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1879年蒙大拿州

  孩子正在回家的路上。

  克尔在他的马车附近,他等着驿车在环行道上转过最后一道弯。他实在是太高兴了,以至于不能静立一处。坡道上扬起的飞尘表明她已经接近这里,他急着看到她,简直等的不能再等了,他想知道在过去几个月中她又有什么样的改变,然后又对这愚蠢的想法大笑出声。当玫芮·罗丝离开这里去完成最后一年的课程的时候,她早已成长为一个大人了,除了在鼻梁上出现点雀斑,头发变的长点以外,他真想象不出她能有什么重大的改变。

  上帝,他真想她,他们大家都是。农场的生活使他们从日出忙到日落,只有在晚餐的时候他们才有空想念她,她是如何督促他们吃那些她为他们准备的新奇又陌生的食物,他们中没人受得了她在每样东西上都浇上那可笑的法兰西沙司,如果她没有忽视“常客”的话,她还真是个好厨子。

  驿车晚了一个多小时,这也就是说现在是由脾气古怪的克莱夫·韩瑞顿驾车。他在动身前一定会尽可能的逮机会和玫芮·罗丝唠家常,克莱夫需要她全部的注意力,心照不宣的,克尔知道他的妹妹是多么的善良,而她是不会催促他的。

  他们是亲密的朋友,但蓝贝儿镇没人能明白为什么。克莱夫·韩瑞顿是个成天板着脸,脾气暴躁的怪老头,说话直愣愣的,且满腹牢骚,要照克尔的判断,那就是一个十足乖戾的混蛋。他的丑陋如同他的罪行一样,在他看来,镇上的街道只是一片任他翱翔的空旷无人之地;但,如果玫芮·罗丝在周围,他就像被施了魔法一样完全变了个人,克莱夫的态度从凶悍残忍转变为温顺,不仅他的行为变的像所有人的最要好的朋友一样,连他的穿着都极其的可笑,而且从早到晚都笑嘻嘻的,高兴的不象话。韩瑞顿对玫芮·罗丝的钟爱使他自己显的非常愚蠢,这或许是因为她更关心他,她真的在乎那个老傻瓜,当他需要关怀的时候,她给予他照顾,亲自为他缝补衣物,并邀请他一起享用节日晚餐。韩瑞顿每年都要生病一次,而且都是在农场围牧期间,常常是在那之前一个月的某时,他会突然出现在他们家门口,他一手拿着帽子,另一手是他的脏手帕,前来询问一些医疗建议,关于他奇怪而神秘的疾病?这明显是个诡计,玫芮·罗丝显然不这么认为,她会立即为老克莱夫准备一间客房住下来,并在他如期康复以前悉心照料他,而那往往要需要整整一个星期时间。

  镇上的人把每年他患病的那个星期命名为“韩瑞顿逃亡节”。当这个老家伙笨拙的骑上马,用他自己的手帕轻着眼角擦拭他的鼻子的时候,克尔总会有种错觉:他是在为下一个年假做准备。

  在驿车摇摆着尚未停稳以前,玫芮·罗丝飞快的打开车门跳到了地上。

  “我终于到家了。”她大叫着,提着裙角跑向她的哥哥,她的帽子从头顶飘落掉在身后的地上,她的笑声散发着全然的喜悦。克尔努力维持冷漠的表情,他习惯让镇上的人都怕他,不想让韩瑞顿以为他变的仁慈了,并逮着机会去散播他不实的谣言。不过,他妹妹的笑声极剧感染力,以至于克尔都不能控制自己的反应,他微笑,然后暴笑出声,真是该死的形象。

  玫芮·罗丝一点没变,她还像以往一样,那么开朗奔放,老天!他的哥哥们担心的要死,他们时常担心她是不是正自己躲在墙角偷偷的抹眼泪呢。

  她拥进他怀里,对一个如此娇小的人来说,克尔给了她一个熊抱,他轻吻着她的头顶,随后暗示她不要再像个疯女人一样笑了。

  她不为所动,把自己从他身上拉开,手插在腰上,认真的审视着她的哥哥。

  “克尔,你还是那么帅,我停留在学校那段时间你又杀了什么人吗?”

  “当然没有。”他冲口而出,手臂抱在胸前,斜靠在他的马车上,并假装的皱着眉试图向她显示他的不悦。

  “你看起来又长高了一俩英寸,头发也显得更加明亮了些,你额头上的疤是什么时候弄的?你又打架是不是?”

  在他能回答她的问题前,她转向韩瑞顿,“克莱夫,我哥哥在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向人开过枪吗?”

  他回答,“据我回忆没有,玫芮小姐。”

  “械斗呢?”她又问。

  克莱夫回答,“我不认为有。”

  玫芮·罗丝似乎相信了,她再次微笑着说,“我真高兴回家了,我接受了教育,因此不管对我的身心有多有益,亚当休想再让我离开这去任何其他的地方。我现在是个淑女,我甚至有一张文凭来证实这个。上帝啊,这像春天一样的暖和,是不是?我爱这的温度,这的泥土,这的风和这的灰尘。乔卫司有牵扯进镇上任何一起斗殴吗?”接着她又仓促的说,“我知道,就算他做了什么错事,你也不会告诉我的,不过没关系,亚当会告诉我每一件事。顺便提一句,他比你更常写信给我,那个新牲口棚完工了吗?我在离开学校前接到罗丝妈妈一封信,信到的正是时候,这说明什么?我们生活在如此现代化的时代,关于……”

  克尔简直跟不上他妹妹的思路,她说话快的像个政客一样,他打断她,“慢点。我只能一次回答你一个问题,在我帮韩瑞顿卸你的行李的时候,你可以歇口气,姑娘。”

  几分钟后,她的旅行包,箱子和三个手提箱被放到克尔的马车后面,玫芮·罗丝则爬到车板上对她的行李进行分类整理。

  克尔告诉她她可以等到家后再找自己要找的东西,她不理睬他的建议,继续从一个箱子翻到另一个箱子。

  韩瑞顿站在马车旁笑着对她说,“我很想你,玫芮小姐。”他像个小男生样脸红的耳语,并很快看了克尔一眼,以确定他没有嘲笑他。

  克尔假装没听到这告白,他在自己禁不住翻白眼前转过了身去。明显的,他妹妹被韩瑞顿的话哄的很开心,“克莱夫,我也很想你,你收到我的信了吗?”

