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罗克斯!
这套房子的侧厅是个养火鸡的地方,鸡毛乱飞,乌七八糟的东西不少。这就是克伦斯基口口声声给我们找的天堂。
在这儿住了一段时间,身家性命都难保。一开始就受到蟑螂的肆意骚扰,而且吃的五香熏牛肉的三明治,味道很冲。最后,我们就搬到新城德莱维河边的一个舒适的地方住。克伦斯基的第二个老婆在这里就精神病的后遗症给大家画了一个大大的圆形圈,讲解了半天,大家听得不知所云。玛勒决意把自己的名字改成“莫娜”,可能是受了克伦斯基的影响。在布罗克斯这块地盘,比更名换姓还要显著的变迁也都很有来头。
那个晚上,我们到了奥尼里菲克大夫的秘密据点。雪花轻盈地飘落,前门那五颜六色的窗格玻璃上敷着一层洁白。真没想到克伦斯基会给我们的“蜜月”选了这么一个地方。我们一开灯,蟑螂就在墙上爬来窜去,连虫子都这么放肆,看来这是造物主的安排喽。丢在屋角的弹子游戏桌根本没人收拾,一片狼藉,不过,一旦奥尼里菲克的小孩偶尔玩兴大发,就开始把桌子腿摆弄好,一切似乎又恢复原样了。
前门一开就正对着我们的房子。这家里摆着我说过的这张弹子游戏桌、铺有鸭绒被的大铜床、写字台、豪华钢琴、能动的玩具木马、壁炉、沾满蝇屎污点的破镜子、两个痰盂,还有带靠背及扶手的长椅子。总共有八扇窗户有两扇挂有窗帘,能遮住三分之二的走道,其余的光秃秃,结了很多蜘蛛网。这个家真不错,起码不会有人按铃或者敲门,谁都可以不报家门走进来,随便坐在哪儿都行。这是个里里外外都能看得见风景的房间。
我们就在这儿开始了生活。真是开门大吉大利呀!惟一遗憾的就是没有安带流水声的厕所,小便时就极为不雅。一旦奥尼里菲克一家子在楼下洗衣房里坐得不耐烦了,他们绝对会像海雀和企鹅一样,深一脚浅一脚地跑到我们家,默不作声地观察我们吃饭、洗浴、做爱或者为对方梳出头发上的虱子。他们的语言我们根本不懂。他们缄默不言如同驯鹿,即便看到被遗弃的胎儿,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
奥尼里菲克大夫总是忙忙碌碌。他专治小儿疾病,不过,我们在这儿的时候只看到他做碎胎术,将胎儿剁碎,然后扔进阴沟。他自己有三个孩子,他们个个不同凡响,他也就放手让孩子们随心所欲地表现。年纪最小的那个大约五岁了,堪称数学奇才,这样下去,毫无疑问能当个天才数学家,但也肯定是个纵火狂--他曾有两次放火烧了房子。最近他又足智多谋地想做件惊天动地的事,就是准备把装有新生婴儿的摇篮车点上火,然后顺着拥挤的行车道把它推下山去。
是啊,在这个舒服的地方能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戈姆帕尔以前当过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邮差,但该公司制订了一条制度,要解雇黑人职员,克伦斯基就这样收留了他。戈姆帕尔的身上流淌着德维殿家族的血液,并且罪孽深重,因而首当其冲地遭到解雇。他是个谦谦君子,干什么都是谦良恭让,真是一种痛苦。奥尼里菲克大夫很乐意给他在自己庞大的家庭里找个活儿干--让他扫烟筒就很风光了。这个人吃住在哪儿可是个难解之谜。他干活儿时总是悄无声息地,必要时,就幽灵般倏地一下躲得没影了。克伦斯基引以自豪的是他挽救了这个流浪汉,让他成了呱呱叫的专家。“他正在书写世界的历史。”他感触颇深地告诉我。戈姆帕尔的工作就是处理文件、护理家人、像女仆那样清理卧室、洗碟子洗碗、传递信件等,不过,克伦斯基没有提及戈姆帕尔还往炉子里加炭、清除灰烬、铲雪、裱糊墙壁、用涂料装饰备用的房子。
谁也想不出对付蟑螂的好办法,擀面板、木制家具。墙纸下面藏有上百万只蟑螂,只要一开灯,它们就从墙上、天花板、地板、墙洞、裂缝处三三两两、成群结队地倾巢而出,这名符其实的部队似乎是一切行动听从某个无形的蟑螂教官的指挥,列队行进,演习操练,场面非常凶,大家起先是厌恶,继而感到恶心得要呕吐,到最后却产生了不可思议的麻痹现象。这跟我们接触奥尼里菲克家人的情形迥异其趣,他们理所当然地来我们这儿,也就见怪不怪了。
钢琴曲完全走了调。克伦斯基的老婆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嘴巴似乎向上翘,笑起来显出不屑一顾的神情。这个女人就爱坐下来在钢琴上练练指法,手指飞快地敲击键盘,呕哑嘈杂难为听。比如听她弹威尼斯船工的舟子曲,简直是在折磨人。她好像听不到这尖声刺耳的调子,演奏起来还流露出十分安详从容的神情。
这种阴毒的镇静谁也蒙骗不了,就连她自己也哄不住,因为她的手指一停止胡敲乱击,狐狸的尾巴就露出来了,她还是那个卑鄙、自私、心狠手辣的婊子。
我很想搞清楚克伦斯基是怎样假惺惺地把这第二个老婆当宝贝的。如果他不是那种滑稽可笑的主儿,宠爱她可能是出于感情的怜悯和同情,这不能不说是悲剧性的。他像海豚似的跳来跃去,想在她面前显出机灵劲儿。她冷嘲热讽,只是想刺激刺激这个内心脆弱的笨蛋。他犹如一只受伤的海豚慌乱不安,嘴上淌着口水,脑门上的汗直往下滴,还浸湿了双眼。他在这些场合露骨得令人发指,尽管令人同情,但还是让人笑得流出了眼泪。
要是柯里对他如此这般,他就会以最古怪的方式对他狂轰滥炸,发泄自己的怒火,谁也搞不清他为什么厌恶柯里,是不是嫉妒让他愤怒得难以自控?不管是什么原因,克伦斯基这时候完全是疯子的干法。他就像心地恶毒的女人,围住可怜的柯里极尽诽谤侮辱之能事,非要把柯里惹火不可。
“你咋不动手,咋不骂人呢?”他轻蔑地笑着,“伸出手来!怎么不给我一拳?你只会嚷嚷,不对吗?你可是个卑鄙的小人、恶棍,跳梁小丑。”
柯里一声不吭,带着轻蔑的笑斜眼看着他,不过,他坦然得很,一旦克伦斯基太过分,就会随时反击。
谁也不清楚这些丑陋的场面是怎么发生的,戈姆帕尔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很显然,他根本没有在家乡亲眼目睹过这样的场面。这些事情让他心里痛苦不安,震惊不已。克伦斯基敏锐地觉察到他这一点了,觉得自己比戈姆帕尔更让他感到厌恶。他越承认戈姆帕尔的判断,就越觉得难以极力讨好这个印度人。
“这是个正人君子,”他跟我们说,“我愿意为戈姆帕尔做任何事情,干什么都行。”
他可能做了几件事减轻了戈姆帕尔的负担。不过,他给人的印象是,时机一到就会为戈姆帕尔做出惊天动地的事。到那个时候,一切都会使他心满意足的。他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向戈姆帕尔伸出援助之手,“想安慰你的良心,嗯?”他咆哮起来,
“你怎么不搂他,亲吻他呢?怕感染,是不是?”
