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勒寄来一张明信片,背面的风景很美,色彩斑斓的松球自缅因州的松树上飘落而下。她在这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好多话。哦,她离家去了北部森林,其实刚刚落脚,跟她做伴的还有那两个骚货呢。她们在那儿真是事事如意呀!有那么两个林区工人,干什么都很拿手,对她们百般照顾,又是做饭,又是教她们猎击飞禽走兽,还在繁星闪烁的夜晚靠着门廊为她们弹吉他,吹口琴,对她们有求必应,照顾得无微不至。
我立即赶到卡鲁瑟斯的淫窝,看他是不是还在城里,他确实没走。看到我,他满脸惊诧,一副不大乐意的样子。我撒谎说是来借那天晚上让我看上眼的一本书。他冷淡地说早已不朝外借书了。他板着脸要把我扫地出门。我正要离开,却发现他把那幅我心口上扎着匕首的漫画挂到墙上了。他知道我注意到了,不过没有吭声。
我觉得自己脸上有点儿挂不住,不过转瞬之间又特别宽慰自己。因为她曾跟我交了底呀!我狂喜万分,在途中买了一本信纸和一个信封,就直奔公共图书馆,坐在那儿好好给她写封信,等关门时间到了我才写完。我清楚靠给我邮信是来不及知道她的情况的,于是就告她给我拍电报。邮了信,我写了一份很长的电文,然后很快发了出去。过了两天,她杳无音信,我又拍了一份比上次内容更多的电报,给她快速发走后,我就在麦卡阿尔卑旅馆的门厅里坐下来,又给她写了一封信,这次比头一封信的内容更多。到第二天,我收到她的一封短笺,写得柔情蜜意,全然一种孩子气。她没有提到第一份电报的事,这真让我怒火中烧。她可能给我捏造了个通信地址,可她为什么要如此这般?管它呢,最好再拍份电报!问她要个详细地址和最好联系的电话号码。那第二份电报以及那两封信她收到了吗?“万望留意信函及往后要返的电报。时常来信,有可能就来电,往回返就特告。我爱你,我为你疯狂。内阁部长。”
这“内阁部长”几个字肯定是跟她开玩笑呢。她很快给我这个格兰猎手来电,随后又寄来一封签有维多利亚(格兰猎手、维多利亚都是哈默逊作品中的人物)名字的信。她写信时心中充满神圣。她说自己看见了一头鹿,于是在森林里跟踪追迹,不幸却迷了路。那两个林区工人发现了她,把她带回来。这两人非常耿直坦率,于是汉娜和弗洛莉都爱上了他们,与他们乘划子玩,有时还在森林里与他们通宵睡觉。她一周或者十天之后就回来,离开我这么长时间,她再也熬不住了。她然后写道:“我就要回到你身边,我想嫁给你做老婆。”她的言与行就是这么开门见山,简单明了。我想着与她颠鸾倒凤肯定美味无穷啊。她这么直截了当,心地坦荡,我越发爱她了。我欣喜若狂,高兴得来回踱着步子,想这想那,于是一下子给她写了三封信。
我激动万分,眼巴巴地等着她归来。她说过星期五晚上要回来的。她一进城肯定会很快往乌瑞克的画室给我来电话的。到了星期五晚上,我坐在乌瑞克的画室里等她的电话,到了凌晨两点,电话铃也没响。乌瑞克这个人总是疑神疑鬼的,他说也许人家指的是下周五。我垂头丧气地回了家,不过,我满有把握觉得早上能收到她的电报。第二天,我给乌瑞克打了几次电话,想问问他是否知道她的消息。我听得出来,他很不耐烦,对我的事根本不感兴趣,还为我感到有些害臊。到了中午,我正准备下班,却意外地碰到马格瑞哥和他妻子,他们开着一辆新车准备出去兜风。我们有好几个月没见面了,他执意要我与他们共进午餐,我想推辞却无济于事。“你怎么啦?”他说,“你不是你自己了。我猜,又爱上女人了吧。天哪,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照料自己呢?”
吃饭的当儿,他告诉我他们决定开车去长岛玩,说不定还要在那边过夜呢。为什么我不能前往?我说已跟乌瑞克约好了。“这有什么呀,”他说,“把你的朋友乌瑞克带上就是了。我跟他没什么交情,但是,只要能使你比以前更开心就行,我们肯定接他来,何乐而不为呢?”我试图告诉他,乌瑞克不太热衷于跟我们一块儿玩,他就是不听。“他会来的,”他说,“你交给我办好了。我们去蒙陶克岬或者是避风岛,自由自在地玩上一圈,散散心,你会受益匪浅的。至于你心里挂念的那个珍妮,干脆抛到脑后算了!她要是喜欢你,自个儿就会找上门来。对她们这帮人可不能手软,我说的就这意思,你说呢,苔丝?”说着,他捅了她一下,差点儿把她撞岔了气。
苔丝·莫莉就是人们称之为脾气温和但丑陋无比的爱尔兰人吧。我见过的女人中,就数她最难看了,身材短粗,屁股肥大,满脸麻子,头发稀稀拉拉、粘粘乎乎的(她快秃顶了),就这丑样子,还乐哈哈的,懒惰成性,总爱跟人吵嘴打架。马格瑞哥出于绝对功利的原因才娶了她。他们人前人后从来不假惺惺地你欢我爱。婚后不久,他主动告诉我,她不把夫妻之间的性爱当回事,这样,他们就连那种动物的感情都不复存在了。他们交欢起来常常要上腾下挪,对这一点,她倒不说什么,不过她感受不到交欢的快乐,时不时地问他,“你搞完了吗?”要是他玩的时间过长,她就会求他给倒杯水或者取些零食。“她这么一来,我就非常难受,干脆就给她找份报纸。‘你看报吧,’我对她说,‘你可不要忘了看连环漫画哟!’”
我原以为劝说乌瑞克与我们一同前往会大费周折,他只是跟马格瑞哥打过照面,而且每次都摇头晃脑的,好像说:“这可把我难住了!”而这次乌瑞克对马格瑞哥的那个热乎劲儿使我惊讶不已。他下周要接一个以往没干过的活儿,干好了,就能得到一张高额支票,现在正养精蓄锐呢。他刚才出去给自己买了几瓶酒,看来,玛勒根本没有来电话。乌瑞克觉得玛勒不会来电话了,一两周也等不来。来,喝酒!