  他回答,“我当然收到了,我读了不止一遍。”玫芮·罗丝微笑着看着她的朋友说,“我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先别走,我没忘记你的生日,我有东西给你。”

  她奋斗在箱子中间,最后她找到了要找的那个盒子。

  她把它递给克莱夫,“这个给你,答应我回家后再打开。”

  他非常惊讶,“你带了个礼物给我?”

  她笑着说,“是两个礼物,”她纠正到,“另一个惊喜藏在第一个里面。”

  克莱夫问,“是什么?”他高兴的像个收到圣诞礼物的小男孩。

  玫芮·罗丝扶着他的手臂从马车后面爬下来,她回答,“是个惊喜,这是我用漂亮的包装纸把盒子包起来的原因。”她对他行了个屈膝礼,“感谢你在旅途中的陪伴,我觉得非常开心。”

  “我不让你和我一起座在驾驶位上,你没有因为这不高兴吗?”

  她向他保证,“是的,我没生气。”

  韩瑞顿转身向克尔解释,“她求我让她和我一起坐在那,可我觉得对一个尊贵的年轻小姐来说,那位置不太合适。”

  克尔点点头,“玫芮·罗丝我们该动身了。”

  他没等她回答就转身登上马车,他手里拿着缰绳催促他妹妹,别再拖拉了。而她不得不先追上掉在地上被风吹的打转的帽子。

  克莱夫双手紧紧握着他的礼物,就像拿着一样无价之宝,慢慢的返回他的驿车。

  在返家的路上,她首先脱掉了白手套,然后把手伸向脖子后面那漂亮的发髻,她拔掉固定头发的发卡,直到浓密的金发散落在背后才满意,在她把身上那些淑女的标签一点点剥除的时候,克尔回答着她的问题。

  她用手指梳理着卷发,发出愉快的叹息。“我真讨厌当一个淑女,”她说,“老天为证,我快被榨干了。”

  克尔大笑,玫芮·罗丝早料到她不会从他那得到同情。

  “如果你穿着束胸,把身子绑的像个线轴似的,你根本就笑不出来,那真是变态。”

  “他们在学校让你穿那种东西?”克尔被这念头骇的够戗。

  她回答,“对。但我没穿,反正也没有人能告密,我从没在公共场合穿过那个。”

  “感谢上帝你没有”

  在马车爬上第一道陡峭的山梁时,他放慢了马速,玫芮·罗丝则转过身去,确定她的行李没有从马车后面掉落。

  一等他们到达了山顶,她就转回身,她脱掉海兰色的夹克,把它丢到长座椅后面;她身上的白衬衫硬梆梆的,于是她又解开脖领顶上的三个扣子和袖扣,衣领摩的她的脖子快发炎了。

  “学校里有些事情很奇怪,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它。”

  他问,“解释什么?”

  “有一个新同学在一月到达,她来自芝加哥,她爸妈陪她到学校帮她安顿下来。”

  “然后?”

  玫芮·罗丝耸耸肩,“那大概也没什么。”

  “跟我说吧,我可以从你声音里听出你的烦恼。”

  “我才不担心呢。”她说,“那真是怪异,那个女孩的妈妈出生在英格兰,她说她认识我。”

  “她不可能认识你,”他说,“你从没去过英格兰,你是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见过她?”

  玫芮·罗丝摇摇头,“如果有过我会记得的。”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我路过公共区域。我对刚到达的人微笑,我只是想表示礼貌,让他们感觉受到欢迎。突然,那女孩的妈妈开始尖叫,声音大的能吓坏埃米特(Emmet)建筑的石雕,她也吓到我了。”

  他问,“为什么?”

  “她尖叫的同时一直用手指着我,”玫芮·罗丝抱怨着,“那让我非常不安。”

  “后来又发生了什么?”

  “她两手揪着她胸前的衣服像是要昏过去了。”

  “好了,玫芮·罗丝,你做了什么?”他怀疑他妹妹向他隐瞒了什么,她对事物的反应总能让人大吃一惊,她总是习惯性的恶作剧。

  “我什么坏事也没干,”她嚷着,“我的表现就像一个完美的淑女,你的表情为什么是这样,好象我对那个可怜的女人的处境有责任?”她问到,声音听起来很受伤。

  “因为你通常都负有责任。”他提示她,“那时候你没掏出你的枪吧?”

  她答道,“当然没有,克尔,当我需要像个淑女时,我知道该怎么做,我那时没做任何不适宜的事。”

  “那么,那女人是怎么了?”

  “当她平静下来后,她告诉我,她以为我是她认识的某个人,她称她为阿加莎夫人什么的,她说我酷似那个女人。”

  他评断,“这不奇怪,有很多女人是金发蓝眼,这很普通。”

  “你是说我很普通?”

  他忍不住说,“对,我想我是这么说的。”

  这当然是在说谎,玫芮·罗丝完全是普通的对立面,她很漂亮,虽然他不这么认为,但几乎镇上每一个成熟的男人曾这么反复的跟他说过。在他看来,她大多时候是可爱又体谅人的,其他的时候就像只小野猫,跟个假小子似的,但是现在她已经完全长大了,他猜她可能不是那么普通了。

  她推着她哥哥的肩膀争论,“亚当跟我说我很漂亮,他总是说实话,而且,你知道的很清楚,一个女人的内在美才是最重要的,罗丝妈妈从来没见过我,但她认为我是一个美丽的女儿。”

  “玫芮·罗丝,你最后那句是为了虚荣而润色吗?”

