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尔替玫瑰的最新救济对象取的绰号令道格乐不可支,但在看到“麦丢脸”的马时,道格突然恨不得宰了姓麦的。他才不在乎姓麦的有没有能力自卫,任何把马虐待成那样的混蛋都该死。
他伸手去拿猎枪,但是坐在他旁边的寇尔动作更快。寇尔夺走道格的枪扔到马车后方,很清楚道格在想什么。
“先查明真相,再采取行动。”寇尔低声建议。
道格不愿地点个头,跳下马车,大步走向畜栏。玫瑰和姓麦的正站在那里看那匹可怜的马。
玫瑰看到瑞森的坐骑时吃惊得瞠目结舌,那匹马全身上下都是青白的伤疤。“你拥有这匹马多久了?”她忧心忡忡地问。
“快三个星期了。”瑞森回答。
“谢天谢地!”她正要问另一个问题时,看到道格朝他们走来,她立刻移位到两个男人之间。她从二哥脸上看出他有多气愤。
“他只拥有这匹马三个星期,道格。只有三个星期而已。”
“你为什么大喊大叫?”瑞森大惑不解。
“我必须让道格听见。我不希望他杀你。”
她的坦率令瑞森吃惊,但他不动声色地把注意力转向她的二哥。他注意到道格气得脸色发紫,立刻明白道格是在替马打抱不平。
“道格很会照顾动物,”玫瑰说。
“特别喜欢马。当他看到你的马身上布满伤疤时——”
“他只看到疤。”
“是的。它被鞭打过,对不对?远看时我还以为它是匹白马,近看之下才发现它的毛原本是金黄色的。谁对它下的毒手?
道格抵达畜栏边,双手握拳地站在那里,一边打量那匹伤痕累累的马,一边聆听妹妹和瑞森的谈话。
“不知道。”瑞森回答。“我问过,但没有人知道。我忘了疤痕,我只看到‘麦修’”。
“麦修?好怪的名字。”她说完后才发觉有可能侮辱到他。“我是说奇怪的好名宇。”
她急忙补充道,又点个头让他相信她的真诚。
她不想伤害他感情的努力使他忍不住微笑。她果然是个心地善良的可人儿,而且毫无骄纵之气,跟他以前认识的女人完全不同。他怀疑她知道她有多么迷人。
“我给它取的是我一个脾气暴躁祖先的名字,我觉得他们有不少相似之处。”
“真的吗?”
“好丑的马。”寇尔在他们背后说。
“忽略那身疤痕就可以看出它是匹好马。”瑞森头也不回地说。
“你认为它是匹好马?”玫瑰轻声问。
“是的。”
她悄悄叹口气,感到心在融化。麦瑞森是个善良正直的好人。重内涵而不重外表的好男人不多了,尤其是在蒙大拿州。好男人不但稀少,而且有英年早逝的倾向。他们的高标准和价值观使他们易于送命。但这个好男人不会,玫瑰在心中发誓。无论如何,她都要帮助他学会在荒野中生存。
“麦修”正忙着为它的观众表演。它好像刚吃下一整桶疯草似地用后腿直立和喷鼻息。瑞森习惯了它的戏剧性行为。他知道“麦修”想要威吓他们,从玫瑰看到它冲向围栏时的担忧表情来看,他判断它确实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在不自觉中移向道格寻求保护。
瑞森发现自己在希望她移向的是他。
“它让你骑它吗?”她问。
道格的怒气渐消,平静得能够加入谈话了。“玫瑰,如果不能骑它,他怎会买下它?用点脑筋好不好!”
“就算不能骑,我还是会买下它。”瑞森说。
“那才叫真正的愚蠢。”寇尔说。
“也许吧!”瑞森不以为忤地说。
“因为你看出的相似之处吗?”她问。
瑞森点头。“它像我祖先据说的那样固执。它的眼睛里除了强烈的感情外还有别的东西,我猜是对那些不了解它的人的耐心吧,”
她再度叹息。“耐心。”
瑞森点头,纳闷着她是怎么了。她的眼神突然像作白日梦般恍惚起来,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她心想,她可能是恋爱了。那是一种少女的幻想,但她不在乎。只要她不说出她在幻想什么就没有关系,不是吗?
“我猜我可以从它身上学到一些东西。”瑞森告诉道格。“我缺乏耐心。”
他真的会成为一个好丈夫,玫瑰心想,他想有耐心。
“它的腿很粗壮。”道格说,往围栏靠近。“你检查过它吗?有没有看出它有病?”
