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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基本法律知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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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利权被侵犯的救济途径及特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
(1)专利权被侵犯的救济途径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特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4.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5.处理专利侵权的临时措施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临时措施,按照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临时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临时措施以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临时措施。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临时措施。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采取临时措施所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对临时措施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6.专利侵权的诉讼时效
(1)专利权被侵犯的诉讼时效。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2)专利临时保护的诉讼时效。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末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已经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特别提醒
诉讼时效对于实体权利的保护非常重要,如果不及时有效行使自己的权利,致使起诉超过了法定的诉讼时限,就会最终丧失胜诉权。很多企业在这方面已有很惨痛的教训。
举例
2000年11月,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整形外科医院诉其原院长宋业光申请确认其专利“脂肪吸除器”应为职务发明一案,被告于1995年1月24日以其个人名义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国家专利局于1996年2月7日公告了该专利。由于专利的授权公告是向社会公众公开告知,具有公示性质,因此,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意味着社会公众于公告之日都应当得知。而原告协和整形医院在四年之后才向法院提出诉讼,已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7.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向外国申请专利泄露国家机密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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