  她大笑,“是的。”

  “没关系,对一个人外貌的评论,我不需要和别人达成一致。”

  “但那还没完,”她接着说,“一个月以后,我被叫进校长的办公室,除了女校长,还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在那等着我,她的桌上放着我的文件。”

  “你怎么知道那是你的文件。”

  “因为那是学校里最厚的一个文件,”她回答,“而且封皮被撕开了。”

  她看向她哥哥,并很快猜到他的想法,“克尔,你不要再用‘我就知道’的那种表情笑了,我承认我在学校的第一年表现不是很好,我有个需要调整的小问题,我现在已经知道了,不管怎样,那只是思乡症做怪,我想做些什么解决它,好让你们带我回家”她又急着接到“从那以后我的记录很好,货真价实的。”

  他说,“跟我讲讲在办公室等你的那个男人。”

  她说“他是个律师,他问了我很多问题,关于咱们的,他想知道我们在蒙大拿生活多久了,为什么我们的妈妈不和我们住在一起。他还让我描述我的兄弟的模样,我什么也没回答他,我认为这不关他的事,毕竟,他完全是个陌生人,我一点都不喜欢他。”

  克尔也不喜欢,“他有解释为什么他问你这些问题吗?”

  “他告诉我这涉及一大笔遗产纷争,我认为他想排除我是一个远亲的可能,这叫你担心了吗?”

  “有点,”他承认“我不喜欢任何人问起我们。”

  她试图让他重新高兴起来,于是她说“那并不都是坏事,埃莉阿诺花了我大半夜的时间抱怨她最近受到的一些藐视,我都没能预习。因为我去了办公室,所以可以等到第二天再测验,”

  “我猜你再也忍受不了埃莉阿诺了。”

  玫芮·罗丝说,“我向你发誓,我不行了,没人能忍受和她同屋,女老师几乎跪下来求我和埃莉阿诺一起住。可怜的埃莉阿诺,她很善良,也很正直,但大多数时候她把这些优点藏起来了,她就像一个对人忍耐力的测试。”

  克尔笑了。埃莉阿诺曾经是她妹妹完美生活的一个噩梦,玫芮·罗丝是学校唯一个能忍受那姑娘的人,她的哥哥们喜欢听埃莉阿诺的事,他们认为那女人歇斯底里的可笑,当他们需要听个笑话时,埃莉阿诺的故事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问,“她还像以前那样固执?”他希望他妹妹给他讲点新鲜事。

  玫芮·罗丝承认,“她还是那样。我时常有种罪恶感,因为我把她的事告诉了你们,但是,乔卫司确定的跟我说那没什么,她永远也不会知道,所以那根本构不成伤害。你知道吗,她真是让人生气,她离开学校的时间比其他人早了整一个星期,她甚至连告别都没有,一定有什么事发生在她爸爸身上,她连着5个晚上都是哭着睡着的,但她什么也没跟我说,然后她就离开了。我真希望她能信任我,如果我能我一定会帮她的。在埃莉阿诺离开后我问了女校长,她爸爸没生病,她没告诉我别的,但她抿着嘴,她只有在她对某件事非常厌恶的时候才那样做。埃莉阿诺的爸爸准备向学校捐一大笔的钱,那可以让学校再建一个宿舍。她说现在这又不作数了。你知道她说什么?”

  “不知道,是什么?”

  “她说她被骗了,你猜她是什么意思?”

  “什么都有可能。”

  “在埃莉阿诺离开的前一晚上,我跟她说如果她需要我帮忙,她只需要到玫瑰山来就可以。”

  克尔问,“为什么跟她说那个?”

  玫芮·罗丝解释,“她太让人同情了,哭的像小孩似的,我到不担心她会到农场来,她非常世故,这儿对她来说太野蛮了。但这次她伤了我的感情,她没跟我道别,毕竟,我是她唯一的朋友,我不是个称职的朋友,是不是?”

  “为什么你认为你不是?”

  她回答,“你知道为什么,我把她的事讲出来了,作为朋友不该告密,那不对。”

  “你只是告诉我们真正发生的意外,而且你在学校帮她对抗每一个人,你从来没告诉她,是不是?”

  “对。”

  “所以我不认为这存在什么伤害,你从来没有批评过她,甚至在我们面前都没有。”

  “对,可是……”

  “你总是确定她被所有的Party邀请,因为你,她从来没被忽略过。”

  “你怎么知道这些?”

  “我了解你,你总是照顾孤僻的人。”

  “埃莉阿诺不是一个孤僻的人。”

  “看?你又在维护她了。”

  她笑了,“我每次跟你发完牢骚后总是觉得好多了,你确定那个律师不会再来烦我们吗?”

  他回答“是的,我确定。”

  她不禁叹气,“克尔,我真想你。”

  “小子,我也想你。”

  她又一次用肩膀轻推她的哥哥表示抗议。随后谈话转向农场的经营,她离开这里去学校学习的这段时间,她的哥哥们又买了另一块土地,乔卫司去哈蒙德购买补给了,他们需要用栅栏圈出一片辽阔的的区域,使冬天有足够的草场放牧马儿。

  克尔和玫芮·罗丝在几分钟后到达了玫瑰山。她8岁的时候命名了他们的家。当她发现山坡上长满了野玫瑰时,她相信这是神传达给他们的一个启示:这就是他们的家,他们永远不必离开。因为她是玫芮·罗丝她的妈妈也叫罗丝。亚当不愿意打击她的热情,他没有告诉她,那些花不是玫瑰,只是土地焚烧后生长出来的粉色的杂草。他同时也认为,如果用他妹妹的名字命名他们的农场,会让她有更多的安全感,在名字确定后的一年当中,蓝贝儿镇的居民也开始用这个浪漫的名字称呼柯雷波尼家。

  玫瑰山坐落于蒙大拿区域正中深处,围绕在农场四周的是一片平原,每个方向大约都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距离,克尔坚持把他们的家建在这块平原的中心,这样无论谁想入侵他们的土地,他都能看到。他不喜欢惊喜,这些兄弟没人喜欢,一等两层建筑完工,他就在阁楼上建了一个了望塔,这样他们就可以发现任何试图潜入的家伙。

