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0期
霍桑的女权主义思想在海丝特·白兰个性上的体现
作者:赵广平 程树华
2.精神上的痛苦抗争——海丝特独立自我精神力量的集中反映
“对我们没有任何东西是神圣的,我们要打倒一切,包括我们自己”。海丝特的女性思想就是在于要打倒一切,打破束缚在人们心灵上的枷锁。同精神上的痛苦抗争是海丝特独立自我精神力量的集中反映,也是霍桑女权主义思想的又一体现方式。从表面上看,《红字》这部小说的表层结构主要是在描述海丝特和狄姆斯特尔之间的通奸行为,并由这一事件而引发出的一系列矛盾。用现代的观点来分析,小说描述了海丝特的“婚外恋”,以及由这一恋情而受到的惩罚。而小说的深层结构是在讴歌与描写海丝特如何去战胜精神上的极大痛苦,揭示出海丝特的那种坚忍不拔的个性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在示众台上,海丝特怀抱婴儿接受惩罚。但是,尽管“她神情倨傲,但那些挤在一起看她的人的每一个脚步声,都会使她感到痛苦,犹如她的心被扔在街上,供人们踢蹴和践踏”。这种内心的痛苦与不幸是由于她和狄姆斯特尔之间的爱而引发的。但也正是在这些痛苦与不幸之中,海丝特的个性得到了体现。她在不断的痛苦中觉醒,在连续的不幸中成熟。她并没有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受辱而产生对现实的极度厌弃和绝望,没有放弃对生命的爱,对爱情的追求。在示众台上,她“站在这个令人凄伤的高处,她又看到老英格兰家乡的村庄,看到了她的老家……她看到了父亲的脸……她也看到了母亲的脸色……她看到自己的脸,那是一张天真美丽,红光闪闪的脸,她的脸能使镜子里黯然无光的一切焕发出光彩”。这是海丝特第一次同心灵上的痛苦作斗争。在这一斗争的过程中,海丝特的那种“丰富的,复杂的,多棱角的性格”得到了深层次的展示。海丝特征服内心痛苦的过程正是她力求摆脱残酷的殖民统治, 力求摆脱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全过程。
同海丝特一样,简·爱在战胜强大势力的同时,也在同心灵上的恐惧一次又一次地抗争。小说一开始,简·爱是以一个其貌不扬、瘦怯怯的小女孩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她同那位暴虐专横的少爷厮打后,她受到严厉的惩罚。在被关进里德先生九年前病故并在此处入殓的屋子里,她的内心痛苦达到极点。同时,她又毫无保留地展示了她的痛苦,从而使读者感到世界的冷酷以及一个寄人篱下生存的孤儿的心酸。她自述道:“我为什么老受折磨,老受欺骗,老挨骂,一辈子也翻不了身呢?我为什么会从来得不到别人的欢心呢?”在同内心痛苦斗争的过程中,简·爱的个性不断成熟。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一种内心的愤怒把她肉体所承受的痛苦压下去。“不公平啊!——不公平啊! 我的理智说。令人痛苦的刺激逼得我的理智早熟地发挥了威力……决心从这难以忍受的压迫下逃跑……万一走不了的话,就永远不再吃不再喝,听任自己饿死。”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海丝特和简·爱都是以一种顽强的毅力征服内心的痛苦。所不同的是,海丝特是以沉默的方式同内心的痛苦作斗争。简·爱是以一种直接发泄的方式进行斗争。
3.行动上的三次反抗—— 海丝特反抗精神的聚光点