马格瑞哥一眼就看上了乌瑞克刚刚完成的一个杂志封面,这封面上是一个男人挎着高尔夫球包正要去草场打球。他觉得这封面极富生活气息。“看不出你还有两下子,”他一向说话不得体,“冒昧问一句,像这活儿,你能挣多少钱?”乌瑞克告诉了他,他沉默不语。他妻子也找到一幅自己喜爱的水彩画。“你画的?”她问。乌瑞克点头称是。“我想买下来,”她说,“你出个价吧?”乌瑞克说等一画完,乐意奉送。“你是说还没有画成?”她惊叫起来,“我觉得这就算画成了。就这样子,我不在乎,反正我要买。你拿上二十元钱好吗?”
“给我听着,你这傻瓜,”马格瑞哥滑稽地往她脸颊上戳了一下,她猝不及防,撞跌了眼镜,“人家说还没画好呢;你要干什么,逼他当骗子呀?”
“我可没说它画好了,”她说,“也没有说他是骗子。我就喜欢这个样子,想把它买下来。”
“好,好,买吧,老天保佑,你可考虑好!”
“不,说真的,我可不能让你就这样买走,”乌瑞克说,“况且,这也画得不怎么样,哪能卖出去呢?这只是个草图呀!”
“不碍事,”苔丝·莫莉说,“我想要。我出三十块。”
“你刚才说的是二十块呀!”马格瑞哥插进来,“你怎么回事,疯了?以前没买过画儿吗?听着,乌瑞克,最好让她买下,要不,我们简直走不开。天黑前我想去钓钓鱼,你说呢?当然,这个家伙,”他指着我,“不爱钓鱼。他就想闷闷不乐地坐着,幻想爱情,想着上天国,整天无所事事的。快点儿,咱们走吧。哎,谢天谢地,带上一瓶酒,到不了那儿,我们就能喝个净光。”
苔丝从墙上取下水彩画,往桌子上放了一张二十块钱的票子。
“你最好装起来,”马格瑞哥提醒说,“这事就过去了,不要给任何人说。”
大约过了一个街区,我意识到该在门铃上留个条儿。“哼,去他妈的鬼主意吧!”马格瑞哥说,“让她提心吊胆吧,她们就喜欢这样。你说呢,老婆?”他又捅了捅他妻子的腰。
“你要再这样打我,”她说,“我可就拿这酒瓶子砸你的脖子。我指的是你那玩意儿。”
“她指的是那玩意儿,”他转过头来看着我们,爽朗地笑了,“你可不能把她戳得太厉害了,你这家伙能吗?哎,她脾气很好,不然,她可忍受不了我这么长时间,说得不对吗?小家伙?”
“哼,闭嘴!看你开到哪儿去了?我们可不想让这个车跟别的车一样撞个粉碎。”
“我们不会?”他叫喊起来,“老天开眼,我就喜欢这样,而且,我可以说,我这车光天化日之下还撞过在海普斯德公路上行驶的牛奶车呢!”
“唉,忘了这事吧!”
他们一直说到车过詹买加,他突然不再烦她、骂她了。不过,他通过镜子的反光,开始跟我谈自己对生活和艺术的理解。他认为,艺术意味着生动的描写,而且都是虚幻骗人的东西。假如一个人确实才华横溢,从事这种工作还是很不错的。他的看法是,杰出的艺术家与其所获的财富等值,要是你注意到的话,他这是实践出真知。他想表达的意思是,任何一个杰出的人总会得到社会承认的。难道不是如此吗?乌瑞克说他自己亦做如是观。当然不总是这样的,不过我是就一般而言,自然也有高更这样的艺术家,马格瑞哥继续往下说。毫无疑问,这些艺术家是很出色的;但反过来讲,他们有某种怪癖,如果你认为他们这是与社会格格不入也可以。这种习性使他们不能马上得到公众的认可。你总不能为此而责难公众吧?有些人生来就命途多舛,这他明白得很。就以他为例吧。可以肯定,他不是个艺术家,可他也不是个废物呀!就以他这个样子,他的优点与最亲近的人不相上下,也许就好那么一点点,然而,无论他干什么,结果都事与愿违,这恰恰证实了万事万物的易变性。有时,一个小小的官僚就能打败他。为什么?因为他,马格瑞哥不愿意降格屈就地去做那些已成定局的事情。他固执己见地认为,有些事情你就是不要做。不,先生!他狠捶自己的腿。但是,这是他们玩的把戏,而且他们也侥幸成功了。但这长久不了!长久不了啊!
“现在你就拿马克斯菲尔德·帕里什来说吧。”他接着往下说,“我觉得这个人算不上啥,不过他同时又对他们有求必应,而高更这样的家伙还得为面包片四处奔波呢!甚至他死了,他们也要投之以蔑视的目光。艺术,可是一种奇特的游戏呀。我想这跟别的事一样。你从事这个工作是因为你喜欢它,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对吗?现在,你让这家伙坐在你身边--哎,说你呢!”说着,他透过镜子对我咧着嘴笑。“他以为我们就该对他供着,捧着,一直等他的杰作问世,同时也不想找个活儿干一干。哦,不,他才不肯弄脏自己白白净净的手呢!他是个艺术家呀!哟,按我们理解的,就算是吧。不过,是骡子是马,得先拉出来遛遛呀。我说得对吗?因为我想着自己是个律师,人人就都供奉我吗?有梦想是不错,况且我们谁都喜欢梦想,可总得有人实现吧?”