  壮丽的、山顶被积雪覆盖的山脉防护着草场的西部和北部,东部是一些较小的山脉和山冈,对于需要肥沃的草场放牧的他们来说,那些土地没有价值,有个猎人住在东面的山坡上,毕竟那还有很多海狸、熊、大灰狼什么的。所以,偶尔会有个疲倦的猎人顺便拜访他们家,唠唠家常吃顿便饭,亚当从没哄过这个饥饿的男人,如果他们的客人需要床睡一晚,他就会把他安置在农场工人住的房子里。

  这只有一条简便的路到达农场,就是从主路经过蓝贝儿镇,再翻过山过来。外来者因长时间的旅程而疲惫不堪,一般在内河船那就停了下来。如果他们用货车拉着他们的家产,通常要花他们一天半或更多的时间才能到达蓝贝儿镇,因此,大多数人都不会走那么远,而是停留在派瑞或者哈蒙德,只有粗犷并性格坚定的人,或者是逃亡者才会继续前进。偶尔会有风传北面的山上含有金矿,只是直到如今还没人能发现,这也是此地仍然保持平静的原因。那些寻找自由家园的正派的、守法家庭,他们搭乘大帆船横跨大平原,或是加入其中一条内河船航线的人群中横渡密苏里河,大多数家庭喜欢大城镇,在较大的城镇中甚至能找到些文明的痕迹,这对那些时常去教堂的东部家庭是极大的诱惑,他们喜欢留在那,哈蒙德就是其中一个镇。正直善良的人们要求制定法律和秩序,治安维持会听到风声,马上清理了那的地痞流氓并驻扎下来。

  起初,治安维持会是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但后来他们成为更危险的麻烦,有些家伙有个坏习惯,他们喜欢绞死他们不喜欢的人,正义往往被忽略,谣传说有明显的证据表明一个男人被人从他家拖出去,并吊死在最近的树枝上,甚至于他身上的徽章都不能使他幸免于治安维持会的暴行。

  孤僻的枪手们寻找着容易到手的钱,他们敏捷而狡诈,这使他们能快速的逃脱私刑离开像哈蒙德那样的大城镇,在蓝贝儿周围定居下来。

  基于以上原因,这个镇子赢得了恰如其分的坏名声,尽管如此,还是有几户善良人家住在蓝贝儿,亚当说那是因为他们在能认识到厉害以前就已经安定下来了。

  玫芮·罗丝从不被允许单独进入蓝贝儿镇,亚当从不也未曾离开过农场,所以,一般都是乔卫司,道格拉斯和克尔他们兄弟几个轮流护送她,如果他们碰巧被家务缠身不方便离开,玫芮·罗丝就必须留在家里。

  当他们到达坡顶时,克尔勒紧了马缰驶出柯家到蓝贝儿镇的主道。他知道玫芮·罗丝会要求他在通往他们家的最后一个弯道停几分钟。

  果然她就像往常一样,“拜托停一下,我离开了这么长一段时间。”

  他顺从的停下了马并耐心的等着她的下一个问题,那通常要花她一两分钟的时间,她必须先酝酿情绪,然后她的眼睛被泪水充满,“你感觉到了吗?就现在,你能体会到我的感觉吗?”他笑了。“我每次带你回家,你都要问我这个问题,是的,我感觉到了。”

  他掏出他的手帕递给她,他早就为她养成了随身携带手帕的习惯。曾经,在她还只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她曾哭着用他衬衫的袖子擦鼻涕,从那以后,他决定再也不让同样的事发生在他身上。

  他们眺望家园和远处山脉的全景,无论她如何牢记它的样子,每次回家第一眼看到如此美丽的景色,她都会被情绪淹没,亚当告诉他这是造物主的杰作与怜悯,她对那个并不是很确定,但没有什么能像对家的震撼一样感动她,那是神迹与自然的结合,她想让她的哥哥们也体会到那种感受。克尔仅会对她承认,是的,他感觉到围绕在他们四周的生命的脉搏,每一次眨眼后再注视这块土地,她都会呈现完全不同的美感,而这个魅力持久不变。

  “她还是像以往一样美丽而活跃,玫芮·罗丝。”

  “为什么你和亚当两个都用她称呼蒙大拿?”

  克尔回答,“因为她的表现就像一个女人。”他没有因为说出如此的蠢话而脸红或感到困窘,因为他知道他妹妹能明白。“她善变而空虚,像是永远也不会被任何男人驯服,她确实就是个女人,也是我会并将唯一爱的一个女人。”

  “你爱我。”

  “你不是女人,玫芮·罗丝,你是我妹妹。”

  她大笑,回声环绕在松林间。克尔捡起缰绳,慢慢的牵着马走下斜坡,他们逗留的太久了。

  “如果她是一个女人,她就像是把我们拥入了怀抱,我很奇怪为什么我的玫瑰还没有从睡梦中醒来。”

  “现在你该知道了,你发现的那些花不是玫瑰,她们是粉色杂草。”

  她回应到,“我知道他们是什么,但他们看起来像玫瑰。”

  “不,它们不是。”

  他们已经开始拌嘴了,玫芮·罗丝发出满意的叹息,她把视线转回她的家,上帝,她是如此的高兴再次看到她的农场,她想,檐板房或许并不庄严,但对她来说很美,那走廊,或像亚当样称呼它阳台,它延伸至房子的三侧,夏天,每晚他们都可以做在外面倾听夜色的声音。

  她没看见她的大哥在外面工作,“我敢打赌亚当又在看他的书呢。”

  “你为什么这么认为?”

