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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现行外语教育制度的思考

作者:周建新 李雪岩 龙 耀




  
  (2)用外语教学或双语教学,涉嫌违法
  《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0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幼儿园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教育法》第12条、《义务教育法》第6条、《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4条等也对普通话使用作了规定。但现实却是:越来越多的高校在进行双语教学甚至完全用外语教授专业课,甚至用英语在教授中国文学专业课程,还认为只有这样才体现出学校的高品位;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在实行全英语教学模式。
  
  4.外语必修制度的社会语言学分析
  社会语言学原理认为,语言是和社会、文化等密切相关的,学语言离不开语言环境、文化环境、学习兴趣、学习动机、语言学习等因素的支持;语言的社会交际功能是语言最本质的功能,外语教学本质特征就是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离开跨文化交际来学习外语,就好像在岸上学游泳,是很难真正掌握一门外语的,充其量是死记硬背了一些单词和僵硬的语法规则,结果往往是产生“中国式英语”。我国的外语必修制度忽略环境、兴趣、动机等因素,要求所有人一律学习外语,结果往往是事倍功半甚至无功而返。
  现实中,很多只有一些英语基础的中国人一旦到了美国,其英语水平很快就会提高乃至完全掌握;而很多学了半辈子英语的中国人,如果没有英语交流、使用的语言环境和文化环境,结果是很难提高,普遍是死记了几万单词,研究了大量死板的语法规则,对付了一个又一个考试,但难以真正掌握英语。目前,英语在全球有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尼泊尔、锡金、缅甸、新加坡等国家在内的20多个国家普及,这是英国殖民主义和殖民扩张给他们提供了学习语言的社会文化环境。离开这种环境来强制性普及外语,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取得成功。
  
  5.外语必修制度的教育投资学分析
  教育投资学原理认为,我们选择接受教育,是为了自己的需要,是一种时间、精力和财力的投资。我们学习外语,也必须是为了自己的需要,否则我们没必要去浪费有限的生命。
  外语固然很重要,就像法律、医学等所有专业一样很重要,但我们谁也不敢说:100%的人、100%的专业、100%的行业都离不开外语。有一些人、有一些专业、有一些行业确实用不上外语。比如超过9亿的农民群体,成千上万的中小学非外语教师,成千上万的国家公务员(按照《通用语言文字法》第9条规定公务员应以普通话为公务用语),成千上万的工人等等,外语对他们并非必不可少。有人认为,外企、涉外商务、留学等总需要外语吧。可是,这种需求有多少?2005年1月26日,广西举行大学毕业生双选会,笔者在双选会上调查了46个用人单位1829个岗位,其中提出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只有6个用人单位共160岗位,比率为8.7%。2005年1月27日下午笔者还登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调查了39个单位超过174个岗位,提出英语四六级的仅5个单位14个岗位,比率不到8%。
  有人认为,知识分子进行科研,是离不开外语的。可是,研究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代史、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医学、中文学等专业领域的科研人员、教授,用得上外语吗?再说,绝大多数人本科毕业以后没有读硕士、博士,直接走上了工作岗位,他们有多少在从事科研?就是从事科研的人,又有多少人能学贯中西、能走在国际前沿?就是有一些专业确实需要利用外国资料(比如在中国研究国际法、国际政治、国际经济等),但笔者认为,“需要外国资料”并不等于“需要学习外语”,因为我们可以利用别人的翻译成果来实现。也许马上有人会说,专业性的知识只有让本专业的人才来翻译才能比较准确。笔者并不否认这一点,但是,“让本专业的人才来翻译”并不等于“让自己来翻译”。假如全国有1000名人才研究国际法,为什么就不能允许这1000名人才在内部进行进一步的翻译分工呢?人各有长,为什么就不能扬长避短、相互协作呢?实际上,一个人再厉害,他还是需要利用别人的翻译成果,因为外语有上百种,谁能全部掌握?就算你学外语很厉害,精通了英语、法语、日语、俄语,但越南语、韩语、阿拉伯语等你懂吗?当你需要越南、韩国、阿拉伯国家的资料时,你能不利用他人的翻译成果吗?实际上,中国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经济学家、教育学家、人类学家等,他们使用了大量外国资料,但这些资料并不一定都是他们翻译的,很多资料是同行的其他人翻译的。
  人的生命都非常有限,从进入大学开始计算,能学习、工作的生命可能只有40年左右,谁都想利用这点时间扬长避短,充分发展自己的特长,而不是被自己的短处纠缠半辈子,也不是被一些无用的事情纠缠半辈子。有的人都快40岁了,想考个中文、中国古代史、美术等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以继续深造,却被英语卡住了;一些50多岁的中文、中医、考古、马克思主义哲学等专业领域的人想申报高级职称,却被英语卡住了——这是很荒唐的。我们知道,马克思是懂英语、俄语的,但他不是被强迫学习的,他是因为1849年到了英国以后英语对他有用而在31岁才开始学习英语的,是因为俄语对他有用而在将近60岁才开始学习俄语的。
  所以,外语固然重要,但并不是对所有人都重要。强迫用不上外语的数亿国民学外语,违背教育投资学规律,浪费国民的人力资源。
  
  6.外语必修制度,不符合国际通行惯例
  据笔者了解,现在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一样实行外语必修制度!实际上,不但现在没有,就是纵观人类历史,实行外语必修的现象也是很少的。在20世纪30年代,日本占领中国东北以后曾要求东北人民学习日语,德国人占领法国以后曾要求法国人学习德语……但那是耻辱!
  有人说,世界上大量知识是用英语表述的,中国要了解世界,与世界接轨,必须要求大家必修英语。可是,难道日本、法国不与世界接轨吗?可日本的英语水平在亚洲是最差的,而法国正在全力抵制英语以保卫法语。难道俄罗斯、德国、韩国、意大利等等国家不与世界接轨吗?可这些国家都没有像中国这样实行外语必修制度。世界各国人民当然也有很多学习外语的,但一般只是鼓励、引导等,而不是像中国这样实行外语与受教育权、职称晋升权挂钩的外语必修制度。
  总之,笔者认为中国现行外语教育制度的历史任务已经完成,已经不符合目前的时代要求,而且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弊端,急需改革。我国应理性地重构自愿化、专业化、基础化、区域化和激励化的外语教育制度。
  
  参考文献
  [1] 张国扬,朱亚夫.外国语教育语言学.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
  [2] 四川外国语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中国外语教育要事录.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3.
  [3] 庞树奇,范明林.普通社会学理论.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00.
  [4] 靳希斌.教育经济学.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5] 陈琦,刘儒德.教育心理学:原理与应用.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关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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