杰作”是“脱季布将军之阝厄”。
季布是项羽的同乡,在楚地也是出名的侠少。项籍、项羽叔侄起兵,季布为楚军勇将之一,汉高祖刘邦几次吃他的大亏,所以对他恨之切骨。项羽败亡,汉有天下,刘邦悬千金之赏搜捕季布,下令:敢有藏匿季布的,罪及三族。
这时的季布躲在濮阳一个姓周的家里,由于风声太紧,姓周的就跟他说:“朝廷要抓你,一点都不放松,眼看就要到我这里来搜查了。如果你肯听我的话,可以得救,否则大家都是死,不如我此刻先自杀,算拿性命交了你这个朋友。”
“不必如此。你说,我听!”
于是姓周的作了一番安排,把季布的头发剃光,颈上套一个带链条的铁环,此谓之“髡钳”,是罪犯的刑罚。而罪犯落在私人手中,表示他是自公家卖出来的“官奴婢”。
改装以后的季布,被安置在一辆运棺材的丧车中,连同其他十余名僮仆,由姓周的带领,从濮阳到了山东。姓周的把那些僮仆,统统卖了给朱家。
妙就妙在这里,姓周的并没有说破,“髡钳”的那人就是季布,他相信朱家一定会识破机关,而朱家居然就识破了。他跟对待其他僮仆一样,叫季布下田去耕种。
管理僮仆的是朱家的儿子,受到了他父亲的特别指示。
“田里的事,都听这个奴才的。”朱家指着季布对他的儿子说:“不过,你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吃饭。”
朱家这样做的用意,纯粹是为了保护季布,给他一个优越的地位,随他的高兴,要耕田就耕田,要休息就休息。季布获得了这一份自由,才可以见机而作,随时逃避官方侦缉者的耳目。至于他的儿子一定要与季布一起吃饭,这不仅是尊礼的表示,也是为了好与别的僮仆隔离,免得露出破绽。
这样安顿好了以后,朱家自己,乘一辆轻捷的马车,连夜赶到洛阳去见滕公—
—洛阳是汉高祖最初的国都,股公就是夏侯婴,他是高祖的小同乡,当年一个当亭长,一个”当驿站的马夫,两个人是好朋友。高祖起义后,叫夏侯婴当山东滕县的县令,所以其时的从龙之臣,都尊称他一声“滕公”。
滕公一直是汉高祖的“太仆”,这个官职掌管天子的“舆马”,而实际上他是高祖的“侍卫长”。朱家想对皇帝有所陈述,找到他是一条最靠得住,最有效果的路子。
当然,滕公一定受过朱家的恩惠,所以他那时虽已封侯,却待朱家这个“布衣”
为上客,招待他住在家里,一连喝了好几天的酒,找到了个机会,朱家问他:“季布犯了什么大罪?皇上非抓他不可!”
“这个家伙!”滕公答道:“替项羽卖命,好几次,皇上差一点逃不出他的手。
现在要他的好看了!”
“那末,股公,”朱家又问:“你看,季布是怎么样一个人?”
滕公沉吟了一会,情不自禁地点头:“凭良心说,这个人不坏。”
“那就是了,两国相争,各为其主,他是项羽的部下,替项羽卖命是分内之事。
项羽手下像他这样的人还多,难道统统把他们杀掉?”
滕公不作声,但从他脸上的表情看的出来,朱家的看法,是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的。
“现在皇上刚得天下,必须争取四海的民心,才能长治久安。为了自己的私怨,大动干戈去抓一个与老百姓利害无关的人,岂不显示自己的心胸狭窄,度量不广?”
“皇上不是那种人。”
“我也知道皇上不是那种人。明明是善纳忠谏、量大如海的命世英主,偏偏教老百姓把他看错了,这是多大的冤枉!再说,”朱家移席向前,低声说道:“以季布这样的人,汉不能用而要抓他,那就非把他逼走了不可。北面,胡人;南面,南越,他哪里不好去?一去则必不利于汉。当年吴楚交兵,楚国大败,伍子胥以楚人而鞭楚平王之尸,就是惩罚他‘忌壮士以资敌国’。这些,你何不相机向皇上进言?”
“啊!”滕公一面因为他说的话,确有道理;另一方面已经明白,季布是藏匿在他家。为公为私,这件事他都是义不容辞的,所以一口答应照办。
于是,滕公把朱家的意思,很婉转地上达高祖。季布果然获得赦免,而且高祖还召见了他,授予“郎中”的官职。朱家亦由此而享大名,上自公卿,下至细民,无不佩服他能够“摧刚为柔”。但是朱家自己从不提及这重公案。季布虽贵,亦从未有所干求,甚至从不相见。
至于在季布这方面,似乎跟朱家一样,竟似忘了有这回事。“大思不报”仿佛负义,所以,《史记·索隐》中有这么一句语气讥刺的话:“布竟亦不报朱家之恩”。
“季布一诺”是有名的典故。为他人谋,尚且如此,岂有忘思负义之理?从深一层看,季布实是朱家的知己:他深知朱家施恩从不望报,要报亦必不为朱家所受,不如脱却世俗之见,绝口不提。而果然有一天,朱家遭遇到绝大的危难,譬如获罪将诛之类,季布一定会不惜身家性命来救他。游侠的精神就是如此。季布本人就“为气任侠”,他的弟弟季心,“气盖关中”,亦是大侠,所以季布不会不了解其中的精义。
这种游侠精神的扩散和变化,形成汉朝社会的一项极受人重视的道德规范,此即“恩怨分明”,而尤重在报私恩。至于第一流的游侠,能使受患者终身不忘,无时不在注意可以报思的机会,所以剧孟的母亲去世,远方送丧的人,步行骑马的不算,光是昂客的车子,就有一千辆之多。吊贺应酬尚且如此,可以想见他的潜势力。
我们无法知道任公与同时的朱家,是否有所往来?但任公生当乱世而能屹然无恙。
以经营粮食起家,则必具有豪杰的作风,得游侠的庇护,实可断言。值得后人佩服的是,他逆取而顺守,到天下大定以后,配合国策,从事农商,在整个重新开始的经济建设中,他做了很大的贡献,也取得了很好的报酬。
汉初朝野上下,所全力谋求解决的,就是粮食问题。粮食从何而来?要靠耕作。
大乱之后,田地荒芜,而人口锐减,所以耕作的第一个难题,就是人力不足,于是而有奖励生育的法令。可是人口的繁殖,非三年五载所能见效;要解决眼前的困难,必须设法使现有的人力,发挥最大的效用,因此,汉朝的农业政策,特别提出“力田”二字,意思是说,不但要求务农,而且要求特别努力。
努力需要有条件,最重要的就是安定农村。这不外乎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物质方面,第一是减税,把农民对公家的负担,降到最低的程度。第二是开放关禁及货币的制造,使农民易于获得必需的物资,以及易地就业的便利。第三,弛山泽之禁,开放一切天然资源,鼓励大家去生产。
可是,物质方面的优惠,有时会产生流弊。利之所趋,不免争夺,则与原来求安定的目标,背道而驰。如开放铜山,自由铸造货币所引起的“奸铸”,就是最明显的例子。是则物质建设的同时,必须展开以伦理为中心的精神建设,所以又强调“孝弟”。上慈下孝,弟兄友爱,则协力耕作,任何天然的困难皆可克服。因此汉初诏令中,常见“孝弟力田”四字。吕后当政时,特置“孝弟力田官”,品秩甚高,职掌是“劝今天下,各敦行务本”,‘墩行”者孝弟,“务本”者力田。
力田之力,不是一个泛泛的动词。汉初农村的情况,亦可说是惨不忍睹,往往赤地千里,不见人烟。有人烟的村落,则水利失修,六畜稀少,从瓦砾中重建,在蔓草中耕作,全靠双手努力。所以人力这个因素,在生产事业中有无比的重要性。
一般农村,无论贫富身分,有力可出的,无不投入生产,如朱家的儿子,亲自下田,即为一例。总之一般货殖家,所最重视的生产条件,不是土地,亦非金钱,而是奴婢。
“奴婢”二字,在我们的印象中,只是奔走使今,增加生活上的便利。”而在汉朝,尤其是汉初,奴婢的意义相当于工厂的机器,耗费的动力少,效率高,易于保养才是部好机器。那时的奴婢也是如此,要求他能刻苦,耐劳,性格驯良,易于管理。
因此,要了解汉朝的经济发展,必须对当时的奴婢制度有所认识。奴婢的起源甚古,但作为一种生产的劳动力而买卖转让,则起于秦代。《汉书·王莽传》记秦代“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栏”。既然奴婢同于牛马,自为财产之一,所以《史记》、《汉书》记富人常记其奴婢的数目,临邛卓家,“富至僮八百人,程郑亦数百人。”
《张安世传》:“家僮七百人,皆手技作事,”写得尤为明白。
秦灭汉兴,多改前朝弊政。买卖奴婢,同于牛马,这种残酷的现象,何以汉初容其存在,而且变本加厉?这仍然是一个经济上的问题。《汉书·食货志》说:
“高帝令民得卖子为食”,倘非如此,则可想而知的,父子都将饿死。在这样的大乱之后,政府如果没有相当的财力,展开大规模的救济工作,那么开放这样的禁令,实在亦不失为针对现实,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我们从汉高祖五年的另一道诏令:
“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来看,可以证明他“令民得卖子为食”,确是出于不得已。
卖子为食,自为父母所痛心不忍,所以在淮南有个比较特殊的办法,仿佛作房地产的抵押,或者上当铺那样,卖子与人作奴婢,称为“赘子”,三年不赎,便正式成为他人的奴婢。
当然,“自卖”不尽是为了饥饿。如电影《七仙女》的男主角董永,是因为父亲死了,无以为殓,因而“自卖与富公,以供丧事”,这个故事出于刘向《说苑》。
再有一种是受了欺骗,或受到威胁而被卖的,不妨称为“盗卖”。彭越的好朋友栾布,几乎为汉高祖丢入锅中煮人肉汤的栾布,就曾“为人略(掠)卖为奴于燕。”
奴婢的买卖,也像买卖牛马鸡鸭那样,不但要看货色的好坏,而且也要看供求关系。汉哀帝时,曾特颁禁令,限制奴婢人数,这样便成了供过于求,奴婢的身价顿减。在通常的情况下,好比菜市场里把鸡鸭灌水、灌食物,以求增加斤两那样,把待价而卖的奴婢外表,也要修饰一番。《汉书·贾谊传》:“今民卖僮者,为之绣衣丝履,”装点门面,等一成交,绣衣丝履自然归原主收回了。
私人买卖的奴婢以外,还有“官奴婢”,称为“臧获”。这个名词有两种不同的解释,一种是说“臧”与“赃”相通,犯了抄家的罪,其家人子女,当作赃物一样被没收入官,所以称为“臧”。“获”者逃亡而被捕获,罚为官奴婢,称为“获”。
这“臧获”“二字,是指明官奴婢的由来。
另一种解释,以奴为“臧”,以婢为“获”,出于杨雄的《法言》,他说:
“荆、淮、海、岱之间,骂奴曰臧,骂婢为获。”但是,在河北、山东交界之处,又有另外说法:“齐之北鄙,燕之南郊,男子以婢为妻者,卑之曰臧;女子以奴为夫者,丑之曰获。”何以为臧,何以为获?取义何在,虽未说明,但当时确有这样的称呼,应无可疑。因为杨雄生当汉时,他的《法言》是记实之作。
官奴婢既为罪人的家属,籍没入官,则其人数,必与罪案的多寡,量刑的重轻成正比例。汉文帝时讼简刑清,官奴婢的人数甚少。据《汉书·贡禹传》所记,文帝的“宫女不过十余”,这虽是有意颂扬圣德,特别说少些,但加十倍,亦不过一百多。到武帝以后,迭兴大狱,特别是“告缉令”中,中人之家,大抵破产,私奴婢入官即为官奴婢。到了元帝那一代,官奴婢至十余万人之多,坐耗衣食,每年所费达“五、六万万”钱,而早在元帝的父亲宣帝时代,就有“官奴婢乏衣食”的记载,可以想见这些人所加予国库的负担是如何沉重?