  她按逻辑推理到,“这么好的天气关在屋里太浪费了,如果是阅读就另当别论了。我等不急要见他,克尔,快点。”

  她是如此渴望竟快的和她的兄长们团聚,她给每个人都带了礼物,其中包括亚当将会珍爱的满满一箱子的书,克尔用来设计建筑的新铅笔和素描本,道格拉斯给他马匹的马刷和药材,乔卫司的关于家庭传记的新期刊,她为花园购买的几个不同目录的种子,那将在亚当监督下种在房子后面,还有巧克力和从商店为他们买的法兰绒衬衫。

  团聚就如同她预料的那样另人愉快,晚上他们坐在一起交谈,一直等到玫芮·罗丝上床睡觉以后,克尔才向他的兄弟们讲述律师拜访玫芮·罗丝学校的事。他不想叫她忧虑,他非常担心,他们兄弟几个没人相信偶然这回事,为什么律师会问起柯雷波尼家,他们讨论了每一种可能性,道格拉斯和克尔年轻的时候做过许多声名狼籍的事,基于时间和地理上的距离,他们认为追捕他们的歹徒已经忘了他们的存在,唯一的问题就是亚当,如果律师是由拥有亚当的那个奴隶主的儿子们雇佣来追捕他的,那么麻烦就找上他们了。

  谋杀,他们都知道,那种事永远不会被遗忘,亚当为了救两个人杀了一个人,那纯属意外,但情形不会改变作为儿子的看法,一个奴隶杀死了他们的父亲。

  不,父亲的死亡永远不会被遗忘和宽恕,那将会是复仇。

  经过一小时的小声讨论,最后,亚当,家族的领导者,判定这只是愚蠢的担心和推测,假设那是一个威胁,他们只需等待并发现真相。

  克尔问,“然后呢?”

  亚当说,“无论如何我们都会保护彼此。”

  乔卫司说“亚当,我们是不会让人吊死你的,你只是做了你应该做的。”

  “我们带来了麻烦,”亚当说“我们将保持警惕并等待。”

  讨论结束,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在孤寂的平静中消逝,事情还像往常一样,乔卫司和道格拉斯开始认为,也许所谓的律师调查永远都不会发生了。

  凶兆最终还是呈现出来,他的名字是韩瑞森·斯坦佛·麦科唐纳德,这个男人将会搅乱他们所有人的生活。

  他是个敌人。

  1860年11月12日

  亲爱的罗丝妈妈:

  你的二子想到我展示我的书写机巧,因此我正在写这封她的信给你。我们大家在玫芮·罗丝睡脚后学习语发和拼斜,你的二子是个棒老式。当我们弄措时他不朝小,我们学完的晚上他总说好话,现在从我们成为兄地,我才你也属于我。

  你的二子,克尔

  * * * * *

  (以下为林白版的翻译)

  一八七九年蒙大拿山谷

  麦瑞森连一个问题都没问就得知有关柯家的一切。他在镇上是陌生人,理当受到怀疑和不信任。他听过和看过各种有关这些蛮荒粗野、目无法纪的西部小镇的传闻和报导。他从研究中得知来到这些小镇的陌生人只有两种下场。平安无事的是那些沉默寡言但看起来不好惹的人;断送性命的是那些问太多问题的人。

  西部的行为准则令瑞森大惑不解,如此落后的习俗规范是他闻所未闻的。小镇居民往往联手对付外来者,但对邻居自相残杀却泰然自若。自相残杀似乎是被认可的,只要有理由就可以,而不管理由是什么。

  在前来蓝贝儿镇的旅途中,瑞森左思右想,终于给他想出一条妙计。他决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利用镇民对陌生人的偏见来化解他们对他的戒心。

  他在上午十点左右抵达蓝贝儿镇,并且成为镇民见过中最凶恶的坏蛋。他对每个胆敢望向他这边的人都表现出离谱的疑心。他压低新黑帽的帽檐,竖起褐色长风衣的领子,眉头自始至终都深锁着,从容不迫地走在当地居民称之为大街的泥土小路中央,摆出一副小镇属于他所有的架势。他赋予“愠怒”一词新的定义。他希望给人“挡我路者死”的印象。他猜他的演技很逼真,因为一个带着小男孩的妇人看到他大摇大摆地走向她时,立刻抓起她儿子的小手往反方向跑走。

  他想笑但不敢,因为他知道只要态度友善起来,他就永远不会得知任何有关柯家的事。因此他继续保持着那种憎恨“天下人与天下事”的态度。

  他们爱死他了。

  他的第一站是永远高朋满座的小镇酒馆。每个小镇都有这么一个酒馆,蓝贝儿镇也不例外。他走进小路尽头的酒馆,点了一瓶威士忌和要了一个酒杯。很少人会在上午就点一整瓶烈酒,但是酒馆老板什么都没说。瑞森拎着酒瓶和酒杯走到酒馆最阴暗的角落,背对着墙坐在一张圆桌边,静待好事者前来搭讪。

  他不必等很久。他进门时酒馆里连一个客人也没有。但是有陌生人到来的消息如燎原之火般迅速传开,不到十分钟,酒馆里就多了九个人。他们三五成群地围坐在其它的圆桌边,每一个人的眼睛都盯着他。

  他弓着背,目不转晴地望着他的酒杯,想到这么早喝酒就令他反胃,他连一口酒都不打算喝,因此他不停地晃动着杯中酒,假装在暗自思忖着某件事。

  他听到窃窃私语声,然后是拖着脚越过木头地板而来的脚步声。瑞森本能地撩开风衣把手放在枪托上。他及时阻止自己把枪拔出来,接着领悟到他出自本能的举动,正好符合他想塑造的形象。

  “先生,第一次来蓝贝儿镇吗?”

  瑞森缓缓地抬起视线。问这个荒谬问题的人显然是其它人推派来的。他没有携带武器,年纪颇大,可能有五十几岁了,苍老粗糙的皮肤上布满痘痕,弹珠大小的褐眸在圆脸上几乎看不见,因为马铃薯形的大鼻子太引人注意。他大概是瑞森见过的人当中最其貌不扬的。

  “谁想知道?”瑞森尽可能粗声恶气地问。

  马铃薯鼻微笑道:“我叫杜里。不介意我坐一会儿吧?”

