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魏)·曹丕《策孫權九錫文》




  蓋聖王之法,以德設爵,以功制祿;勞大者祿厚,德威者禮豐。胡叔旦有夾輔之勳,太公有鷹揚之功,並啟土宇,井受備物,所以表章元功,殊異賢哲也。近漢高祖受命之初,分裂膏腴以王八姓,斯則前世之懿事,後王之元龜也。朕以不德,承運革命,君臨萬國,秉統天機,思齊先代,坐而待旦。惟君天資忠亮,命世作佐,深睹歷數,達見廢興,遠遣行人,浮于潛漢。望風影附,抗疏稱藩,兼納纖絺南方之貢,普遣諸將來還本朝,忠肅內發,款誠外昭,信著金石,義蓋山河,朕甚嘉焉。今封君為吳王,使使持節太常高平侯貞,授君璽綬策書,金虎符第一至第五,左竹使符第一至第十,以大將軍使持節督交州,領荊州牧事,錫君青土,苴以白茅,對揚朕命,以尹東夏。其上故驃騎將軍南昌侯印綬符策。今又加君九錫,其敬聽後命,以君綏安東南,綱紀江外,民夷安業,無或攜貳,是用錫君大輅戎輅各一,玄牡二駟。君務財勸農,倉庫盈積,是用錫君袞冕之服,赤舄副焉。君化民以德,禮教興行,是用錫君軒縣之樂。君宣導休風,懷柔百越,是用錫君朱戶以居。君運其才謀,官方任賢,是用錫君納陛以登。君忠勇並奮,清除好慝,是用錫君虎賁之士百人。君振威陵邁,宣力荊南,梟滅凶醜,罪人斯得,是用錫君鈇鉞各一。君文和于內,武信於外,是用錫君彤弓一、彤矢百、玈弓十、玈矢千。君以忠肅為基,恭勤為德,是用錫君秬鬯一卣,圭瓚副焉。欽哉!敬敷訓典,以副朕命,以勖相我國家,永終爾顯烈。

  ◎作者簡註:
  曹丕,公元一八七年至公元二二六年,字子桓,沛國譙(今亳州)人。曹操的第二個兒子。建安十六年(公元二一一年)為五官中郎將,兼副丞相。建安二十二年(公元二一七年)被曹操立為魏太子。建安二十五年(公元二二零年)正月,曹操死,他繼承曹操的官職和爵位,為丞相、魏王。這年冬天,他廢掉漢獻帝,自立為大魏皇帝。歷史上稱魏文帝。

  曹丕是三國時魏國的建立者,又是文學家。曹丕即位後,頒佈了“九品官人法”,這是對過去曹操選拔官吏辦法的一種改變。這種方法的內容是:各州郡由有聲望的士族出任“中正”。“中正”將當地的士人按才能分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朝廷對官吏的選用就根據“中正”的評定來決定。實行“九品官人法”本來是為了更好地為朝廷選拔官吏,但是,由於“中正”都是各地士族大地主,他們互相聯絡、包庇,選人並不看才能,而看重門第、出身。從此,官吏的升降,不是憑才能,看政績,而單純以家世高低為准。出身微賤的人不能入品,低級士族只能列在下品,這就確立和鞏固了士族門閥的政治上的特權。這在歷史上是一種倒退。

  曹丕在位時實行的某些政治措施,在當時還是有一定進步作用的。如對宦官、對外戚在政治上實行限制,規定“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他主張輕刑罰、薄賦稅,反對厚葬和墓祭,比較重視興修水利和發展農業生產等等。

  曹丕愛好文學,在文學創作和理論研究上都有成就。現存詩歌四十首,形式多樣。其中《燕歌行》二首是代表作,也是我國現存最早的完整七言詩,對七言詩的形成有貢獻。他的《典論·論文》是我國最早的文藝理論批評專著。他闡明了文學的價值和作用,強調了作家的氣質才性和作品的關係,對我國文學批評的發展有較大的貢獻。著作現存《魏文帝集》和《魏文帝詩注》。
  落落校録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