这些官奴婢与私奴婢不同,他们几乎完全是消费者。宫内及设于宫城内的官署,都用官奴婢服役,大官如尚书、诗中,更特赐妙年美貌的官婢伺候,这些都称为“诗史”。汉朝的官吏都住在官署内,每五天得放一天假,以便回家休息洗沐,因此,“侍史”要照料官吏的起居,但不得荐寝。话虽如此,自免不了有许多风流韵事。尤其是年轻英俊,风流惆悦的富家子所集中的“郎署”,更为“侍史”向往之地。
官奴婢亦供皇帝赏赐之用。《史记·封禅书》记武帝赐方士架大“僮千人”,这个“僮”字,不尽指奴,亦包括婢在内。又《汉书·外戚列传》:“武帝赐其大姊奴婢三百人。”《后汉书·光武十王传》:“光武赐东平宪王苍,宫人官婢五百人。”就这样动辄以数百上千人赏赐,也还有极多的官奴婢“游戏无事”。
私人所有的僮仆则与官奴婢正好相反,都是生产者,在汉初,他们对当时的经济复兴,曾作了绝大的贡献。因为僮仆为主人的生产工具,所以不免有压榨劳力的情形,汉朝僮仆的苦况,有一篇文献,可以介绍。
这篇文献名为《僮约》,作者叫王褒,字子渊,宣帝时做到谏议大夫。他是四川人,为司马相如以后一个有名的文学家,写有《甘泉》、《洞萧》等赋。这篇《约》类似目前的杂文,以讽刺的笔调,抨击不合理的现象,但若非当时对待僮仆确有此种苛刻的情形,则不致叙入文中,所以虽带着“游戏文章”的味道,确为写实之作。
《僮约》的第一段叙明缘起:
王子渊从成都女子杨惠,买夫时髯奴便了,决卖万五千。
由此可知,当时不但丈夫可以卖妻子,妻子亦可卖丈夫,卖价是一万五千钱。
第二段说明为奴的待遇:
奴从百役使,不得有二言。但当饮水,不得嗜酒;欲位美酒,唯得染唇渍口,不得倾孟覆斗。
按:酒在汉朝不算奢侈品,而禁约如此,可以推想到主人待奴婢的刻薄。至于工作方面,“从百役使,不得有二言”,是指“日出而作,日人而息”的正常工作时间而言,额外还有劳力负担:
事讫欲休,当多一石。夜半无事,洗衣当白。奴不听教,当苔一百。
舂米洗衣,只是操作家务,则“几百役使”,无非替主人生产牟利。
最后一段,以诙谐之语寄沉痛之情,写的是:
读券文遍,奴两手自搏,目泪下落,鼻涕长一尺!如王大夫言,不如早归黄土陌,蚯蚓钻额。
为奴如此,生不如死。事实上主人杀奴婢的事常有,即令发觉,被捕入官,亦得减罪。相反地,奴婢伤人,判刑特重。此外法律上对奴婢歧视的条文极多,举不胜举。奴婢买卖,本来是秦代的暴政之一,而汉初未改其弊,且在政令上有鼓励畜奴的意向,这完全是因为劳动力不足,不得已而采取的一种增加生产力量的措施。
然而这种强迫压榨的劳力,究竟能收到多少效果?令人怀疑。照史书上看,凡是大企业家,都能善用奴婢,使其发挥潜力,像任公那样,尤其值得表扬。
大乱平定,任公由河南“督道”回到他的家乡,长安以西的“宣曲”,从事农业。关中一带,当时是海内水利最完善的地区,有一条灌溉的渠,名为“郑国渠”。
致秦富强,即以此渠,而这条渠的由来,是个传奇。
秦始皇即位之初,国势已经甚强,连年对外侵略,韩国颇为不安,于是想了一条计策,派遣一个名叫郑国的水利专家,西入咸阳,建议秦国开一条渠,凿通径阳西北的仲山,分引径水东流,可以灌溉三百多里的农田。
其时吕不韦当秦国的宰相,他一向持吸收各国人才的开放政策,并不因为郑国是韩国人而忽视了他的计划。同时他门下的食客甚多,各式各样的专才都有,把郑国的计划研究了以后,认为相当高明,欣然接纳,并且要派郑国主持其事。
开凿一条几百里长的渠,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以及好几年的时间。这样到了秦始皇九年,因为囗囗的案子发作,秦始皇加强警戒,才发现郑国是一个间谍。原来韩国是有意要让秦国把壮丁投入这个大水利工程之中,则以兵员的缺乏,就可以暂停对外侵略,使韩国获得一个喘息休养的机会。
于是把郑国抓了来,自然要置之于死地。在审问的时候,郑国坦然承认,他是来作间谍的。不过,等这条渠成功,亦是秦国之利,他说:“臣为韩延数岁之命,而为秦建万世之功。”
秦始皇接得报告,认为郑国的话不错,便下令将他释放,支持他继续兴工。这条渠完成后,即命名为“郑国渠”,或简称“郑渠”。
郑渠的故道,现已淹没,大概是由陕西征阳县西北仲山下,分径水东流经三原、富平、蒲城等地,注人洛水。这条渠,把四万多顷的“泽卤之地”化为良田,《史记·河渠书》说此四万多顷的田,“收皆亩一钟”,一钟是六斛四斗,百亩为顷,四万顷为四百万亩,每亩收票六升四斗,总计为二千五百六十万斛。这对秦国的帮助是太大了!《河渠书》说:“于是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卒并诸侯”,此直接拜郑国之赐,而间接为韩国的贡献。在楚汉相争时,萧何治关中,得能源源不绝供应军粮,亦就因为有郑国渠的缘故——关中只经过短时期的兵灾,所破坏的是宫殿苑囿,水利设施,并未受到什么大损害。
在郑国渠未开凿前,关中地区即是当时海内最富庶的农业区。《史记·货殖列传》就有这样的记载:“关中自氵开雍以东至河华,膏壤沃野千里,自虞夏之贡,以为上田”。氵开者沂水,华者华山,这一片沃土,现代称为“渭河平原”,西起宝鸡,东抵潼关,长三百多公里。渭水两岸的冲积平原,在宝鸡附近宽只不过一两公里,愈东愈宽,一过西安,绿野平畴,一望无际,最宽处达五六十公里,至今为全国著名的麦棉产区。
由于这个平原,在虞舜、夏禹时就为“上田”,所以关中之民“好稼稿,殖五谷”,农业技术亦居于海内的领导地位。任公以土著而出其得自豪杰的巨资,购买回地、奴婢从事农业,自是顺理成章之事。但任公能“富数世”,则不尽是地利之功。他的接人待物的基本态度,以及经营事业的原则方法,确有人所难及之处。
任公的成功,在于他能力矫流俗,以德服人。不明了当时关中的习俗,不知任公的伟大。按:汉初建都长安以后,为了防备豪族谋反作乱,以及繁荣京畿地区这政治上与经济上的双重目的,下令移民。齐国的贵族田家,包括孟尝君的子孙在内,以及楚国的贵族,昭、屈、景三姓,包括屈原的亲属在内,还有开国功臣的家族,一起都迁到关中。由于五方杂处,以致风俗不纯。因为富翁多,起居饮食,无不讲究,养成了极其奢靡的风气。平民百姓看得眼红,所以无不孳孳为利,希望提高自己的生活享受,这一来又养成了势利的风气。在这样不良的社会风气中,任公有他一套约束亲属奴婢的与众不同的方法。
他的方法,第一是以身作则。以他的财富身分,很可以像卓王孙那样,盖一座大宅,享受清福。但是他亲自领导,下田耕作,并不以富骄人。其次是自给自足。
他经营的庄园,‘范围极广,衣食所需,都可以不必外求,而在他的“家约”中也规定,“非田畜所出弗衣食”。第三,同甘共苦。他的奴婢也能饮酒食肉,但有一个条件:“公事不毕”不行!这所谓“公事”是指地方上的公事。
汉朝的基层政治单位为里,一里百家,十里为亭,十亭为乡。乡有多官,称为“三老”、“啬夫”、“游徼”。其中“三老”尤为一乡重望,职掌教化,由朝廷选派当地德行高超,为大众所信服的人担任。“啬夫”掌听讼、收赋税,兼理司法与财政。“游徼”则相当于现代的警察,职掌捕治盗贼,维护地方治安。
任公担任的职务,不是“三老”就是“啬夫”,而以“啬夫”的可能性为大。
