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冬之爱



  ◎臭皮囊的联想

  冬天很冷、很峭、很凄清。

  冬天也很纯、很白、很安宁……

  死竟是可以如此豁达的事……

  活着的时候,连打一针都怕疼,

  死后却能交出去任人大刀切割,

  他用他的死,使别人不死;

  用他的肉身救别人的肉身。

  ※·※·※·※·※·※

  “我死了,什么仪式都不用办,就烧烧,装个盒儿,带回台湾,把你爹的坟挖个口,塞进去,就成了。”九十岁的老母,有一天放下报纸,隔着她厚厚的老花眼镜对我说,突然又话锋一转:“唉!可是听说烧骨灰是很惨的,烧着烧着,死人还能坐起来,不知道有多疼。”“疼,总比土葬好,让几千万条小虫,一口一口地啃。”我笑笑说。

  据说佛家有一种修炼的方式,就是放一具尸体在眼前,看着它由出现尸斑、发黑、肿胀、撑破尸皮、流出尸水,到被蚊纳蛆虫寄生,最后剩下一具枯骨,于是悟道人不过是个臭皮囊。

  这腐烂的过程,我不曾见过,倒是常想棺材里的尸体是怎样化为白骨。想那上等的寿材、西式的铜棺,如果做得密不透风,尸体是不是就能不腐?中国人常说“住在杭州,吃在广州,死在柳州”,那柳州的棺材又能怎样“保鲜”?

  直到去年姨父过世,棺木垂人墓穴时,二表弟转头对我说:“你看,那棺材下面打了两个洞,是为了让尸水流出来。”我才想通,其实多好的棺材都防不了腐,既然做不到,人们也就宁愿让那尸体速腐,使得白骨早早呈现,尸臭早早消散,有一天开棺拉骨,也才能干净利落。

  捡骨是个专门的学问,据说拉骨师都一代传一代。会捡的人,如同庖丁解牛,自然知道哪块先捡,哪块后捡,又该如何放置,于是一路“按部就班”地捡来,恰巧装满一罐,且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刚好摆下头颅。换个不会捡的人,可能两罐都装不下。

  我九岁的时候,就捡过骨,但不是捡棺中的骨,而是捡父亲的骨灰。从火葬场的炉子里拖出一个大大的铁盘子,盘里一片白灰,有大块,有小块。母亲教我用筷子一点一点地拨,看到成块的,就放进骨灰匣。

  到今天我还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我一边捡,一边想,多大的骨头要拉起来?多小的又能不要?等捡完了,盘子里还剩一层细粉,我没拉,后来是不是全倒了呢?那里面会不会还有小块的骨头?那白粉当然也是父亲遗体烧成的。如此说来,我那小小的骨灰匣子里装的父亲,怎么可能是个完整的父亲呢?

  我这疑惑也是这几年才解的。

  因为我曾听人说过,有些人去世之后,被特别安排在新建的火葬场火化,因为没人用过,所以骨灰不会跟别人的混在一起。

  这话说得多么明白!反过来想,表示一般人火化之后的骨灰,多多少少会与“先人”和“后人”的混在一起,造成“你泥中有我,我泥中有你”。如此说来,骨灰在基本上已经不纯正了,既然那小小的骨灰匣中装的不能百分之百纯粹,甚至说已经丢失了大半,又有什么好重视的呢?

  “尘归尘,土归土(Ashes to ashes,dust to dust)。”洋人在葬礼中说得真好,然后每个人除了抛下鲜花,也抓把泥土撤下去,表示“你安心地去了吧!回归为泥土与灰尘”。

  只是当土葬时,完完整整的一具臭皮囊,占了一大块地,还摆在一个厚厚的棺材里,要到何时才能成为大地的一部分?至于现在的灵骨塔也差不多,里面中有大殿,侧有长廊,再如银行保险金库一般,一格一格密封锁死,香烟缭绕、恒温空调,又要到几时才能“尘归尘,土归土”?

