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2期
校本管理本土化的理性思考
作者:叶海英 王德清
思考一:(体制角度)校本管理如何本土化
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教育体制的“计划性”决定学校管理体制的同一性,所有学校几乎是一个管理模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教育体制改革,学校的组织和管理也要变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按章程自主管理”,给予了学校自主管理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障。所以,给校本管理本土化下个定义即是学校在遵从国家法令、政府宏观调控下,主动适应社会和教育的发展,进行自主管理。它没有统一的标准可以遵从,需要结合国情、校情去实施,以校为本的管理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在校本管理的实施中,要摸索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模式。也就是说实施校本管理不应该抛弃原有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也不意味着需要另起炉灶重构一套新的管理体制。实际上,它需要在继承原有有效管理体制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用以学校为基础的基本理念来组织本校的管理资源,调动本校的管理力量,从而进行有效的学校管理。因此,校本管理本土化既不是对原有管理体制的全盘否定,也不是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它的丰富。
校本管理不是单一管理方式的改革。校本管理改革是一项结构性的整体改革,它的本土化的过程会对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如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政管理、课堂管理,学校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关系,学校与社区等外部环境的沟通等。此外,校本管理本土化,很难做到只实施校本管理,而不搞校本研究、校本培训和校本课程开发等。校本管理是校本研究、校本培训、校本课程的制度保障。反过来看,校本研究的开展、校本培训的实施和学校课程的开发,也是校本管理存在的支撑。因而,校本管理本土化并不是单一的管理改革,它离不开整个“校本”工作的开展,它需要进行系统的改革。因此,实施校本管理需要一定的规则,即配套的制度保障。离开了这些外部条件去实施校本管理,实际上是违背校本管理理念的。
思考二:(经济角度)校本管理本土化中学校有哪些经营模式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研究校本管理本土化模式就要考虑学校效能,它是指学校发挥各种积极作用的能力及这种能力运行的结果。
校本管理的实施将使学校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学校将释放更大的潜能,补充政府某些能力的不足。我国的国情是穷国办大教育,一方面国拨经费不能满足学校的需求和发展。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上蕴藏着部分可供吸纳和利用的资源,这部分资源不能由政府下达行政命令的方式去提取,而要由学校以一定的合法手段获得,实现互惠互利,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这就要求学校充分发挥其创造性,灵活运用各种办学形式,办出特色。
1.“公办民助”
“公办民助”的办学主体是政府,办学经费则以民助为主,这样既保证了学校的办学规范和保证了前进的方向,还又解决了政府办学资金不足的困难。学校享有公办学校一切政策和待遇,师生都有安全感,同时还享受民办学校的政策。在教育市场的推动下,学校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可充分发挥其创造性,使学校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2.“民办公助”
“民办公助”指支持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体办学,学校对其“扶持帮助”,使其在教育中发挥应有作用。它是学校办学体制多元化的一种有效形式。其特点是:办学者投入一定的资金,专业设置、招生、教学、实习及学生就业安置均自主进行,学校根据其需要,租借给其校舍、课桌凳、常规教学用品、并对其教学进行统一管理,有偿选派任课教师。
3.“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把股份合作制引入教育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学校办学体制的一种有效而灵活的形式,基本模仿股份企业的运行模式,即采取自愿入股的方式,共筹资金,以股民表决的方式,建立股份合作制委员会,选举监事会,制定股份章程,建立风险机制,使学校完全按市场方式独立运行。从招生宣传、教学管理到就业安置,均由股份委员会自行决定,办学所需全部资金均从股金及学生收费中支出,自负盈亏。
股份制的实施,使办学的责、权、利分解,把经营者、投资者与劳动者融为一体,充分调动了教职员的积极性,把学校的兴衰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丰富了办学内容,促进了办学规模的继续扩大,所筹资金又可用于教学设备投资,解决实验室条件不足的困难,有效提高了教育质量。
4.“联合办学”
“联合办学”是指企业单位直接参与学校教育,实行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同完成教学过程、共同享有办学效益的新的办学形式。联合办学突出的优点是用人单位直接参与学校教育,使教育培养目标明确、技术实用,学生一出校即可上岗,大大缩短了教育周期。
以上这四种模式,如何运用需要充分关注学校的发展,研究学校效能,要分析大势,趁势而上。决策者对学校所处的客观环境要有一个客观、深入、全面的了解,再比照学校实情作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明白自身的优势和长处,优点和缺点,扬长避短。通过“相势—择势—造势”,提出本土化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充分优化和挖掘学校各种组织系统和非组织系统的结构及各种物力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潜力,营造学校发展的“生长圈”。
思考三:(权限角度)校本管理本土化中权力如何下放
校本管理本土化中权力下放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权力下放的力度和广度,应该根据学校的经营类型而为之,不同办学体制的学校,本应有不同的权限,只有让它们配套使用,才能真正发挥出它们的特长,灵活多变的办学体制,就应享有灵活的权利,才不会有“大脚穿小鞋”之感。
1.一般学校都有的自主权
(1)教育教学管理的自主权。组织制定实施教育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改革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改实验。
(2)学校设施使用与管理的自主权。
(3)对学生处理与学籍管理的自主权。
(4)财务自主权。自主安排国拨经费与校内创收。以学年为单位,经费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自求平衡。《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到:“学校具有调和内部工资关系,增加工资和学校基金分配的自主权”。
(5)一定的人事权。可自主确定中层甚至副校级领导;可自主吸收应届毕业生。
2.“公办民助”、“民办公助”学校应有较大的自主权
(1)有限制的招生与收费的自主权。(因为自主招生自主收费,很易引起社会反响,因此限制在非义务教育阶段,一定比例、一定收费额度等。)
(2)评定校内教师职务与工资的自主权。(至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中小学自主评定教师职称。而作为校内制度,要注意有严格的过程限制如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党支部研究、校长办公会通过、上报备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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