“检查过。它很健康。”
“你在哪里买下它的?”
“汉蒙镇外的老方马场。听说过吗?”
致瑰瞪大了眼。“老方马场?天哪,老方只买他要宰来出售的马。你花了多少钱买它?”
“十二美元。”瑞森回答。
“那么你被敲竹杠了。”寇尔幸灾乐祸地道。
道格不以为然。“未必,寇尔。他说不定是占了便宜。”
“我很幸运。”瑞森说。“如果我晚一个小时,‘麦修’就被宰了。”
“那就是为什么你就算不能骑也会买下它的原因。”玫瑰愉快地推断。她转向寇尔低声说:
“他很善良,不是吗?”
“他很愚蠢。”寇尔低声回答。
瑞森听到了他们的谈话。他耸耸肩,走向围栏门。“麦修”跟着他移动,一副想要把他支解的模样。但在他走进畜栏里时,它只不过用力推了他一下后就安静下来。
“麦修”在道格想要靠近它之前都很温顺。瑞森抓住马勒,安抚惊慌的“麦修”。道格关好围栏门往前走。“麦修”立刻又紧张不安起来。
“站在原地别动。”瑞森喊道。“让它靠近你。只要你不动,它就不会伤害你。”
道格点头同意。他分开双腿而立,静观其变。他不用等太久。瑞森一放开马勒,“麦修”就冲向道格。玫瑰确信“麦修”打算踩死道格。她想要尖叫警告,但努力克制住自己。寇尔确定他看到“麦修”两眼喷火,他立刻伸手握住枪柄。
“麦修”在冲到离道格几吋处停下,但又用后腿直立了两次才决定守规炬。玫瑰吓得两腿发软,挨近寇尔靠在他身上。
“你现在可以摸它了。”瑞森告诉道格。“它不会伤害人,只是喜欢装模作样罢了。”他注意到道格脸色发白。“你没事吧?”
道格咽了口口水。“你忘了提它会吓得人魂不附体。”他伸手去拍“麦修”,“麦修”立刻回敬他一脚。道格大笑一声,再试一次。“近看之下我可以看出它确实是匹好马,你选得很好。
他的声音中流露出勉强的钦佩。
“不是我选了它,是它选了我。”瑞森没有进一步解释,但道格似乎了解。
“就这么高大的马而言,它的性情算是温和的。”道格说。
“我们在苏格兰有更高大的马。”瑞森道。
“你来自苏格兰?”
瑞森点头。“听说你是爱尔兰人。”他希望道格多谈谈他的背景。
道格一脸讶异。“谁告诉你的?”
“你的妹妹。”
道格微笑。“那么我猜我有时是吧!”
瑞森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但他聪明地把话题转回马身上,因为他可以看出道格已经起了戒心。
“别被‘麦修’给骗了。它觉得陷入困境时能够致人于死。”
道格把那个信息记在脑子里以备他日之需。“许多人也是。”
接着他自我介绍,并表示不介意瑞森到他们家晚餐。两个男人建立起微妙的情谊。道格对动物的热爱和瑞森对“麦修”的喜爱使他们有了共同之处。
寇尔不愿让道格专美于前,也想靠近“麦修”。几分钟后,他也被吓得魂不附体,但花了更多时间才恢复过来。玫瑰也想试一试。她的两个哥哥异口同声地命令她待在畜栏外。
“麦修对女人偏心。”
瑞森的话并不能使寇尔或道格放心,他们对走进畜栏的妹妹大摇其头。
“她从小就不听话。”寇尔嘟囔道。
“她很有主见。”道格觉得他应该替妹妹辩护。
“看得出来。”瑞森说。
玫瑰进了畜栏门就停下,努力不流露出畏惧之色。她想闭起眼睛但不敢。当着瑞森的面受到哥哥们嘲笑会使她无地自容。“麦修”不理她。她等了几分钟才往前移动。
“麦修”终于慢慢地走向她。她轻拍它,像对婴儿般柔声哄着它。“麦修”显然很喜欢她的味道,一副急于讨好她的乖巧模样。
“你会喜欢玫瑰山庄的。”她呢喃道。
“你甚至会想跟你的朋友瑞森在那里住上好长好长的一段时间。”
她知道她在幻想不可能实现的事。她跟瑞森认识还不到一小时,他说过他只考虑在这里安顿下来。他说不定会觉得这里的生活太艰苦,在冬季来临前就收拾行李离开。