  还是前几年上我二姐的坟时,墓园风水师说得有理“就算是骨灰,也最好用木材、陶瓷或石头的罐子,而且最好能埋在地下,或贴着地面,让死者的气跟大地的气脉相通。什么是好风水?气通了,死的人泰泰然然地走了,没了,就是好,死的人气不通,不安,走得不顺,就是坏风水。”只是当我问,这么说,直接撒在土里,立刻融为大地的一部分,岂不更好?他却答不上来。我又问:“海葬如何?把骨灰直接撒在海里,这风水该如何看?”他怔了一下,隔了半天,苦笑着说:“就无所谓风水了,应该不好也不坏。”“不好不坏,不就很好了吗?”我又问。他却面色一整:“但是也就不能给你带来特别的财运官运了!

  于是我终于弄清墓葬看风水的道理,那不是为了让死者睡得舒服,实在是为了让生者活得发达。怪不得古人说:“买山原不为亲谋,只为功名富贵求;须知人间好风水,不在山头在心头。”自从有了这个谅解,我就常想,死后何不葬在自家后院?接着又想其实烧成骨灰,放在书架上也无不可。只是再想想,葬在后院,改天搬家,如果子孙不孝,不带我走,怎么办?放在书架上,如果我先走,老婆又交了男朋友,每日亲亲爱爱,看见我正冷眼旁观,又是多么碍眼。想必千万年来,人们多半把死者葬在墓园,而不留在家里,都是这个道理。

  当然也有些例外,比如印加民族,据说他们不但把亲人的尸体做成木乃伊,而且带着走。遇到家族聚会,甚至把先人的尸体也放在聚会之间。

  于是,我变得有些羡慕印加人,觉得那才真有人情味,但不知他们的木乃伊是如何制作,会不会也像埃及人的老祖宗,开膛破肚,把那心肝肺腑全掏出来装进瓶子,再像腌南京板鸭般涂上各种防腐料,厚厚地缠上尸布。抑或他们采用风干的技术,像中国东北的少数民族鄂伦春族,把尸体放在树上吹成“尸干”。

  鄂伦春族和印加人的尸干我都没见过,倒是看过新几内亚原始民族的奇景,一群风干的尸体被放在木架上,真难想像这个在几十年前还人吃人的民族,是怎样在那湿热的雨林中把尸体风干,又如何能不被野兽叼走。

  说到让野兽吃尸体;有时候反倒算是种美德,西藏的天葬就是这美德的展现。先把死人脱光了,摆成弯曲的样子,缠上尸布,再背上天葬的山头。天葬师燃起烟,引来兀鹫,然后一刀一刀把尸体上的肉剔下来抛给兀鹫,再把头颅和骨架用石头砸碎,渗上青稞面使兀鹫能“入口”。

  据说天葬时,家人只能在旁静静地看,不能哭。看到先人的尸体被吃得一千二净还应该高兴,表示死者在人间的罪愆已经得到清偿。

  另外一种吃,听来就更可怕了。那是我在美国电视NOVA频道上看到的,亚马孙地区Yanamani族人,先架上柴火,哀哭着把尸体放在上面,再点火,烧成骨灰。然后,亲友聚在一起,制作一大锅香蕉汤,再将骨灰撒在汤里,分给全家族的老老少少喝下去。

  “他虽然死了,但是仍然活在每个人的心中。”Yanamani族人把这句话真正实践。死者在哪里?死者不见了,他被每个人的身体携带,成为每个家族成员血肉的一部分。这乍看十分可怕的习俗,细想想,不也有它深刻的人情味吗?