  瑞森不回答,只是瞪着马铃薯鼻静观其变。

  杜里把他的沉默当成同意,拉出椅子在瑞森对面坐下。“来这里找人吗?”

  瑞森摇头。杜里转头对其它人喊道:“他不是来找人的。毕勒,给我拿个酒杯来。我想喝一杯,如果这个陌生人愿意让人分享他的酒。”

  杜里转回头来面对瑞森。“你是枪手吗?”

  “我不喜欢回答问题。”瑞森说。

  “我想你不是枪手。”杜里说。“如果是,你应该已经听说韦伯昨天才离开镇上。他想找人比枪,但没人理他,连柯寇尔也不理他。他是韦伯到镇上来的唯一理由。寇尔是这一带拔枪最快的人。但他不再跟人比枪了,尤其是现在他的妹妹从学校回来了。她受不了枪战,不愿意寇尔惹上坏名声。亚当把他管得牢牢的。”杜里心照不宣地点个头。“亚当是柯家四兄弟中的老大,一个真正的和事佬,而且很有学问。等你习惯了他的长相,你就会明白有问题去找他准没错。他通常都知道该怎么做。你想在这一带安顿下来,还是路过而已?”

  酒馆老板毕勒拿着两个酒杯走过来放在桌上,然后朝坐在门口附近的一个人打手势。“韩利,过来叫你的朋友闭嘴。他问个没完的令人讨厌。我不想看到他还没到中午就断送掉性命,这对酒馆的生意不好。”

  瑞森对接下来的问题只选择性地回答了其中半数。韩利加入他们,他一就座,酒馆老板就拉出一张椅子坐下并跷着脚。他们三个人显然是死党好友。他们喜欢说长道短,在谈论镇上每个人时经常打断对方的话。他们三个人使瑞森想到喜欢管闲事但绝无恶意的三姑六婆,瑞森把他们提供的信息记在脑子里以备他日之需,自己则不曾发问。

  谈话内容最后转到这一带的女人身上。

  “这一带的女人稀少得跟钻石一样,但我们很幸运有七、八个未婚姑娘。其中两、三个长得还真标致。例如杂货店老板的女儿莫凯玲,她有漂亮的褐色头发和一口白牙。”

  “她根本不能和柯玫瑰比。”毕勒插嘴。

  酒馆里一阵赞同声,好像每个人都在听他们的谈话。

  “她不只是标致而已。”一个灰发男子喊道。

  “她美得令人屏息,而且温柔又善良。”韩利说。

  “没错。”杜里说。“如果你需要帮助,她一定会让你得到帮助。”

  更多的赞同声响起。

  “印地安人远道而来,只为了得到她的一绺头发。她虽然恼火,但总是给他们一绺。她的头发美得跟金丝一样。印地安人认为那种金发能带来好运。对不对,毕勒?”韩利问。

  酒馆老板点头道:“曾经有两个白人和印地安人的混血儿想把她抢走。他们说他们一看到她的蓝眸就无法动弹,说她那对水汪汪的大眼睛勾走了他的魂魄。你们记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杜里放声大笑。“当然记得,清楚得就好像是昨天才发生的事。亚当那天可不是和事佬了,对不对,葛斯?”

  一个满头白发、雪白的长胡须参差不齐的男人点头说:“对极了。我记得亚当差点把其中一个混血儿撕成两半,从此再也没有人敢动她的脑筋了。”

  “追求玫瑰小姐的人不多。”毕勒说。“太不像话了,她现在应该是两、三个孩子的妈才对。”

  瑞森不需要问为什么没有人追求她,因为杜里已经迫不及待地解释了。“我们没有人愿意去招惹她的四个哥哥。想要一亲芳泽就得先过柯家四兄弟那一关,这就是为什么她至今仍未出嫁。你最好对她敬而远之。”

  “哦,她才不会跟他有瓜葛。”葛斯说。

  杜里点头道:“她只对笨头笨脑和弱小的人感兴趣,好像认为照顾他们是她的责任。这都是因为她有一副菩萨心肠。”

  “我已经跟他说过了。”韩利说。

  “她老是拖一些可怜虫回家,逼得她的几个哥哥快发疯,但是他们不得不忍受。”毕勒说。

  “她喜欢我们,但我们不是弱小。”杜里显然是想澄清事实。

  “我们当然不是。”韩利说。“我们不希望你误会,先生。玫瑰小姐喜欢我们是因为我们在这里住了好多年,她习惯我们了。你再过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到她了。我们喜欢在中午时排在店前,那样才能好好瞧瞧她。她总是会跟我们每个人聊几句。希望今天是她哥哥道格陪她来。”

  “为什么?”毕勒问。

  “我的马又在闹捌扭了。我想让医生看看它。”

  “如果你需要一匹好马,道格有一马厩的马供你挑选。”杜里告拆瑞森。“他驯服野马出售。他一定会喜歆你的,因为他对能够控制马匹的人另眼相看。他并不是真正的臀生,但我们喜欢叫他医生。”

  “他可不喜欢,杜里。说他不是医生,我们不应该叫他医生。”葛斯大声道。

  “我知道。”杜里恼怒地道。“所以我们不当面叫他医生。他对动物很有一套,而且他的方法很有效。”

  “你是做哪一行的?”毕勒问瑞森。“我只是想敦亲睦邻,先生。”

  “法律。”瑞森回答。

  “那种工作糊不了口。你还做什么?”

  “狩猎。”

  “那么你是陷阱猎人。”韩利判定。

  瑞森摇摇顽,闪烁其词地说:“不尽然。”他不打算告诉这些人,他正在寻找一个十九年前被偷走的女婴。

  “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韩利税。“你有捕捉野兽的装备吗?”