我们正好经过养鸭场。“你们看,这就是我的梦想,”马格瑞哥说,“安下心来养养鸭子比什么都强。为什么我没干呢?因为我有自知自明,对养鸭一窍不通。你不能只是凭空想像,你得喂养它们呀!要搁在亨利身上,他要想着养鸭,只会从这儿搬走,想美梦成真呢。当然,他先得求我借给他钱。我必须承认他这方面可是精通多了。他明白,你喂养前总得买吧,所以,一旦他想要什么,比如鸭子吧,他可就瞎胡扯了。‘给我些钱,我想买鸭子!’这就是我说的难对付。这是做梦吧……我怎么要回钱呢?我这是肉包子打狗吗?一旦我让他出去赶快把钱要回来,他就被激怒了,他觉得我跟他作对。对吗?要么我是在诽谤你?”说完,他又透过镜子对我咧着嘴笑。
“太好了,”我说。“不必为这忧虑重重。”
“为这忧虑重重?你可听清?老天爷,你要是认为我晚上睁眼躺着为你操心,可就大错特错了。我正尽力让你恢复正常,没别的,就是想使劲敲敲你的榆木脑袋,让你清醒些。我当然清楚你并不想喂鸭子,可是你必须承认自己常常有些疯狂古怪的想法。老天作证,但愿你别把想卖给我一本犹太百科全书的时间给忘了。请想想,他想让我在表上签个字,这样他就能取得佣金,如愿以偿了。不过,我准备等会儿就把它还了。我准备给他讲讲某一荒诞不经的故事,听了这故事他就能不假思索地虚构成篇。他有这方面的才华,而我呢,一个律师而已!你看到我会那样把自己的名字签在一份虚假的协议上吗?不,托上天的福,要是他告诉我想自己养鸭,我会对他倍加尊重的,我能想像成心想养鸭子的人。不过,千方百计地把一本犹太百科全书塞到你最好的朋友手上,真是卑鄙,更不用说有悖于情理了。这是另一码事--他认为法律已经不起作用了。‘我不信法律。’他这样一说,好像信不信总有些不同,可是他一有麻烦就急忙拿上书来找我,‘干吧,’他说,‘你清楚怎么处理这些事情。’对他来说,纯粹游戏而已。所以他就觉得没有法律照样能活,不过,他要是一直没什么麻烦,我就糟透了,至于我是自讨苦吃还是我给他惹什么麻烦,他自然不会去想。出于友情,我应该给他做些微不足道的事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谁也不说话。
我们默不作声地向前行驶了一会儿。途中的养鸭厂比比皆是。我扪心自问,要是有人买下鸭子,静心呆在长岛,几时会发疯呢?瓦尔特·惠特曼就出生在这儿的某个地方。我就像买鸭子的一样,一想到他的名字,就想参观他的故居。
“去看看瓦尔特·惠特曼的故居怎么样?”我大声问道。
“什么?”马格瑞哥叫喊起来。
“瓦尔特·惠特曼!”我扯开嗓门,“他是在长岛某个地方出生的,咱们去那儿吧。”
“你知道地方?”马格瑞哥叫道。
“不知道,不过可以打听嘛。”
“哦,真是胡闹!我还以为你知道呢。这地方的人不知道瓦尔特·惠特曼是何许人。你要不说他那么多情况,我自己也可能不清楚。他有点怪,不是吗?你不是告诉我他爱上了一个汽车司机吗?要么他是个黑人解放运动的支持者?我也记不清了。”
“也许二者兼而有之吧?”乌瑞克打开了酒瓶。
我们正驱车穿过一个小城。“天哪!除非我对这儿似曾相识,”马格瑞哥说,“我们到底在哪儿?”于是他停下车向行人打着招呼,“嗨,这是个什么镇子呀?”那个人告诉了他。“你能想法子绕过这个地方吗?”他说,“我觉得自己认得这个糟地方,老天呀,我曾在这儿患过可怕的性病!我看能不能找到那间房子。我就想路经那里,看看那个迷人可爱的婊子是否正坐在阳台上。我的天哪,你肯定会说,这是个可爱的天使,是你迄今为止碰到的最美丽的俏妞,而且她还跟你交欢!你知道这些让人激动万分的小骚货们,老是那么性欲如火,总要马上向你露出白白的屁股。有一次,我冒着倾盆大雨驱车到这儿与她约会。一切都那么凑巧。她丈夫外出旅游,她就想趁机乐一乐……我现在正极力回想我俩不期而遇的地方。我知道,我费了半天周折劝说她让我去拜访她。哼,反正我跟她玩得很舒服--两天没有下床,连洗涮也顾不上,麻烦就出在这儿。天哪,你要是看见自己枕头边上的那张面孔,我敢发誓,你会以为自己在同圣母玛丽亚做爱呢!她玩起来能连续出现九次性高潮。就这样,她还说,‘再玩一次吧,我还要……’这真是个有意思的妞儿,嗯,我觉得她不清楚这个词的意思。反正,过了几天,我那玩意儿发痒,继而发红、肿胀。我不相信自己染上了性病,还以为是跳蚤叮咬的呢。接着,阴茎开始流脓。小伙子,跳蚤叮咬可不会有脓呀。唉,我就去找那个名医,‘这是花柳病呀,’他说:‘在哪儿得的?’我如实相告,‘最好查查血样,’他说,‘估计是梅毒。’”
“说够了吗?”苔丝哼哼着,“你就不能换个高兴的事谈一谈?”
“好,”马格瑞哥接上话头,“你说,自打我认识你,我可是洁身自好的啊,对吗?”
“但愿如此,”她答道,“不然,你的身体就糟糕了。”
“她老是怕传染,”马格瑞哥又透过镜子咧着嘴笑,“听着,小子,往后谁都会患上花柳病的。我没认识你时就得了这种病,你可以谢天谢地了--说得不对吗?乌瑞克?”
“哦,哎!”苔丝厉声地说。要是我们到不了马格瑞哥认可的能好好歇歇脚的村庄,你看吧,保不准还会吵个没完没了。他有个想法,愿意去抓蟹玩,而且,他要是记性好的话,附近还有一家供应美食的小旅馆。他把我们都带上。“想撒尿呀?快点!”我们让苔丝像把破雨伞似的站在路边,就回到房子里痛快淋漓地解了个手。他拽住我俩的胳膊。“咱们说好了,”他说,“今天晚上我们就在这附近溜达。很快就能引来很多人。你要想跳舞,再喝一两杯,这可是个好地方。我不愿意告诉她咱们要呆下来,免得她担惊受怕。咱们先去海滩,四仰八叉地躺在那儿舒舒筋骨。肚子饿了,尽管说,这样我就能马上记起那个小旅馆,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们晃晃悠悠地来到海滩,这地方没什么人。马格瑞哥买了一包烟,点了一根,脱了鞋袜,在水里戏耍,香烟散发出浓郁的香气。“这不是很舒服吗?”他说,“你等会儿就是个小顽童了。”他让自己的妻子也脱了鞋袜,她犹如一个笨重的鸭子摇摇晃晃地下了水。乌瑞克懒洋洋地躺在沙滩上打着盹儿。我躺在那里看着马格瑞哥和他老婆那笨拙、滑稽的样子。我想着玛勒是否到家了,等她发现我不在那里会作何感想呢?我要尽快赶回去。至于什么旅馆呀,来这儿跳舞的那帮人呀,去他妈的吧。我感觉她已回来了,正坐在乌瑞克家的台阶上等着我。我的愿望就是想再婚。到底是什么诱使我出来到这个倒霉的地方呢?我恨长岛,以前也总是这样。马格瑞哥,还有他说的鸭子!想到这事我就气得能疯了。要是我自己有只鸭子,就叫它马格瑞哥,把它系到灯柱上,用一只0.48口径的左轮手枪打死它。我要把它射死,然后宰了它。我心里想,他这家伙,去他妈的!什么都是扯蛋!
