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刑文职战犯广田弘毅(5)





  由于日本对华侵略的步步加深,中日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从1936年9月15日以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与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张群经过多次会谈,未达成任何协议。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十年内战结束,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逐步形成。广田内阁原来对华外交政策在巨大冲击之下,变得更加积极地促进侵略。日本军部酝酿已久的侵华战争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1936年12月8日,陆相寺内寿一就已经开始叫嚣:“我们的协调精神和态度是有限度的。只要南京政府不放弃现在的反日排日思想,今后两国关系的调整是困难的。我们有坚强的决心:今后帝国正当权益濒于危急,在华日侨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将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

  然而就在广田内阁受军部操控,积极准备发动战争扩大对外侵略的时候,向法西斯政权过渡的政府组织机构自己却出了问题。

  前面说过,由于军部在内阁的活动,使日本原来政党政治的活动受到极大压制,但“政友会”成员仍是议会议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内阁以及军部的做法早就深感不满。1937年1月20日,即日本第70届议会复会的前一天,就有政党议员指责:“官僚自以为是,军部充满优越感,排斥异己,企图干预国家机能的一切事务。”并且强调如果再这样下去,就会阻碍民意的畅达,使日本陷入“名为立宪政治,实为寡头专制”的状态。

  1月21日,第70届议会复会。会上,藏相马场瑛一在财政演说中提到将要扩大军备军费,以这个问题为导火索,爆发了政党人士在议会中反对军部的激烈行为。年逾70的“政友会”成员滨田国松,是时任众议院副议长的政界元老,他发表即席演讲,指责军部干预政治会导致独裁政治,而且指出,现在“强化独裁政治的思潮,一直在军内泛滥,它时刻有破坏文武恪守其准则的危险。这正是国民所共同忧虑之处”。

  滨田的演说反映了当时政党议员们胸中郁积已久的不满,他们频频报以热烈掌声,支持滨田。陆相寺内寿一在滨田结束演讲后,立即迫不及待地走上讲台,极为生气地说:“刚才滨田君的演说中有些侮辱军人的言辞,很遗憾。”

  滨田在议员们的支持下,出语反驳:“本人忝为国民的代表,如有人寻衅说我侮辱了国家荣誉所归的军队,我将寸步不让。”

  寺内寿一听完,马上冲着滨田叫道:“由于滨田君的发言有损于国民一致的精神,我在此提出忠告。”

  滨田被他的不逊所激愤,在讲台上,语调颤抖地抬高声音说:“我究竟是否说过侮辱军部的话,请查一下速记记录。如果有,我剖腹向你谢罪;如果没有,你要剖腹!”

  寺内寿一被滨田的气势所压倒,气极而无言以对。这一次议会辩论之激烈,曾被时人戏称为“剖腹辩论”。

  在正式复会后召开的临时内阁会议上,寺内寿一怒气冲冲,坚决主张解散众议院。对于这样的要求,商工相小川乡太郎、铁道相前田米藏、农林相岛田俊雄等亲军派考虑到,如解散议会,就意味着对政党的惩罚,这会进一步导致政党反抗军部,国家“就会陷入危险的境地”,所以表示反对。

  寺内寿一不屑于这种“危险的境地”,在23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他更加坚决地要求解散议会。事实上,要求解散议会不光是出于对滨田演说的反弹,更重要的是,作为傀儡的广田弘毅内阁,在执行军部的侵略计划时,并不太听话,广田弘毅并不是军部想要的能够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强硬阁魁。

  1937年1月23日,广田内阁在政党与军部的尖锐对立下,迫于压力不得不提出总辞职。

  广田之后的林内阁只维持了四个月便再次崩溃。1937年6月,近卫文“出山”组阁。广田弘毅在这届内阁中重操旧业,出任外务大臣。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发动蓄谋已久的全面侵华战争。此时,身为外相的广田弘毅,配合日军的军事侵略,积极展开外交活动。1937年11月2日,广田弘毅让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作桥梁,向国民政府抛出“橄榄枝”——劝降的所谓“和平”条件,被国民政府拒绝。随着日军在战场上的“胜利”,广田再次通过狄克逊向国民政府提出了四项新的“和谈”条件,一副兵临城下的霸道模样,强迫国民政府接受,当然再度被拒绝。12月13日,日军侵占南京,作为外相,广田执行近卫内阁的所谓的“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政策,企图扶植傀儡汉奸政权,但收效甚微。1938年5月29日,外交工作“跟不上形势”的广田弘毅被解除了外相职务,陆军大将宇垣一成为其继任。广田弘毅被解除外相职务后,除1942年6月曾出任过一段时间的驻泰国大使外,未再担任过其他公职,但他经常出席重臣会议等决策咨询场合,继续为日本的侵略战争出谋划策。

  在远东国际法庭上,广田弘毅企图用“迫于军部的压力”来为自己支持和参与日本的对外侵略的活动辩解。但事实不容置疑,他最终成为被判绞首刑的唯一一名文职官员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12月2日,驻日盟军总部下令逮捕了甲级战犯嫌疑人广田弘毅,并将其关押在东京巢鸭监狱。狱中的广田弘毅态度十分顽固,想尽办法推卸其作为主要战犯的责任。

 


更多精彩e书尽在应天故事汇:http://gsh.yzq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