有一次,我就是要气气他。我走到戈姆帕尔跟前,伸出胳膊搂住他,吻着他的额头。克伦斯基羞愧难当地看着我们,谁都知道戈姆帕尔可是梅毒缠身呀。
当然,奥尼里菲克本人干的也不是人事,他是在家里胡搞。他在二层自己的办公室里干什么呢?我们谁都搞不清楚。克伦斯基使出浑身解数,一惊一诈地捏造说他闭着眼睛就能想像到奥尼里菲克在给人打胎,还诱奸女人,这种残忍的游戏只有魔鬼能做得出。我们见到奥尼里菲克时,总觉得他是个温柔和善、对学问一知半解而对音乐鬼迷心窍的男人。我看他沉不住气只是一会儿的工夫,而且这也情有可原。我读过希莱瑞·贝洛克的一部作品,描写的是犹太人这几百年的苦难经历。即使向他提及这本书,他也愤怒不已,我马上对自己的这一弥天大错后悔不迭。克伦斯基想阴险恶毒地挑拨离间,这时候,他往往眉毛一扬,身子摇来晃去的,好像是说:“我们为啥要留这个祸根呢?”奥尼里菲克大夫却故意不吃这一套,他认为我迷上了天主教邪恶诡辩的思想,好像我又是个容易受骗的傻瓜。
“他今晚可真讨厌,”大夫走后,克伦斯基就主动跟我搭话,“你明白吧,他对自己那二十三岁的侄女紧追不放,他老婆也清楚他的心思。她威胁说,要是他还不罢手,就要把他交给地方检察官。她的嫉妒心胜似恶魔,但我不责怪她。而且,她每天的这种威胁都无济于事,似乎可以说,他们在她的眼皮底下公然行事,脏了她的家。她真不愿意想这些了。她肯定他是有什么毛病,你要注意到的话,她也有毛病。要问我咋回事,我觉得她是怕他趁某个晚上要了她的命。她始终盯着他的手,好像他刚杀了人又来找她。”
他思索良久。“她内心也很痛苦,”他接着说,“女儿也长大了……快成了年轻女人了。哦,你看得出来吧,有这样的丈夫她心里惴惴不安呀。心里想的可不是什么乱伦,太可怕了,可是往深里想……他会带着残忍的双手趁晚上骚扰她的……这双手会戳她女儿的子宫,非害她一辈子不可……她心如乱麻,什么?然而这是不可能的。这家伙不会的!他如此地出类拔萃,对人对事十分敏感,又不是个庸俗之辈。她是对的,但是更糟糕的是他很讲究基督教的礼仪规范。你对他可不能谈性欲狂躁的话题,因为他不会听你一个字的。他满嘴仁义道德,其实一肚子男盗女娼。总有一天,警察会来把他抓走的。他这个人卑鄙之极,你会明白的。”
我知道奥尼里菲克大夫可能要让克伦斯基搞他的医学研究,而且我也清楚克伦斯基得别出心裁地来报答奥尼里菲克。他最拿手的就是让他的朋友一败涂地,然后再高风亮节地前去搭救。同时,为快点儿让他的朋友命中注定地身败名裂,他谣言惑众,恶意诽谤,暗箭伤人,无所不为。他特别想做他朋友的工作,恢复名誉,而且这位朋友好心地让他接受了科班训练,他想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为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对处处与他的朋友作对的单位,他可是不客气。他这种处事态度荒诞可笑。他是个行为无常的加拉罕,干什么都爱插一杠子,他的朋友总是把事情搞得越来越糟,到头来,一切都是个烂摊子,这时,克伦斯基就会插进一杠,奇迹般地扭转乾坤。即使这样,他可不希望别人对他称恩道谢,而是要让大家认识到他那旷世惊人的才气。
他还是实习医生的时候,我就趁他上班的时候去医院拜访他。我们常同其他实习医生玩弹子游戏。我心情一不好,一想吃饭或者需要钱的时候,就来医院找他。我不喜欢这个地方的氛围,也很讨厌他那些同事。他们的言谈举止,就连他们的病人,我也是非常讨厌的。在他们眼里,济世救人的伟大艺术根本无所谓,他们就是要找份轻松愉快的工作,就这么简单。如同政治家没有治国雄才,他们大多数人也医术平庸。他们连起码的用宗教方式治疗病人的先决条件--热爱人类都没有。这帮人麻木不仁,冷酷无情,完全以自我为中心,除了关心自身的加官晋爵外,对任何事情都兴味索然。比起屠宰场的屠夫的粗鲁性子来,他们有过之而无不及。
克伦斯基在这种环境中如鱼得水,十分自在。比起别人来,他懂得多,嘴皮子厉害,脑瓜精明,有感召力。他玩弹子球、赌博、下象棋,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别人望尘莫及。他在做爱方面是个万事通,喜欢喷射出精液,大肆炫耀自己的这滩东西。
别人非常憎恨他,可是天经地义的。尽管他的品质让人厌恶,可他那善与人相处的天性使同伙们都围着他团团转。要是他被迫形单影只地生活,他非崩溃不可。他知道自己不是众望所归之人:除了向他求援,没有一个人与他共事。一想到他孑身一人的困境,他可能会痛苦难受的。很难知道他是怎样切实评价自身的,因为,有别人在场,他就时而兴高采烈、谈笑风生,时而咋咋呼呼、虚张声势,时而神圣高尚、夸夸其谈。其所作所为就像面对着隐形镜子排练着角色。他多么爱自己呀!是的,而且这种虚荣心是多么让人厌恶呀!“我身上有股腐烂的气息!”他每晚独守空房时可能这样自言自语,“可是我还能惊天地泣鬼神呢……走着瞧吧!”