我们去了那个小旅馆。要是我迟疑一下,我就把这事忘了。我很绝望,心情极为冷漠,任凭自己浮想联翩。事情往往是这样,一旦你宽宏大量,并且能容忍别人相左的意愿时,我们指望不上的事情就发生了。
这个地方的气氛让人感到很舒适,很惬意,大家心境都不错。我们吃完饭,正喝着第三四轮酒。这时,有个年轻小伙儿端着酒杯从邻近的桌子旁站起来,向大家讲话,他可没喝醉,只不过就像克伦斯基说的,是由于太舒心了,来了兴致。他轻声低语、平心静气地给大家解释个中原委。他冒昧请大家注意他本人以及他举杯与之相碰的妻子。今天是他们结婚一周年的纪念日,他们非常幸福,就想把这种幸福告诉给在场的每个人,并希望大家与他们共享。他说自己并不想讲话,免得扫大家的兴,他从小到大没讲过话,现在也不想讲,不过,他必须要让每个人知道,他和他妻子的感觉是多么幸福,多么好。也许,他一生中再也不会出现这种感觉了。他说自己是个无名小卒而已,为了生活四处奔波,却挣不下几个钱(谁都是一样)。不过,他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他非常幸福,而且这种幸福是由于他觅得了所爱的女人,他尽管已结婚一年整,但他依然痴心不改,深深地爱着她(他微笑着)。他说在众人面前说这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即使这事搞得大家心烦,但他还是会情不自禁地和盘托出,因为当你觉得自己非常幸福,你就想让别人与你共享。他说,世界之大,不如意事接二连三,还能有这样的幸福呢!不过,要是人们能互相交交底,谈谈自己的幸福,而不是只有当大家失意沮丧时才相互倾吐内心的秘密,那么大家就可能有更多的幸福,他认为这样的生活就很棒。他说自己非常想看到大家快乐、开心的样子,即使我们互不相识,可我们今晚与他俩相聚在一起呀,如果我们愿意与他俩共享欢乐,还会使他俩更开心、更幸福。
每个人都应该与他俩共享欢乐,他完全浸淫在其中了,一口气说了二十多分钟,就像一个坐在钢琴旁即席作曲的人,谱了一曲又一曲,他权当我们是朋友,就愿意心平气和地由着他讲这讲那。他就是说得再有激情,听起来一点儿也不荒谬可笑。他这个人坦率真诚得无以复加,而且打心底里就认为幸福快乐是世界上最最恩惠的东西。他可没有胆量站起来向大家讲话。因为这明摆着,想到自己这样即席给大家长篇大论地讲上一通,他跟我们一样惊讶不已。他目前只是个福音传教士,就美国社会中那稀奇古怪的生活现象来讲,由于介绍得不够,他可是一点儿也不清楚。男人可能受孤独感的困扰,看到美轮美奂的女人就激动万分,听到难以名状的声音就心弦拨动,一有抑制不住的内心冲动就坐卧不宁,这样的男人在我们这个国家何止千万;他们要多久才能从这种好像是孤独感的恍兮惚兮之中猛然醒悟,并且重新塑造自我,使世界焕然一新,重新树立自己的信仰和理想呢?我们习以为常地想到自己是伟大的民主团体,靠共同的血缘关系和语言维系,凭借人类的独创性可能设计出来的各种通讯手段牢牢地联成一体;我们吃喝穿戴都一样,读的报纸也没啥区别,什么都差不多,只是自己的名字、体重和号码与别人不同;我们大家都是世界上最没有个性色彩、最集体化的人,当然不包括我们认为发展落后的原始人群。不过,乍一看,我们联系得很紧密,相处得很融洽,性情和善,乐于助人,富有同情心,几乎是兄弟般的手足情谊,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孤独,是一群病态的狂妄之徒,我们在疯狂的激情中翻来覆去地思索,想极力忘却自以为是的想法,说真的,我们没有凝聚力,缺乏奉献精神,不善于听取他人意见,我们一切都无从谈起,只是些数字而已,在与我们无关痛痒的计算分析中某一无形的手将我们随意地组合来组合去。从我们这种没有意义的凝聚来讲,所谓的日常生活就是繁琐的程序,这一程序不是生活,而是悬置于强大生活之流上方的恍兮惚兮的东西。似乎可以说,有人就因此时而猛然醒悟,时而一败涂地,而且由于他不再认同生活中的普遍模式,这个人似乎在我们看来就狂妄不羁。他发现自身有一种奇异而且几乎是可怕的力量,他能够让千千万万多得不计其数的人放弃共同的信仰,使他们无依无靠,迷惘彷徨。他可以为所欲为地操纵他们,给他们注入欢乐或者疯狂的情绪,迫使他们与自己的亲戚断绝来往,放弃内心冲动,改变自己的性格、相貌及其内在的精神。这种不可抵抗的诱惑、疯狂以及“即兴的狂乱”,其本质是不是就如我们喜欢说的那个男女之欲呢?如果没有感觉到欢乐和宁静的话,还会是什么呢?每个传教士语言各异,但他们谈论的都一样(切莫追逐名利,切莫为生计东奔西走,切莫互相贬低,切莫老想着要追求虚荣和摇摆不定的目标)。
性高潮是眨眼之间的事,这种奥秘操纵着人的外部动作,使人的心灵得到安慰,激情得以平衡,使人宁静、安谧,而且容光焕发,冷静从容的激情永不消失。他们尽情地交流性高潮的奥秘,说真的,他们在我们眼里是个讨厌鬼,我们躲着他们,觉得他们是居高临下地尊重我们;他看起来很高贵,想到不能与任何人平起平坐,我们就愤愤不平;我们往往生活在社会底层,地位、能力都不如人,跟那些从容冷静而且自制力强的人、那些明显给人使绊子而且信念不动摇的人相比,更是难以望其项背。我们不满意墨守成规的东西,喜欢用阿谀奉承来影响一切,喜欢生活按我们的逻辑推理来发展,符合我们对原则的集体化反思,使别人接受我们那古老的效忠仪式。
听他讲话的时候,我心里想着自己幸福多了,不过,他会变成被称之为危险的男人。永远追求幸福会使这个世界骚乱不已而渐达危险的境地。让世界笑起来是一码事,使它幸福可就完全不同了。在这方面,谁也没有达到目的。大人物,就是那些反正都能左右世界命运的人,却总是个悲剧性人物。即使阿西西的斯特·弗朗西斯也是个痛苦之人。那么,如来佛祖呢,一门心思地消除苦恼,怎么样呢?确切地说,他也不算幸福。他宁静淡泊,而且死的时候,书上也是这么说的,整个躯体在发光,似乎是精神在燃烧。你要愿意这样理解的话,他这是远远超过幸福的内涵了。
