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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帝国的崛起(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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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安娜的直觉很准确,早在杰里·李文还是个孩子时,他就表现出了超强的自律和自制力。他是个天才。大约10岁或11岁时,有一天上达比地区的犹太教士有事不能主持当时的仪式,于是这位天才小男孩就当起了犹太教士,主持了仪式。所有听过他布道的人都十分惊讶他对犹太教义的理解。“杰里学习很用功,”他的哥哥萨姆回忆,“他做事十分认真,是一个很优秀的学生,每门课他都能拿到A,而我却只能拿B。杰里·李文在每个学校都是以第一名或差不多第一名的成绩毕业。谈到个性方面,我比较外向,有点像个麻烦制造者,”萨姆又补充说,“杰里则完全不同,他总是做自己预备要做的事。他真的是一个十分、十分好学的孩子。”杰里同意他哥哥的话,“那时,我哥哥很顽皮,而我则十分安静,从来不惹麻烦。”
在下马思中学,杰里·李文被称为社团的光荣,以班里第二名的成绩毕业。根据学校1956年的年鉴,他是当年的“杰出学生”之一,是西班牙俱乐部成员、戏剧社团主席、文学预备会员、棒球队员等等。此外年鉴里还有一张李文扮演查尔斯·蒙哥马利·弗林特的照片,他是恩·朗德1933年写的戏剧《1月16日的晚上》中的角色,一个地区律师。
杰里·李文的哥哥像其他众多下马思中学毕业生一样,考进了费城的寺庙大学。大家都知道杰里与众不同。“我认识杰里时,他16岁,但看起来却有47岁,”李文的第一任妻子卡罗尔·尼得曼说,“他很成熟,很有自我感觉。”李文中学毕业后考进了费城哈佛福特地区的哈佛福特学院。这是一个由公谊会教徒创办的男生文科大学,学校很小,只有480名学生。“当时,哈佛福特学院是最难进的大学之一,”萨姆解释,“必须拿到A并且是第一名才能考进那里。在我们居住的费里地区,那是个十分理想的学校,能考进那所学校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因为这所学校非常非常有名!”
哈佛福特学院不像杰里·李文以前的任何一所学校。在这里,他的智力第一次受到了挑战。他研究哲学、现代文学和宗教,他陶醉在思想世界里。他努力吸收所学的所有知识。他的专业是《圣经》研究,所以起初他想当一个大学教师。“他不受任何正常标准的限制,” 40年以后,一个十分崇拜他的同学乔治·帕克尔回忆说,“那时我就认为世界将是他的—我认为整个世界都将是他的。我崇拜他,能有他这样一个朋友是我的荣幸。”
哈佛福特学院鼓励学生用新方法进行思考。李文周围都是些头脑灵活且具有创造性的年轻人,他开始意识到自己的过去是多么狭窄了,过去他的生活是多么狭窄啊!渐渐地,李文开始反对犹太教世界,赞同普救主义:每个人都会得到挽救。他读的书越多,就越受哈佛福特学院的公谊会所吸引。例如,公谊会十分重视谦虚、勤劳和道德,这些是耶稣的象征—谦虚会传遍地球,“公谊会的思想对我影响很大。当时我虽然是班上的第一名,却拒绝了学校对我的奖励,”他后来说,“直到今天我才知道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还烧掉了大学里学的每篇文章和我的奖状,因为我认为没人需要为我喝彩或阅读这些东西。贵格教会给予了我道德上的安定感,这些我一直保留至今。”
阿尔伯特·凯莫斯1942年所著的凄凉存在主义小说《陌生人》对李文有不小的影响,他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哈佛福特学院读二年级时,后来他经常谈起这本书。这本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一个名叫莫塞特的普通阿尔及利亚青年因无故杀人被判死刑。凯莫斯这部小说的核心就是对这名青年的荒诞审判。莫塞特孤独无助,其实他没有罪,只是不能清楚地表达人类的情感。例如,女朋友问他是不是爱她时,他很客观地写道:“我的回答和上次一样,爱不爱并不意味着什么,很可能我不爱。”《陌生人》是李文第一个伟大的精神分析家,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人类的命运就是团结起来反对这个世界上的不公平,但是这个世界却对一切不公平毫不关心”。
李文把自己比为凯莫斯《陌生人》中的主人公,他认为自己是个客观的观察者,容易被人误解,在这个荒谬的世界里十分无助。其实这只是李文从人类所处环境的角度来说,“我们把意义和目的归因于完全偶然的事情,相信没有上帝。事实上确实没有上帝,人死后也没有灵魂引起共鸣。这是相当悲观的哲学,但却成为了我的哲学。”
假期李文从哈佛福特学院回到家里时,父母被他的转变吓坏了。尤其是母亲极力反对他的新哲学,或许是因为李文的哲学对她的信仰表示鄙夷。她曾经希望儿子成为犹太教教士,但是如今,这一切都不可能了。此时,李文认识到宗教只不过是自己逃避内心世界的借口,于是他再也不信犹太教了。“我母亲认为我的脑子被这套新哲学给毒化了,其实她从来不理解我的哲学。”李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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