  什么是永生?永生就是死者不死,继续以另一种方式存在。永生不是单一个体的永远不死,而是物种的生生不息,永生像草地,总绿;像多年生的花,冬天总死,来年总开。像夜里望去大校公寓的窗子,总明明灭灭,总有灯在亮着。永生也像法国梧桐的叶子,上一片叶子掉了,就在它掉下来的那个点上,已经看到下一片叶子的叶芽,等着第二年荣发。所以永生就是不断换的牙齿,下一颗顶掉了上一颗。每一颗牙的掉落都有着摇动,有着疼痛,有着流血,有着空虚,然后,变得更美。

  有哪颗新生的牙齿,会问那掉落牙齿的去向?又有哪颗掉落的牙齿,能左右新生的牙齿呢?所以对尸体可以像对牙齿一样,或是留起来当个纪念,或是扔了只当不存在,或是和着血吞下腹中。

  最近在美国报上看到两张美联社的照片一张是芝加哥古德曼剧院的艺术总监,笑嘻嘻地捧着已故男演员戴尔。克罗斯的头骨,打算作为日后莎翁戏《哈姆雷特》的“真实道具”。这是遵照克罗斯三月去世时的遗嘱做的死后把遗骸捐给戏院,作道具之用。

  另一张是两位花白头发的人,望着远处的夜天,黑黑的夜幕上,正蹿升一道光束,绽放成一朵灿烂的烟花。照片下写着:骨灰升天,美国著名火箭飞弹设计师柯托斯基,去年夏天去世了,他的儿子小柯托斯基与其妻遵父命,在旧金山湾把老爸的骨灰做成烟火爆放,名副其实地“升了天”。

  最近也在台湾的电视上看到两个震动人心的画面在全省医学院都缺人体解剖的尸体时,慈济医学院不缺,因为许多信徒遗愿,把尸体捐出。

  每具尸体都经过最好的保存处理,并在旁边挂着逝者生前的照片和简历。慈济的师生称这些尸体为“大体老师”,因为他们像老师一样,贡献出自己,用自己的肉身,教育下一代。

  也看到另一个特别报导,一群国外的医生,正教导国内的医生做最新的脑科手术。

  手术台上脑的不是活人,也不是“大体”,而是一个个固定好的头颅。这一颗颗有白有黑的头颅是外国医生带来的。他们知道在台湾不容易找到那么多尸体作为教学之用,只好自己从美国募集头颅。

  都是活生生的人哪!那一个个头颅,居然就用他们活着时候的大脑思想,决定死后把自己的头颅捐出来,让医生带着飘洋过海,到地球的另一边,锯开头盖骨,再切开脑,摘出脑髓,放在盘子里,供人学习。

  死竟是可以如此豁达的事,尸体竟是可以如此慷慨的东西,这世上有什么豁达与慷慨能与此相比呢?活着的时候,连打一针都怕疼,死后却能交出去任人大刀切割,他用他的死,使别人不死;用他的肉身救别人的肉身。

  不知为什么想起周梦蝶的一首诗“没有惊怖,也没有颠倒,一番花谢,又是一番花开,想六十年后你自孤峰顶上坐起,看峰之下,之上之前之左右,簇拥着一片灯海每盏灯里有你。”

  ◎我愿随波去

  于是有一天,

  我的孙子可能对他的孙子说,

  你摸到的海水里有你曾曾祖父。

  ※·※·※·※·※·※

  突然之间,以前在一起玩的朋友都到了“后中年期”。

  后中年期的特色是由“网球”转为“高尔夫球”;是由炫耀财富变为炫耀胆固醇的指数。后中年期有了“新玩具”,是一伙人轮流拿着那玩具往胳臂上套,量血压!

  后中年期还有个特色,就是拿“死亡”开玩笑“我早就通过华埠老人中心买了块地。中国人埋在一块儿,凑麻将搭子也容易,最重要的是,活着讲英文已经够苦了,死了总希望中国人聚在一块儿,说中文。”“对!墓碑也要刻中文,不刻英文,这不是杂货店招牌,美国人总管不着,非要咱们中英对照了吧!”听他们的话,眼前浮现一个新的“中国城”。跟那曼哈顿南边的中国城一样,红墙绿瓦、方块字,只是不知有没有烧腊的香味弥漫。正想着,有位老邻居的太太发言了,而且语惊四座。

  “你们真笨!”她眼睛一瞪,“干吗花冤枉钱买地?我们家很简单,我跟那口子早商量好了,谁先死,就烧成灰,装个罐,放在床底下。反正活着的时候,喜欢一个睡上头,一个睡下头;死了正好,天天一个睡在一个上面。多棒!