然而,这位圣者达到的辉煌状态,作为一种试验、一种开端(如果你愿意这样理解),在我看来,要使整个世界幸福愉快,这样做还是值得去努力的。我知道,“幸福”这个词特别是在美国社会有一种恶心味儿,这个词听起来透不出个机敏劲儿,还给人带来霉运,它空洞洞的,没有内涵,是意志薄弱者的理想所在。它是从古英语借用过来的,让我们曲解为没有意义的东西了。人们都不好意思正儿八经地用它,但为何是这样呢?这根本没什么站得住脚的理由。幸福与悲伤一样地合情合理,而且每个人,当然不包括那些天马行空的人凭智慧发现更好、更伟大的东西,都渴望幸福,并且如果他能的话(他只要清楚如何干!)就会在所不惜地得到它。
这个年轻人讲的尽管细究起来可能没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喜欢听。每个人都喜欢听,都喜欢他们夫妇俩。经他这么一讲,大家心情愉快轻松,无拘无束地互相交流起来。这好似给我们大家打了兴奋剂。大家隔着桌子攀谈起来,有的起身握手寒暄一番,有的友好地拍拍肩膀。是呀,你要正好是个非常严肃认真的家伙,要关注世界的命运,把精力都投在某一宏伟的蓝图(比如改善工人阶级的条件或者降低本国人的文盲率)上,可能你眼中的这个小事似乎就显出一种非常难以估量的重要性。就真正的幸福这一话题摆开阵势,泛泛而谈,有些人听了就很不舒服;有些人更喜欢自己的幸福秘不示人,觉得袒露自己的快乐心境是冒失的,要么有点儿让人厌恶。他们也许只是浸淫于内心世界,这样就无法进行思想感情的交流或者人际交往。至少,我们这里没有如此敏感之人,这是由普通人构成的一群人,当然,这些普通人都拥有小汽车了。他们有的是巨富,有的并不是那么腰缠万贯,不过,他们谁也不会忍饥挨饿,也不得癫痫病,也不是伊斯兰教徒或者黑人,也算不上是贫穷的白人。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他们是黎民百姓。跟上百万美国人一样,他们名不见经传,不摆架子,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一旦生命完结,他们突然好像觉察到自己跟别人没啥两样,不好也不坏,而且本能地醒悟过来,甩掉那各自为营的小伎俩,开始互相交往。他们很快就开始你一杯我一杯地喝酒,还唱着歌,然后就跳舞,但是跳得跟他们以前要跳的不一样;有些人,好几年都没晃过腿了,站起来也开始跳,同自己的妻子翩翩起舞;有些人跳单人舞,因自己的体面和自由的心态而高兴,而陶醉;有些人边唱边跳;有些呢,瞥见别人就性情和善地对着人家微笑。
一种坦率真诚的快乐宣言产生的作用让人咋舌。他的语言本身没什么,只不过是朴实无华,平铺直叙,任何一个人稍留心一下就能记住。马格瑞哥总是疑神疑鬼的,总想鸡蛋里面挑骨头。按他的说法,这个年轻小伙着实聪明,说不定是个戏剧性的人物呢,而且为了制造一种效果,他就故意说得坦率、朴实。当然,他不否认这样讲使他听了很舒服,只是想让我们清楚他可不是那么好哄的。他也觉得如饮甘露,但是,即使他听得津津有味,他还假惺惺地说自己没有受蛊惑。
他要真这么说,我可为他难过了。一个人感觉再好,也比不上完全受蛊惑的人呀。聪明可以说是一种天赋,但是对人深信不疑,轻信到极端愚蠢的地步,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自己的想法,是生活中最大的快乐。
好哇,我们都很愉快,干脆就决定改变计划,不准备在这儿过夜,直接返回城里。我们一路上扯开嗓门大唱特唱,就连苔丝也一展歌喉。她可是五音不全呀,不过唱得很起劲,汗水淋漓的。马格瑞哥以前可没欣赏过她的歌喉,就发音器官而言,她过去总是跟驯鹿似的,说起话来粗声粗气地咕哝着,不时地哼上几声以示同意与否。我有种奇特的预感,在这让人丧心病狂的痛苦之中,她可不会像往常那样就喝杯水、吃个苹果或者吃片火腿三明治就能打发了,而是要心血来潮地扯开嗓门吼上几曲(以后)。万一她就像现在这样耍噱头,我可能想像出马格瑞哥的脸色。(“老天爷,还唱呀?”)不过,嘴上却说,“唱吧,唱下去,换个假声试试看!”他喜欢人们做闻所未闻的事。肯定有些卑鄙无耻、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人们能够做到,而这些事情他根本想像不到,不过他可愿意这么认为呢。他还乐意这样想,人类要犯恶作乱或者与自己的同类作对,那世界上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太可耻、太下流、太恶心的了。他吹嘘自己思想解放,对于愚蠢可笑、残酷无情、背信弃义或者刚愎自用的事情,不管以哪种方式出现,他都来者不拒,尽纳其中。他接着假设说,每个人从本质上都很卑鄙、残酷、自私,真是婊子养的狗杂种,他做的那些幼稚得让人拍案惊奇的事情,结果在法庭上为万夫所指,证明他有犯罪行为。要是每个人都受到监视、盯梢、追踪、盘问、五花大绑,迫使他招供,哼,三下五除二地一判,你看吧,我们都得进监狱。但是,按他的话讲,最声名狼藉的罪犯都是些国务部长、法官、政府高级官员、牧师、教育家以及宽厚待人的工作人员。至于他自己的同行,他在生活中也碰到过这么一两个,他们诚实笃信,说话算数;其他人呢,几乎可以包括所有的同行吧,与靠两条腿走路的最下贱的犯人、社会最底层、人类最卑鄙的渣滓相比,他们更卑劣、更下贱。不,这些家伙胡说自己为整个社会的消费乐善好施,奉献不少。他才不相信这骗人的鬼话呢!他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这么诚实和正直,这当然是不合算。他天性如此,没办法。而且他还有别的缺陷,有先天的,有后天形成的,还有自己想像出来的,他把这所有的缺点聚集起来,列了张表格,真是触目惊心呀。这样,等他一完蛋,有人就禁不住地要问,为啥还这么煞费苦心地保持诚实和正直这另外两种品质呢?