处理地方上的诉讼争执,挨家挨户去收赋税,都要有一批帮手,所以说“公事不毕则身不得饮酒食肉”,这都规定在他的“家约”里。他的“家约”不但约束别人,也约束他自己,有这样的法治精神来管理他的事业,已近乎现代企业经营的法则,其卓然的眼光,真非常人可及。
任公也兼营商业。当时因为物资缺乏,所以一般商贸进货的原则是,不求质精而求量多,而且进货成本要低,这样一遇缺货的情况,便可获致暴利。任公则反其道而行之;价钱不怕贵,东西要好,品质的要求,原与购买力成正比例。大乱初平,生活艰苦,食物但求果腹,衣服但求蔽寒,低级成品,自然畅销一时。但生产制度重新建立,购买力随农民的所得而增加,廉价的低级品,已不能满足消费者的欲望,而任公“独取贵善”的物资,就会变成“抢手货”了。
从以上所谈到的情况不难发现,任公所努力的目标,无非“减低成本,增加生产”八个字。为了达成这两个目标,他所采取的原则和手段是:
第一,一切衣食,都从自己的生产事业中去求得解决,如是则利权不外溢,所得的利润可以化为资本再投资在自己的事业上,像滚雪球样越滚越大。
第二,为了要自给自足,不愿外求,所以任公的生产事业,范围必甚广泛。以食而论,不仅止于种粟,还要种蔬菜果物,养牛养羊,以至开凿鱼池,从事水产。
以衣而论,他要种麻种棉。此外必也有自己的农具制造厂,乃至造车的设备。当然,这些生产事业的投资和收获,是经过细密计算的,如果没有利润,他可以用“物物交换”的方式,来获得生活上的必需品。
第三,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且形之于文字,共见共闻,彼此信守,那就是他的家约。
第四,也是最要紧的,他以比较开明的态度去经营他的事业,对于奴婢并非以主人的资格,临之以权威,继之以鞭扑,去压榨他们的劳力。他重视他们的福利,尊重他们的人格,予以合理的管教,则奴婢怀德畏威,自我激励,工作一定非常努力。同时在“家约”的约束之下,一定是团结的,和谐的,合作的。
这一个生产集团,当然可以为阎里的表率。我们还可以想象得到,任公相当重视公共关系,除了他自己担任公职,为桑梓尽力以外,他的属下亦都急公好义。建立了地方上的情感,必然就赢得了地方上的支持,一个厚植根基于大众的企业,是不会失败的。任家“富数世”,正是任公积善的余庆。
至于任公的兼业商业,“独取贵善”,不追求眼前的利益,而作远程的投资,尤其表现了一个大企业家的眼光和魄力;另一方面也正见得节约以蓄积资金的意义。
如果没有雄厚的资本,则虽有任公的眼光和魄力,亦无济于事,因为他们需要资金来周转,等不到善价,就必须脱手。
《史记·货殖列传》,说任公“富而主上重之”,真可谓“实至名归”,确确实实是一个最成功,而且最可钦佩的企业家。他的得力在管理奴婢有一套完善的制度,德化法治,求取整体的进步。另外在山东有个企业家,也得力于奴婢,但他所用的方法,与任公恰好相反,是用权术作“单线领导”。
此人姓刁名间,是齐人。齐鲁并称,而物产民情大不相同。齐与鲁大致以泰山为分界。山阳为鲁,山阴为齐,齐国当今山东的滨海地区,《史记》称一齐带山海,膏壤千里,宜麻桑,人民多文彩、布帛、鱼盐”,在当时是海内文化水准最高的地区。那里的风俗,《史记》中的记载是:“宽缓阔达,而足智好议论,地重难动摇。
怯于众斗,勇于持刺,故多劫人者”。后面这段不敬之词,千载以后的今天来看,未必尽然,但齐人“足智好议论”,古今如一。
齐人多智谋,在春秋战国、秦汉之际是出了名的。这也有两种说法,恭维的说法是齐人多智;而攻击的说法是“齐人多诈”,不可轻信。多智的故事甚多,最精警的是《战国策》中所写的“齐后破环”。
照史书来研究,这位齐后应该就是“二城复国”的齐襄王的王后,称为“君王后”。齐襄王的父亲是齐湣王,在位第四十年时,为燕、秦,和分晋的韩、赵、魏三家,各出锐师围攻,联军统帅是燕国的名将乐毅,攻人齐国都城临淄,齐湣王出亡。但此公脾气不好,到处不受欢迎,结果为楚国趁火打劫,与燕国勾结,取齐淮北之地,齐湣王亦死在楚将淖齿手里。
齐湣王的儿子法章,一看这情形,只好隐姓埋名,躲了起来。但生活所迫,不得不找一个职业,于是投身在宫城太史的家里做佣工。这位蒙尘的王子,生得龙凤之姿,天日之表,相貌奇伟。而那太史的小姐,偏又生具慧眼,看出法章不是低三下四的人,所以常常背人周济他的衣食,这样由怜生爱,私自结为夫妇。
其时齐国只剩下了两个城,一个是胶州湾之东的即墨,一个是沐河西岸的宫城。
齐国的大臣经过一段流亡的经历以后,集中在莒城,大家有一个相同的希望,要找到一个王子,好立为齐王。
这时法章踌躇了。富贵固在眼前,但要人家相信才行,如果那些大臣们不信他是王子,认定为冒充,立刻就有性命之忧,因此不敢出面。
也许是受了他妻子的鼓励,法章终于鼓勇自承:“我是湣王的儿子,名叫法章。”
真的要判定此人是不是王子,其实也不难,只要详细盘问宫廷里面的情形,就可以知道。经过这一番盘话以后,证实了他所言不虚,便即拥立为王,就是齐襄王。
那时的宫城,岌岌可危,但以立了齐襄王的缘故,布告国中,人心大慰,危而复安。齐襄王也很有良心,不忘贫贱夫妇,对他的大臣们说:“王后已经有了。”
“在哪里?”
就在宫城。齐襄王说了地方,于是以车驾把怀了孕的王后从太史府第,迎人行宫。那位太史是个极重礼法的人,认为他的女儿,没有父母之命,媒的之言,“不媒自嫁”,败坏了他的家风,所以不但不承认这一头婚姻,而且也不承认有这一个女儿,虽为宫城太史,终生不见王后的面。中国历史上不愿意做君王的老丈人的,绝无仅有就是他。
做父亲的虽有些不大近人情,做女儿的却很孝顺,齐后按时归省,甘旨奉养。
即使父亲不愿见她,她一无怨言,不废人子之礼。因此,齐国的臣民,都为得一贤后而庆幸,也加强了他们复国的信念。
齐后不仅贤惠,而且聪明。她的多智的名声,连各国都知道,于是秦昭王便想试一试她的智慧,因而有“破环”的美谈。谈这个故事以前,又不得不谈齐国另一个多智的伟人,这个人就是田单。
田单是齐国的宗室,但与齐王至少是五服以外的本家,所以未得重用,只在齐国的都城临淄当一个“市椽”,相当于现在市政府的一个科长。乐毅破齐,齐王出亡,临淄的官民,纷纷逃难,逃往东面的滨海地区。时逢乱世,特别需要智慧,田单在逃难时初次表现了他的智慧,他叫他的亲戚,把车轴前面多出来的,称为“毁”
的那一小段木头锯掉,另外钉一块上去,这样一封,就可以保证车轴与车轮不致脱离。
等一上了路,大家争先恐后,逃命唯恐不速,于是车与车之间发生冲突了,因为靠得太紧的缘故,这辆车的“毂”,插人另一辆车的轮子中,另一辆车亦复如此,不是彼此牵制,动弹不得,就是像西片“宾汉”中赛车那样,轮毁车覆。只有经过田单改造过的车子,没有那一段“烦恼皆因强出头”的毂,与人无争,安然通过。”
一逃逃到即墨,安顿了下来。这时乐毅领兵包围莒城,围了三、四年拿不下来。
便领兵向东,来攻即墨。即墨的地方官,开城迎敌,兵败阵亡。田单的本家和亲戚,因为佩服他有办法,便推他为“将军”,练兵自保,兼以保国。
不久,筑黄金台,礼贤下士的燕昭工死了,太子继位,是为惠王。惠王与乐毅有间隙,田单一看机会来了,想了条反间计,他派人潜入燕国,散布这样一种街谈巷议——自然出之以“演双簧”的方式:
“齐湣王已经死了,齐国也只剩下两个城了。”甲说,“为什么乐毅把这两个城拿不下来?”