他的情绪隔三差五地低落。他是个可怜虫,生活呆板单调,毫无生机勃勃的气息,日子真不是人过的。说不定他会中途倒地,自身堕落下去。这种时候,他身上很快长出了肿瘤,就如吞下的某个硕大的烂土豆不知不觉地发霉变质了。无论怎么刺激他,他依然倦怠,依然无动于衷。不管把他置于什么地方,他都会呆下来,死咽活气地活着,总是闷闷不乐地沉思默想,似乎这个世界的末日就要到了。
人们至今能搞清的就是他没有个人方面的问题。他是个残忍的怪物,生活垂死一般无生气,从来没有轻松愉快过。他的肉身之躯几乎很迟钝,老是想专横跋扈地玩。他的感情生活犹如醉醺醺的哥萨克人说的疯言疯语,温柔起来能把人吃掉,他需要的不是感情的激动而是心脏本身。若是可能,他还想要喉咙、肝、胰腺以及其他柔嫩可食的人体部位;欣喜若狂时,他似乎不仅要急于吞噬这柔嫩的器官,而且还邀别人把他也吞噬掉。他的嘴巴随着上颚骨疯狂地翻动,他渐渐地兴奋起来,成了一个柔软恍惚的物体。性交是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情状态,因为它千变万化,让人惊恐万分。在早已淡忘了的记忆里,脾气乖戾的人和残酷阴险的人,他们的交媾时间拖得很长,分泌出来的生命原浆交织在一起。按某一古代的狂喜状态来讲,这种淫欲过度或者溅出来的精液、久睡不醒都失去了人的个性色彩。
现在呢,在我们命名的蟑螂大厅里,我们准备着美味十足的煎鸡蛋的性游戏,每个人都要别出心裁地品尝这性的乐趣。交欢是一套大住宅,可比一间房子强多了,里边有一种热闹的氛围。它是爱情的诊所,可以这样说,胚胎在这里杂草般地狂长,而且被连根拔掉,要么用长柄镰刀将这些杂草割倒。
这位宇宙精灵电报公司的人事经理怎么让他本人陷入这浸透着血液的让人无法领会的淫窝呢?在高架火车站一下车,我就下了楼梯,融进布罗克斯的心脏,摇身一变,判若两人。去奥尼里菲克大夫的住宅要穿过几个街区,这足以把我搞得晕头转向,使我有机会扮演一个极为敏感的天才、具有浪漫情怀的诗人、开心愉快的神秘主义者,他发现了自己的真正爱情并随时准备为她献身。
我每天晚上得恣意求欢,肉体的感觉与最近的内在精神极不谐调。大千世界里到处都隐隐约约地呈现着面目可憎、呆板单调的围墙。居住在围墙后面的千家万户,其整个生活都是围着工作转。勤奋不辍、坚忍不拔、野心勃勃的奴隶,其目标就是要摆脱奴役,争取自由。他们在忍辱负重的奴役期间,不在乎挫折、困难,不做邪恶之事。心性高洁的小人物一心想的就是要摆脱只能给他们带来卑下与悲惨的奴役生活。
我敢肯定这种穷困潦倒能够产生威信吗?我模模糊糊地只记得自己十岁以前在布鲁克林第十四慈善收容所的情形。那时我们被慈善机关收容,少年不知愁滋味,只知道整天乐呵呵地由着自己的性子玩。
我为什么要跟奥尼里菲克大夫说话,闯下这大祸呢?今天晚上本来不想谈论犹太人的事,原准备要讲《通往罗马之路》的。贝洛克写的这本书真使我心潮澎湃。他这个人才思敏锐,一派学者风度。就欧洲历史写的回忆录来讲,真是生动传神,恍若现世。他决意从巴黎步行走到罗马,其间只挎个旅行包,拄一根粗而结实的拐杖。他成功了,旅途中该发生的事都发生了。我第一次领会了过程与目标的差异,第一次意识到了生活的目的在于生活中的人这一真理。我对希莱德·贝洛克的冒险精神羡慕得要死!即使今天,在他这本书的包角处,我可以看到他用铅笔勾勒出的围墙与塔尖、塔楼与堡垒的轮廓。就是想到这本书的书名,我也觉得自己又身临其境,坐在茫茫原野中,要么伫立于颇具中古之风的桥上,或者在法兰西中心的静静的运河旁打着瞌睡。我从来不去想自己可能看到那片国土,在旷野中穿行,伫立于同样风格的桥上,沿着同样的运河漫步。这事我永远碰不上,我命该如此。
当我现在想到自己得以自由的计谋,想到自己所爱的人想抛弃我而使我摆脱羁绊,我笑得是多么悲伤迷茫啊!世间的一切剪不断,理还乱。对暗箭伤人者,我们感激涕零;对乐善好施者,我们惟恐躲之不及;我们吉星高照,可喜可贺,可根本没想到这种吉星高照会成为难以自拔的苦境。我们傲气十足地勇往直前,却懵里懵懂地陷入困境,死路一条,永无出逃之日。
我正穿行在布罗克斯的五六个大楼间。时间尚早,还能在这街区转悠转悠。莫娜会在那儿等我的。她会热情地拥抱我,那热烈劲儿好像我们从来没有这样过。我们在一起只能呆两三个时辰,然后她离开我去舞厅做舞女去了。她凌晨三四点下班回来,我早已进入梦乡。要是我没醒来,要是我不能热情地去拥抱她并且告诉她我爱她,她会噘着嘴以示不满。她天天晚上要给我讲好多好多的事,哪有时间说做爱的事呢。早上我出门的时候,她就睡下了。就如铁路上的列车,你来她走,她来你走。我们就是这样开始两人的生活的。
我爱她爱得刻骨铭心。她是我的一切,然而她根本不是我孩提时代崇拜的偶像,不是我梦想中的女人,与我内心深处想像的根本沾不上边。她是全新陌生的偶像,是命运之神将她从冥冥之中裹挟而来与我相逢。当我看着她,一点一滴地迷恋上她,我发现自己根本把握不住她的全部。我的爱与日俱增,而她,我苦苦寻觅的意中人,却像喝了灵丹妙药一般脱身而去。她完全属于我所有,但我无法操纵她。受控的是我,这种爱气吞万象,纯真赤诚,甚至也爱自己的脚趾甲以及里边的污垢了。然而,我激动得双手颤抖,想抓住什么,却什么都捞不到。这种爱情让我生平第一次着魔。
有天晚上回家时,我斜着眼注意到的是一些住在犹太人区的温柔、性感的人,她们好像是《旧约全书》中的人物。她们是犹太人,这些人一定叫露丝或者埃丝的,要么也许叫米丽亚姆。
啊,米丽亚姆!这正是我梦寐以求的名字。我一直在扪心自问,这个名字对我就如此美妙吗?这么一个平平常常的名字怎么能激起如此强烈的感情呢?
米丽亚姆是最理想的名字,要是我能把所有的女人铸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偶像模子,要是我能赋予这个偶像以女人的所有品质,她无疑就叫米丽亚姆。
我早已把让我浮想联翩的这个尤物抛到九霄云外了。我极力追忆着,当我步子加快,心跳加速时,突然想起自己十二岁时认识的米丽亚姆这个人的音容笑貌。她自称米丽亚姆画家,仅仅十五六岁的年纪,却体态丰满,鲜活泛亮,散发出花一般的芳香,而且还是个未谙性事的处女。她不是犹太人,也根本没想到去记《旧约全书》中的那些传奇人物(也许我当时也还没读过《旧约全书》呢)。她豆蔻年华,一头飘逸的栗色秀发,眼睛纯洁无邪,厚厚的嘴唇性感撩人,我们只要在街上碰面,她都会热情地同我寒暄。她总是那么悠闲自在,情意绵绵,生机勃勃,性情和善;而且又精明聪颖,富有同情心,善解人意。跟她在一起,用不着硬着头皮跟她主动拉呱,她总是神采奕奕地掩饰不住内心的欢乐,微笑着来到我身旁,深深地感染我,时而像母亲拥我入怀,时而像爱人让我兴奋不已,时而像尤物让我魂牵梦绕。对她,我根本没动过私心杂念,从来没想到要占有她,要得到她的抚爱。我爱她爱得至诚至深,以至于每每见到她时,都好像是一种再生。我所需要的一切就是她应该活在这个世上,呆在某个地方,只要她不香消玉殒,什么地方都行。我这种愿望没有所求,并不想要她为我做什么,只要她活着就足够了。是啊,我过去常常钻进这个住宅,将自己藏起来,口中念念有词地感谢上帝派米丽亚姆光临我们这尘世人间。多么神奇的安排呀!我爱这种神圣!