她隔着马脖子偷偷望向瑞森,突然又有点喘不过气来。她不明白自己是怎么了?她不认为她对瑞森的怪异反应是他的英俊外貌造成的。没错,她是觉得他很有魅力,但那不是使她喘不过气来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他温和的性格和善良的心地,“麦修”就是最好的证据。
她情不自禁地盯着他看。迷恋会发生得这么快吗?寄宿学校里的女孩都说会,但她一直不相信她们的傻话。现在她不是那么确定了。哥哥们坚持她总有一天会嫁人,她心里也明白他们说的可能没错。但在今天以前,想到要跟同一个男人生活一辈子总是令她反胃。但是她现在一点也不觉得反胃,一切突然变得不一样了。从来没有男人能令她喘不过气来,她猜呼吸困难是迷恋的必要条件。
接吻时的感觉应该是另一个要素。她只跟男生接吻过两次,那两次的接吻经验都像亲吻水母一样令她恶心。
玫瑰决定查明跟瑞森接吻会是什么感觉?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又轻声叹息。
她知道她不知羞耻,但她不在乎。
她轻拍“麦修”最后一下,然后转身走出畜栏。“麦修”像只绵羊似地乖乖跟在她后面。
道格和寇尔都注意到他们的小妹白痴似地呆望着瑞森。瑞森也注意到了,正在纳闷她为什么突然盯着他看。
然后他们都听到她哼唱起歌来。
“她是怎么了?”寇尔问。
“作白日梦。”道格答。
瑞森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望着玫瑰。她的举止怪异。盯着他看时,她的脸上有种出神的表情。她在想什么?他为此烦恼不已。她开始出现无法预测的征兆了。瑞森不喜欢在任何人身上看到那项特质。知道别人在想什么对他的工作很重要。诚然,他不能看透别人的心思,但他擅长判断性格,往往能预测反应。
“放弃吧?姓麦的!”寇尔说。
“放弃什么?”瑞森司。
“想要了解她。”道格说。“你永远也猜不透玫瑰在想什么。”
“瑞森,你是不是应该去追你的马?它想要跟我妹妹回家。”寇尔说。
瑞森咒骂一句,拔腿就跑。他是怎么了?居然连“麦修”出了畜栏都没有注意到。
瑞森吃惊的表情令寇尔忍不住大笑起来,因此也不大介意瑞森的举动无礼之至。寇尔并不惊讶“麦修”的变节。那匹马跟在这个地区流浪的大多数生物一样都很识货。无论是男人或动物,他们都跟着玫瑰回家。
她住在天堂里。瑞森勒马伫足在玫瑰山庄的山坡上,着迷地俯瞰绿草如茵的山谷。令人屏息的美景勾起他的乡愁,但是一种平静和满足的感觉很快地取代了乍起的乡愁。
他可以一辈子住在这里。
他吓了一跳,急忙赶走那个不忠的想法。他的心永远属于苏格兰,有朝一日,等他拥有足够的金钱和权势时,他就会返回故乡收回原本属于他的一切。
他把注意力转回柯家牧场。他原本以为他们会住在原木建造的小木屋里,没想到柯家人住的是白色护墙板的两层楼房,房屋的三面还有阳台围绕着,屋后有两座大谷仓,相距约五、六十码的谷仓周围共有五个畜栏。
“你们有多少匹马?”瑞森问。
“有时好像有上百匹。”玫瑰回答。“马是我们的收入来源,我们饲养和出售它们。我猜我们最多时有六、七十匹,最少时也有三十匹。寇尔经常捉野马回来。我们也有牛,但数目远不及达维期望的多。”
“达维是你最小的哥哥?”
“是的。”
“你出生时,他几岁?”
“九岁。为什么问这个?”
他耸耸肩。“只是好奇而已。他长得像道格,还是像你和寇尔?”
“他长得像……达维。你很喜欢问问题,瑞森。”
“是吗?”他词穷地说。
她点点头。“你认为我的家如何?”
“你的家使我想到苏格兰。这是高地人所能给予的最高赞美,玫瑰。”
她露出满意的微笑,瑞森的眼神显示出他的诚恳。她突然又想叹息了。天哪!她是多么喜欢这个温柔男子。
她在马鞍上倾身挨近他。“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她低语。
他也在马鞍上倾身向她。“不知道。”他低声回答。“你在想什么?”