  一屋子人全笑歪了。

  “你们没看过笑话吗?”有人提出异议,“有个老奶奶把老爷爷的骨灰就放在床下头。有一天老奶奶不在家,两个小孙子躲猫猫,发现那罐子,还以为是老奶奶藏的炒面茶,居然掏出来给吃了,不成!不成!我可不要被孙子吃了!”大家又笑成一团,然后议论纷纷,有人说应该埋在后院里野狗挖不到的地方;有人说应该放在家里的最尊位,高高地供在祖宗牌位旁边;也有人十分豁达:“咳!吃了正好,我还想建议老伴,我死了之后,家里种花,可以不用买骨肥(bone meal )了,需要的时候,只要打开我的罐儿,抓一把,往花盆里撒,就成了,保证花开得特别大。”

  他这话倒使我想起有一次在英国小城里看到的墓园,有个墓碑平平地躺在地上,四周长了许多野花野草。那碑文写得妙“遵从死者遗愿,骨灰平均地撒在这片土地上,请欣赏、请爱护、请勿践踏。”我当时看了很感动,觉得真是好点子,可是后来看到一则路透社的消息,更有意思。

  一位加州的酒保克兰西耶斯基,七十四岁高龄辞世时,特别在遗嘱里留下一万美金,招待两百五十位亲朋好友参加。

  参加者都享受了佳肴和克兰西耶斯基家酿造的美乐(merlot)酒以他骨灰当肥料,生长出的葡萄酿制的。

  这做法不是比“不准践踏”大方多了吗?

  另一个酒店更有意思1993年,一家在英格兰拥有十二家连锁店的小酒馆公司,发明一项新的服务,老顾客只要花五千三百英镑,就可以死了之后把自己的骨灰寄存在酒馆的吧台或高脚凳的底下,不但可以继续闻酒香,而且不会寂寞,因为可以继续活在酒鬼之间,听大家说小道消息。

  有个顾客说得妙:“更重要的是,我太太也常常到那里去,如果我的骨灰摆在那儿,她一定会常来看我。”可不是吗!我少年时读唐伯虎的诗:“春夏秋冬捻指间,钟送黄昏鸡报晓;请君细点眼前人,一年一度埋荒草;草里高低多少坟,一年一半无人扫。”那时心里就总感叹活人为什么如此冷落死人。好像人一死,无论多么亲,都成了鬼,会青面擦牙地吓人,非被放逐到远处的坟场不可。

  我九十岁的老母也常有这样的感慨:“咱们在台北深坑的墓园,交通方便不方便?要是不方便,我死了,你们去也麻烦,我出来也费力。”叹口气,“唉!要是孙子不回去看我,我还得坐飞机。”“如果你不放心,就把骨灰分两半,一半存台北,陪我死了四十多年的老爹,另一半存美国,陪你疼了几十年的儿孙。”我说。

  “好主意。”老人家点点头,可是又一皱眉,“分两半怎么成?死了还让人分尸。”

  1999年7 月22号,空难丧生的小约翰。肯尼迪、他的妻子卡洛琳和妻姐萝伦的骨灰,被装在三个坛子里,由美国的海军驱逐舰“布里斯克号”运到他们丧生处的大西洋,沉入海中。

  美国的报纸上说:“罗马夫主教赞成土葬,但是也允许火葬。美国的天主教则禁止把骨灰撒在海里,如果非要海葬,必须把全部骨灰放在一个容器里,抛至海中。”看到这则新闻,想起老母的话,或许他们也是基于“维持完整”的想法,而不准把骨灰撒进海里吧!