“一拿下来,不就要班师了吗?”乙这样回答,“他一班师回来,大王非杀他不可。所以借伐齐为名,领兵在外。”
“难道就这样子一直不回来?那要到什么时候?”
“乐毅不会回来了。齐国是他打下来的,他为什么不做齐王?”
“那末齐人呢?是不是服他?”
“如果服他,他早就自封齐王了。就因为不服他,他现在在做收拾人心的工作。”。
“怎么做法?”
“那很简单,将即墨放松一步就是了。齐人多智,看透了乐毅的本心,乐得将计就计,拖一天是一天。”。
“照你这样一说,齐人是欢迎乐毅在那里?”
“也可以这样说。不过论齐人心里的想法,是唯恐换了别的将领去指挥,那即墨就靠不住了。”
这番言之成理的说法,一传十、十传百,传到燕惠王耳朵里,认为分析得太透彻了。于是下令把乐毅调走,改派了个饭桶骑劫去接替。
这二来,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效果,即墨城中的齐人,民心大振,而即墨城外的燕军,士气颓丧,都为被迫改投赵国的乐毅不平。同时由此开始,田单把骑劫玩弄于股掌之上。
他的第一步行动是,下令即墨城中的百姓,每天吃饭之前,先要把饭菜陈设在院子里,告祭祖先。那时被围已久,城外的鸟雀,无处觅食,一看城里有机会,纷纷飞来,回翔上下,盘旋不去,城外的燕军大为诧异,彼此相询:“这是怎么回事?”
田单给了他们答案,这些鸦雀,是神所凭依。而且公然宣示于即墨的百姓:
“一定有一位神人出现,来做我的师父!”
这似乎荒唐可笑,于是有个小兵,一时冲动,开玩笑地说:“我可不可以做将军的师父?”
话一出口,那小兵才发觉,这是自己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军中无戏言;而况是对将军无礼!所以赶紧开溜。
田单那容得他逃?把他追了回来,但不是以军法从事,奉他东宫上坐,向他叩头,真的当他师父了。
一看玩笑越开越大了,那小兵心里害怕,不敢不说实话,“将军恕罪!”他说:
“我实在……”
田单不等他说完,抢着摇摇手打断了他的话,低声说道:“你不要响,我都知道。”
田单多智,人人晓得。料想他必有道理在内,那小兵的胆子本来也大,便跟他合作,假扮为“神”,做田单的师父。田单也装得很像,出入之间,把他的“师父”
敬如天神,而号令之际,一定宣称是“神”的意旨。
这种新闻,很快地传入燕军,相信确有其事。田单看看时机成熟,便叫他的“师父”向大家说:“燕军不足道哉!我只怕他们用齐国的降卒作先锋,跟我们作战,即墨就保不住了。”
骑劫毫无头脑,辗转听得这话,信以为真,下令攻城,把齐国的降卒,摆在前面,燕军押后。城上的人一看,血脉偾张,悲愤不已——因为齐国的降卒,都让燕军把鼻子割掉了。即墨守军一看,同仇敌汽之心,陡然而兴,而且也有了极深刻的觉悟,倘或兵败投降,就会受到这样的残酷的待遇!因而奋力坚守,燕军无功。
此是田单激励士气的一个策略,然后他又用同样的策略来激励民心,派遣间谍到燕军中去散播流言,说即墨城中的老百姓,就怕他们葬在城外的先人坟墓被掘,尸首被戮,那一来,他们精神上禁不起这样沉重的打击,就会崩溃。
骑劫又上了当。下令掘齐人的坟墓,掘出枯骨来堆在一起烧。这一手做得太绝太毒了。即墨的老百姓痛不欲生,无不要求田单,开城出战,与燕军排个你死我活。
土气高昂,民心可用,田单知道反攻的时机到了,下令“总动员”,准备决战。
田单把即墨全城的军民组织成一个一元化的战斗体,不分男女老幼,包括他自己的妻妾在内,都纳入军事体制。首先挑出五千战斗力最强的士兵,在一个隐蔽的地点,施以特种战斗训练,而守城的责任,交给老弱妇女去担任。同时,他以身作则,不但尽献个人私产,作为军用,并且亲自跟士兵在一起,从事任何需要吃苦耐劳的操作。田单的威信声望,本来就很高,这一下越发进入一个新的巅峰,没有一个人不是心悦诚服,自动自发地在自己的岗位上,献出最大的力量。
可是在围城的燕军看起来,完全不同,“即墨完蛋了!”他们都这样在说。壮了怕已死光,所以只好用老弱妇女来守城。然则,不降何待?田单针对燕军的心理状况,派出一名使者去见骑劫,说即墨愿意投降。
骑劫欣然接纳。燕军得知消息,欢呼“万岁!”,因为出师数年,乡思日重,如今凯旋班师,与家人团聚的日子快到了,自然万分高兴。
他们不知道,就在这一刻,田单解除了他们的精神武装。这还不够,他又收集了一千错黄金,派即墨出名的几个富豪去献给骑劫,同时提出请求,说即墨已经投降,燕军人城以后,希望不要掳掠他们这几家的妇女。被“胜利冲昏了脑袋”的骑劫,满口应承。
第二天就要进城接收了!这一天晚上自然大行犒赏,正当燕军酣饮高歌之时,田单在城里安排“火牛阵”,即墨城里所有的牛,一共一千多头都被军方征用。这些牛经过一番修饰和装备,身上穿一件“龙袍”——用红色的薄绸子,画了五彩龙纹,缚在牛身上。角上缚了白刃,刃口向外,一条尾巴用芦苇裹好,灌足了油。然后在城墙上打了无数的洞,让牛在洞口“待命”。
另一方面,即墨城里全体动员,老弱妇女都上了城墙,五千经过特种战斗训练的劲卒,也进入战斗位置,跃跃欲试。到了夜半,燕军醉饱酣睡,田单一声令下,引火点燃了牛尾巴,这些蛮牛负痛狂奔,直冲燕营。城里的人,敲锣、敲铜盘,敲任何可以发出噪音的东西,同时狂喊鼓噪,就像发了疯似地。
燕军从睡梦中为惊天动地的声音所惊醒,出营一看,无数从未见过的怪物,尾巴是火炬,一千多个火炬的照耀,亮如白昼。怪物身上画着五彩龙纹,角上雪亮。
这时便自然而然想到田单的师父,是一天神下降”。不用说,这些怪物,就是特遣的天兵了!
事实上是不容他们细想的,即墨城里的人没有疯,即墨的牛焚尾受痛,鼓噪受惊,却跟疯了一样,埋头直冲,当者披靡,燕军整个儿崩溃。
这时,田单才出动那五千劲卒,用一根筷子样的小木条,勒在上下唇之间,两头系绳,在后颈束紧,这名为“衔枚”,原来的用意,是奇袭急行军时,怕士兵谈话,耽误工夫,或者泄漏机密,所以作此“禁声”的束缚。
但这批经过特种训练的部队,所以要“衔枚”,用意是要他们人自为战,以一当十,见敌就杀,根本不容他们有任何停下来略作讨论的机会,而这样在疯狂的火牛群狂冲之下,他们更加勇猛,一心雪耻复国的五千健儿,追奔逐北,使得燕军尸横遍野。他们的主将骑劫,也死在乱军之中。
消息一传,齐人无不奋起。溃退的燕军,面无人色,狼狈不堪,即墨城内有“神”的传说,越传越盛。而田单的部队由五千人开始,迅速发展。从来两军势力的消长很少有变化得这样快的,没有多少日子,并国所失的七十多个城池,尽皆恢复,燕军败回河北。
于是田单派人赴莒城,奉迎齐襄王法章还都临淄听政。论功行赏,田单被封为“安平君”,安平在临淄以东十九里。
这年是齐襄王即位的第五年。在秦,为昭王甘六年,秦与赵会盟渑池,蔺相如不使赵玉受辱,也就是这一年。秦昭王有意攻齐,但听说齐人多智,君王后尤其聪明,便想了个试她的方法。
这个方法很绝,秦昭王派遣一名使者到临淄,馈赠君王后一付玉连环,附带出了一个难题:“久闻贵国智者特多,不知能解得此环否?”
