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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二


  “这工作很苦,很无聊,我每天八小时看的就是一颗颗又圆又绿的小豌豆,工作就是把那些可恨的豆子铲到胶袋里,动作总是一样,用不着丝毫变化。就是脾气和涵养都属于最好的那种人,怕也会受不了这份枯燥,何况我的脾气和涵养都是属于末流的(也许比末流稍好)。幸亏我有个好方法来抵抗这这份折磨人的乏味,你猜我的好方法是甚么?啸风,我就是想你,想到你对我的深情,对我的爱,我就觉得能忍受这个工作了。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我并不怕吃苦……”她叫静慧给她照了两张穿着白色工作衣、头戴白帽子的像片,寄给江啸风。

  给台湾家里的信,写法当然是另一种了,她写着:

  “这儿的风景好极了,大平原一望无垠,清爽又阴凉,到这里来,等于是在避暑,那种舒适,是你们在大太阳之下的人无法想象的。工作蛮好玩,有静慧在一起,一点不寂寞……”在信里也附了两张像片,不过是星期天出去玩时,在一片看来凉幽幽的树林前照的。

  【二〇】

  阳光从老旧的玻璃窗上透进来,照在对面泛了黄的白墙上,时间像是凝固了,一点声息也没有。

  江啸风坐在钢琴前,一手撑着腮,一手捏着只铅笔,两眉之间的地方,蹙得鼓成一个小山丘。而摆在琴上几张写谱的纸,还是空空白白的一片。

  前个月,他曾给在国内的好友林信荣写了一封信,说他将来要和织云一同回去推展“我们的歌”,并要林信荣找群爱好音乐的朋友合作。前几天林信荣的回音来了,对他的计划和雄心大为赞赏,说:“我们当然要合作的,创造中华民族自己的声音,不是我们少年时代的梦想吗?我们必得要它实现,我们要唤醒一般人的民族意识……”林信荣写了好长一封信,最后叫他把他已谱好的“我们的歌”,寄给他看看。

  自从开始攻博士,作曲就变成了他的“副业”,到机场做了那么久的苦力,更使这工作几乎完全停顿。原定“我们的歌”第一集的二十支曲子,只完成了八支,而其中只四首有词,主要的“合作”人——织云,总说功课忙,对写歌词的事完全不热心。他也不好太催她。但现在林信荣跟他要“我们的歌”,他就拿不出。也不知该用甚么话回答?难道明白的告诉林信荣,说已经改变心意,不回去了么?或是索性说:甚么创造自己的声音、唱“我们的歌”,全是无稽的空谈,不必当真,他已经放弃了?如果这样说,他的朋友会如何的失望?而他自己,真是羞于这么说。自从答应了织云留在国外之后,他整个人就像被抽去了筋髓,痛苦得连创作的力量都没有了。他已经坐在这里整整的一早晨,想为“我们的歌”谱曲,但到现在还是毫无灵感,脑子像是被灌了铅,重重的,呆呆的,一个音符也产不出。

  他并不怕痛苦,也不是没痛苦过,然而,这么深切的痛苦,只有在他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年,母亲弃他而去的时候,才有过。连魏葳移情别恋,突然抛弃他去和别人结婚时,都没有这样深的痛苦。

  深宵不寐时,他曾扪心自问:“我的那些理想呢?我的那些壮志呢?那些不畏难,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豪气呢?我说了那么多的大话,结果就是躲在这里,和所爱的人过安定日子,我不羞吗?我对得起自己吗?”自责的情绪在他胸中膨胀。他活了这么大,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创造自己的声音”,唯一的目标,就是要所有的中国人都唱自己的歌。现在放弃了这件事,生命像是已经被掏空了,生活成了无目的的负担,他觉得自己像一棵失去阳光的树,正在趋向枯萎。

  江啸风怔征的,沉思得好入神。以至楼梯上传来咚咚的脚步声,他也没听见。直到那个又瞎又怪的房东老头子,一跛一跛的踱到面前,他才倏的一惊。

  “小伙子,你在想甚么?叫你也听不见,你病了吗?怎么看着精神那么坏?是想你那个又美又甜的女朋友了吗?别愁啦!我猜这是她的信……”房东老头啰啰嗦嗦的说。把手从背后拿出来,交给他一封信。