“所以你还一直想着她?”他微微转过脑袋,突然抛出这个问题,而且这句话是从嘴角挤出来的,“唉,我为你难过呀!我想你除了要娶她就无所事事了吧?你就该受这份罪。你想过自己靠什么来糊口吗?你心里清楚这工作也干不了多长,事到如今,他们肯定把你看透了。我纳闷的是他们咋不早开除你!到现在几年了?三年?这当然算你的工作履历了。我就认为干三天也难熬呀。当然,她要是那种愿意养活你的姑娘就好了,你就用不着担心找工作了。这可是个美差呀,不对吗?你老是信誓旦旦地对我们说要写几部杰作,这下就如愿以偿了。你老婆找你的碴儿,她把你当做拉磨的驴,不辞劳苦地忙活,我想,难怪你这么急着要抛开她。嗨,每天早上起床,上班,肯定把你折腾得够呛!你怎么干那事的,愿意告诉我吗?你以前老是懒得要命,都不想起来吃饭……听着,乌瑞克,这个杂种一连三天都在床上躺着,倒没出啥事,只是一想到要直面人生,心里就难以承受。有时患了相思病,要么就是要自杀,动不动就拿这吓唬我们。这是他惯用的伎俩(他透过镜子看着我)。你忘了那些日子,没忘吗?他现在可想活命了……我搞不清楚……什么都没变化……一切还是那么糟糕。他讲自己要奉献给世界的,无非就是写部杰作。他就是给我们写不了一部销路很广的平庸之作。哦,不,他才不写呢!他这部力作独树一帜,前无古人。那好,我就翘首期待吧!写得成写不成,我都不说,我就是等待。况且我们这些人还得为生计奔波呀!可不能因老想着名作的问世而耗费毕生精力呀(他喘了口气)!你知道,我有时还觉得自己好像愿意写一部作品,这只是想让这家伙知道,你用不着这样把自己当猴耍。我认为,只要自己想写,六个月保准交稿,而且还不耽误正事。我可不敢说它能获奖。我向来不以艺术家自居。让我恼火的是这家伙居然自诩为艺术家,他就敢断定自己比什么赫吉什默,或者德莱赛之类的作家艺高一筹。其实呢,他一成都没有,倒想让我们盲目地接受他的作品。你要是求他展示一下作品的手稿,他会大发雷霆。我是个能干的律师,没什么学位,就想靠自己的真才实学给法官留下印象,你想想我行吗?我清楚你不能当着别人挥舞着学位证书,以此来证明你是个作家,不过,你还要把手稿拿出来让人家看看呀,不能吗?他说已经写了好几本书了,那么,在哪儿?有人见过吗?”
乌瑞克这时替我插了句话。我坐在后面柔软的位子上抿嘴轻笑,很欣赏马格瑞哥这些充满激情的长篇大论。
“哦,那好,”马格瑞哥说,“你只要说见了一部手稿,那我就信你的话。这小子可从没给我看过一个字呀,我猜,他是不吃我这一套的。听他高谈阔论,你觉得他是个天才,我知道的就这些。提到任何一个作家,谁也比不上他,就连阿纳托勒·弗朗西也不济事。他要让这些人靠边站,自己就必须高水平。按我的想法,像约瑟夫·康拉德这样的人既是艺术家更是大师,他觉得这种评价过高。他跟我说,梅尔维尔可是难以望其项背的呀。而且,老天作证,你知道他将来要承认我的说法吗?他可从来没读过梅尔维尔的作品!不过他说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咋跟这种人讲理呢?我也没读过梅尔维尔的一个字呀,除非我读过,不然我死也不相信他能在康拉德之上。”
“嗨,”乌瑞克说,“也许他不太热衷于康拉德的作品吧?这就比如很多从未见过吉奥托作品的人就满有把握地断定他在马克斯菲尔德·帕里什之上。”
“这可不一样,”马格瑞哥说,“我们根本用不着怀疑吉奥托和康拉德作品的价值。梅尔维尔呢,我看他就是匹横空出世的黑马。这一代人可以看出他比康拉德优秀,不过,再过一二百年,他就如彗星一样逐渐地被人淡忘了。等他们一回过神来,他早就销声匿迹了。”
“那么,你怎么就觉得康拉德的声望再过一二百年还会如日中天呢?”
“因为他的作品经得起推敲,已被译成多种语言,深受全世界的喜爱。如果我清楚自己谈论的事情,那么杰克·伦敦或者欧·亨利也是这种情况。他们这些作家显然处于社会的底层,但是众所周知,他们的艺术生命永恒。社会地位高不能代表一切,享有盛名与身居高位可是同等重要。最能迎合人心的作家,假如他身居某一高位但根本不充当雇佣文人,那么就现有的艺术才能而言,他必然是那种永远身居高位、十全十美的作家。几乎每个人都能读懂康拉德,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读懂梅尔维尔呀。你要是举一个极好的例子,比如刘易斯·卡罗尔吧,我就敢打赌,凡是说英语的人都知道他会胜过莎士比亚的……”
他沉思良久,接着说:“按我的看法,美术作品可就有些不同了。欣赏一幅好画可比看一部作品费时多了。人们好像认为自己知道阅读与写作的奥秘就能分辨良莠。即使作家,我指的是杰出的作家,对良莠作品的分辨也没有一定之规。鉴于此,画家之于画也是一样;但我有这样的看法,一般而言,比起作家之于作品来,画家对名家之作的良莠评判要一致得多。打个比方,只有愚蠢透顶的画家才会对齐真尼的作品的价值嗤之以鼻。但是,我们从狄更斯或者亨利·詹姆斯的身上可以看出,才华横溢的作家和批评家对他俩各自优点的评价真是大相径庭。要是当今的一位作家在自己的艺术领域与毕加索一样稀奇古怪,那你就很快明白我的真正意图了。即使他们看不上他的作品,大多数深解艺术个中滋味的人都公认,毕加索是个旷世奇才。就说乔伊斯吧。他这个作家相当怪癖,能达到毕加索的那种赫赫声望吗?除了一些专家学者,除了一些无所不欲的势利小人,他现在的名声主要是基于他的怪癖。他的才华举世公认,这我赞同,不过,可以这样说,这种才华已受到腐蚀。即使毕加索不常为人理解,但他能赢得众人的尊敬,而乔伊斯却是人们茶前饭后的笑料,他声誉鹊起恰恰因为他不能被广泛理解。犹如英国港口城市加的夫的巨人一样,他是作为怪才、奇人被公众接受的……另外呢,就是我现在说的,无论这个天才画家多么地桀骜不驯,要比起与他的才能不相上下的作家来,其艺术的转化过程要快得多。锐意创新的画家至多过上三四十年就能被人接受,而作家有时就得几个世纪。反回来说梅尔维尔,我是说,他耗费了五六十年的光景才功成名就的。