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中国高考制度改革的社会学视角

作者:李 娟 龙 耀




  
  7.1中国体育专业人才招生模式的启发
  站在全球的视角看中国,优秀的专业人才不多,但中国的体育人才在世界上可以说是比较突出的。如果分析一下中国体育专业人才的培养模式,也许能得到一些启发:不管是体工队、体校还是高校体育专业,在招生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以专业考试为主,其他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考试的成绩要求很低,这样就保证把有浓厚专业兴趣、优秀专业潜质、良好专业基础的人才招收进来,为培养高水平的专业体育人才打下了基础。
  受此启发,笔者认为,高等教育是以专业教育为主的,而为高等教育服务的高考是一种专业潜质选拔考试,所以,也许可以探索建立“分专业高考制度”:在完善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基础上,废除高考中的公共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按照专业来分类进行命题考试。
  
  7.2“分专业高考制度”的萌发
  高等教育是以专业教育为主的,主要是为了培养专门人才。特别是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的今天,高等教育专业分工也越来越细。为什么不主张专门的发展呢,中国太需要专才,因为中国人多,每一个人都是专才,比每一个人都是全才要好得多。
  作为为高等教育服务的高考,毫无疑问也应该是定位于专业潜质选拔考试,其目标是将有浓厚专业兴趣、优秀专业潜质、良好专业基础的人才选入高校接受高等专业教育。见图1。基于这样的定位,笔者认为,高考应以专业潜质考试为主,不应该将非专业因素引入竞争系统。
  
  从上图可以看出:高考的作用就是一个连接学生和高校的作用,就是把不同专业潜质的学生甄别后送入不同高校、不同专业进行深造。
  这样,废除高考的公共科目就自然而然浮出水面。也就是说,将现行的公共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废除,就成为一个思考方向。实际上,现行的高考公共科目,并不是每个专业都必须的。比如某考生考物理、化学、数学专业,语文科目纳入竞争就明显不合理;某考生考历史、法律、政治等专业,数学科目纳入竞争就明显不合理;某考生考中文、考古、中医学等专业,外语科目纳入竞争就明显不合理。
  一听说要在高考中废除公共科目,马上就有人会想到这会导致中学生偏科的问题。其实,这是给高考的不当定位所致。高考是为高等专业教育服务的,不应该被赋予太沉重的负担。如果给高考赋予太沉重的负担,反而会使高考因为无法兼顾而走向失败。
  实际上,中学生偏科的问题不应该由高考制度来解决,而是由高中毕业会考制度来解决。高中毕业会考是水平性的考试,它强调的是一个高中毕业生在各个学科应该达到的水平。既然某考生可以参加高考,说明他已经通过了高中毕业会考,说明他中学各门学科已经合格,这个时候为什么还说要高考来承担防止中学生偏科问题的任务呢?如果认为语文、数学、外语重要,可以加大高中毕业会考的难度,以提高语文、数学、外语的要求。
  笔者并不是认为语文、数学、外语不重要,仅仅是认为由语文、数学、外语来决定专业潜质的竞争结果不合理,因为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并不等于专业成绩。这就像选拔跳水、跳高、跨栏、长跑等专业运动员,他们的基本身体素质当然都很重要,但不应该由基本身体素质要素来决定他们是否能成为跳水、跳高、跨栏、长跑等专业运动员,而是应该在他们的基本身体素质都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由他们的跳水、跳高、跨栏、长跑等成绩来决定。否则,体育专业人才可能基本上也会被扼杀掉。
  高考的功能就是为高等教育选拔有专业潜质的人才,所以考试内容应该强调专业特点,与专业无关的东西应该抛弃。现行高考制度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考试科目的统一性,既没有尊重人才的多元性,没有给专才、偏才、怪才以发展机会,也因为将非专业因素引入竞争而导致竞争陷入不合理,最后使高校并没有将真正有专业潜质的人才选拔进来,阻碍了高等教育的发展。
  其实,公共课程成绩和一个人的专业潜质未必是有联系的。比如考大学时,钱钟书数学只得了15分,吴晗则仅得0分,郭沫若的国文成绩也不及格,如果按照现在的标准,他们都不可能考上大学,但在当时,他们被录取了,并最终成为优秀的专业人才。
  
  8 “分专业高考制度”实施办法
  
  在废除公共科目以后,高考就按照专业进行命题考试。由于这是一个全新的思路,需要有全新的办法。笔者在此也只是初步探索。
  
  8.1专业划分办法
  专业划分必须尽可能合理。如果划分太粗,达不到多元选择人才的目的;划分太细,造成没必要的资源浪费。具体如何划分,这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初步看来,笔者认为可以按照现有专业目录的一级学科作为基础,进行适当调整。这样,全部专业类别大概在100种左右。也可以按照现行中学开设的课程为基本专业,这样大概就是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语文、数学、外语(进一步细分为英语、德语、法语等)、地理、历史、政治等,大概就是10~20种专业。
  基于专业人才多元发展的需要,笔者主张在社会资源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将专业细分。
  
  8.2出题机构或模式
  到底由谁来出题?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种选择:一是由全国性专业学术机构出题。比如法律专业的试题可以统一由中国法学会出题,中文专业的试题可以统一由中国作家协会出题,等等;二是各高校自主出题。这实际上就是采取现在的硕士、博士入学考试的出题模式。特别是现在的硕士入学考试试题,一方面完全由各个学校自己出题,一方面能够送到全国各地各考点的考场。这种模式也可以引入到分专业高考制度的出题模式;三是各省自主出题,主要是由各省专业学术机构出题。比如湖南省的考生报考法律专业,其试题由湖南省法学会出题,等。当然也可以分区域联合出题。比如西南地区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术机构可以联合起来共同出题;四是由各高校自由联合出题。比如A高校、B高校、C高校他们认为自己的专业目标比较接近,为了节约资源,他们自愿联合起来出题。
  以上出题模式都可以考虑,但考虑到全国招生的便利,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一种模式,即由全国性专业学术机构出题。这样,一名东北的考生和一名西北的考生报考广西或江苏的高校的法律专业,他们的考题是一样的,这样比较好衡量。
  
  8.3相关配套改革
  由于“分专业高考制度”已经照顾到了不同兴趣爱好、不同专业潜质、不同专业基础的人才的发展需要,所以,现行的“保送制度”、“特长生制度”、“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制度”等应该废止,因为这些制度的功能完全可以被“分专业高考制度”取代。
  
  9“分专业高考制度”的比较优点及可能弊端
  
  笔者认为,实行“分专业高考制度”,至少有以下几方面的比较优点。
  9.1可以尽可能满足各种人才的发展要求,避免了 现行统一高考制度的弊端
  “分专业高考制度”,可以满足各种不同兴趣爱好、不同专业潜质、不同专业基础的人才都有发展的渠道,可以为高校选拔真正具有专业潜质的人才。一个明显的例子,在现行高考制度下,一个在商场摸爬滚打几年的高中毕业生,对市场营销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实的实践基础,但当他去报考大学时,却会因为语文、数学、外语差而无可奈何;而在“分专业高考制度”下,他却可以有机会读大学,只要他通过了高中毕业会考。在现行高考制度下,你有特长有专长不等于有机会读大学,唯有你在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上有竞争优势,你才有机会。在“分专业高考制度”下,只要你有特长有专长,你就有机会。
  这样,笔者就可以大胆预测:若干年以后,站在全球的视角看中国,拔尖全球的专业人才远远不限于体育,而是遍布各个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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