“你和我非常相像。”
他吃了一惊。她一定是糊涂了才会认为他们很像。在他看来,他们完全相反。他已经看出她是非常情绪化的人,他确定自己不是那种人。他很少让人看出他的感觉和想法。他做任何决定前必定深思熟虑。他讲求秩序,而玫瑰显然喜欢混乱。她心地善良,天真得要命,对陌生人毫无戒心。还有信任——老天啊!她似乎信任她遇见的每个人。相识不到五分钟,她就决定带他回家。
据她所知,他很可能是冷血杀手。
不,他们一点也不像。他不信任任何人。天性使然和职业所需使他愤世嫉俗。但是她不可能知道她看走了眼,因为她对他一无所知,纯真地相信他告诉她的一切。只要他继续假装是不懂世故的都市男孩,她就会继续相信他们是意气相投的知己。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认为我们很像吗?”
他鼓起勇气。“为什么?”
“因为你看待事情的角度跟我相同。”她回答。“别再皱眉头了,瑞森。我没有侮辱你。”
没有才怪!“当然没有。我们到底用什么方法看事情?”
“我很久以前就学会把理性和逻辑放在感情之上。我的人生哲学很简单:先用头脑,再用心。”
她不以为然。“所以你不准自己单纯地去感觉?凡事都要先经过思考?”
“正是。”他很高兴她了解,心想,她会按他的规矩来了。
她翻个白眼。“亚当一定会喜欢你的。”
“为什么?”
“你们的人生哲学相同。我相信我常常逼得他要发疯。我很抱歉害他操那么多心,但我改变不了自己。”
“玫瑰,你到底走不走?我已经浪费一整天在等你了。”寇尔在他们后面咆哮。
玫瑰立刻策马前进。“寇尔对磨蹭没有耐心。他其实很好相处,只是不喜欢让人知道。”
瑞森深感怀疑。他认为寇尔对任何事都没有耐心,他从来没有见过比寇尔更暴躁的人。
达维在大谷仓外等他们。瑞森已经下了马背,正忙着说服“麦修”进马厩。“麦修”不愿意合作。它用后腿直立了几次,大声喷着鼻息,拚命跺脚,然后把头用力撞向瑞森的肩膀。瑞森一不小心被撞倒在地,他觉得丢脸极了。
玫瑰深表同情,不断恳求她的哥哥们设法帮忙。道格和寇尔都聪明地袖手旁观。道格还算有礼貌,连在瑞森第二次倒地时,也都只是面带微笑而已。寇尔就没那么客气了,他放声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瑞森恨不得宰了寇尔。他当然不能动手,至少在查明柯家人的背景前不能。他强迫自己忍耐。虽然他绝对有能力揍扁寇尔,但那样一来,玫瑰就会发现他有能力照顾自己。天哪!他恨死假装无能,此时此刻他恨死寇尔。
瑞森受够了“麦修”的别扭脾气。他放开缰绳,走向畜栏。“麦修”大声喷了一阵鼻息,用力跺了一下脚,然后跟在他后面进入畜栏,像石头似地站在畜栏中央让他解开马具。
“跃过栅栏,你就得靠自己了,明不明白,‘麦修’?”
“瑞森,来见过达维。”玫瑰喊道。
“瑞森是哪门子的名字?”达维大声问。
“父亲给我取的名字。”瑞森大声回答,把马鞍和毛毯挂在栅栏上,关上栅门,走向玫瑰的四哥。“达维又是哪门子的名字?爱尔兰人的名字吗?”
达维微笑道:“有可能。”
这算是哪门子的回答?他没办法问,因为玫瑰已迫不及待地开始叙述她是如何认识瑞森的。
瑞森悄悄打量着达维。这家伙绝不可能是玫瑰的亲哥哥。达维有红褐色的头发、绿色的眼睛和正方形的脸,身高虽然跟道格差不多却瘦得跟芦苇一样。瑞森判断达维甚至不可能跟寇尔或道格有亲戚关系。
他注意到达维在听说他要留下来吃晚餐时并没有不悦之色。事实上,他一副逆来顺受的认命表情。瑞森正要认为达维不像寇尔那样粗暴无礼时,达维就使他改变心意了。
“敢骑那匹马算你有种。”
“达维,不得无礼。”玫瑰命令道。
“我不是无礼,我是在恭维瑞森。骑那种烈性子的马确实需要胆量。”达维转向他们的客人说:“如果你觉得受冒犯,抱歉。”
“瑞森,你明天要给‘麦修’上马鞍吗?”寇尔在马车旁大喊。
瑞森立刻起了疑心。“问这个做什么?”
