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3期

揭密涉外刑事第一案

作者:刘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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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杨禄奎家属意见,杨妻说:“我丈夫死得冤枉,希望法庭依法处理。”接着,主审人令证人李万淮、王宝庆出庭,讲述他们当天见到的史鲁域琪肇事情景。最后,主审人问史鲁域琪对检察官和证人说的有关他的犯罪事实有何申辩,史鲁域琪简单辩解后,对所犯罪行全部承认,并请求中国地方政府宽大处理。
  法庭休息10分钟后,主审官宣读了审判书:“被告阿力克·史鲁域琪,过失伤害致死一命,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被害人杨禄奎家境十分贫苦,其妻要求的赔偿部分。已经由政府与被告所属机关‘联总’历次谈判,其负责人已付给被害人家属赔偿抚恤金北币255万元,法庭不再就此作出判决。”
  7月5日,史鲁域琪写了一封悔过信,在《烟台日报》公开发表。全文如下:
  “烟台日报社社长先生:
  倘蒙你慨许把我这封信,在贵报上发表,我将是感激不尽。我写这封信的目的,是要公开地向解放区政府表示深挚的谢忱,在不久前发生的不幸事件,是由于我对中国人民之人格与生命重视不够,及一时疏忽大意。致使人丧命,而政府当局却给予我公正宽大的处理,真出乎我的预料,而且也远远地超过我所应获得的恩宠,这使我既惭且愧和感激涕零。为要表明我对解放区政府和人民的感恩图报,并在他们眼中略赎前愆起见,我不愿把光阴消磨在囫囵里,愿意常住此地,为人民的福利稍效犬马之劳,我已打算竭尽自己一切微薄之努力工作。以便对于解放区人民有些用处。我热情地希望如此做去。我希望解放区人民对我有所饶恕和谅解。谢谢你给我一点篇幅的诚意。史鲁域琪谨启”
  由于史鲁域琪确实有了悔过表现,烟台地方法院不久后发布了缓刑令:“查伤害致死人命犯阿力克·史鲁域琪。业经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在执行中。该犯表现悔过深切,并经‘联总’驻烟代表李普尔函请保释。本院为了增进解放区人民与‘联总’的友谊关系。特根据缓刑制度的基本精神,核准保释。”
  至此,杨禄奎事件画上了一个句号。
  这一事件。中共中央的延安新华广播电台做了多次报道。世界许多有影响的通讯社也相继作了报道,一时在国际上产生很大反响。美国合众社记者葛兰恒女士在她发给合众社的一篇新闻评论中说:“美国人为了碾死一个中国苦力而被判刑并作公开的道歉,在中国许多世纪的历史上,这是第一回。”
  姚仲明后来在他的回忆录中说:“事后,各界群众反映强烈,认为自帝国主义势力入侵以来,烟台人民一直受洋大人的气,没想到有今天这个光景,中国解放区的人民真正扬眉吐气了。”姚仲明还感慨地同国统区人民仍然饱受帝国主义欺侮相对照,说:“这一事件让人真正体会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才能有独立自主的命运。”
  目前。杨禄奎的后人分居在烟台、大连两地,孙子杨淑惠和妻子都在烟台大学工作,重孙子也已经参加了工作。杨淑惠说:“这一切都得益于当年党和政府对我爷爷事件的处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这一家!”
  
  (责编:乌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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