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要持续多久。一点也不清楚她是不是意识到我的爱慕之情。怎么啦?我爱上她了,因为爱情。这是爱呀!我完全坠入爱河,匍匐在这圣洁的形象前,哪怕为她死上千次呢,怎么死都行,毁灭每一次自我的影子,发现这整个精神世界有形可寻,而且深深植根于另一个活生生的人身上。人们说这是处于青春期的朦胧的感受。胡说八道!这种爱是未来生活的萌芽。我们把这爱的种子深深地埋在心中,当我们历经世事而心绪不宁、不知所措时,我们抑制不住这种感情而且极力地去摧毁它。
等我见到第二个偶像--尤娜·吉福特的时候,我已经病倒了。恰恰在十五岁那年,口腔溃疡在折磨着我的生命。怎么回事呢?米丽亚姆早已从我的生活中隐去了,当然不是很明显地,而是不显山不露水地销声匿迹了。她就这么走了,我再也没有见到她。我根本意识不到她弃我而去的意思,对此也不去想什么东西。人们一来一去,物质彼消此长,同其他一样我自己也在千变万化,即使难以名状,这也是自然而然的。我开始看书,可以说是博览群书。犹如花儿在夜里闭合,我自己变得内向、自我封闭了。
尤娜·吉福特只能给我带来痛苦和烦恼。我想要她,需要她,离开她我可是活不下去。她既不说对也不说不对,原因很简单,我没有胆子向她提出问题。我快十六岁了,而且我们俩仍在求学,明年可就要毕业了。你想,一个与你一般大小的姑娘,你跟她只是点了点头,要么死死地盯着她,她怎么能成为你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女人呢?还未跨进生活的门槛,怎能梦想着结婚成家呢?话说回来,我十五岁那年要是同尤娜·吉福特私奔,我要是娶了她而且让她生上十个孩子,这可能就没错,绝对没错。即使我完全与这不同,丧魂落魄到极点,这有什么可怕的呢?即使我做爱已有未老先衰之态又有何妨呢?我需要她,她根本没答应过,而且这种需要如同创伤,久而久之就长成一个大裂口。随着岁月的增长,随着我这狂热的需要越来越强烈,我早已看破红尘,可还得苟延残喘地活下去。
当我初次认识莫娜的时候,我意识不到她多么需要我。我也意识不到,为了向我呈现她纯粹猜想的我心目中的她本人的完美形象,她的生活习性、身世经历的变化是多么大呀!她真是脱胎换骨了--名字、诞生地、母亲、幼年教育、朋友、爱好甚至欲望,一切都与以前判若两人。她还想给我更名换姓,而且如愿以偿了。她就是这么个人。我现在名叫瓦尔,是在圣瓦伦丁节选定的可爱的情人。这好像是个怯懦者的名字,对此我老是感到害臊,不过,既然出自她口,这名字听起来也就很适合我了。尽管别人老听莫娜重复这个名字,但没有一个人叫我瓦尔的。在我的朋友们眼里,我还是以前的我,他们并不因为我仅仅更名换姓就着迷。
千变万化……我俩在奥尼里菲克大夫的寓所度过的头一个晚上的情景历历在目。看到乌压压的蟑螂出没于洗澡间,我们哆哆嗦嗦地一同洗了个澡。我们上了床,身下铺的是鸭绒被。在这布满稀奇物件的陌生人的房子里,我们狂欢做爱,紧紧地贴在一起度过了这个良宵。我已同老婆分手,而她也远离双亲,住在这么一个偏僻的地方,个中原委我们也搞不清。按正常的想法,我们谁也不可能想要这么个地方,可是我们俩正处于非正常状态。我们急于开始新生活,可是都为冒天下之大不韪所犯下的罪行而深感内疚。一开始,莫娜的罪恶感比我更甚,她觉得自己对我们夫妻的离异有责任。她愧对我撇下的孩子,而不是我老婆。这事使她痛苦万分。毫无疑问,她怕就怕在我一旦觉醒过来,意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于是,她就千方百计地显示她在我生活中的必要,忠心耿耿、完全牺牲自我地爱着我,希望把过去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她并不刻意这样做,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然而她死心塌地地依属着我,以至于我现在一想到这事就热泪盈眶。因为她这样做多此一举:我需要她更甚于她需要我。
那天晚上我们睡得很香,她辗转身子,背对着我,被子滑落了,她蜷缩着身子,样子与动物无异,那背部皮肤的色泽给我的印象极深。我伸出双手在她的肉体上游弋着,抚摸着背部,犹如抚摸一头母狮的腰身。说来真奇怪,我以前可没觉得她的背部如此妙不可言。我们同床共卧好多次了,而且入睡的姿势千奇百怪的,可我什么也注意不到。现在呢,这张宽床似乎借着微弱的灯光在这间大房子里漂浮起来,她的背部深深地刻在我脑中。我可没有正儿八经地想什么做爱,仅仅想到她体内有种力量与生命力所产生的朦朦胧胧的愉悦之情。一个靠脊背支撑世界的女人!我可没有这样明白无误地叙述什么事情,不过,我心里清楚这种想法是朦朦胧胧、模模糊糊的,而且极可能是很熟悉的事情。
洗澡时,我逗弄着她那养得相当肥胖的肚子,但马上意识到她对自己的体型非常敏感不过。我并不苛求她有什么旺盛的情欲,能在她身上发现情欲我就高兴。我想这印证了一个诺言。然后,这具丰满肥硕的肉体在我的目光盯视之下开始畏缩,内心的痛苦开始销蚀肉体的情欲。与此同时,她身上的怒火也开始激烈地燃烧,她怒不可遏,情欲因此而消失殆尽。我最喜欢的她那强韧而又颀长的脖颈变得越来越细,脑袋犹如一朵硕大的牡丹花在弱不禁风的茎上摇曳着。
“你没生病吗?”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我惊诧万分。
“当然没!”她说。“我在减肥。”
“可是,莫娜。你搞得太过分了。”
“我这样就像个姑娘,”她答道。“我要苗条,天经地义。”
“可我不想让你瘦得皮包骨头,我不想让你变什么模样,看看你这脖子,骨瘦如柴的,你想长成长颈鹿吗?”
“我的脖子可不是骨瘦如柴。”她随着一跃而起,对着镜子端详着自己。
“我可没有说,莫娜……可是,你要是继续这样没完没了地减肥,不那样才怪呢。”
“瓦尔,请别说这事了。你不懂……”
“莫娜,你不能这样说。我没有训你的意思。只是想保护你。”
“你不喜欢我这样……是这意思吗?”
“莫娜,不管你长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我爱你、崇拜你,可是你要理智些。我怕你这身子会弱不禁风的。我可不想让你生病……”
“别傻冒了,瓦尔,我这辈子从没觉得比现在这么好过。”
“顺便问一下,”她补充道,“你周六要去见那个小娘儿们吗?”她向来不提我老婆或者孩子的名字,而且,她更倾向于我周末去布鲁克林时只看望孩子。
我说我认为自己会去的……怎么,为啥不让去呢?
“没,没有!”她冷冰冰地摇着头,转身拉开写字台的抽屉翻腾东西。
我站在她身后,她一仰身,我伸出手臂搂紧她的腰。
“莫娜,告诉我……我要去那儿真的伤你心吗?你老老实实地说。要真是这样,我就不去了。反正有一天这事得有个交待。”
“你知道我并不想挡你。我说过不让你去的话吗?”
“没有呀,”我低下头,死死地盯着地毯,“没有呀,你从来没说过,可我有时候还希望你会说呢……”“你怎么这样说话?”她尖叫起来。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难道你没资格去看自己的女儿吗?要我是你,我会去看的。”她停顿了一下,然后,难以自控地脱口而出:“她要是我生的,我可不能撇下不管。不会因为什么都得不到就抛弃她。”
“莫娜!你在说什么呀?这话什么意思?”
