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8期

幸福教育:教学目标的人文价值追求

作者:黄 梅 裴昌根 龙武安




  教育价值是多维的,包括塑造人的价值、文化传承价值、社会发展价值等等,其中人文价值是教育的主体价值,它的根本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从哲学本体论的角度讲,教育是一种反思,一种对社会和人生的高度关注,它不仅仅在于维持个体直接的生命活动,也在于使个体生活得更有意义、更幸福。我们的教育把“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作为其宗旨,也意在通过人的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实现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个人人生价值和个人幸福,所以幸福教育是教育的人文价值目标,也是教学目标的人文价值追求。
  
  一、 幸福教育是我们新课程教学目标的人文价值追求
  
  1.幸福教育是教学目标的人文价值追求。就人的一生而言,受教育是个人获得幸福的手段之一。费尔巴哈在《幸福论》中提出:一切有生命和爱的动物、一切生存着的和希望生存的生物之最基本的和最原始的活动就是对幸福的追求,人的任何一种追求都是对幸福的追求。他从人本主义的意义上提出了人追求幸福的需要。我们的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就是要求教学过程以人为本,尊重人,认识人,发展人,重视人的情感体验与伦理道德,而人的本性就是追求幸福,所以幸福教育应该是我们新课程教学目标的人文价值追求。
  2.幸福教育的内涵。当代伦理学将幸福释义为:“幸福是人们在一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由于感受或意识到自己预定的目标和理想的实现或接近而引起的一种内心的满足”。 “幸福概念看来具有两个层面:有时关涉幸福的感情;有时则是指那种幸福的生活”[1]。“透过表面的描述,我们可以将幸福的两个方面区别开来。一个是态度,另一个是促成这种态度的一系列事件的集合。这些事件是令人满意的而来自于一个人的所做和所有,这种态度则是一个人对于自己全部生活的满足。[2]”按照心理学的定义,幸福就是人的根本的总体需要得到满足所产生的愉快状态。所以学生的幸福就应该是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实践中得到的愉悦感受,它是一种基于事件的主观情感的体验。
  教育学认为,教育的真正目的在于促进个体获得幸福体验,提升幸福意识,发展幸福能力。苏霍姆林斯基说过:“要使孩子能成为有教养的人,第一要有快乐、幸福及对世界的乐观感受。教育学方面真正的人道主义精神就在于珍惜孩子有权享受的快乐和幸福。”一方面 “教育上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于使每一个孩子的心都能受到人的崇高欲望的鼓舞, 而给别人带来欢乐、幸福、好处和安宁”。所以我们认为幸福教育的内涵就是以人的幸福情感为目的的教学, 它的目标是培养学生体验幸福、创造幸福、给予幸福的能力。幸福教育的实现是学生生理、心理、伦理幸福三个方面和谐统一的过程。
  