  “没有。”

  “那么你不是陷阱猎人。”韩利告拆他。“牧场呢?你经管过牧场吗?你的体格很合适。我不记得曾经见过像你这样高大魁梧的人。柯家兄弟和辛强尼都很高大,但你好像比他们高半个头。”

  “愿意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名字吗?”韩利问。

  “瑞森。我叫麦瑞森。”

  “我叫你瑞森,你会生气吗?或者你希望别人叫你麦先生?”杜里说。

  “叫我瑞森。”

  “如果你要在这里安顿下来,我想我们应该那样叫你。你说起话来有个腔调。”杜里连忙举起双手。”我没有侮辱你的意思,只是在猜想你从哪里来。”

  “加利福尼亚吗?”韩利猜道。

  “我猜是肯塔基。”葛斯喊道。

  瑞森摇头。“我在苏格兰出生,在英格兰长大。在海洋的另一边。”他补充道,以防万一他们不知道那两个地区在哪里。

  “镇上用得着一位律师。”毕勒插嘴。“这一带没有律师。如果柯亚当不知道答案,我们就得大老远跑到汉蒙镇求助。波恩法官合很高兴有你在这里。他遇到我们就头大,说我们是一群什么来着,杜里?”

  “无知之徒。”

  “没错。依我之见,法律难搞得很。跟政府打交道得填一大堆文件登记备案。”

  “对极了。”葛斯喊道。“以前想取得一块土地是多么容易。你只要占住那里,那里就是你的。现在你得付钱和填一大堆表格。”

  “这么看来你是打算在这里定居喽?我敢打赌老莫一定会把杂货店对面的那家店面出租给你,你可以挂起招牌营业。”

  瑞森耸耸肩。“我还没有决定要不要在这里定居,现在谈这个言之过早。”

  “你有足够的钱支持到你做出决定吗?”韩利问。

  瑞森还不至于笨到承认自己身怀巨款。“最多只能再支持两、三天吧,”

  “别担心,你块头大又身强体壮,一定能找到工作填饱肚子。”杜里说。

  “我想也是。”

  “你来蓝贝儿镇到底为了什么?”毕勒问。“我知道那不关我的事,但我很好奇。不介意告诉我们吧,先生?”

  “叫我瑞森。我来做一件我相当确定是徒劳无功的事。至少我的雇主相信我此行到头来只会是在追逐一个梦。”

  “你已经有工作了?”杜里问。

  “我正在休假。”

  “那么你还是有可能在这里定居,对不对?”韩利问。

  “大概吧,”

  “我认为你应该留下来。”毕勒说。“我们向来只为自己工作。”

  “介不介意回答一个有关法律的问题?”葛斯问。

  “你想知道什么?”

  “我一直在考虑偷一匹马。”葛斯站起来走到桌边。“那个家伙多年前抢了我的女人,我认为我偷他的马并没有什么不对。法律是站在我这边的,对不对?”

  瑞森往后靠在椅背上。葛斯的问题很好笑,但他不想让葛斯认为他在笑他,于是他面不改色地说:“抱歉要令你失望了。面子也许站在你这边,但法律不是。”

  杜里拍桌大笑。“我早告诉他了。如果他偷李奥的马,他会被治安维持会成员吊死。”

  葛斯不喜欢瑞森的回答,嘟嘟囔囔地走开。但是他的问题替其它人起了头,接下来的一个小时,瑞森都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虽然他是在牛津大学受的教育,在英格兰见的习,但是他的雇主拥有两家制造厂,货物定期运往美国东岸,所以瑞森也精通进出口法规。

  英国和美国的法院对法律有不同的诠释方式,这一点令瑞森深感兴趣。他不厌其烦地钻研各种异常判例和案件。他的同事认为研究那类资料十分枯燥乏味,他却认为随时掌握最新的判例非常重要。好对他来说还不够。瑞森凡事都要追求卓越,未解的谜令他抓狂。无论做什么事,他不做完都不会善罢干休。

  他对法律的热爱和对同胞的悲悯使他在许多圈子里都不得人缘。但是他为有权有势的艾威廉爵士工作,所以他从未被真正摒弃在外。他很快就以捍卫穷人权益而出名。求学时代如果有人告诉他他终将成为刑事辩护律师,瑞森会认为他疯了。

  未经寻求而得到的称号使霍雯娜小姐跟他解除婚约,她在信中表示她无法忍受嫁给一个招惹丑闻的人。仍然自称是他朋友的人劝他赶快放弃穷人应享有与富人相同权利的可笑念头,但是瑞森拒绝接受那种自私自利、充满优越感的观点。

  原本在酒馆各角落好奇观望的人现在都聚集在瑞森的桌边或是聆听或是发问。他们好像全都闲着没事做似的。

  酒馆的门突然打开。“玫瑰小姐来了。寇尔骑马跟在她后面。”

  酒馆里的人突然全部跳起来往外冲。杜里在混乱中差点跌倒,他站稳后转向瑞森。

  “你不一起来吗?你至少该瞧一瞧我们的玫瑰小姐。她绝对值得你花这个时间。”

  瑞森不是很有兴趣,但不愿引起杜里的疑心,所以他起身跟着杜里走出酒馆。瑞森不急于结识那个年轻女人,但他抵达酒馆前面的栓马柱时,杜里已经跑到街道对面了。

  他的寻人行动很可能在几分钟内结束。瑞森突然百感交集。他向艾爵士保证过这会是他最后一次尝试解谜,如果事实证明艾爵士是对的,那么这趟西部行将是另一次白费力气的追寻。

  瑞森叹了口气。艾爵士的论点不容驳斥。柯玫瑰不可能是他的女儿。薇莉是独生女,玫瑰却有四个哥哥。但圣路易的律师证实那个信息的报告中还包括了几个令瑞森觉得耐人寻味的评论。玫瑰在面谈时始终保持戒心,甚至不愿透露她的哥哥叫什么名字。律师在报告中指出她虽然非常客气有礼,但很明显可以看出她在害怕。

  虽然玫瑰不肯合作,但学校的校长却帮了不少忙。校长告诉律师每学期开学时,玫瑰的两个哥哥都会送她到学校。校长没有见过玫瑰的任何一个哥哥,因此无法描述他们的长相。她曾经听说有关玫瑰的一个哥哥的谣言,但不愿把谣言的内容透露给律师知道。