“就是这个意思。我不明白你怎么对待此事。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我真不值。任何人都不值得这样做的。”
“咱们别说这事了,”我说,“就说些无关大体的事吧。我告诉你,我这人做事从不后悔。不用说,我这事没付出什么代价。我想要你,并且得到了。我很幸福。必要的时候,我能把每个人都忘掉。你是我的整个世界,这你是知道的。”
我抓住她,将她拖到我身旁。她脸上滴着泪。
“听着,瓦尔,我并不让你放弃一切,不过……”
“不过什么?”
“当我下班时,你就不能偶尔在晚上跟我照个面吗?”
“你是说凌晨两点?”
“我知道……这时间够荒唐的……可是一离开舞厅,我就感到非常寂寞孤独。尤其是同那些愚蠢透顶、讨厌之极的对我无足轻重的男人跳过舞之后,感觉更是这样。我回到家,你却酣然大睡。我该如何是好?”
“请不要说了。哦,当然,我会常常与你碰面的。”
“你吃过饭就不能打打盹,然后……”
“这肯定没问题。咋不早告诉我?我这人不想这事,太自私了。”
“你不自私,瓦尔。”
“我太……听着,假如我今晚同你出去玩得筋疲力尽呢?我就返回来,休息一会儿,然后在下班时与她会面。”
“你敢肯定这不会太累?”
“不,莫娜,这太精彩了。”
然而,在回家的路上,我就想,这样的话,该怎么安排我的时间。我们两点钟找个地方随便吃点儿东西,坐上一个钟头的火车,入睡前莫娜还会聊上一会儿,这就到了五点钟。到七点我就得起床去上班了。
我得准备与她在舞厅碰面,每天晚上换衣服也就成了一种习惯。这倒不是我每晚都要去,而是尽可能地常去。我换上破旧衣服--一件土黄色的卡其布衬衫,一双鹿皮鞋,手里把玩着一把莫娜从卡鲁瑟斯那儿窃来的手杖--这就是浪漫的自我。我过着两种生活:一个是在宇精灵电报公司的工作,另一个是同莫娜呆在一起的日子。弗洛莉有时跟我们一块吃饭,她又换了个情人,是个德国籍医生。据众人讲,这个人的性器硕大无比,是惟一能满足她性欲的人,这她最清楚。这个人在百老汇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长有一副典型的爱尔兰人的面孔,一看就是个易被引诱的家伙。他可能怀疑她的私处深得能不能放进一把大锤子,或者怀疑她既喜欢男人也喜欢女人?凡是与性相关的事她都喜欢。萦绕在她脑中的就是那长而深的裂缝。她想着这裂缝一直扩展,扩展得不能再扩展了为止,这裂缝需要的可是超乎寻常的阴茎呀。
有天晚上,我送莫娜上班后,便在大街上徘徊。我想自己可能要去看电影,等看完再去接她。我正要进电影院,听到有人在叫我。转身一看,有人似乎藏在过道处,原来是弗洛莉和汉娜·贝尔站在那儿。我们穿过大街去喝酒。这俩姑娘的行为举止焦躁不安,她们说过会儿就要走,看来,喝酒只是不想驳我的面子而已。我这是第一次与她们呆在一起,她们就浑身不自在,惟恐透露出我不该知道的事情。为使她消除这种疑虑,我天真地抓住弗洛莉那搭在她腿上的一只手,紧紧地握住。使我惊奇的是,她激动地紧握着我的手,然后,身子前倾,好像在跟汉娜说什么悄悄话。她松开手,在我裤裆里乱摸一气。这时,有人进来,她们热情地打着招呼,然后把我作为朋友介绍给他。这个人的名字叫莫纳汉。“他是个侦探。”说着弗洛莉柔情蜜意地看了我一眼。这个人刚一落座,弗洛莉就跳将起来,拉着汉娜的胳膊就要离开这个地方。走到门口她向我们道别,然后,穿过街道,朝着她们原先藏身的门口的方向跑去了。
“真是不可思议,”莫纳汉说,“你要些什么?”说着,他叫侍应生叫过来。我又点了一杯威士忌,然后木然地看着他。我不乐意留下来与这位侦探呆在一起,可莫纳汉的心情与我大相径庭:能找个人谈话,他似乎挺开心的。看到我拄根手杖,衣着随便,他断然认定我是搞艺术的。
“你穿得就像个艺术家,”言外之意说我是个画家--“可你又不是,这双手太纤巧了。”他捏住我的手,迅速地察看了一番。“你也不是个音乐家,”他补充道,“哦,只有一说了,是个作家!”
我哭笑不得地点头称是,他这种爱尔兰人的直率真让我反感。我预料到必定有一番争论不休:为什么?为什么不是呢?怎么啦?你这是什么意思?这个时候,我总是温文尔雅,落落大方。我同意他的看法,可他不想让我同意,他想争辩。
我还没开口,然而过了几分钟,他便用言语攻击我,同时又告诉我他是多么地喜欢我。
“你正是我想见的那种小伙子,”他又叫了几杯酒,“你知道得比我多,可你却不愿意谈。在你眼里,我这人文化程度低,一无是处。你错了!说不定我知道一些你想当然的事情呢。我也许能告诉你一些,你为什么不问我?”
我要说什么?起码,他身上没有我想知道的一切。我真想拍拍屁股一走了之,可还不能冒犯他。我不想让这个毛茸茸的胳膊把我拽到座位上,然后粗俗不堪地向我表达仰慕之情,对我盘问再三,与我争个面红耳赤,再用言语侮辱我一番。而且,我觉得有点儿恶心,我想着弗洛莉,她的举止多么让人不可思议呀!我仍能感觉到她的手在我裤裆里摸个不停。
“看来你头脑不清吧?”他说,“我以为作家脑瓜子都挺机灵,总能够对答如流呢。怎么,难道你不善交往?也许不喜欢我这样的笨蛋?听着,”他的手重重地按在我臂上,“放明白点,我是你的朋友!想同你聊一聊。你要告诉我一些事情……所有我不明白的事情你要让我了解清楚。我也许不能马上吃透,可我还是要听,不成的话就休想离开这里,听懂了吗?”说着,他奇怪地笑了笑,这笑声溶杂着热情、诚挚、困惑与不敬。看来,他要从我这里得到想要知道的一切,不然,就要把我摆平。他出于某种难以言明的原因,就坚信我能急他所急,能给他解决生活的疑难,即使他不能完全领会,他听了心里也会很踏实。
我此时此刻惊慌失措。这种局面我根本对付不了。真想结果了这狗娘养的杂种。
他希望从中得到心灵上的震撼,希望有人能影响他,说服他。他真不想再对别人极尽污辱之能事了。
我决意马上接受挑战,挫挫他的傲气,这样试试我的智力也好。
“你想让我推心置腹地谈一谈,是这样吗?”我对他坦然一笑。
“是的,没错,”他应着,“开火吧!我受得了。”
“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我笑得仍是那么温和而坦率,“你不过是个卑鄙小人,这你也清楚。你底气不足,害怕什么,我弄不清楚,不过,我们会搞明白的。你装模作样地声称自己没有教养、一无是处,可是就你本人而言,你假惺惺地把自己装扮成聪明伶俐、举足轻重、坚忍不拔的人。你天不怕地不怕,是吗?你知道这是在胡说八道。你内心充满恐惧,还说能受得了。受得了什么?一拳击到你嘴上?当然,像你这种硬邦邦的流氓肯定能忍住疼,可你能经得住真话吗?”他讪笑着,脸红得要命,看来是在竭力地抑制着自己。他想说,“是的,接着说!”可是话到嘴边却吐不出来,只是点点头,阴森森地笑着。