两个在雕琢时就套在一起的玉环,如何解得开?君王后问她的臣子,没有一个人能解答此难题。
于是,成竹在胸的君王后,不慌不忙地取过一个铁椎来,轻轻一碰,指着那分离破碎的玉环,对齐国的使者说:“幸不辱命,请看,解开了。”
使者无话可说,因为他只要求解开玉连环,并没有要求非保持完整不可。当时的玉器非常珍贵,为了赵国的一块壁,秦昭王愿以十五个城池来交换。而君王后对此贵重的礼物,不惜引椎一击,是严正地表示了不惜玉碎以抗强敌的决心,足以吓阻秦国的入侵。这种高度的智慧,确是名不虚传。
不过,齐后之智与田单之智,应有分别。田单的智慧,实所罕见,而使用的手段,不免诡异。“齐人多诈”,正此之谓。刁间在本质上,就是田单型的人物。
他有许多奴婢。奴婢的身分,在各地都甚卑下,而以齐地为尤甚。这是不足为奇的,用智的人,总看不起用力的人。则多智的齐人,轻视终日苦役的奴婢,为势所必然。然而这又有矛盾,倘或奴婢多智,调皮捣蛋,乃至明侵暗偷,主人驾驭不了,则又不是看得起看不起的问题,简直成了心腹之患,宁愿他们还是笨拙的好。
刁间的厉害,或者说刁间的成功,就在这一点上。他跟别人的观念不同,并不轻视奴婢。调皮捣蛋的也不怕,相反地,愈是如此,他越重视,因为聪明的才调皮捣蛋,只要驾驭得法,这些“桀黠奴”才是最有用的人。
《史记·货殖列传》说刁间对“奴虏”,“独爱贵之”。何以谓贵?因为奴虏中颇有人才。汉初的奴婢撞仆,与后世的不同。时逢衰乱,求生第一,贤如诸葛武侯,尚且自道:“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所以秦汉之交,流亡遍地,如果既不能铤而走险,又不甘于辗转沟壑,则纵有满腹诗书,饥来驱人,屈身为奴,实不足为奇。不独大乱之时如此,就是承平时期,知识阶级因贫困或其他原因,受雇于人者亦比比皆是。如匡衡为人作长工,彭越为人作酒保,朱买臣为人赶车,儿宽做过厨子,韩延寿做过门房,都见于正史。
其次是豪杰隐于奴虏,如季布就是一个最明显的例子。至于没入官家,或者因政治上的原因,移迁某地,成为奴虏,则其原来的身分及知识程度,可能高于他的主人。仅从这三类人看,就可知道奴虏中人才实在不少,以及刁间的所以“爱贵”
之故。
但是,这些奴虏,如果是在任公那里,则亦碌碌无所表现,唯有在刁间的运用指挥之下,方能发挥其才智。因为刁间与任公虽同为积赀上亿的货殖家,但后者以农为本,经商无非副业,前者则是一个什么生意都做的大企业家。现代有“商战一之说,道尽了商业上的竞争的激烈,当时也是一样,不管是坐以居奇的“贾”,还是买贱卖贵,往来各地以逐利的“商”,总是眼明手快的捷足先得,老实迟钝的吃了别人的亏。而随任公耕作,唯须“力田”,虽有才智,却无用武之地。
刁间是贾也是商,是商也是工。他的事业极大,大致分为三部分:渔业、盐业、贸易。渔业是齐地最早的特产,渔区在东面近海地区的蓬莱一带。捕鱼要纳税,称为“海租”。海租不重,但所捕的鱼,如果不能建立稳固的市场,或者交通上不能配合,发臭腐烂,则渔民的生计无着,而海租亦变了亏负。
因此,渔产的处理,有特殊的方法,这些方法,至今仍为沿海各地所袭用,那就是把渔产加工,使之成为干鱼。
干鱼俗称为鲞。在秦汉之际,怕还没有这个字,当时称作鲪、(鱼邑)、鲍、鲰。
大别而言,干鱼分作两类,一类是利用强烈的日光晒干,就是鲪;一类是加盐腌渍,称为(鱼邑),也就是鲍。至于鲰,据《史记》注:“谓杂小鱼也”。杂者无所不有,小虾、小鱼,混杂不分,所以价格不高。鲪与鲍用秤称,鲰就不妨用量器量,以“石”作计算单位了。
鲪与鲍,自然以鲪为理想。至今马祖的虾皮最好,就是因为它用日光晒干,水分尽去,不腐而味淡,并保存原来的风味,可以任意调人作料。但强烈的日光,不一定能与渔捞的作业配合,所以盐是不可缺少的。渔盐之利并称,不仅因为都出于海,实以渔盐还有配合的作用而产生互利的结果。一不过,渔与盐的配合,要在一个人手里完成,也就是说,一个人同时经营渔业与盐业,是件不容易的事。因为第一,渔捞区与盐场,不会恰好在一个地方。鱼类固有其集中的地区,渔港亦有渔港的要求,照道理说,煮海成盐,哪一处海滨都可以,然则何不迁就渔港,就地煮盐?不行,因为煮盐亦有其独特的地理条件。现在台湾北门、布袋的盐场,所制的是晒盐,那要在亚热带,一年有好些日子的强烈阳光才行,古时的海盐,确是“煮”成的,煮盐的平底铁锅,称为“牢盆”,所用的燃料,主要的是木柴一,因而理想的盐场,应该负山面海,便于樵采,燃料的取得才理想。
其次,经营渔业与盐业,是两套完全不同的生产制度,无论技术、设备、操作过程都不同,唯一相同的一点是: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在当时,一个人兼营两样以上的工商业,往往出于因利近便,可以互通的缘故。如果仅仅为了鱼类加工需要盐,而耗费大量人力去经营与渔业风马牛不相及的盐业,那是件很傻的事。
因为如此,渔与盐虽可配合,在技术上却不简单。鱼类加工所需的盐,得要经营盐业的人来配合。那时还没有在整个经济发展的计划之下,某类物资供给某一特定对象而予以优惠条件的观念,鱼类加工的盐,也就是食盐,价钱不便宜,所以腌鱼用盐,不能达到必需的数量,应该用一斤的,只能用四两或者半斤。这一来,加工的盐渍鱼就难免腐败而生异味,由“如人鲍鱼之肆”这句成语,可以想见鲍鱼有气味,是普遍的现象。秦始皇崩于旅途之中,李斯秘不发丧,将尸体放在车子里,经一千六百多里的长途,运回咸阳,时逢盛暑,“辊车臭,乃诏从官令车载一石鲍鱼,以乱其臭”,由此可以想见鲍鱼臭到怎么样的一种程度?
所以刁间的同时经营渔业与盐业,是件难能可贵的事。“难”者,不仅需要绝大的资本,在独立经营盐业的同时,附带获致配合渔业的效果,尤在要有可靠而能干的人,二远赴不同的海滨去替他管理不同的事业。“可贵”者,能够以廉价的盐,供给鱼类加工之用,不仅减低了鲍鱼的成本,且因盐的供给充分,可以制成更好的鲍鱼。捕鱼为生,本来要靠运气,丰收过剩,鱼不值钱,如能获得加工的便利,则有恃无恐,获利必丰。
刁间的另一项企业是贸易。他的生意做得很大,不仅输出山东的特产,输人山东所需的物资,而且也在山东以外的地区,买贱卖贵。
先说山东的特产,第一是丝绸及其加工品,名闻海内,所以齐地称为“冠带衣履天下。”山东丝纺织业的发达,首先要归功姜太公。他在周初被封于齐,看到那里只有海滨的鱼盐之利,而营邱即临淄是“泻卤”之地,不宜耕作,得要另外想办法增加生产。男子可以出海捕鱼,海滨煮盐,妇女干什么呢?渔盐两业都不适宜女性工作,于是姜太公劝她们纺织。
齐地丝纺织业的发展,应该分为三个阶段,可能最早是利用野蚕的丝。野蚕称为柞蚕,柞是木本植物,据《本草纲目》的作者李时珍说:“此木坚韧,可为凿柄,故俗名‘凿子木’。高者丈余,叶小而有细齿,光滑而韧,其木及叶子皆有针刺,经冬不凋。五月开碎白花,不结子,其木心理皆白色。”柞蚕以生于柞树,食柞叶而得名、初生时绿色;以后慢慢变为黄褐色,吐丝亦黄。用柞蚕的丝织成的绸,称为蚕绸,宋朝称为“绢绸”,明朝称为“茧绸”。《尔雅》记载:“有柞蚕食柞叶,可以作绵”,这大概是又称为绵绸的由来。
以后土地改良,“膏壤十里,宜桑麻,”于是养蚕事业,大为发达,当时齐国的纺织业,居海内的首位。齐国进贡周王的贡品,就是丝织品。到了管仲相齐,助桓公称霸,在经济发展上所致力的三大生产事业,是农耕、煮盐、织造。承袭太公的遗风,以织造为女工的专业,管子说:“一女必有一刀、一锥、一箴、一钅术,然后成为女”,这些不仅是纺织所必需,也是刺绣的工具。是为齐国丝纺织业的第二阶段。
近代的丝绣,以湖南和江苏最著名,即所谓“湘绣”和“苏绣”,而当时名闻天下的是“齐绣”。齐国纺织业发展的结果,连带染色也很有名。《战国策·燕策》:
“臣闻智者之举事也,转祸而为福,因败而成功者也。齐人紫,败素也,而贾十倍”。
所谓“败素”,是粗劣的白绢或者白布,但一经染成紫色,身价十倍,化腐朽为神奇,因为齐人多智的又一明证,同时齐人染色的高明,亦可以想见。
由于齐国的强盛,一方面贸易发达,一方面各国诸侯、行人、访聘者陆续不绝,都要购买齐国的上等衣料自用或送礼,所以刺绣品的销路极好,但刺绣的收入并不高。《史记·货殖传》说:“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倚市门者何?司马迁又说:“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说得清楚些,便是为娼。太史公这段话,正是指齐国而言,因为娼妓就是管仲所发明的,而“齐女”
