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万不得已,止宜率由旧章,与民休息。微特孽不可造,即福亦不易为。
不然,如社仓、如书院,岂非地方盛举?而吾言不必创建,独非人情乎哉?
社仓之弊前已言之,书院之名径始劝捐于民,总不无所费。及规模既定,或倚要人情而荐剡①主讲,其能尽心督课者,什不得三四。师既公属空名,弟亦遂无实学。以闾阎②培植子弟之资,供长吏应酬情面之用,已为可愧。其尤甚者,资不给用,则长吏不得不解豪以益之,而归咎于始谋之不藏③,是何为乎?夫书院犹有遗累,况其他哉!故善为治得,切不可有好名喜事之念,冒昧创始。
【注释】
①荐剡:推荐、聘用。
②闾阎:指乡村。闾、阎都是古代乡村里巷的门。
③藏:即臧。善、好。
【译文】
做地方官,除非万不得已,只应该按照旧有的典章制度办事,使老百姓得以休养生息。罪大恶极之事当然不可为,即使是造福于老百姓之事也不要贸然去于。就拿建社仓、创书院这类事来说吧,这难道不是造福地方的好事吗?但我却认为这种事不能做,建社仓的种种弊病,我在前面已经谈到。建书院这个想法从一产生,再经过劝老百姓捐资修建,总的说来并不是不需要花费的。等到书院一旦建成,规模已定,那就会邀请要人出任书院主讲。这类人能够尽心尽力劝学生学习的,十个之中没有三、四个。为师的既然只是个空名,那学生又怎会有真才实学呢?用一般乡村学生的学费,来作为地方基层应酬费用,已经让人感到非常惭愧了。如果办书院费用不足,当官的还得拿钱出来作补充,因此就会归罪于创建书院的人,办事不完满。这样做有什么必要呢?建书院这种事尚且有如此的麻烦,其他的事更不用说了。所以懂得治理的人,千万不可为了虚名而贸然去创建某事。
【评语】
没有创新,社会就不可能向前发展。但创新又非易事。它必将受到强大的保守势力的反对。创新也许不能很快见成效。可它比裹足不前、固步自封更有意义。然而,创新和建设都是实实在在的事,万不可为了一己之名誉去创新建设,不但平添百姓辛劳,耗费钱财,常常是虎头蛇尾,落一片骂名,任何事都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新官上任之所以不能贸然行事,就是因为一些事情固然是本着兴利除弊、造福一方的想法去做的,但由于不了解事物的本质,抓不住要害,就很可能出现画虎不成反类犬的结果。至于硬要违背客观规律或好大喜功、沽名钓誉去行事,就更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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