“你赤手空拳痛打过许多讨吃鬼,不是吗?有人欺压这个讨吃鬼,而你呢,却使足吃奶的力气把他痛打一顿,直打得他发出恐怖的尖叫声。你非得让他坦白交待,然后你也毁了自身,直往喉咙里灌酒。他是个坏家伙,罪有应得。可你比他更坏,这就是你自毁的原因。你喜欢伤人,小时候就可能干过伤天害理之事,一旦有人冒犯了你,你就永世难忘。”(我觉得他听了这话缩了一下身子)“你承认自己定期做礼拜吧?可你没有向上帝交心。只是半遮半掩地祷告,根本没有向神坦言相告自己是个卑鄙下流、臭不可闻的杂种。你跟他说一些偷鸡摸狗的小事,从来没说过你对未动过你一根汗毛的人大打出手时的痛快劲儿。然而,你总是慷慨地往箱子里捐上一毛钱。真是遮羞费呀!好像这就能安慰良心。除了你欺凌的那些可怜虫外,谁都说你了不起。你自己也知道这就是你的工作,你就得如此这般,不然的话……要是你撒手不干,还真不知道你还能做什么!不是这样吗?你有什么资本?你知道什么?要你有什么用?当然喽,你可以做个清道夫或者破烂王,尽管我怀疑你有没有勇气这样做。可是,你不清楚什么东西才有意义,是吗?你不读书看报,不与你圈外的任何人交流思想,你感兴趣的只是政治,政治!这可是很重要呀!从来不清楚你什么时候需要朋友。也许将来错杀了人,那么然后呢?哦,你就想找个垫背的,他可以为你上刀山,下火海,这种人与你一样没有教养,可怜虫一个,没有一点儿人情味,或者说毫无君子风度,而且,你将来会好好地报答他的,我是说,倘若他真的让你报答他,你会把他置于死地的。”
我停顿了一下。
“你要真的想知道我的想法,我会说你已经杀害了十多个天真无邪的人。你口袋里塞满了一叠钞票,多得都能把马噎死。你对自己的不端行为深感内疚,就来这里借酒浇愁,你也知道这些姑娘为什么会突然起身穿过街道的。要是我们对你摸个一清二楚,你该坐上电椅等死了……”
我说得简直喘不过气来。于是我停下来,下意识地摸了摸嘴巴,似乎对它的完好无损颇感惊诧。莫纳汉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尖声大笑起来。
“你真疯了,”他说,“跟臭虫一样地疯狂,可我喜欢你。再接着说吧,我喜欢听你所知道的最糟糕的事。你说对了一件事,”他补充道,“我口袋里是有一叠钞票,想看看吗?”他掏出一叠花花绿绿的票子,赌棍似的在我鼻尖下轻轻掸着,“往下说吧,让我听听!”
一见到钱,我便心绪不宁。我想的就是如何把他与这不义之财分开。
“我刚才说得是有点狂,”我开始用另一种语调说话,“我很惊奇你听得似乎很上瘾,而且还没有揍我,我真是紧张到了极点……”
“不必跟我说这些。”莫纳汉说。
我说得更加抚慰人心了:“我跟你谈谈我自己的情况,”我说得很舒缓,三下五除二地简单谈了谈我在精灵速滑队的位置、我与公司侦探奥洛克的关系、我要成为作家的雄心壮志以及我在精神病医院参观的情况,等等。说这么多就是要让他知道我不是个幻想家。奥洛克的名字引起了他的注意。我心里很清楚奥洛克的兄长是莫纳汉的老板,他对这个人非常敬畏。
“这么说你跟奥洛克是好朋友喽?”
“他是我最要好的,”我说,“我很敬重他,他父亲般地保护我,我从他身上学到了做人的品质。奥洛克是个做小事的大人物,他会另谋高就的,至于要到什么地方,我也搞不清楚。尽管他拼死拼活地工作,可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很满意。使我恼火的是他居然意识不到。”我沉浸在这种兴致中,极力称道奥洛克的美德,认为他与凡夫俗子的生活方式相比,其伟大是显而易见的。
我的话产生了预期的效果。莫纳汉露出一副沮丧样儿,像块海绵软不拉塌的。
“你把我看差了,”他最后脱口而出,“我同别人一样的宽宏大量,只是不显山露水罢了。你不能到处显示自己,当然不是现在这个时候。我们大家并不都像奥洛克那样,我倒是愿意承认你的看法,然而,我们是人,是基督徒!你是个理想主义者,毛病恰恰就在这里。你想十全十美……”他古怪地看着我,自言自语,接着便用平稳的口气说:“你说得越多,我就越喜欢你。你身上有我曾经拥有的东西。当时,我为此深感惭愧……我怕自己是个胆小鬼或者什么的。我喜欢你是因为生活没有给你带来灾难。你知道生活像什么,而且生活也没有让你变得乖戾或者卑鄙。你曾经说过一些非常卑鄙的事情,跟你实说了吧,我早就想揍你。为什么不揍你呢?因为你没跟我说你就是要把枪口对准像我这种犯错误的家伙。你这个人听起来是为自己考虑,其实不然,你一直在跟世人谈话。你该当个传教士,想到了吗?你和奥洛克两个珠联璧合,我是说生活方面。我们这些人有活儿就行,而且也感受不到生活的乐趣,你们这些人是为了求得心灵的消遣才工作的。而且,更有甚者……哦,请别介意……瞧,把手给我……”他抓住我那空空如也的手,紧紧地握着,“你看--”他的手劲很大,疼得我呲牙咧嘴,真想抽出手来,“我能把你这只手捏个稀巴烂。我不会粗暴无礼的。我就想这样坐着,跟你说说话,好好地看着你,然后把你的手捏碎。我的手劲就这么大。”
他松开手,我赶忙抽出来,手已经木木地没有感觉了。
“这不碍事,”他继续说,“这只是股蛮劲儿,你有我缺少的另一种力量。你可以用言语把我彻底击垮,这是智慧呀!”他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手怎么样?”他发出梦一般的呓语,“我没伤着你,是吧?”
他紧握着我另一只柔嫩纤细的手。
“我想不要紧。”
他死死盯着我看呀看的,然后放声大笑:“我饿了,咱们吃点东西吧。”
我们下了楼,先是看了看厨房里有无吃的。他想让我看看厨房里的一切是多么干净利落:他拿起切肉刀和大砍刀,举到灯下让我细瞧,好让我赞不绝口。
“我得用这儿的刀子把一个家伙劈倒在地。”他炫耀地挥舞着大砍刀,“把他一劈两半,手起刀落,干净利索。”
他充满深情地拉起我的胳膊,引我回到楼上。“亨利,”他说,“我们要成为好朋友了。你要谈谈你的情况,多多益善,而且你要让我帮你一把。你有个妻子,也很漂亮吧?”我极不情愿地猛扭了一下身子。他紧抓住我的胳膊,把我带到桌子旁。
“亨利,咱们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吧。即使我不留神这件事,也略知一二。”他停了一下,“让你的老婆滚出那个下流场所!”