的艳名在当时是与邯郸的“赵女”并称的。
刁间的贸易,输出齐地的丝织品及刺绣品,必为其主要的业务。齐地的丝织品,最出名的是“阿缟”,阿是指东阿县,《史记·李斯传》:“阿缟之衣,锦绣之饰”。
这两句话又见于《战国策》的《秦策》,可知齐地的丝织品,主要的市场,是在关中一带。当然,东阿县所出的丝织品,不限于“缟”,《史记·集解》:“齐之东阿县,缯帛所出”可证。此外,沂。泰山区各县,均盛产麻桑,所以齐鲁之间的纺织业,是普遍发展的。
但在刁间那个时代,齐国的贸易中心是在临淄,为各种物资的集散地。其次是孟尝君的封邑“薛”地,即今山东滕县之南的临城,一北一南,为刁间从事工商业的两大据点。
临淄自春秋战国到西汉,始终是一个富庶繁华的大都市。当时的大都市,首推代咸阳而兴的长安。天下的大族、豪富,大都徙于长安。这种硬性吸收“侨资”的结果,造成长安高度的繁荣。但五方杂处,风俗不纯,有钱的人,竞相讲求生活上的豪华,一般平民又极力向贵族看齐,奢靡之风,成为社会的一种病态。大致而言,长安是一个消费的都市,对于当时经济发展的贡献并不大。
其次是洛阳,此地为东周的王畿,也是最早的一个商业都市,照战国时期的地图看,洛阳适居天下之中,东齐、西秦,南面是韩、楚,北面则魏、赵、燕三国。
由于处于交通的中心,而且王畿之民,政治的色彩比较淡,好比现代的许多中立国家的人民那样,旅行可以获得许多方便,因此,洛阳的人做生意是出名的。虽然商人的地位不如工与农,而洛阳人民特别看重,或者说喜爱经商,像大禹治水一样。
他们可以三过家门而不人,以常年在外经商相矜耀。有这种敬业的精神,才会产生白圭那样的人。刁间私淑白圭,他的理论和业绩,我在后面将会谈到。
再次是大梁和邯郸,一在河南,一在河北,和偏西的洛阳鼎足而立,构成中原交通网的支柱。邯郸是赵国的都城,战国末期,此地是各国政客和间谍活动的中心,以美色闻名天下,及至秦汉一统,邯郸的地位逐渐末落。大梁就是开封,这里地势平衍,张仪所谓“诸侯四通,条达辐转,无有名山大川之限”,为“四战之地”,易攻难守。大梁的交通极其发达,“车马之多、日夜行不绝”,但都是过境。史书上不见大梁有大企业、大商人的记载,主要的原因,即在于投资大梁,太无保障。
战火侵袭,随时有遭受严重损失的可能。楚汉相争,大梁被破坏得相当厉害,所以汉兴以后,大梁的地位比邯郸更不如。
其时的新兴都市是成都,而大致能够保持原来地位的,是临淄。临淄与长安正好相反,它是一个生产的都市。也与洛阳、邯郸不同,这两个都市因为交通的便利,而促进了工商业的发达,临淄则因工商业的发达而促进了交通的发展。
临淄的交通,有一个为其他各大都市所没有的特色,就是出海便利,蓬莱半岛与北面的旅顺、大连隔海相距,只一百多里。由于海上三仙山的传说,所以蓬莱半岛的芝罘、烟台一带,成为中国最早的国际港口。
在秦始皇以前,早在齐威王、齐宣王的时期,就曾遣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洲三神山。此海上神山,相传在渤海中,去人不远,上有仙人及不死之药。那里的禽兽都是白色的,宫阙为金银所造,隐隐在云端里发出宝光异彩,但一行近,才发现三神山反在水下面。等船将到时,总是有一阵怪风把船吹走,因此齐威、齐宣还有燕昭王等人,始终不能达到求仙的目的。
显然的,海上神山无非海市蜃楼而故神其说,两千多年前,自然不能了解这种因光线折射而生的现象。所以后来又有秦始皇受齐人徐福之愚,“发童男女数千人,人海求神仙”,甚至博浪一击,惊魂未定,他仍不废蓬莱半岛之游,到登州海边去眺望,以冀一见神山。如果那时不是蒙着这一层神秘的色彩,能够踏踏实卖,从事海上交通的发展,则中国与日本的接触,不会晚至隋唐。日本的文化,也将是另一种型态。
就临淄的交通来说,水路以利用黄河为主,由淄水经一条运河入济水,与黄河并行,到大梁会合,西至关中,东循鸿沟人淮南。陆路大约有三条路线,一条是往西北渡黄河,人邯郸,一条是由西南经泰安、曲阜、曹州往西到大梁,一条是南下经莒城入彭城。春秋战国以迄秦汉的道路,由于军事的需要,同时因为地旷人稀,所以极其宽阔。从周朝开始,对路政就很注意,立有一套完善的制度:第一,“先王之教曰:雨华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要按时去整理道路桥梁;第二,“列树以表道”。因为路太宽阔,同于原野,如果不种树作为标志,便有迷路之虞;第三,“立鄙食以守路”,有专人看管道路;第四,“司空视途”,专设一官,管理路政。
“司空”即为后世的“工部尚书”,在现代当然是交通部长了。
《周礼》中讲道路制度尤其详细,这因为当初行井田制,“农地重划”时,就已把道路留了出来,所以自“一夫”至“万夫”有不同宽度的道路,“一夫”指一个农夫所受的私四百亩而言。换句话说,每百亩田之间,必有一条公众道路。宽狭等级,共分五等:间、径、途、道、路。
因为春秋战国的道路已经修得很好,所以秦始皇统一海内,立刻便有一个完整的“公路网”出现。于是划一制式,规定车轮之间的距离,以求与车辙相合。“车同轨”的要求,无异说明车辆已可畅行各地。秦始皇巡幸四方的交通工具就是车子。
那时帝皇出巡所用的车子,大得惊人,称为“辒辌车”,辒辌实应作温凉。因为车子有窗,闻窗则温,开窗则凉,车中可以坐卧。皇帝的卧车,不是能够睡下就算数,其中有各种陈设,还有人侍奉,等于一座活动的寝宫,其大可知。
因为“辒辌车”太大,而秦始皇又好巡游,为了他的方便,特地开辟“驰道”,顾名思义,“辒辌车”可以急驰,则此道路应如何宽广平直?《汉书·贾山传》记驰道的规模:“道广五十丈,三丈而树。”这还不算:“厚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这样豪华的工程,以造价来计算,日本新近落成的那条世界最贵的公路,怕也瞠乎其后了。
驰道是秦始皇御用的道路,专为他个人享乐之用,结果以后在军事上发挥了极大的作用。群雄并起,项羽入关,如无驰道,则用兵不致如此神速,秦亡得也不会这么快!这是秦始皇生前做梦也想不到的事。
由于交通的发达,相应而起的便有旅舍事业的发展,旅舍有公私两种,公家的旅舍就是“亭”。但商贾喜欢住私人经营的旅舍,因为亭有许多不便。
有哪些不便呢?古今同理,对于现在公家的招待所,一般人所感到的不便,在当时也是一样。譬如说,借住某名胜区某公营事业机构的招待所,说不定有一天晚上管事的人会怀着歉意来对你说:“某先生,实在对不起!刚才接到台北的长途电话,我们董事长明天要招待一班贵宾来玩,所有的房间都要用。请你原谅,让一让。”
这样的情况之下,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是住私营的旅舍,就决不会有这样的麻烦。
亭的设置住宿设备,本意原是供官员过境之用,有时大员驾临,按照日程,早就收拾整洁,扫榻以待。为了避免再洒扫一遍的麻烦,即使空着,也不愿让商民使用。至于到期必迁,对于一般旅客来说,原不过夜来有个宿处,天明赶路,还不生影响。可是做买卖的商人,就不同了,到某一处进货、售货或者收取帐款,事不由己,逗留的日程亦难预定,倘要多住数日而非迁不可,随身带着货物银钱,岂不狼狈?
其次,目前有许多招待所,对于借住者招致应召女郎,悬为厉禁。当时的亭也是如此,这对终年在外,每招游娼伴宿的商贾来说,实有未便。但这些都还是小问题,最大的不便,是商贾无法在亭中做生意。
现代的商业制度,灿然大备,制造商是制造商,经销商是经销商,有批发、有门市,分工甚细。在古代,虽有“行商坐贾”之说,但并无严格的“同行公议”,非遵守这个规定不可,所以行商亦可为坐贾,因时因地而异,具有极大的机动性。
当然,出发做生意之前,先有一个计划,到甲地买进某项货物,到乙地出售,再进某项货物,到雨地去卖。预计需要多少资本,若干时日,行程如何?都曾仔细盘算过。但是意料不到的客观因素的影响,随时可以打破预定的计划。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说,携带一批货物,赴某地销售,中途忽遇山洪暴发,或者发生战乱,交通中断,那末,这一批货物便得就地处理。或者原定赴某地销售的,结果在中途某处,发现这里的行情比预定的销售地点还要好,则又何必多花运费、时间,非照原定计划执行不可?
