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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专利的“千里马”公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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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至2003年的5年内,香港的耗电量年复式增长率只有2.2%,本地生产总值的年增长率则为3.94%,实质经济增长比耗电量增长高出80%,说明一个成熟经济的耗电量是会逐步放缓下来的。
港灯的股价表现可以参考表5及表6,1977—1997年的20年间,港灯及中电都较恒指上升的幅度逊色,港灯的纯利只上升2,290%,复式年增长率只有17.2%。港灯的地产发展大部分在八十年代及九十年代初已全部完成,海外投资亦未有大规模收入,亦没有售电给内地,基于本地售电增长逐渐减慢。溢利的增幅相应放缓下来;1998—2003年间,港灯纯利的复式年增长率更放慢至4.28%,溢利的倒退更在2003年出现。虽然,中电在其他地区有电力投资及地产收益,但其纯利由1998年至2003年间亦放缓下来,纯利年复式增长率只有4.88%;2001-2003年期间,纯利表现反复,增长轻微。
这两家香港电力公司均享有政府法例上的专利保障,市场并无受到竞争威胁。问题症结是,经过30年的高速增长后,电力公司在香港虽然有专利保障,却失去强劲的市场需求。这例证说明,专利仍需要市场需求来配合,才可以替公司带来长期的溢利增长。法例上所定的专利并非万灵药,一家公司成功与否,主要靠本身内在能力,能否在市场中建立自己的专利,这就是所谓市场经济专利(Economic Franchise),所以笔者以下用两家电力公司的法定专利与汇丰银行的市场经济专利作一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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