  二、 教学目标追求的三个幸福因素
  
  教育的实现就在于使学生获得幸福生活的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幸福地生活。幸福是教育各种过程目标的逻辑融合点,教育过程本身就应该是幸福的教师进行幸福的教学、培养幸福的学生的过程。它包括三个因素:幸福的教师、幸福的教学、幸福的学生。
  1.幸福的教师。教育的幸福来源于教师与学生生命的对话,幸福教育在教师幸福的教学实践中得以实现;教学中的幸福是双向的,只有幸福的教师,才会有幸福的学生,所以教师不仅是教育活动的组织者和人类文明的传播者,还是人类自身进步的促进者和人类幸福的缔造者。教师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感受那种从职业中获得的创造感、尊重感与艺术感。教师通过在教学环境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与创造力,实现了自己生命的价值,找到了自己在世界上的位置,找到了自己与社会、与世界的应有的关系,他的心中就是充实的、幸福的。但过重的职业压力、机械的重复、缺乏休息、功利化评价制度与专业提升的不足给教师的幸福感带来了许多的障碍,制约了教师的专业发展。从我们问卷调查反映出目前有很大一部分任课教师属于严厉专制型。升学压力不仅是学生的枷锁,也是压在教师身上的沉重负担。工作不能让教师感到愉悦,也就谈不上工作效率、生活质量。专制的教育和教学更不会有幸福的学生。同时,教师在课堂中不当的行为举止也会对孩子产生深刻的影响。教师随地吐痰,抽烟,骂学生,不说普通话,无意之中流露出的对待金钱、对待职业、对待生活的态度也会对学生产生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是长远的,学生会在内心进行评判,年龄小的学生由于缺乏评判标准,他会认为这种行为是正常的并会加以模仿,所以教师的基本素质对学生有着深刻的影响。教师作为成人文化的代表,他们希望学生按照自己的价值标准去做,但不能忽视学生的身心发展的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和个体差异性,当教育的节奏超过了学生发展的节律时,会造成学生身心负荷过重从而摧残学生身心的发展,而当教育节奏落后于学生的发展节律时,教育就很难发挥促进学生身心发展的功能。只有当教育节奏与学生发展节律协调一致时,教育的影响力量才最大,取得的功效也最大。所以,要实现学生生理、心理、伦理幸福三个方面和谐统一,教师应该创设民主、平等、自由、互信的课堂环境,只有在这样的课堂气氛中,学生的性格、品质、自尊、主体性才会得到自由和舒展,才会有快乐。
  2.幸福的教学。幸福的教育是在教育过程中实现的。教育目标的实现过程即是学生的学习需要与情感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体验过程,即学生的生理幸福、心理幸福和伦理幸福以学生的个体需要为载体在教学过程中实现了辩证统一。
  学生个体需要的满足最有效的途径就是教育。教育以教学的形式将学生个体需要的满足与幸福感紧密相连。人有感知新异刺激的需要,新异刺激产生人的心理幸福,学生通过获取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体会到新异事物的刺激,体验着自身能力的提升与学识范围的拓宽所带来的学习需要得到满足的幸福;在自主探究学习的过程中,体验到了自我实现的需要所带来的创造的幸福;人从本性上就是社会性的动物,与人亲和是人的幸福的一个重要来源。师生关系本身就是一种知识的交往与精神思想交往的关系,这种交往本身就具有教育性,快乐的老师和同伴关系对学生的生活和成长具有重要的影响和“教育意义”。在合作学习中通过与同学有效沟通,关心他人,体验到归属的需要,从而既享受到了体验的幸福又获得了给予的幸福;在教师的公平的教学风格中,体验到自尊的幸福。所以幸福的教学过程应该是教师用心与学生进行交流、充分给予学生参与活动的机会的教学过程,是一个充满着人文关怀与教育公平的教学过程,是一个以人为本、重视人性发展的教学过程。
  但是现实中,许多教育活动偏离了终极目的。应试教育导致教师不太关注儿童自身健康的成长有哪些合理的需要,应该为儿童提供哪些帮助和支持,也不太过问这些灌输的知识对学生精神生活的成长、生命价值的体现能给予多大的影响。在教师的影响下,学生在学习一门课程时,首先关心的也是“考什么”,学习功利化倾向严重。这样,“他们学习的课程越来越多,得到的真知却越来越少;他们接受的教育越来越多,获得的教养却越来越少;他们交往的人越来越多,真正的朋友却越来越少。对于感受性差的人,尽管他们经验着许许多多的‘幸福’生活,但它们很难转化成他们的生命价值,所以他们越‘富有’,却越感到不幸”[3]。于是学生的创造力就在这种集体的海洋中泯灭,创造力所伴随的幸福感被扼杀;思想麻木不仁,缺乏社会责任感;部分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缺乏自信,自卑感强烈,甚至产生了逃避社会的想法。这种结果的出现与学校、社会、学校文化、家长的目标期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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