  当天傍晚,走到我家旁边的海湾,那长岛的海湾就连接着小约翰。肯尼迪海葬的大西洋。

  海潮正上涨,一波一波拍打着沙滩,沙滩上有各种颜色的小贝壳、小石子,在夕阳下闪闪发亮。

  “这里面会不会也有小约翰。肯尼迪的骨灰呢?”我想。突然觉得他们的骨灰被装在坛子里真是可怜,好比《天方夜谭》中被沉在海底千年的精灵一样,不见天日。

  想想,如果撒下去的是骨灰,这海浪荡呀荡的、这海潮流呀流的,那散作无数颗粒的骨灰,总有一天会浮沉在世界的每个海边。

  世界愈来愈小了,孩子们也愈跑愈远了,他们不一定有时间上山扫墓,也不见得有兴趣进同一家酒馆,但是他们四处漂泊时,都会越过海,看到海,他们都可能携家带眷地到海边戏水。

  “我死了,要海葬,但不是装瓶沉入海洋,而是把骨灰撒在大海里。”我对自己说,“于是有一天,我的孙子可能对他的孙子说,你摸到的海水里有你的曾曾祖父。”而每当我的孩子思念我,他们只要走到海边,摸着海水,就可以感觉到我的牵引、我的拥抱。

  ◎当战争结束的时候

  老师震惊了,

  发现自己领养的女儿,

  竟跟那照片里的女孩长得一模一样。

  她发疯似的回去问丈夫:

  “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你偷来的?”

  ※·※·※·※·※·※

  1997年3 月25日,在日本鸟取县传出了一则感人的消息一个去国五十一年的日本人蜂谷弥三郎,终于回到他的故乡,见到已经为他守了半世纪的老妻久子。

  五十多年前,在平壤一家兵工厂工作的蜂谷弥三郎,日本战败时本来等着被遣返,但是有一天在路上走,背后突然被人拍了一下,说他是日本间谍,就这样被带到西伯利亚的劳改场。

  七年后,他被释放了,可是在苏联克格勃的监管之下,仍然不准回日本。他只好以狱中学到的理发手艺维生。

  在那个密告横行的时代,为了不让人知道他是日本人,他尽量不说日语。在苏联待久了,俄语愈来愈流利,日子也愈过愈自然,取得俄罗斯国籍之后,他仍然没有离开。

  直到1996年春天,一个远赴俄罗斯教书的日本老师,听说这么一位日本老人,才终于安排蜂谷弥三郎回乡。

  据日本外电报导,在鸟取县的车站月台,老人紧紧拥抱别离五十一年的老妻,有着说不完的话。很难想像这两位老人,要用多少日夜,才能诉尽别后半世纪的点点滴滴。

  可惜的是,蜂谷弥三郎不能在故乡久待,他必须很快地回到俄罗斯,因为在那里有他后来的妻子正在等待。俄罗斯已经成为他的第二故乡。

  蜂谷弥三郎的故事,使我想起美联社报导过的另一个感人的故事。

  也是二次大战,也是日本人。

  一个年过半百的日本妇人世森,参加了纽约西奈山医院国际医学合作会议的褒扬会,会中颁奖给“广岛少女计划(Hiroshima Maidens )”的有功人员。

  1945年8 月6 号,三岁的世森正在外面玩耍,突然一阵漫天的大火袭来。爆炸的原子弹把她所有露在外面的皮肤都灼伤了。她的面孔扭曲变形,双手无法张开,整整十年,她躲在家里,怕别人看到她可怕的样子。

  直到1955年,美国施行“广岛少女计划”,把二十五位受原子弹之害的日本少女带到美国治疗,世森才重新燃起生命的希望。

  在1996年5 月的褒扬会上,世森接受了记者的访问,她说“我心中没有恨,只有爱,因为美国人打开我的心房、我的思绪、我的感受,并且照顾我,让我成长。”会议之后,世森并不是回日本,因为她已经入了美国籍,而今住在洛杉矾,不但早结了婚,而且有个做律师的孩子。

