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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贫困”成为制约博士质量的瓶颈

作者:万长松 曹 磊




  而面对同龄人或者比自己年龄还小的硕士生、本科生,博士生们又陷入更为尴尬的相对贫困。根据北京新生代市场监测机构和《父母必读》杂志对当代中国城市青年价值观念及生活形态进行的调查和研究表明,现在年龄在23~26岁之间的城市青年(包括大学生、研究生和已参加工作人群等)每月平均的支出为1274元。其中:有30%的人每月支出在1000~1499元这一范围,每月消费在1500~1999元之间的占16.8%,每月消费在2000~2499元之间的占11.6%[4]。也就是说,博士生每月的生活补助只相当于城市青年平均月支出的40%,即使把博士生每月的补助翻一番,也要比城市青年的平均月支出低27.4%。
  从表面上看,本科生没有生活补助,硕士生每月补助只有200~220元,博士生的生活水平应该高于他们。但实际上博士生们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要低于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因就在于本科生和硕士生的生活费主要由家庭供给,而基本上属于大龄青年的博士生们只能自食其力,羞于再向家里伸手。调查表明,80%以上的博士生年龄在26~35岁之间,这一年龄段的青年人或在谈婚论嫁或成家未立业,经济基础薄弱但需要支出的地方又很多。
  从2007年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大学生的资助力度。今后中央财政每年专门拨出4亿元,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每人奖励8000元。评奖对象也从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普通高校在校生转到面向所有高校优秀在校生。而且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贫困生,还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这样,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一同构成了我国大学生奖励资助新的政策体系,资助面平均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而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博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奖励比例不超过15%,一等每人每年500元,二等300元。无论是资助面还是资助额度都要低于本科生,因此,博士生在享受基本生活资料特别是享受发展资料方面甚至不如本科生,即使解决了温饱问题也经常会陷入相对贫困之中,极易产生自卑情绪和心理失衡。
  
  3“贫困”已经成为制约博士质量的瓶颈
  
  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只有较低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人们才会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一个物质和生理需要没有得到满足的人不会有更高的精神追求。博士生培养是一个国家科学研究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后盾和人才保障,如果博士生群体的生活条件和生存状态长时间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势必从方方面面影响到我国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最终将导致尖端科技创新人才泡沫化的局面。
  首先,“贫困”使一些献身学术、有志于科学研究的优秀青年放弃攻读博士学位而过早就业,或者是放弃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造成人才的流失。在调查中,一些博士生导师坦言,国内许多优秀的硕士生甚至本科生早就没有打算在国内读博士,他们一有机会就去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这中间的大部分人在读书期间和毕业后留在了国外的科研院所工作。从表面上看,国内博士生招生异常火爆,但报考者很多是为了逃避就业压力的硕士生,他们很容易成为无功底、无兴趣、无恒心的“三无”博士生。之所以扩招以来博士生质量的社会评价持续走低,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生源质量的下降。
  其次,“贫困”导致在读博士生心浮气躁,整日里为生计奔忙,难于安心科研特别是一些学术意义重大但需要大量时间、精力投入的课题。在调查中,一些博士生反映,为了挣钱有些人不得不挤出宝贵的时间去兼职,其中有些工作与自己的研究方向不搭界,比如替导师讲课和编一些畅销书等,而有些博士生则从事一些与学术无关完全是经营性的工作。即使是不兼职的博士生也不能全身心地投入科研,理工科的博士生大量时间用在为导师打工,而人文社会学科的博士生大多没有导师安排的课题做,平时又很难得到导师的指导,大部分时间都处于“梦游”状态,造成了博士生科研资源的严重浪费。
  第三,“贫困”导致博士生科研工作急功近利、半途而废。为了“早日脱贫”或曰 “刑满释放”,很多博士生都选择了难度低、创新性不强、实验简单或只需纸上谈兵的课题来做,不求有所创造、但求早日拿到学位脱离苦海。为了保证博士生质量,很多培养单位都有发表论文或检索论文的要求,于是,“论文发了吗?”就成了博士生们见面的问候语。为了尽早达到要求,有些博士生甚至做出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规范的事情。而按照所谓的“潜规则”,即使达到了毕业要求的博士生往往也不能按期毕业,因为越是优秀的博士生越有可能被导师留下来参与某项课题的研究,从而推迟了毕业的时间。“百里行程半九十”,有些博士生本来可以做出更大的成绩甚至有所突破,但是为了改变窘迫的生活现状不得不急于毕业,结果半途而废、功亏一篑。反观燕山大学在材料学专业获得的2篇“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都是由两位在职博士生做出来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稳定的工资收入确保养家糊口,没有就业压力又使他们能在一个课题上有长期积累。
  综上所述,“贫困”现象确已成为制约博士质量的瓶颈,必须深入推进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博士生补助标准,落实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不断完善博士生科研和生活的资助体系。
  
  4破解博士生贫困问题的若干对策建议
  
  4.1必须大幅度提高我国博士生普通奖学金标准
  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2007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46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1.4%;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8%,涨幅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786元,比上年增长17.2%。根据笔者对39家培养单位的不完全调查,每月每生补助发放情况为:300元以下的占10.26%,301~500元的占51.28%,501~700元的占23.08%,701~900元的占7.69%,900元以上的占7.69%,每月向博士生发放的补助基本上在300~500元之间,即稳定的人均收入在每年6000元以下,还不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博士生的经济地位和投入远远低于其社会地位和产出,这是一种严重的社会不公,是和谐校园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不和谐因素。
  目前各高校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办法都是依据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办法》(教财[1994]50号)和《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通知》(教财[1996]85号)两个文件,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240、260、280元3个档次。从1997年至今已过去了十多年,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已经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但作为博士生主要生活来源的国家普通奖学金却十年一贯制没有任何增长,于情于理恐怕都说不过去。因此,建议教育部和财政部尽快出台新的奖学金办法,关键是提高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标准。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今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增长趋势,综合考虑不同地区的生活水平,参照此次调查的结果,将博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的标准上调至每生每月800~1000元,并且建立起随CPI变化的浮动机制。
  4.2落实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
  导师负责制是我国博士培养制度的基础,但落实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首先就要废除实际存在的导师终身制,全面推行导师聘任制度。众所周知,博士生导师只是一种资格而不是职位、职称和特权,这种资格的获得和延续需要接受严格的审查。比如,根据《燕山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审核实施办法》的规定,对于年内科研到款没有达到一定额度或者在国内外高质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不达标的导师,暂停其当年招收博士生资格,待达标后再聘任。这样既可以保证博士生导师有持续的学术研究和指导能力,也可以保证博士生有科研课题和经费资助。导师负责制不是变相雇佣制,导师不能把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更不能当作“免费劳动力”使用,应当保障博士生劳动所得和学术研究的正当权益。根据《燕山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参加课题研究的研究生,在课题经费支出中应据实安排研究生助研津贴。科学技术处对助研津贴实行审批,计划财务处将助研津贴直接转入研究生个人账户,这样就确保了研究生助研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比如,燕山大学材料学院就从导师科研经费中每月提取400元的助研津贴补助参研的博士生,每月近千元的生活费保证了博士生安心学习、专心科研。助研津贴属于正当劳动所得,本着多劳多得、兼顾公平,应该实行“下不保底,上不封顶”的原则,避免大锅饭和一刀切。此外,为了开阔视野、促进交流、提升研究层次,导师应当安排学生读博其间至少参加一次高水平的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应当从科研经费中为其发表高水平论文报销版面费并且按比例分配学校给予的相应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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