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5期


对话困境中的心灵阻隔与情感创伤

作者:张清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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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在高鲁冲突中,最使鲁迅先生恼火的是“许广平之争”的流言。流言是韦素园一九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写信报告给鲁迅先生的,韦的原信未见,内容从鲁迅先生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七日给许广平的信中透露:
  
  那流言,是直到去年十一月(引者按,十一月系误排,应用十二月,手稿即为十二月)从韦漱园信里才知道的。他说,由沉钟社里听来,长虹的拼命攻击我是为了一个女性,《狂飙》上有一首诗,太阳是自比,我是夜,月是她。他还问我这事可是真的,要知道一点详细。我这才明白长虹原来在害‘单相思病’,以及川流不息的到我这里来的原因,他并不是为《莽原》,却在等月亮。
  
  鲁迅先生的这段话说明了“流言”来源的时间和途径。对这些传说、流言,鲁迅先生并不轻信,他在十二月二十九日给韦素园的回信中已经分析,视“他真疑心我破坏了他的梦”的可能性最小。他说:
  
  至于关于《给——》的传说,我先前倒没有料想到。《狂飙》也没有细看,今天才将那诗看了一回。我想原因不外三种:一,是别人神经过敏的推测,因为长虹的痛苦流涕的做《给——》的诗,似乎已很久了;二,是《狂飙》社中人故意附会宣传,作为攻击我的别一法;三,是他真疑心我破坏了他的梦,——其实我并没有注意到他做什么梦,何况破坏——因为景宋在京时,确是常来我寓,并替我校对,抄写过不少稿子《坟》的一部分,即她抄的,这回又同车离京,到沪后她回故乡,我来厦门,而长虹遂以为我带她到了厦门了。倘这推测是真的,则长虹大约在京时,对她有过各种计划,而不成功,因疑我从中作梗。其实是我虽然也许是“黑夜”,但并没有吞并这“月儿”。
  
  鲁迅先生之所以能做出如此的判断和分析,是因为他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后得出结论:高长虹并没有在“许广平”问题上制造谣言。
  首先,高长虹并没有制造“她是月亮”的谣言。在一九二七年一月十一日,鲁迅给许广平的信中有一段话:“那时我又写信去打听孤灵,才知道这种流言,早已有之,传播的是品青,伏园,亥倩,微风 ,宴太。有些人又说我将她带到厦门去了,这大约伏园不在内,是送我上车的人们所流布的。白果从北京接家眷来此,又将这带到厦门,为攻击我起见,便和田千顷分头广布于人,说我之不肯留居厦门,乃为月亮不在之故。”高长虹先于鲁迅先生离开北京到上海开创狂飙事业,不在送鲁迅先生的人们之列,所以“带她到厦门去了”的流言并非高长虹流布。“月亮不在之故”中的“月亮”显然是比喻许广平,“她是月亮”这一流言的制造者非高长虹,而是章衣萍。鲁迅给许广平的同一封信里说:“我现在真自笑我说话往往刻薄,而对人则太厚道,我竟从不疑及亥倩(引者按:指章衣萍)之流到我这里来是在侦探我,虽然他的目光如鼠,各处乱翻,我有时也有些觉得讨厌。并且今天才知道我有时请他们一面在客厅里坐,他们也不高兴,说我在房里藏了月亮,不容他们进去了。”在韦素园报告鲁迅先生《给——》的流言之前,“她是月亮”的流言已在北京流传开来。鲁迅先生疑心是高长虹在上海散布开的,曾于十一月二十九日、十二月一日、五日给上海的三弟周建人去信,让其调查此事,上海并无此谣言。况且上海文化界、文艺界人士读《给——》早于北京人,那么,如果发现《给——》是“攻击鲁迅”之作也应是上海的周建人等先发现并告之鲁迅。之所以没有,再次证明上海并没有“她是月亮”的流言。
  其次,《给——》并不是攻击鲁迅之作。既然高长虹不是“她是月亮”流言的制造者,那么判断《给——》“太阳是自比,我是夜,月是她”,也就不能断定《给——》是“攻击鲁迅”之作。从诗的本身说,把它当作攻击鲁迅之作,也是于理不通的。第四节诗“太阳是我的朋友/月儿我交给他了/带她向夜归去”。如果一定要说这首诗用了比喻,一定说把许广平比作月亮,那么,高长虹在这里把鲁迅比作太阳。这样的比喻不是攻击,而是热烈的赞颂。其实,这首诗只是高长虹用“我在天涯行走”时那个大环境里所具有的太阳、月亮、白日、黑夜衬托他自己孤苦凄凉的心境。
  