就这还不清楚他是否能一直那样如日中天,也许过了两三代,他就落花流水春去也。他是在勉强维持,可以说徒增笑料而已。康拉德苦心经营自己的作品,他早已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你可不能轻易否认这种实际。至于他是否名符其实,是另一码事了。我认为要是这一真实情况已是路人皆知,我们就会发现许许多多本该活下来的人却被扼杀、被遗忘。我知道名实之事实难证明,不过,感觉众人的话中还是透露了某种真实。你只得在日常生活中环顾四周去观察各处发生的同一事情。我了解自己,在我的生活圈子里,好多人完全配得上最高法官的职务,他们在竞争中败北,一切都灰飞烟灭,可是能说明什么呢?能说明他们与那些我们让其坐在法官席上的老朽一般无二吗?美国总统每四年才选一个,这是不是说,有幸当选总统的人(常常不公平)就比竞选失败者或者比成千上万个连竞选议员想都不敢想的无名小卒强呢?不,似乎多半被荣幸选上的人结果最次也是功过分明。对人类社会有贡献的人要么出于谦逊,要么由于自重,常常甘居人后。林肯可没想当什么美国总统,这事儿他也勉为其难。谁都知道,他几乎是被大家推上总统宝座的。所幸的是他不孚众望,当然也不排除另一种情况,因为他正是总统的苗子,就没有被选上。事情恰恰相反。哎哟,他妈的,我说岔了。不知道到底从哪儿谈起……”
他停下来,慢悠悠地点了一根烟,接着又娓娓道来。
“还有一件事我想说说。我明白说到哪儿了。是这样,我为这个天生是块作家料的人感到难过。我对这家伙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也缘于此。我知道他目前的困惑,就千方百计地让他气馁,他要真的经不起打击就好了。有人这样跟我说,画家一年作六幅画简直不在话下。但是作家呢,不知怎么搞的,有时写部作品要费十年功,然而,像我说的要质量上乘的话,找人出版又得十年,这样,等这部作品名扬天下,起码要等十五至二十年的时间呀。注意,为一部作品几乎耗费了一生的精力。他平时怎么生活?唉,跟狗有什么两样呢?相比之下,叫花子过得也算花天酒地了。人要是有自知之明,谁也不从事这一事业。创作在我看来无异于痴人说梦。我敢说干这事可真划不来。艺术可不是这样创造出来的。关键一点是艺术乃当今的难得之品。我不读书,不欣赏画,照样生活得好好的。我们杂事多如牛毛,根本不需要书籍和绘画。音乐,说真的,还总要欣赏的。我们并不需要阳春白雪,只要是音乐就成。反正没什么人创作阳春白雪的音乐了……看得出,这个世界就要土崩瓦解。这年头儿,你无需动什么脑子就能活下去,其实,你越不聪明就越富有。把什么都算计好了,你干什么都能唾手可得。你需要清楚的是如何把一桩小事办得称心如意,你加入一个协会,尽可能干些零敲碎打的活儿就行,这样,一到年龄就能领一笔退休金。你要是略有审美趣味,你才不会年复一年地干这乏味单调的工作呢。艺术能激活你的心灵,使你不满足于现状,我们的工业体系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就给你提供许多舒服可爱的代用品,让你忘记自己是一个人。我跟你说,久而久之就根本没有什么艺术可言。你就得掏钱让人们参观博物馆或者去听音乐会。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老这样下去。不,就在他们重视这个问题时,一切都在顺其自然地发展,再也没人怨天尤人地诉说苦衷了,也没有人心起波澜、大胆尝试了,这种局面犹如大厦之将倾。人类本不该是机器,而政府的所有这些乌托邦制度是很荒诞可笑的。这些制度总是信誓旦旦地给人类以自由,然而,他们首当其冲地要把他当个能跑八十天的钟用,让他疲于奔命。为求得人类的自由,他们把每个人当奴隶使唤。这真是个狗屁逻辑。我不清楚现行的制度有什么好,实际上,再也没有比我们现在的处境更糟糕的了。不过,我知道,放弃我们现有的可怜的权利根本无助于条件的改善。我觉得我们想要的不是更多的权利,而是深远的思想。主啊,看到律师和法官都在想着法子明哲保身,我不由地想呕吐。法律是一帮社会的寄生虫吵吵闹闹的聒噪,与人类的需求根本不沾边。只需翻开一部法律书,随意地高声念一段,如果你感觉正常的话,那你恐怕就是非同一般的愚不可及。法律是完全脱离实际的东西,我再清楚不过了。可是,主啊,要是我开始怀疑法律,那其他的事情更是如此。倘若我看清尘世,准会发疯。即使你画地为牢,也无法摆脱法律的魔掌。你动辄就要出岔,可还得装模作样地把法律敬若神明;你让人们觉得你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可是,谁也搞不清自己在干什么!我们早上卧床不起,就思考自己的事情。不,先生!我们迷迷糊糊地起床,睡意未消就跌跌撞撞地穿过一个黑暗的地道,我们干什么都是小打小闹。我们清楚这法律是胡说八道,可是我们实在没办法,别无选择呀。我们生来就置身于某一社会形态中,受制于这种社会的局势:我们可以笨手笨脚地修补法律,就如修复一个破漏的船一样,可是,你无法翻新,时不待人,你就得靠港,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当然了,我们永远达不到目的。按我的话来说,这艘船绝对会下沉……哼,我要是亨利,我要是能像他那样自诩为艺术家,你认为我还煞费心思地向世人证明法律的虚伪性吗?我不行!我连一行字也不想写,我只不过是想我所想,梦我所梦,由它去吧。我得找个工作,只要有饭吃,干什么都无所谓,而且我会向世人说:‘去你妈的,你这家伙,你不能把我怎么样!你不能让我饿着肚子向别人说明我是个艺术家。不,先生,我什么都清楚,但是没有人告诉我自己与别人有何不同。’我能少做就少做,凑合着活下去就行。要是我有丰富而深沉的思想,就孤芳自赏,自得其乐,我不愿意给人们灌输这些意识。