  在《世界日报》上看到一篇杨爱民写的《抓兵记》。作者说五十多年前,在祖国大陆,兵一不够,就四处去抓。

  “未逃的在一个单位待久了,便成为老兵或升为班长,然后他们再去抓新兵。”作者回忆,他就是被抓,当了兵,又出去抓别人。

  有一天,作者在福建莆田的一个小镇上,奉命出去抓新兵。看见田间一个年轻的农夫,就和另外一位同掠过去围捕,经过一番追逐才在河里把那人抓到。

  回到营区,连长用扁担把那人狠狠打了一顿,又用脚踢他的胸,令作者很不忍心。但是第二天,当部队出发时,那年轻的农夫已经乖乖地跟着大伙一起行进了。直到半个月之后,有一天在悬崖小径上行军的时候,那人又钻进丛林逃亡。

  之后,作者到了台湾,做了医生。有一天,来个苍老的病人,看名字,再端详长相,才认出正是当年抓到的那个农夫。据说他逃跑之后,又被另一个部队抓走,所以到了台湾。

  作者问他恨不恨。

  “恨什么?”那人笑笑,他已经在台湾结了婚、生了孩子,还开了家杂货店。于是,两个人成为好朋友。

  看阿根廷获得1985年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电影《官方故事(The Offical Story)》。

  故事是真实的,描写70年代右派军事政府对涉嫌颠覆的左派分子,进行“丑恶战争”时的悲剧。

  九千名阿根廷和乌拉圭人失踪,大人不见了,孩子也不见了。原来阿根廷的警方经营了婴儿贩卖网,把关在监狱里的左派人士杀死,再把他们的婴儿,交给没有孩子的军人和警察收养。

  电影里,一群失去子女、孙子女的父母、祖父母,举着“还我孩子”的标语牌在街头示威。一个领养了女儿的中学老师看到,怀疑她的孩子是丈夫非法抱来的,于是到医院查询。

  那老师没找到自己女儿的资料,却认识了一个一起查询的老妇。隔些日子,发现那老妇居然在女儿学校旁边窥视。

  来自乡间的老妇,终于主动找这老师,颤抖着拿出她女儿、女婿以及女儿小时候的照片。

  老师震惊了,发现自己领养的女儿,竟跟那照片里的女孩长得一模一样。她发疯似的回去问丈夫:“我们的女儿是不是你偷来的?”真相大白了,她丈夫害死了那对年轻人,夺了他们的最爱。问题是,那个可爱的小女孩,又已经成为“他们”的最爱,而且难以分开。

  都是战争的悲剧,都是岁月捉弄人。

  千百年来,多少流浪的人,到了异域,成为异乡人,变为原乡人,再去收容来自他故乡的流浪者,且视后来者为“异乡人”。

  然后,“异乡人”又成为“原乡人”,喝那里的水,吃那里的粮食,埋在那里的土地下。

  可能碑文仍用他祖先的文字,可能两种文字并列,如同他们活着的时候,用两种语文思想、交谈。

  总想起那流落俄罗斯的蜂谷弥三郎,乡音无改鬓毛衰,只是故乡虽是故乡,也不再是故乡。乡音是“母语”,却不是“儿语”。他的儿孙,早已不懂日文。

  眼前也总是浮现蜂谷弥三郎在月台上离别的画面。五十一年念着他、守着他、姓他姓的久子,是有情、 是老妻,但是当年短短的婚姻,怎能跟异乡另一段婚姻的几十年相比?

  被强迫、被捕捉、被劳改、被监视、被软禁,都已经成为了往事。如同挣扎过的野马,在被驯服之后,就习惯于新的主人与马鞍,就不再想念那“当年的原野”。

  战争成为历史,历史没有错误。它只是发生,永不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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