  再次,“高许交往”并非爱情。高许交往的情况,高长虹后来在《一点回忆——关于鲁迅和我》中写到:
  
  一天的晚上,我到了鲁迅那里,他正在编辑莽原,从抽屉里拿出一篇稿子来给我看,问我写得怎样,可不可修改发表。莽原的编辑责任是完全由鲁迅担负的,不过他时常把外面投来的稿子先给我看。我看了那篇稿子觉得写得很好,赞成发表出去。他说作者是女师大的学生。我们都说,女子能有这样大胆的思想,是很不容易的了。以后还继续写稿子来,此人就是景宋。我那时候有一本诗集,是同狂飙周刊一时出版的。一天接到一封信,附了邮票,是买这本诗集的,这人正是景宋。因此我们就通起信来。前后通了有八九次信,可是并没有见面,那时我仿佛觉到鲁迅与景宋的感情是很好的。因为女师大的风潮,常有女学生到鲁迅那里。后来我在鲁迅那里与景宋见过一次面,可是并没有谈话,此后连通信也间断了。以后人们所传说的什么什么,事实的经过却只是这样简单。景宋所留给我的唯一印象就是一副长大的身材。她的信保留在我的记忆中的,是她说她的性格很矛盾,仿佛中山先生是那样性格。青年时代的狂想,人是必须加以原谅的,可是这种朴素的通信也许就造成鲁迅同我伤感情的第二次原因了。我对于当时思想界那种只说不做的缺点,在通信中也是讲到的。后来我问了有嶙,景宋在鲁迅家里的厮熟情形,我决定了停止与景宋通信,并且认为这种办法是完全正确的。
  
  “许广平之争”的流言,除了在北京口耳相传外,便是厦门大学白果等人的“广布于人”和韦素园、鲁迅、许广平之间的信上述说的,这些信件当时都没有发表。也就是说,在流言产生以后的一段时间里,高长虹和他的狂飙朋友们(包括北京的郑效洵),仍蒙在鼓里。假如高长虹写那首诗是有意攻击鲁迅,假如他看到《奔月》马上意识到那是鲁迅对他的《给——》的回击,他必然会在文章中,或直接或间接,或明显或隐晦,端出他跟许广平通信一事或他的一些见闻。他没有这样做,在攻击鲁迅的文章中根本就没有“许广平之争”的言论和事实。
  鲁迅先生在《并非闲话》里说:“‘流言’本是畜类的武器,鬼蜮的手段,实在不该信它。”但是为什么一向“有青年讥笑我,我是向来不还手的”鲁迅先生对一件连自己推测都不可能有别种原因的事,却大发雷霆之怒,且立誓要“动手撕碎它,给他更其痛苦流涕”呢?这与鲁迅当时的处境和心态有关。
  鲁迅先生“从旧垒中来”,能做反戈一击,“制敌人于死命”,但对涉及个人尊严、名节、荣誉的事却十分敏感。不必讳言,鲁迅先生当年离开北京的原因之一是与许广平的恋爱有关。鲁迅先生作为“五四”时期最勇猛的叛逆者,觉醒了的“人之子”,“知道人间应有爱情”,发生了“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却因“积习”遗产的重负而不能走出自己无爱的婚姻囚牢。无爱的婚姻给鲁迅先生以极大的心灵痛苦,他说:“但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作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这是怎样的大悲苦!是许广平“我们何苦因了旧社会而为一个人牺牲几个,或牵连多数人,我们必须打破两面委屈忍苦的态度”震荡了鲁迅先生的心灵。但是,不管怎么说,鲁迅的原配夫人朱安女士毕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存在,是无辜的旧式婚姻的牺牲者,鲁迅先生又不打算离婚,而许广平又是他的学生。这样他们要在北京结合就有许多不方便,最好的办法就是同去外地。正好林语堂邀请鲁迅去厦门任教,许广平大学毕业要回南方,两人便同车离开北京,到上海暂且分手,一去厦门,一去广州老家小住。即使在厦门时期,他有意地“沉闷下去”,“自以为在孤岛中度寂寞生活,咀嚼着寂寞,即足以自慰自赎”这种“自虑”式的自我牺牲和赎罪意识虽有崇高的方面,但所表现来的因袭的重担也是十分明显的。正因为是这样一种婚姻、恋爱关系,在自己公开前,鲁迅先生对此讳莫如深,也是可以理解的。有此处境和心境,在别的事情上可以雍容大度(如对“退稿事件”),而一到了关乎名节的时候,他就绝不肯施以丝毫的宽容。所以,即使“许广平之争”在他看来是“传闻”“流言”,却使他十分在意并感到痛苦,加之高长虹喋喋不休的谩骂和韦素园故作天真的询问,确实使鲁迅先生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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