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六、不义之事多行自毙

 

  趋吉避凶,理也。公而忘私,不当存趋避之见。惟贪酷殃民,业业①脞②矿职,及险诈险谋,因而获罪者,咎由自取。外是则皆命为之矣。然福善过淫,天有显道,以约失鲜至竟不罹③大戾④,恣行威福之人、幸保令名、百无二三。不败则已,败必不止发黜。能辨吉凶者,为吾分之所当为,而不为吾分之所不仅为。自符吉兆而远凶机,趋避之道,如是而已。

  【注释】

  ①业业:担心害怕的样子。

  ②脞:cuǒ,烦琐细碎。指平庸无能,没有大的谋略。

  ③罹:lí,遭遇、遭受。

  ④戾:li,罪,罪过。

  【译文】

  趋吉避凶,这是一条天经地义的规律。为了公事而忘掉自我,就不应当存有什么趋吉避凶的想法。至于那种贪婪残酷,祸害人民的官吏;那种因自己的小事而渎职,以及那种使奸计耍阴谋而被法办的人,都是咎由自取。除以上各种情况外,其他的都是命中注定的。但是好事情过了头,上天自然会有所显示,以约束人的失误,极少有不受天道赏罚约束的。那种残暴恣行,作威作福的人,能保全好名声的,百人之中没有两三人。不败露则已,一旦败露,那就不仅仅是罢官的问题了,善于分辨是非吉凶的人,知道哪些是自己该干的事,哪些是不该干的。这样一来,自然就符合了趋吉避凶的法则。

  趋吉避凶的规律,也就是如上所说罢了。

  【评语】

  积德行善,广结善缘,就是最好的趋吉避凶方法。那些横行霸道的地痞、恶棍迟早是会遭殃的,这才是上天公道。因此,古人希望趋吉避凶,总要求人们多做好事。从另一角度来看,人的希望不能总是放在可望不可及的上天,作无可奈何而又没有终结的企求,多行善事本身是在净比社会的风气,是社会大众的需要,是带有示范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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