我正要说:“什么下流场所?”他突然又接着说:“各种各样的事情能把一个人搞糊涂了,不过,他有时也能理出个头绪来。可女人就不一样了。你不愿意看到她在那里笨手笨脚、晕头转向地工作吧,是吗?搞清楚她为何呆在那儿:你可不要发火……我并不想伤害你的感情。除了我道听途说的那些,我对你老婆可是一无所知……”
“她不是我老婆。”我脱口而出。
“哦,管她是不是呢,”他慢条斯理的口吻,好像这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让她滚出那个下流场所!我像朋友似的告诉你。我知道自己在谈什么。”
我灵机一动,不停地推算着。我一下子想到弗洛莉和汉娜,想到她俩的突然出走。会有抢劫、敲诈勒索这些惊天动地的事吗?他是在提醒我吗?
他可能猜到我的心思了,因为他接下来就说:“要是她得找活儿干,让我给她找找看。她可以干别的,不是吗?像她这么个迷人的姑娘……”
“咱们换个话题吧,”我说,“谢谢你的建议。”
我们默不作声地吃了半天。考虑到我很可怜,莫纳汉便从口袋里拿出一大叠花花绿绿的票子,从中抽出两张五十元的票子,放在我的盘子一边。“拿上吧,”他说,“放进口袋里。为什么不让她去看看戏呢?”他低头叉起一口意大利面条吸进嘴里。我拿起钞票,悄悄地装进裤兜里。
我一脱开身就去舞厅前接莫娜。我心情冷漠得很。
我似醉非醉地沿着百老汇的大街走着,头有点儿晕。尽管可以这样迷迷糊糊的,但我一定要兴高采烈。这顿饭以及与莫纳汉临别时所说的一些中肯的话使我头脑清醒了许多。我觉得自己胸怀宽广、感情奔放,沉浸在自我思考的情绪中。正如克伦斯基要说的,我是得了欣快症。对我来说,这意味着纯粹的快乐。不管谁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只求幸福快乐,知道你自己快乐,活着开心就行。这可不是酒桌上的狂欢,威士忌酒只能败坏这种情绪;这可不是某种显现出来的潜意识自我。如果要我这样说的话,这的确是自我的膨胀。我每向前走一步,酒劲儿就减一点。我的思维非常清晰。
我路经电影院,瞥了一眼布告牌,倒使我想起一张熟悉的面孔。我知道这是谁,知道他姓甚名谁,对他的一切情况都了如指掌,我很惊奇,可是--哦,说实话,我对自己内心唤起的记忆惊诧不已,以至于对别人身上发生的事来不及惊诧。一旦我这欣快症过去,我最终会回到她身边的。我正暗自发誓,迎面撞上了老朋友比尔·伍德罗夫。
喂,喂,你好,是的,我很好,好长时间没见你了,在做什么?老婆好吧,以后再见吧,是的,我有急事,我肯定会来的,这么长时间了,再见……这个?嗦劲儿,真是例行公事。两个肉身之躯阴差阳错地碰到一起,唏嘘寒暄,互相交换礼物,拨错电话,再三说定要如何如何,分分合合,然后又记起来了……匆匆忙忙,机械一般,毫无意义,那么,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
十年了,伍德罗夫一点儿也没变。我性急地想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的模样。十年了!他想扼要地知道一切。愚蠢的家伙!感伤主义者,十年了。我回想起十年前自己跑到两边带有哈哈镜的长长的漏斗形的走廊那里,我脑子里老想着伍德罗夫,即使在来世,我也是那么理解他的。他憔悴不堪,一如显微镜下的两翼受伤的蝙蝠标本。他在那个地方无望地扭着脖颈。这时她闯进他的生活,我正要经过剧院,她的面容闪现在我脑中。他对她爱得发狂,没有这个姑娘他根本活不下去,而且,就连他的双亲、他那位恨之入骨的普鲁士的笨蛋小舅子,大家都替他出主意想办法让他向她求爱。
艾达·弗莱娜。她天生就该起这个名字。这听起来恰恰跟她本人一样--漂亮、虚荣、虚张声势、背信弃义、娇生惯养、动辄发怒。她如同德累斯顿的少女一样漂亮,只是长一头乌黑透亮的秀发,有点儿爪哇人的灵魂。她要是有灵魂多好呀!她完全生活在肉体、感官、欲望之中,以她那专横的想法卖弄自己,炫耀自己的身段,而可怜的伍德罗夫却把这当做某一巨大的性格力量。
艾达,艾达……他常常对我们唠叨不休。她娇生惯养得有悖常理,如同克兰纳契笔下的一幅裸体画。肉身之躯弱不禁风,头发乌黑,灵魂畏缩,犹如从埃及金字塔中扔出来的一块石头。他们在求爱期间搞得很不体面,伍德罗夫常使她哭哭啼啼,第二天又会送她几束兰花,要么一条好看的项链,或者一大盒巧克力。艾达跟个巫婆似的全部受用。她是个残酷无情、贪得无厌的姑娘。
他终于连哄带骗地把她娶了过来。他肯定给了她不少甜头,因为她明显地瞧不起他。他根本想不到自己能筑起一个漂亮可爱的爱巢,给她买想要的衣服和其他物品,每周几个晚上带她去看电影,让她心中充满欢乐。一旦她痛经就坐在她身边,握住她的手,向专家咨询她是不是咳嗽了。总的说来,他是个多情而又体贴的丈夫。
他越对她百般体贴,她越是不喜欢他。她是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久而久之,谁都知道她对性交索然寡味。除了伍德罗夫,谁都不会相信此事。后来,他同第二任妻子也有类似的经历;要是他活得长些,接踵而至的便是第三个、第四个妻子。他对艾达迷恋得近乎疯狂,即使她失去双腿,我认为这丝毫不会改变他的爱。实际上,他只会愈发爱她。
伍德罗夫因为自己的过错非常渴望友情。他至少把我们几个人当成知心朋友,而且对我们深信不疑。说起来,我算得上他最好的朋友,我有资格自由出入他家,可以在那里吃、睡、洗澡、修面。我是这个家庭中的一员。
我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艾达,这倒不是出于她对待伍德罗夫的态度,而是一种本能上的反感。艾达见到我也不自在,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对待我。我从来不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也绝不会对她谄媚讨好,我只把她当成我朋友的妻子。她当然对我这种态度不满意,很想用色相引诱我,让我陷入危险的境地不能自拔,她对伍德罗夫和别的求婚者也使用这样伎俩。说来也奇怪,我对女人的妩媚姿色无动于衷。可以说,尽管我常想知道她性交起来是个什么样子,可我作为一个人才不在乎她呢。我冷静地思索这种男欢女爱的事,不过,这事多少压抑了她的本性。
有时,在他们家里度过良宵后,她大声抱怨说不想单独同我呆在一起。伍德罗夫站在门口准备去上班,她装出担惊受怕的样子。我躺在床上等着她给我送来早餐,可伍德罗夫对她说:“艾达,不要这么说话。他不会伤害你的,我非常信任他。”
有时,我会放声大笑,叫喊着:“不要担心,艾达,我不会强奸你的。我这人阳痿。”
“你阳痿?”她装腔作势地尖叫起来,“你没有阳痿。你是个老色棍。”
“给他准备早餐!”说着伍德罗夫就去上班了。
她非常不愿意在床上服侍我,她对丈夫也没这样过,可不明白为什么该服侍我。除了在伍德罗夫的家里,我以前可从未让人把早饭端到床上。我这样做就是要羞辱她,让她发火。
“你咋不起来坐在桌子旁?”她说。
“我起不来,那玩意儿勃起了。”
“噢,别说这事。除了性就不能想想别的?”