  江啸风看看那字迹,可不真是织云来的。

  “现在好了,不愁了吧?”老头子还在啰嗦。

  “不了,不了。”江啸风胡乱应着。心想:你那里知道我心里想的甚么?我闷得恨不得要破开嗓子大叫,要把你这破房子拆掉。

  老头子又嘀咕了一阵,终于下去了。

  江啸风打开信,先拿出那两张像片。一张是全身的,她穿了一身白,戴着白帽子、白手套,正用一个小铲子在铲豆子。另一张是半身的,黑黑亮亮的大眼睛正盯着他,嘴角闪着笑,还是那副三分任性七分娇贵的模样。他盯着那张像片看了好久,面孔上的愁苦终于慢慢放松了。“织云,只有你、只有你,会让我放弃多年的心愿。”

  看她的信,娟秀的小字,写了密密麻麻的一大篇。“……啸风,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我不怕吃苦……”多么多情的话!

  “你不怕吃苦!可是只限于在外国,对吧?织云。”江啸风无声的叹喟着。收起了信和像片。

  这封信,像是一针强心剂,使得他原来那种矛盾的心理,找到了解答:理想与爱情之间,他还是情愿保有爱情,理想吗?只好暂时不去想它了。这个想头使他觉得自己很可笑,也觉得爱情很可怕。难道爱情跟理想一定是抵触的吗?那时候和魏葳是,现在和织云也是。魏葳说得好:“理想不能当饭吃。”织云到底比魏葳纯洁善良,她干脆明白的告诉他:她爱他,也喜欢他的理想,可是不能投身在那里面,不能跟他回去。

  这些天来他就恨自己的脆弱,看出自己在爱情的范畴里是个十足的大傻瓜,总被牵着走,受着戏弄。他一向以为自己有志气、有抱负。现在看来,也无非是个儿女情长,空有一肚子幻想的可笑人物罢了。他不是没挣扎过,那句中国的老话:“挥慧剑斩情丝”,曾几次在思想中显现,他甚至想,就这么抛下一切回国去算了。既然她已明白的表示绝对不肯回去,还有甚么必要在这里不死不活的拖着呢?但想来想去,他始终下不了这个决心,他爱她,放不下她,少不了她。在心里,他窃笑自己,觉得自己就像他一向瞧不起的那些流行小说上英俊潇洒、多才又多情的男主角一样,是“爱情的俘虏”,是“情圣”,是为了爱情甚么都可以牺牲的软性男人。

  既然不得不做这样的人,就得好好的做,这里面最重要的一环,是得把博士头衔弄到手。为了让他加紧完成学位,织云情愿跑到瑞典去做苦工,她对他太好了,他不该辜负她,该做她所要求他做的。

  江啸风胡思乱想一通,就拿起桌上的一个大牛皮纸信封,一鼓作气的跑下楼,迈着大步,往大学图书馆的方向去。

  他抄了一些数据,又借了几本书,足足在图书馆耽搁了大半天,正收拾东西要走,肩膀上就被人重重的拍了一下。回过头,见棒了两本书的谢晋昌站在背后。

  “咦!你也在这里?”

  “来借两本历史方面的书看看。”谢晋昌讪讪的说,彷佛他来借书是甚么见不得人的事。“你弄完了吗?要不要一起走?”

  “一起走吧!”江啸风说。两人一同走出图书馆大楼。“你常来图书馆吗?今天是第一次遇到你。”

  谢晋昌只笑笑,没有回答。过一会才慢吞吞的道:

  “平常我从不去图书馆,要去,就是学校放假的日子。”

  “为甚么要放假的日子才去?”江啸风感到奇怪。

  “平常人太多,会遇到那些中国学生。”谢晋昌垂着头说。

  “你不喜欢遇到中国人?”江啸风更不懂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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