我大多数时间里都要装成沉默寡言的样子,做个唯唯诺诺、人云亦云的人,让他们随心所欲地把我轻易击败。说实话,我充其量只知道我确确实实是某个人。我要激流勇退,绝不等到老朽之年,不然,他们会先对我说些大话套话,然后又极尽奉承之能事,说我准能得诺贝尔文学奖……我清楚这并非肺腑之言。思想需要被赋予形式与内容,但是我现在谈论的不是做的问题,而是认识与生存的问题。为了生存,你总得做个大人物呀,而且,一直不懈地争取当大人物,没什么可笑的吧?哦,假如你心里想着要拼死拼活地成为艺术家,我知道自己算一个,这只是迫于生计,但又怎么样呢?做个艺术家,就意味着自己得写上几本书,要么作上几幅画?我觉得这算不了什么,充其量充个数而已……假如你是亨利,你写了一部冠绝古今的作品,可是你刚一搁笔就把手稿给弄丢了;再假如,即使包括你的挚交在内的人,谁也不知道你写了这部力作,在这种情况下,你就同我一样,都算是没在纸上划一道的货色,不对吗?如果我们俩在这个节骨眼上猝然而亡,世人永远不晓得咱俩谁是艺术家。我可能好好地享受这种荣耀,而你呢,可能就白耗了自己的整整一生。”
这时,乌瑞克再也听不下去了。“情况恰恰相反,”他反驳道,“艺术家逃避人类的责任就享受不到生活的乐趣。你这家伙一直就想破坏他的生活。艺术不是独奏表演,它是由百万之巨的演奏家及听众组成的一个无形的交响乐队。享受伟大的思想根本不能与其艺术表现的快乐相提并论,尤其与永恒的表现相比,更是难以企及。实际上,艺术绝对不能不反映伟大的思想,我们只是艺术才能的表达手段。似乎可以说,是艺术赋予我们创作才能。谁也无法脱离一切,单凭创作主体就能进行艺术创作。艺术家是一种工具,它如实地记录现实生活,记录属于这整个世界的东西;而且,如果他是个艺术家,就不得不把记录下的东西展现给这个世界。具有伟大思想的人就像演奏家,双手交叉坐在剧场正厅准备演出。你根本进行不了艺术创作!至于你刚才虚构的那个作家,他把自己毕生至要的手稿给弄丢了,为什么我会把这样一个人比作出类拔萃的音乐家呢?这位音乐家就在隔壁屋里一直指挥着交响乐队,谁也听不到他的演奏,但是他是个名符其实的参与者,随着管弦乐队的首席演奏家的演奏或者听着他的乐器发出的美妙音乐,他心里有说不出的愉快。按你的想法,人不应该享受精神的愉悦,要是知道自己能演奏小提琴,就认为这跟指挥交响乐队的感受完全一样,这就大错特错了。我真是傻瓜认准一条道了,老是谈这话题。至于回报嘛,你总是把人们对你的认识与回报混淆在一起。这是两码事。即使你劳而无获,再怎么着你也该以苦为乐呀。我们非常看重劳动的报酬,这种想法可怜得很--其实无需这样,谁都清楚,这个艺术家能有几个钱?他莫名其妙地选择艺术这一行当,过得当然不如人。正如你所说的,他忘记自己是个凡夫俗子,不过,这真是万幸!思索人生、艺术要比整天想着吃穿住行好得多。当然,一旦你必须吃,可你一点儿也不想吃,那么吃饭就成了心理负担。不过,艺术家与普通人的区别就是,他真到了吃饭的时候,就能马上沉浸在自由无限的艺术世界,他在这方艺术天地里统摄一切,而你的那些平庸无能之辈只不过是一个烟尘肆虐的小城市里的垃圾。退一步讲,假如你不是凡夫俗子,而是腰缠万贯的人,并且极具艺术趣味,对艺术有一种疯狂的迷恋,你稍微动动脑子,面对着美食或者美酒要么是美色,百万富翁的乐趣能跟一个饥肠辘辘的艺术家相比吗?享受任何事物的乐趣,你就得让自己坦然接纳它。我甚至可以说,它意指着某种抑制、修行、贞洁。总而言之,它意味着欲望,而且是一种你得靠正常生活而培育的欲望。我现在俨然一副艺术家的口吻,但我的确不是,我只是个靠广告挣钱的插图画家;不过我对艺术很通,也就敢说我嫉妒勇于投身艺术的人,我嫉恨他,是因为我知道他富甲天下。他是耗尽了自己的毕生精力才这么有钱的,然而这不仅仅是靠辛苦、金钱或者天资奉献艺术的。你根本不可能当个艺术家,因为你缺乏信念,也不可能产生伟大的思想,因为你早已把它们扼杀殆尽。艺术可以创造美,美就是爱,爱生活本身,艺术的自身目的就是热爱生活,对这些观点,你都予以否认。一切在你眼中只是瑕疵,只是陈谷子烂芝麻。艺术家,即使他觉察到生活中的一丝缺陷,他也能化腐朽为神奇。要是我可以这样有多好。他并不违心地认为小人物就是人类的精华或天使,但他能让小人物变得胸怀宽广一些。他知道即使自己看到百万乃至十亿个小人物,也明白这个世界并不全是他们。你看到一个可怜的小人物,就说,‘看,一切都彻底完蛋了!’你看不到希望……哦,对不起,我这样说并不是出于刻薄或者图什么自在,但愿你明白我的意图……”
“这有啥呀,”马格瑞哥爽朗地说,“偶尔汲取别人的思想还是不错的。也许你说得对,可能我这个人看问题过于消极,但我是天生的。要是我能按你的思想理解艺术,我的心情肯定好得多,可是我不能;而且,我必须承认自己从未真正遇到过一个杰出的艺术家。将来能同这样的人谈话肯定是一大乐事。”
“哦,”乌瑞克说,“你对艺术一窍不通,可一辈子都在同艺术家谈话。如果在你的朋友这里都认不出一个艺术家,一旦你碰上一个,你怎么知道他是杰出的艺术家呢?”
“你说这话我很高兴,”马格瑞哥尖声细气地说,“既然你把话说到这儿了,我承认我的确认为他是个艺术家。我一直是这么想的。至于听他讲话,我也是洗耳恭听,而且相当严肃认真,但是接下来我又有些拿不准。要是我长时间地听他讲这讲那,久而久之,他会腐蚀我的思想。我明白他说的有道理,不过,这就像我前边跟你说的,如果你想生活得好好的,你就不能汲取这样的思想。他肯定说的没错!随便什么时候,我会跟这个幸运儿换个位置。辛辛苦苦,得到了什么呢?我是个律师,又能怎么样呢?我还不如一堆粪土。我的确想换换位置,可是,正如你所说的,我恰恰不是个艺术家。我想,最让我难受的是我不能轻易接受自己只是个类似的小人物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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