海丝特在行动上的三次公开反抗是霍桑早期女权主义思想的又一表现形式。第一次,海丝特听到传闻,一些倾向于宗教和政府事务方面实行强硬的头面人物,打算剥夺海丝特对珍珠的养育权。这是因为,殖民统治者认为海丝特是一个行为堕落的女人,孩子由一个灵魂堕落的女人去抚养,也会堕落。但对海丝特而言,珍珠是她的命根子,是她“用所有的一切买来的”,她“是母亲唯一的宝贝”。虽然因为珍珠的问世,红字才具有如此强烈的灾难性效果,致使她无法得到任何人的同情。但对于海丝特来说“这孩子是人类对她惩罚的那个罪行的直接结果,她的安身之处也在那个同一不光彩的前胸”。这是海丝特对“红字”这个耻辱概念的全部理解,也是她留住在波士顿对接受惩罚的内心表白。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在这种孤立无援的环境中,海丝特不是呆在她的与世隔绝的海滨小屋中向隅而泣,不是在等待命运的宰割,而是勇敢地站了出来。同时,她也清醒地认识到她这次所要面对的对手并不是那些站在示众台下看热闹的人群,而是以贝林汉姆总督为首的殖民地的头面人物。他们有权制造监狱;有权立法;有权决定任何人的命运;有权惩罚海丝特并迫使她终身佩戴象征耻辱的红字。在强大的统治者面前,海丝特也意识到自己拥有的权利。因此,当清教统治者让海丝特放弃对孩子抚养的时候,她大声叫道:“我可以用从这个红字中所学到的东西来教导我的小珍珠,这个标记教育着我——它天天都在教导我——此刻它还在教导我——由于我有了它的教导,我的孩子才变得更加聪明,更好。”假设本文作者在文章的一开始就指出海丝特拥有了女权主义思想,拥有为争取妇女权利和地位而斗争的现代意识,这种提法可能会招来批评乃至否定。因为许多评论家认为海丝特所处的时代使她不可能拥有现代人的女权主义思想。海丝特之所以留在与世隔绝的海滨小屋中是为了“背着沉重的十字架,一边忏悔,一边赎罪,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艰难跋涉”。那么,我认为,海丝特经过七年痛苦生活的磨难后,她的坚强个性已经日趋成熟。
她的反抗方式也从思想上的内在反抗升华到行动上的外在反抗。她敢于挺身而出同残酷的清教统治者据理相争,就足以证明在海丝特的内心深处已经拥有了朦胧的女性意识,即早期女权主义思想。当然,在整部小说中,海丝特的自身行为还没有达到追求民主与平等的高度,但是海丝特不屈不挠的个性以及由这一个性而演变出来的勇敢行为已经孕育着民主主义思想的萌芽,闪耀着民主主义的光辉。最后,当贝林汉姆说到“毫无疑问,小女孩的灵魂的现时状态和未来的命运都是一片漆黑的,我们应该采取正确的处置办法”时,海丝特立刻反驳说:“上帝给了我这个孩子,是为了补偿你们从我身上夺走的别的一切。”显而易见,海丝特所说的 “补偿”和“夺走”暗指的是她和狄姆斯特尔的爱情理应受到社会的承认。她之所以无法享受到人世间的真正感情,是由于残酷的清教统治以及社会对妇女的偏见。海丝特认为,既然是上帝赐予她这个孩子,她抚养这个孩子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她意识到,作为母亲,她有责任,也有能力养育好自己的孩子。她感到自己具有抗拒这个世界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并随时准备誓死保卫这些权利。海丝特再一次抗争道:“你们不能把她夺走,否则,我将首先死去,上帝把她交给我抚养,我绝不放弃她。”难道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仅仅为了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利而呐喊吗?这是一位勇敢的母亲,是一个普通妇女在为争取自己应该拥有平等和自由权利的呐喊。
海丝特第二次在行动上的反抗表现在她对齐灵沃斯的愤怒指责和无情揭露上。她对前夫的公开指责是她个性成熟的标志。七年前,当齐灵沃斯在牢房中看望海丝特时,刚刚蒙受耻辱的她处于无力自卫的境地。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海丝特答应了他的要求,不把他的真实身份告诉任何人。这是海丝特为了保护女儿,保护狄姆斯特尔免遭伤害所采取的权宜之计。应该说这是一种自我牺牲的高尚行为。同时,她当时也不清楚齐灵沃斯要求她这样做的全部动机和目的。但当海丝特目睹了牧师在强烈的痛苦下挣扎,或者确切地说,他已经不再进行挣扎,而已经处于疯狂边缘的时候,她再一次站了出来。她要阻止齐灵沃斯对狄姆斯特尔的进一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