寇尔扛起面粉袋。“我想要观赏。”
瑞森知道他在这时开口,一定会说出令他后悔的话,于是他强迫自己保持沉默。他看着寇尔走进屋里,这才注意到那个靠在阳台柱子上的黑人。他长得相当令人肃然起敬,肩膀宽厚,发梢银白,金边眼镜使他看起来像学者。他的神情显得相当轻松自在。
瑞森纳闷着黑人是不是玫瑰请回家吃饭的另一个孤苦无助的人。如果是,那么他显然决定在此长住了。
“别理寇尔,瑞森。他只是喜欢开玩笑,无意伤感情。他其实是非常温和体贴的人。”她微笑望着他,一副真心期盼他相信那番胡说八道的模样。
“看在老天的分上,玫瑰,瑞森是大男人,不是小男孩。”达维批评道,走到瑞森旁边。“你会习惯我妹妹的,但需要一段时间。她老是在担心有人会伤心。别理她。”他说完话就往屋里跑。
“快点,瑞森,亚当在等我们。”玫瑰催促道。
她跑上阳台,但停在那个陌生黑人身旁。瑞森以为她要先介绍她的另一个客人认识,然后再带他进屋见她的大哥。他猜错了。
“亚当,这位是我的朋友麦瑞森。他来自苏格兰。”玫瑰说。
亚当站直身子。“欢迎光临玫瑰山庄,麦先生。”
瑞森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望向玫瑰,然后望向亚当。他不知道该说什么或做什么。玫瑰和她的大哥只是凝视着他,等待他的反应。
瑞森希望有人详细说明那个黑人为什么和玫瑰以兄妹相称。等他从惊愕中回过神时,他明白他无权过问,他们也不必解释。
“很高兴认识你,先生。你的妹妹很好心,邀请我留下来晚餐。希望不会太打扰。”瑞森伸出手。亚当似乎很意外,迟疑了两秒才跟他握手。
“我们很习惯玫瑰请陌生人回家晚餐。”亚当微微一笑。晚餐已经准备好了。
(以下删节内容由四月天论坛会员sera翻译)
他在头前带路,玫芮·罗丝跟在他后面,韩瑞森还站在那,他试图归类脑海中各种疯狂的可能性。
他实在找不出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以主之圣名,这四个如此迥异,且不可能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他们怎么可能是她的哥哥?
玫芮·罗丝使屏风门打开,非常有耐心的等着他。
他摇摇头,最终使自己从恍惚中摆脱出来。
她对他说“关于亚当……”
“嗯?”他支撑自己面对她的另一个惊喜,完全相信那会是再次的大吃一惊。
“你还没有问过,但我想我总该告诉你。”
他感到兴奋,终于,他要知道点真正的、金字招牌的解释了。
“哦?”
“他不是爱尔兰人。”她笑着看向他。
1862年,7月1日
亲爱的罗丝妈妈:
我们正处于一段可怕的时期,我们试图让宝宝停止尿裤子,作为一个男孩子们的我们,我们用不同的方式。一个下午宝宝逮到了乔卫司,从那时她开始站着,我们试着跟他解释,女孩们不这样干,但她不听我们的,所以,现在我们开始于想她也许不知道她是女孩。亚当发誓说她敏捷(聪明)的像鞭子,但她也像克尔一样固执,你知道他有多骡子脑袋,我们都觉得我们需要个女人帮我们解决这问题,亚当说他可以带宝宝去贝儿的小木屋,因此她是整个区域唯一的女人,克尔对这个主意有一阵不适应。他不想小玫芮·罗丝待在一个妓女的周围,但是贝儿很善良,我想这点关系很多,此外,每个人都知道她憎恨,她不得不放食物在她桌上。为什么呢,她告诉每个找她的男人,她很恨卖淫,她是那么的忧郁与悲哀。因此人们甚至不再称呼她是个妓女,不,他们叫她忧郁的蓝贝儿……
你的亲爱的儿子 道格拉斯·柯雷波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