遇到这样的情形,行商立刻便成坐贾,在私营的旅舍中便可展开交易。如果住亭,就不会得到这种方便。此外私营的旅舍,奉一顾客至上”为信条,一切的设备、招待,都能符合商贾的特殊需要。特别是某一家相熟的旅舍,可以作为商业上的一个联络站之用,对于业务的推广,更有帮助。
由此亦可见,在那种通讯、交通远不如现代,以及天然的不可抗力,随时可以破坏预定计划,为人带来厄运的环境中,如果没有足够的应变能力。是无法出门经商的。刁间就有这样的本事,能识人,能用人,而且能够教人。所以他派出去经商的奴仆,都能获得极大的成功,不仅获利,而且得名。《史记·货殖列传》说他的奴仆,“连车骑,交守相”。请想想,这份煊赫!
“守”者太守,为一郡之长;“相”,诸侯的属官,掌理民政,亦可以说是地方官。这些达官贵人,居然与奴仆身分的商人一起高车骏马,连翩同行,不能不说是异常的现象。而此现象,正为汉朝商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特色。
这个异常现象的造成,可分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以奴仆的身分如何高攀得上贵人?一方面是守相为何要折节下交。就前者来说,汉初大乱初定,朝野上下,所全力以赴的目标,即是“治生”,过分追求物质的结果,产生一个观念上的偏差:
能赚钱就好!而社会上的阶级又与政治上的阶级不同。政治上的阶级是:官吏、庶民——庶民又有等次,但都为自由人、奴婢。社会上的阶级是富翁、中人、贫民。
因此汉高祖虽有诏令,商人不得衣丝乘车,并且有种种歧视商人的法令,而商人只要有了钱,除却造反,其他可以为所欲为。因此,刁间的僮仆,手握巨赀而又手腕灵活,则结交守相,非不可能。
至于守相的折节下交,固不免看在钱的份上,心存势利,但大部分是要借重大商人的财力,解决公家的经济问题。
那时的地方政府,不比现在,有岁入岁出的预算,更谈不到严格的财政收支系统。尤其在汉武帝以前,对于地方财政,采取放任政策。不过放任不是放纵,横征暴敛,或者从事不急之务,加重人民的负担是不行的。所以这个放任政策,实际是不管主义。不管地方官的困难,有问题自己去解决,不用想跟中央要钱。
如果地方富庶,当然可以自给自足,无奈大乱之余,小民糊口尚且不易,何来余财,以奉公家?因而地方上便发生了两个财政上的问题,第一,是政费不足,无力建设。第二,是王侯的用度不足。
王的封邑大,问题比较小。侯的封邑通常为千户,说得明白些,就是指定一千户人家,缴纳相当的税赋,以供侯的用度,故称为“衣租食税”。通常每一户每年缴税二百钱,一千户共得二十万,也就是二十斤黄金。除去平时衣食车马之费,定期赴京朝觐天子,一切贡物、旅费、交际应酬的费用,也包括在里面,境况并不如何宽裕。如以年收甘万钱为目标,则以《史记·货殖列传》的计算,就畜牧业而言,能牧马五十匹,或养牛一百六十七头,或养羊、养猪二百五十条,有一于此,即可年收此数,在经济上的地位,与千户侯相当,而其支出,不如千户侯之多,所以生活可以过得很优俗。
侯的收入少,支出大,甚或二十万钱的收入亦不足,这样,为他管事的“相”,就必须设法去找额外的钱来弥补。或者青黄不接,周转不灵,也必须先借一笔钱来过关。这些难题,唯有手头握有大量现金的贸易商,能为他解决。相的折节下交商贾,原因在此。他所要问的,是有钱没有钱,肯借不肯借?不是什么奴仆不奴仆!
郡守的情形,稍有不同。他们的必须联络大商人,是想经由贸易的方式,解决一时的困难,促成经济的发展。这情况,就像现代华尔街的大亨,为开发中国家奉为上宾是一样的道理。
问题在这里:那些奴仆,受命从事贸易、将本求利,盈亏都属于主人,何以有这样大的权限,能动用主人的资本,从事政治性的商业投资?万一吃了倒帐,或者资金搁浅,遭致巨大损失,那怎么办?其次,舛黠的奴仆,因为结交了达官贵人,有了强硬的背景,背叛主人,拿他无计可施,那又怎么办?
这就是刁间魄力过人的地方。这些因素都在他估计之中。由政治性而遭致损失,不足为虑,因为可以由政治性而从他处取得补偿。舛黠奴背叛,亦不足为虑,他自有驾驭他们的手腕。不但如此,他还有这样一个看法,愈是能结交贵人的,愈见得其人有才能,因而“愈益任之”。此是刁间独具巨眼的鉴别人才的方法。
识人还要能用人。一般地来说,用奴仆来从事农、工、商业,最要紧的一点是“同苦乐”。勤俭是治生起家的根本,所以要“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但这些如果只是对奴仆的要求,而主人像卓王孙那样享用豪侈,则奴仆离心,事业决不会成功。当然,在生活刻苦以外,应有相当的工资作为酬报,是即所谓“同苦乐”
的乐,才能维持相当的工作情绪和效力。
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刁间却还有更开明的做法,他允许奴仆自己经商,只要完成了主人交付的任务,行有余力,尽可以用自己所积蓄的资本,买进卖出,刁间不加过问。不仅不加过问,甚至予以财力上的支援。这就像陶朱公“三致千金”
而分散给他的亲友一样,造成许多外围的子公司,声势越发壮大,呼应越发灵活,而且休戚相关,一荣皆荣,一枯皆枯,则要背叛刁间,不但他自己划不来,别的奴仆也不允许他这样做,合力约束制裁,所以不足为刁间之患。
这是刁间超越当时所有的商业理论,独树一帜的成就。此外他还有许多长处,尤其是对于白圭的理论,研究得非常透彻。白圭理论的精义在“观时变”。时者天时,而刁间的“时”,亦包括人事。说得明白些,在掌握自然因素对于生产及贸易的影响以外,还要顾虑到政治因素所导致的生产和贸易环境的变化。
先说天时。白圭的看法,出于计然,认为年岁丰歉是有周期性的。他是中国农村中“卖青”这一制度的发明者。由于他手里掌握了大批物资,便足以控制农村中的经济生活,如果年成好,谷麦丰收,则家家要添衣著,修房屋,于是他以丝和漆来交换谷物,当然谷物的价格是低廉的。倘若年成不好,民以食为天,正好打开积谷仓,以高价来交换棉花、土布等物资。在青黄不接之际,他又办理私人的农贷,约定某项农作物收获后清偿。总而言之一句话,变的是“以少换多”的魔术。但是他也有风险,譬如谷物连年丰收,一方面价钱越压越低;一方面陈谷会腐烂变质,这样就要造成双重的损失了。
至于政治的因素,不是指政策的变更,而是指发生叛乱的战事而言。那时有一项“战争财”好发,即是贷款收息。
最明显的例子是吴楚七国之乱,也正是刁间的那个时代。景帝三年,吴王刘濞自广陵即今扬州起兵,勾结山东及楚地请王谋反,声势浩大,尤其震惊天下的是,吴王所出的赏格:能斩捕朝廷大将的,赐金五千斤,斩一个裨将亦赐金二千斤。他写信通知一起反叛的诸王说:“我的钱,存在天下各处,随时随地可以动用,不一定要从吴国来取。你们要用钱,仅管用。有应该照上列赏格赏赐的,请通知我,我立刻派专人送去。”口气之大,空前绝后,而决非妄言欺人。
在以前曾谈过,汉初分封诸国,最富的是吴国。因为有“即山铸钱,煮海为盐”
的大利,吴国的老百姓像现代的科威特那样,是不须缴纳任何赋税的。吴王刘濞,以四十年的经营蓄积,财富不知其数。由于吴国钱遍天下,吴国的盐亦行销天下,等于任何地方都有他的银行及盐号,所以说:“寡人金钱在天下者,往往而有之。”
相反地,景帝承文帝之政,轻徭薄赋,国库不裕。如果说打仗就是打钱,则胜负之数,未曾接战,就可判定。
也就因为财力不足,景帝当时虽派太尉周亚夫,率领三十六将军出关讨伐,但意存妥协,所以采纳袁盎的献议,希望七国罢兵。七国同叛的起因,是晁错建议景帝削诸侯的封地,所以出兵的借口,亦为“诛贼臣晁错。”袁盎与晁错是死对头,当景帝因窦婴的提议,召见曾为“吴相”的袁盎问计时,袁盎正好借刀杀人。他密陈御前:“独斩晁错,发使赦吴楚七国,复其削地,则兵可无血刃而俱罢。”景帝原是极信任晁错的,但考虑久之,终于说了句“吾不爱一人以谢天下”,要向晁错“借人头”了。
晁错作了“政策性的牺牲”,而袁盎的计策,并未生效。于是周亚夫的军事行动才正式开始。当时从军的三十六将军,多为列侯,他们的封邑多在关东。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很愿意出力打这一仗。但有一层困难,领军从征,要自备粮袜军火,从何而得?当时通行的办法是借债。汉初的利息,即所谓“子钱”,多寡并无明文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订立契约,即有法律上的效力。列侯愿付的利息,亦是空前绝后的,借一还十。不过有一个条件,要吴楚七国之乱平伏,才能还清本息。
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这笔军费是正当开支,等收复失地后、可以向老百姓摊派。