她的意思是说性是可怕的、龌龊下流的、非常丑恶的东西,可她的行为举止正好相反。她是个淫荡下流的婊子,对性索然寡味只是因为她是个十足的婊子。如果我趁她往我大腿上放碟子的时候摸摸她的腿,她就会说:“满意吗?性交时好好感受一下。但愿比尔能看清你,知道他有个多么忠诚的朋友呀。”
“为啥不跟他说?”有一天我问。
“这个糊涂虫才不信我的话呢。他认为我在让他吃醋。”
我让她为我备好洗澡水。她装着很不情愿的样子,可同时又照我说的做了。一天,我正坐在浴缸里用肥皂擦洗身子,发现她没有给我拿毛巾。“艾达,”我叫道,“给我拿几条毛巾!
“她走进浴室将毛巾递给我。她穿一身丝制浴衣,套一双长筒丝袜。当她俯身绕过浴缸往架子上搭毛巾时,浴衣一下子开了。我悄悄跪起来,把头埋在她的衣服里。这事突如其来,她根本来不及反抗,或者说连反抗的样子也不装一装。我马上将她连衣带人地放入浴缸,三下五除二地把她的浴衣剥掉,扔在地板上。没有拉掉她的袜子,这反而使她显得更淫荡更下流,更像克兰纳契笔下的裸体画了。我仰面躺下,然后把她拖到身上。她简直就是个性欲难熬的骚货,在我的全身咬来啃去,气喘吁吁,一如上了钩的蚯蚓扭动着身子。她的下身玲珑可爱、湿润柔滑,与我那玩艺完全相合。我轻轻咬着她的颈背,舔着她的耳垂,亲吻她肩膀上的性感区。我们一声不吭地撒云播雨。云雨过后,她就跑到自己房里开始穿衣戴帽。我听到她在浅吟低唱。能够这样表达她的脉脉温情,我对此非常困惑。
自打那天起,为了向我求欢,她巴不得伍德罗夫去上班。
“你就不怕他出人意料地回来,发现你与我同床而卧?”我有一次问她。
“他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以为我们在开玩笑呢。”
“要是他能感觉到这事,他会认为我们这不是在开玩笑。”我说得让她心惊得透不过气来。
“天哪,要是他恰恰知道如何占有我就好了!他太性急。我那里边还没什么感觉,他就猛地戳进我体内。我只好躺在那儿,让他发泄性欲,这个过程转瞬即逝。可是同你在一起,你还没挨饿,我就淫了。我猜测这是因为你不在乎我。你确实不喜欢我,是吗?”
“我就喜欢干这个,我喜欢你这阴户,艾达……这是你身上最棒的玩意儿了。”
“你这个畜生。”她说。“就凭这,我也该恨你。”
“为什么不恨我,嗯?”
“唉,别说这些了,”她咕哝着,紧紧贴着我,玩得直冒汗。她嘴里不知所云,眼睛转动着,呼吸急促。
过后吃午饭时,她说:“你现在就得走吗?不能再多呆一会儿吗?”
“你想再让我戳戳你的洞洞,是这意思吗?”
“你就不能含蓄点儿?天哪,要是比尔听了这话,不出事才怪呢!”
“你一向不穿内衣,是吗?你这个懒散样儿,就知道风流?”
我剥光她的衣服,就让她那么坐着等我把咖啡喝完。
“你让我什么都做,真是个恶棍。”
“你喜欢这样,不是吗?”
我进了里屋,一头栽到床上,点着一根烟,等着她与我颠鸾倒凤。我知道这次可是个旷日持久的合欢战。
她披着那件丝制浴衣走进来,里边还是一丝不挂。“脱了你的衣服吧,”说着,她掀开被子钻了进去。我俩互相抚弄着。这把她撩拨得性欲难忍,于是摆弄出千奇百怪的姿势让我来干。她性高潮频频来临,搞得她几乎虚脱。我将她放在小桌子上,就在她兴奋得难以自已时,我赶忙让她站在地上,就那样同她在家里走来走去,让她一直处于兴奋状态。
我把她的嘴唇咬得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累累。我嘴里的味道很怪,颇似鱼胶味和名贵香水的味道。我来到街上,觉得双膝松软无力,来到杂货店,喝了一两杯麦乳精。我心里想这一次玩得棒极了,真不知道当我再见到伍德罗夫时该如何是好。
伍德罗夫真是船漏偏遇顶头风,先是丢了银行的饭碗,接着艾达同他最要好的朋友私奔。当他得知她私奔前就与这个家伙睡了一年时,心情十分沮丧,以至于浑浑噩噩地过了一年。过后,他被汽车撞得脑袋开花,再就是他姐姐成了疯子,引火烧了房子,自己的孩子也被活活烧死了。
比尔·伍德罗夫可从来没作过孽,他不知道自己为啥这么倒霉。
我常常在百老汇撞见他,而且还与他在大街的拐角处闲聊一会儿。他毫不讳言地怀疑我与他所爱的艾达相处的事。一谈到她,他就骂她是个无情无义的母狗,可他以前从来没流露过这种情绪。然而,他依然爱着她。不过,他还跟一个当修脚工的姑娘来往甚密,这个姑娘长相不如艾达,不过,对他可是言听计从,让人放心。“我想让你抽空儿见见她。”他说。我答应以后会来看她的。可是,就在我与他分手之际,我说:“你知道,艾达近来怎么样?”艾达·弗莱娜。我站在舞厅的入口,心里还一直念叨着她,想着与她在一起的舒适安逸的日子。我正有一会儿闲工夫,我忘记了自己口袋里的钞票,还沉浸在昔日的记忆中,想知道我将来有一天能否站在剧院里,好好看一看坐在第三排中间的艾达,要么去她的化妆间,趁她梳洗打扮时同她促膝谈心。我很想知道她的肉体是否还同以往那样洁白如玉。她那浓密的乌发披泻在肩,她的的确确是个让人销魂荡魄的阴户。她所拥有的就是那纯洁无瑕的阴户,而且伍德罗夫为此像喝了迷魂汤似的,天真单纯而又对它顶礼膜拜。记得他说过自己过去每天晚上都要亲吻她的全身,在她面前表现出一副忠心耿耿的奴仆样儿,难怪她从不给他难堪。他这个低能儿,命该如此。
有些事情实在让人发笑。男人总以为长着一根粗大的家伙就是生活天大的恩赐。他们觉得你只要掏出那玩意儿朝女人晃一晃,那她就是你的了。唉,只有比尔·伍德罗夫才有这么粗大的玩意儿呢,这可是一根名符其实的公马的生殖器。记得第一次见到它时,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要是这粗大的玩意儿是真的,艾达就要受他奴役和蹂躏。这玩意儿给她印象至深,但是方式却不对头。她干什么都大惊小怪的,这粗大的家伙把她吓呆了。他愈是对她频频发起攻击,她愈是气不打一处来。不过,这舔屁股的样儿真让我发笑。发狂地迷上女人,然而却发现这种本性跟你耍了个卑鄙的花招,这真让人扫兴。
艾达·弗莱娜。我预感到自己会很快去拜访她的。这阴户再不会像以前那样光滑细嫩,与我那玩意儿丝丝入扣了,而且自慰也没什么意思了。要是我认识艾达,要是她阴中生津,要是她的屁股光滑粉嫩,她那玩意儿还值得让我操上一家伙。
一想到她,我那玩意儿就开始勃起。
我等了半个多小时,还是不见莫娜的影子,我决意上楼去打听一番,才知道她因头疼早已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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