  校长说她不是长舌妇,而玫瑰在适应寄宿生活后,在学校里一直是品学兼优的模范生,其中一个女学生起始的恶毒谣言也迅速止息。反正也没有人会相信那些蜚言蜚语。

  之后无论律师怎么追问,校长都不肯多说。

  瑞森摇摇头,流言当然不足采信。事情也许真如艾威廉预料的一样,只是另一件两个女人面貌相似的案例而已。威廉劝瑞森死心,跟他一样接受残酷的事实。瑞森心里也明白艾薇莉很可能在被带走后不久就死了,但是每次看到保护他父亲多年的艾威廉爵士,瑞森就觉得非继续找寻不可。

  瑞森自认是注重实际的人,但直觉要他前往蒙大拿亲自查明真相。接到电报时,他正好在离芝加哥不远的地方。他立刻骑马前往市郊找那个自认见到艾威廉女儿的妇人。在跟萧安娜太太谈过话和听取律师跟柯玫瑰面谈的报告后,瑞森判定是一条追查的线索。萧太太不像是个大惊小怪的妇人。她的头脑相当冷静,而且论据有力。没有亲戚关系的人不可能长得如此相像。瑞森想要相信她是对的。

  他做好失望的心理准备后步下木板人行道。金属的闪光引起他的注意。他侧头望向人行道彼端,看到十五呎外的巷口伸出一把猎枪,枪口瞄准站在杂货店前面的人群。

  瑞森认出韩利、葛斯和杜里,但还有三个他没见过的人在对面的人行道上站成一个圆形。一个浅金色头发的男子站在韩利旁边,但当他退后一步时,猎枪的枪管抬了起来。金发男子几乎是立刻又移动了一下,杜里阴错阳差地挡在他背后。瑞森注意到猎枪的枪管又放了下来。

  他决定干预。人群鱼贯进入杂货店。瑞森在过马路时脱掉风衣,顺手把风衣挂在人行道前面的栓马柱上,跟在人群后面进入杂货店。

  皮革和香料的味道扑鼻而来。杂货店相当大,中央有一条宽敞的走道,两侧还有两条较窄的走道。走道两边的架子上堆满食物、布料、皮革制品、十字镐、铲子和各种杂货。瑞森这辈子从来没有见过如此杂乱无章的商店。他很怀疑杂货店老板怎么找得到顾客要的商品。

  瑞森叹口气,移到店门口旁边,他打算待在那里直到在人群中看到那个金发男子。那个家伙跑到哪里去了?瑞森比店里所有的人至少都要高出一个头,但还是找不到金发男子。他不可能平空消失,但在这么乱的店里,瑞森猜任何事都有可能。

  杜里从店的左侧走到柜枱前跟一个标致的褐发女孩低声说话。她想必就是杂货店老板的女儿莫凯玲。杜里打手势叫他到柜枱前,但瑞森摇头,留在原地不动。他不想冒险错过金发男子。就算杜里认为他的行为无礼,瑞森也不在乎。

  几分钟后他听到杜里在说“生性害羞”这类的话。由于杜里说话时目光望向他,所以他猜想他指的是他。他感到荒谬可笑。

  莫凯玲挥手吸引他的注意。两人目光相遇时,她露出“来认识我”的诱人笑容。瑞森没有回以笑容。他现在没有心情社交,因为他觉得警告那个金发陌生人更加重要。

  他平常很少管别人的闲事,但他深信为人处事应光明磊落。偷袭没有防备的人是懦夫行径,瑞森无法容忍懦夫。

  他的耐性耗尽,决定主动寻找那个陌生人,但就在他刚有行动时,金发男子扛着一袋面粉出现在中央走道尽头。瑞森等他抵达门口时,一个年轻女人绕过金发男子快步走向瑞森。

  天哪!她是薇莉小姐。走向他的美丽女孩一定是艾威廉失踪多年的女儿。她长得跟艾爵士去世的妻子一模一样。第一眼看到她高高的颧骨和明亮的蓝眸时,瑞森深吸了口气而忘了吐出来。惊愕使他目瞪口呆、心跳如擂鼓,好不容易才强迫自己再度呼吸。

  他不敢相信他的眼睛。眼前的娟秀佳人就像是从画像里走出来的伊莎夫人。她们的服装发型当然不同,但是老天作证,她们连鼻梁上的雀斑都一模一样。瑞森突然不在乎她有几个哥哥。萧太太说的一点也不错,没有血缘的两个人不可能长得如此相似。

  柯玫瑰。她越靠近他,细微的差别就越明显。她的眼眸颜色比画像中的伊莎夫人浅。瑞森挫折地吐出口气。她杏仁形的眼睛和脸部骨骼构造在近看之下跟伊莎夫人又并非一模一样。真要命,她看起来竟然有点像那个金发男子。没错,她的发色是比较浅,但她仍然可能是金发男子的妹妹。如果他们真的是兄妹,她怎么会又酷似艾威廉的妻子?

  瑞森上次见到伊莎夫人时只有十岁。他对她的记忆被失恃少年的思母心态主导着。例如他只记得她闻起来像雨后的花朵,她对他微笑时的眼神充满慈爱,她的拥抱有多么温柔。

  朝他走来的年轻女人是伊莎夫人的女儿薇莉吗?天哪,他真的不知道。

  他绞尽脑汁想查明真相。接着他想到杜里和其它人告诉他的那些有关柯玫瑰的事。她喜欢帮劝保护弱者。杜里不是说过她老是拖些不适应环境的人回家而把她的哥哥们逼得快发疯吗?

  瑞森突然想到了一个新计划。

  他将不再是镇上最凶恶的坏蛋。耍狠装酷使他得到所需的信息和获得酒馆中男性镇民的接纳,但是这种伪装现在行不通了,至少在柯玫瑰身上不管用。她喜欢没有能力照顾自己的弱者,他决定要假装成那种人。他将成为笨手笨脚、不知西部险恶的天真都市男孩,没有足够的常识保住自己的性命。他只希望他的伪装能骗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