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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园隐性伤害探析

作者:李继伟




  教育问题是当今我国老百姓生活中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其中,发生在中小学校园里的各种伤害问题更是牵动着数以百万的家长的心。学校校园本来是纷繁复杂的社会中的一处净土,是少年儿童成长的天堂,但是现在屡禁不止的校园暴力、校园伤害事件,令教育行政部门头疼、令学校领导忧虑、令广大家长揪心,使少年儿童那纯真快乐的校园生活蒙上一层阴影。正当人们关注这些摧残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的校园暴力伤害事件时,另一种伤害却在悄悄吞噬着他们健康的灵魂、扭曲着他们正常的人格。这种伤害往往不是单独发生的,它是伴随着各种暴力伤害事件,隐藏于其中的一种难以估计、影响深远的伤害形式,我们称之为:隐性伤害。
  隐性伤害与显性伤害相对,可以说是一个新名词,但是它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经长时间地存在于各个领域,各行各业之中,只是不太引人注目而已。在教育领域中,隐性伤害是伴随着教师体罚、校园暴力、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等等伤害事件形式而产生的。校园情境中的隐性伤害曾经一度时期受到舆论界的关注,各种媒体也有过相关的报道,但是在学术界对其研究并不是很全面,也不够深入,只局限于对隐性伤害某些方面特征的探讨。笔者希望通过此文来从概念、产生原因及表现、消极影响、提出建议等方面梳理对隐性伤害的认识,借此来与大家探讨、研究减少和消除这种伤害的方法,引起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研究者、学校、教师、家长、社会的普遍关注,共同出谋划策,还正处于身心发展中的少年儿童一个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一、 隐性伤害概念的分析与界定
  
  现代汉语词典中将伤害定义为“身体组织或思想情感受到损害”。辞海中对伤害的解释有两点:⑴损害,如:伤害自尊心。⑵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性或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的行为,如:打瞎眼睛、使人精神失常等。并加以注解:造成肉体上暂时疼痛,使人精神上受到刺激等,不以伤害论。从以上的阐述中,不难看出伤害可以分为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伤害,而这两种伤害往往又是相互联系的。
  校园伤害是指发生在校园里的伤害事件,现在多指在校园内学生所受到的来自于各方面的身体或心理的伤害。根据学校的层次可以将校园伤害分为小学、中学、大学校园伤害;从校园伤害的表现形式上来看可以分为暴力伤害和非暴力伤害;从伤害的影响上来看包括显性伤害和隐性伤害两种。
  隐性伤害顾名思义,就是一种隐性的、很难用观察来发现的伤害,它主要指对思想感情的伤害,同时也指由于感情伤害而引发的身体上的伤害。这种伤害大多情况下只有受害者自己能体会到,有时甚至连受害者自己都没有察觉,但是对以后的行为产生了难以磨灭的影响。正因为它不易被察觉,所以也就不被人所关注。但是,这种伤害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其后果是深远的、难以估量的。
  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发生在我国中小学校园情境中的隐性伤害,它包括由于教师体罚、校园暴力、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学校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学生身心造成的内隐性的伤害。
  
  二、 中小学校园隐性伤害的特点
  
  隐性伤害作为一种伤害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就会发现不同的特点。笔者试图从隐性伤害整体的、宏观的角度来概括其特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1.内隐性
  内隐性是隐性伤害最显著的特点。我们可以从三个视角来分析隐性伤害的这个特点:从第三者的角度来看,这种伤害是第三者难于察觉;从受害者本人的角度来看,他对这种伤害深有感触,但是它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对以后有什么影响是难以明辨的;从伤害的实施者来看,有些伤害是有意而为的而有些伤害则是由于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2.不确定性
  隐性伤害的不确定性是指伤害的来源、影响等诸多方面的不确定。伤害来源的不确定性:我们知道有些学者将隐性伤害分为:师源性伤害、生源性伤害和他源性伤害等。隐性伤害影响的不确定性:不同方式的伤害会产生不同的伤害,同一种方式在不同的情境下也会产生不同的伤害影响,同一方式在相同的情境下造成的伤害是因人而异的。另外,隐性伤害的其他方面也表现出诸多不确定性,对研究人员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3.难以衡量性
  与显性伤害不同,隐性伤害不能有轻伤、重伤之分别,但是客观上隐性伤害还是有不同程度的。有的隐性伤害是轻微的、暂时的,过一段时间就会因遗忘而痊愈;有的伤害则是深远的、长期的、刻骨铭心的,甚至是影响人一生的。如上所说,隐性伤害虽有轻重、深浅之分,但是很难根据一个客观的标准来具体如何测量和区分。
  4.迟滞性
  显性的伤害受害人会在伤害行为实施之中或之后立刻感受到疼痛,而隐性的伤害则不是每个人能在第一时间感受到的。迟滞性也可以形容为“事后的恐惧”。我们常常有这样的经验,当我们做一件事时,并没有想到它的危险性、危害性,等到事情发生后,我们才会“后怕”、“冷汗直冒”,这就是所谓的事后恐惧。对于伤害的恐惧远远超过伤害事件本身。
  5.延续性
  显性伤害会伴随着伤痛的消失而逐渐消除,其影响也会在身体康复后停止。但是隐性伤害是由于某些人或事物的影响产生的,一旦受害者再次经历时,就会唤起记忆中的痛苦。如果受害者不脱离引起伤害的环境的话,这种伤痛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断地、反复地刺激受害者的心灵,甚至会由心理作用于生理,使受害人的身体健康受到伤害。
  另外,因为隐性伤害影响的不确定性,难以对隐性伤害的后果进行法律责任追究方面的规定,不能像显性伤害那样可以视其伤害的严重性来对这种行为进行规定、约束和惩处。人们常说的“骂人又不犯法”、“气死你,活该”等等,侮辱、讽刺、挖苦、嘲笑等等行为会对受害者的心理造成或轻或重的伤害,但这种伤害有时是没办法衡量的。造成隐性伤害的诸多行为不能靠法律、规则来约束,必须靠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管理的科学性来将这种伤害降到最小。
  
  三、 中小学校园隐性伤害的成因及表现
  
  校园情境中对学生的伤害有多种成因,笔者将校园隐性伤害的起因概括为:来自于教师的伤害、来自于学生的伤害、来自于学校管理的伤害。下面就从这三个方面结合校园情境来分析校园隐性伤害的成因及表现。
  1.从教师角度分析
  (1)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低下
  “在我们的学校中,大多数教师是怀着一颗爱心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即使有失误,也只是他们的无心之过。然而不能否认的是,也有那么一些教师素质比较低,仅仅凭自己的喜好来对待学生,肆意地处罚学生,使学生对其充满了厌恶和恐惧。”在实际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职业道德低下表现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区别对待、擅自公布学生的个人隐私、对学生用语和行为粗暴等等,有的甚至因为厌恶某个学生而将其赶出教室,禁止他上课,造成恶劣的后果。
  (2)教师教育观念落后
  相比较而言,我国现在的教师教育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善,教学技能也有很大的提高,同时还在不断向前发展,这种趋势是喜人的。虽然绝大部分教师都接受过教育水平和教学技能的培训,但是在实际教学工作中却不能排除落后的教育观念的影响,他们“狭隘的教育价值观、片面的质量观、陈旧的人才观导致了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使育人变成了升学教育,分数的价值高于人的价值,升学的目标取代了人和社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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