利息更高,风险也大。那时的一般富户,在战事上都看好吴楚七国的叛军。讨伐失败,则列侯的性命怕都难保,又从何处去向他们讨债?因此没有一个人肯借。
在关中,独有一个姓“无盐”的,贷放了一千斤金子。三个月以后,吴楚七国的叛乱讨平,无盐氏平地一声雷,增加了十倍的财富。都因为他具有政治眼光之故。
以刁间的为人而论,他也决不会放过这个机会。吴楚七国之乱,齐王本来也参加了叛乱组织,中途反正,以致临淄为胶东、淄川、济南三国所围。城中物资缺乏,这也造成了刁间的机会。
利用机会就是乘时。机会稍纵即逝,所以坐而乘时以外,还该起而争时。治生或者说致富的过程,在那时有三个阶段:第一,“无财作力”,以劳力赚钱,稍有积蓄,便是第二,“少有斗智”,因为资本太小,一方面亏蚀不起,一方面要争取暴利,不得不费尽心机,想出许多“花招”来取胜,于是第三:“既饶争时”,默察时势环境的变化,掌握机会,大量进货、抛售,或作远程的投资。
这个过程与目前的情况,几乎完全吻合。所谓“少有斗智”,正就是中小企业经营之所以特感吃力之故,一旦有了数千万的资本,就不必再去冒险投资,只要挑有益于国计民生的企业投资,必有盈利,成为“不窥市井,不行异邑,坐而待收,身有处士之义”的现代“封君”。
但是,这样舒服的做法是不大可能成为巨富的。要成巨富,还须“争时”,放远眼光,走在别人前面。当然,仅有眼光是不够的,作为一个第一流的货殖家,要像刁间那样具备“智”、“勇”、“仁”、“强”四种品德。
这是白圭的理论,而为刁间所充分实践。白圭是洛阳人,生在战国初期,周威烈王的那个时代。其时有个有名的经济学家,名叫李俚,帮助魏文侯从事经济革新,获得极大的成功。李俚是个重农主义者,所以他的经济学说,偏重在农业方面的改革,概括而言,可得八个字:增加生产,调节盈虚。
增加生产的主要途径,是在充分发挥土地的生产力。试以一百里地方作计算,共有九万顷的面积,每顷一百亩,共九百万亩。其中山林、河流,以及城市村镇等约占三分之一,则还有六百万亩的农田。如果农夫稍微勤一些,每亩至少可以增加三升粟的产量;相反地,稍微懒一些,就会减产,一进一出相差六升,则六百万亩田,就会有三千六百万升粟的增损。因此必须力田以“尽地力”。
其次是研究农产物的价格与整个国家社会的关系。谷贱伤农,谷贵伤民。“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所以农产物的价格,贵与践都不是好事,从而导致出一个“适中”的结论。
那末,如何才算适中呢?这也有一个算法,以五口家,耕田一百亩,在普通年成来说,约可收粟一百五十石。除去什一之税,剩下一百三十五石,再除衣食祠祭之费,不足约十五石,而医药丧葬之费,还未计算在内。此所以要“尽地力”以增加生产,提高收入。
但增加了产量,如果因供求关系而跌价,则仍不能使农民获得实惠。所以价格一定要维持稳定,不使其受产量增减的影响。换句话说,是要使农民在丰年卖出多余农产物所得的现金,在荒年仍旧能够买回等量的农产物。根据这个目标,李俚所订的办法是,将年成分为六等,平岁算作“下熟”,其上有“中熟”、“上熟”两等,其下有“小饥”、“中饥”、“大饥”三等,上熟的年分,一百亩可收票六百石,大饥则只收三十石,多寡的比例为二十对一。
调节盈虚的办法,在理论上也很简单,丰年由公家收买谷物,荒年由公家以平价卖出,等于由公家提出一笔巨款,代农民保管谷物。这个方法行于魏国,魏国得以富强。
因此,当时“尽地力”之说,是个极其风行的经济理论,治生者亦多偏重于农业方面。唯有白圭“乐观时变,人弃我取,人取我与”,配合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发展出一套收买“期货”,由少变多的商业理论。
白圭说:“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经商如用兵斗智,此一说还不足为奇,而以“商鞅行法”作譬,是他理论中最深刻的地方。商鞅行法,任法不任人,绝无通融的余地,如果这样做生意,一定把客户都得罪光。所以白圭的这个譬喻,意指“自律”而言,换句话说,他自己所定的办法,所开的条件,一定做到,这样才能建立卓越的信用。
“智、勇、仁、强”四字,他也有相当具体的解释。智为权变,随时要考察情况的变化,采取适当的对策。原来预定到某地去买丝的,一看行情,买棉花比较更有利,使不能胶柱鼓瑟,非买丝不可。
勇者决断。这是作为一个大企业家的最宝贵的一种素质。以用兵而论,指挥官最大的才能就是决断。因为情况的变化,适应的措施,属于参谋作业,而情势的估计及计划的策定,有时会出现矛盾,而抉择只有一个——取矛或者取盾,这时的成败,就全系于指挥官的决断。经商也是如此,用现代的情况作比,最明白不过的是证券交易,“多”、“空”之间,相去万里,亿万进出,决于一念,他人只能提供参考资料,买进的利弊如何,抛出的利弊如何,到底做多头还是空头?是谁也无法替当事人作决定的。
所谓、“仁’,照白圭的说法是“取予”二字,而实重在“予”。经商虽是唯利以图,但亦有仁义在。一个人肯牺牲,济人之急,将来自己遇到困难,才能期望他人有以援手。所以“仁”之一字,说穿了亦是利。现代企业具有“取之社会,用之社会”的牺牲精神,在实际上亦有培养市场的作用。至于杀鸡取卵的做法,则适与“仁”背道而驰,古今成功的货殖家,从无这种做法。
最后这个“强”字,亦是白圭理论中的精义,所“强”者何?是“守”。中国传统立身处世的道理,很着重这个“守”字,所谓“有为有守”是指积极与消极的两面,“用行舍藏”的藏,亦作守字解释。评估一个人的价值,有时不在他积极的有为这方面,而在消极的守的方面,看他如何自处?能安贫乐道,苦守待时,此人便可能成大器,如果稍有拂逆,便失常度,有为而不能有守,这便是脆弱的表现。
经商的守,也是这样的道理。时机不利,能够保持冷静,泰然处之,尽力守住原来的资本,乘时再起,此之谓“强”。
这说来容易做来难的四项品德,在刁间是完全具备的,而其独到之处,在能驾驭舛黠的奴仆,所用的方法亦不出白圭的理论,一方面是“仁”,一方面是“商鞅行法”的严厉。推己及人,使奴仆得以经营个人的事业,渐致富饶,则奴仆自然心说诚服,乐为所用。
万一有那过分舛黠,反叛刁间的,他还有最后一项法宝,就是奴仆的卖身契。
汉朝的政府既承认奴仆为主人的财产,自然法律上有保护畜养奴仆者的条款,同时奴仆的地位与良人到底有别,即使社会以势利相尚,对于能“交守相”有身价的奴仆,另眼相看,但一旦涉及法律纠纷,有奴仆身分的,官司非输不可。
当时流行一句俗语,叫做“宁爵毋刁”,《汉书音义》解释这句俗语的意思,说是有奴仆身分的人,自己在研究出处,是设法去当一个清清白白的老百姓呢?还是投身到刁间那里,好有发财的机会?原文是:“奴自相谓曰:‘宁欲免去作民有爵耶?将止为刁氏作奴乎?’”
这个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宁爵”应照字面释作:宁愿得一民爵——民爵为秦、汉特有的制度,共分十四级,赐予庶民,而奴仆无资格得爵,所以“宁爵”即表示宁愿做一个清白良民,在刁间那里为奴,虽然发了财,毕竟是一个奴仆。“宁爵毋刁”,无非强调个人自由的可贵,而且要致富,在汉初也很容易。
汉朝的富翁,就其致富的手段而言,分为三等,务农为本,所以像任公那样折节力田而起家的,称为“本富”。此外工与商,以及靠手艺谋生的,都称为“末业”,因而致富者,就是“末富”。
最下等的是“奸富”,顾名思义,可知是以不正当的手段去弄钱。其时所流行的“奸恶”职业,有“掘家”、“博戏”、“私铸”等等,而皆与游侠有关。
至于所谓“末业”,除了刁间那样的大企业家以外,以手工业或者劳务收入发财的,亦颇有其人,据《史记·货殖列传》,附记如下:
“卖浆水业也,而张氏千万”。浆是当时所通行的一种饮料,以米或粟煮熟,投入冷水,几天后发酵,味酸有酒味就是浆。张氏卖浆,能致千万,当然是制浆有独到之处,而且做的是批发生意。
“洒削薄技也,而郅氏鼎食”,修理刀剑的行业,称为“洒削”。既称“鼎食”,可见郅氏用的工人极多。洒削不算小生意,装饰剑鞘,须用宝石美玉,应有相当资本。
“胃脯简微耳,浊氏连骑”,胃是羊胃,煮熟而调以五味,脱水成脯,是一种美食。既云“连骑”,可知行销甚广。
“马医浅方,张里击钟”,张里不是一个人作马医,他是开的“兽医院”,用人极多,所以开饭要敲钟。
司马迁叙了上述的末业致富者,下了一个结论:“此皆诚壹之所致。”诚则敬业,壹者专心,不论货殖的规模如何,投入全部精力,专心一致,以出品的精良为第一目标,赢得顾客的信任,近悦远来,自然成功。所以“诚壹”二字,应是古今中外工商业的金科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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