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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班就读体育教育综述

作者:郝传萍 卢 雁



  我国法规在保障残疾学生全面发展和保障残疾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宏观方面已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残疾学生参与普通体育教育会面临诸多实际问题,比如体育器材不适合、无法与健全学生采用同样的评价标准等等问题,因此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使随班就读体育教育能够真正得到落实和保证。
  随班就读体育教育综述/郝传萍卢雁2.2关于随班就读体育教学的研究
  教学是随班就读体育教育的关键,对随班就读体育教育的成与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对教学的研究应该加强。就现有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2.2.1随班上体育课有利于促进残疾学生身体发展
  体育课是一种有计划有目的的师生双边的活动。从理论上讲,残疾学生既然随班就读就应该是参与班级所有的课程,但目前实际的状况并不是如此。段晓霞[7]通过对兰州随班就读学生调查显示,随班就读的学生基本上是免修体育课或见习、或降低要求,即便上体育课多数情况下也是当“观众”,有的学生甚至连课间操都没有上过。但是通实验,她发现残疾学生在有指导的锻炼后,其体能、适应能力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和提高。这种现象是否是普遍存在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调查与了解,就目前看到的研究显示[8][9],政府和多数行政人员一般都是积极地倡导残疾学生在普通学校就读,态度也是很积极的,只是部分管理人员和教师因各种原因态度上消极一些。而体育教师对残疾学生接纳的态度研究成果没有报道。
  保证残疾学生能够随班上体育课是随班就读的基本要求,而不应该仅以免修、见习的方式安排残疾学生[10],吴燕丹对福建中学的调查也显示[11],34.8%的中学是随班就读上体育课、41.4%的中学是免修体育课、8.8%的中学是将残疾学生集中起来单独开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体育运动国际宪章》第一条中规定[12]:参加体育运动是所有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每个人必须有充分的机会按照其民族运动传统从事体育运动,增进体质并获得与其天赋相适应的运动成就,必须为年轻人(包括学龄前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特别的机会,通过适合其需要的体育运动计划来充分发展他们的个性。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政策保护残疾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的权利,还应该进一步研究出现随班就读但不跟班上体育课这种现象的原因及解决的方式。
  2.2.2照顾残疾学生的差异应当是随班就读体育教学的一个原则
  教学原则是有效进行教学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13]。教学原则是人们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归纳和总结出来的,是教师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定。林建彬[14]通过残疾学生的体育教学实践提出四项体育教学原则:因人而异原则、循序渐进原则、安全锻炼原则、扬长避短原则。
  教师遵循什么样的教学原则与教师对体育教育和对残疾学生的认识有关。体育学科与其他学科的教学具有不同的特点,它是以运动技能的学习和体能提高为主的学科教学活动,残疾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仅在生理和心理方面与健全学生有差异,而且在运动学习方面与健全学生相比有更大的差异,因此随班就读体育教学原则应该综合考虑体育教育的特点和残疾学生的特点,不仅要考虑残疾学生与健全学生间的差异,更要在健全学生和残疾学生身心发展方向一致的理念下考虑残疾学生与健全学生如何进行体育教育的融合。
  2.2.3进行适应性的调整是随班就读体育教学的基本策略
  教学策略是教学中所采取的方式与方法的总称。教学策略选择得是否恰当决定着教学是否成功,采取什么策略一般应根据教学对象而定。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时,不可能为了残疾学生而改变就读班级的学习计划,而只能根据残疾学生的特点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吴文生认为[15]残疾学生跟班上课需要因人而异、区别对待,对于残疾学生来说参与活动是主要的,掌握技术是次要的;对于考试内容,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或降低标准,或改编考试内容,以便于调动残疾学生的积极性。张百宇[16]从残疾学生受教育的权利的高度提出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策略,当教材内容适合残疾学生锻炼时,可让残疾学生随班上课,但是象达标、测验课、为全校学生组织的专门性体育锻炼活动等如果不适合就要作调整。在制定目标和计划时必须区别对待。张百宇[17]将残疾学生体育教育的组织方法分为体育教学课的组织方法、课外体育活动锻炼的组织方法、课外单项体育竞赛的组织方法、学校田径运动会竞赛的组织方法;教材内容的安排要根据残疾学生的残疾情况进行安排。
  体育教育教学策略不只包含以上这些内容,相信随着随班就读体育教育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的研究的范围会更加广阔。另外,每一类残疾学生所具的特点是不一样的,教育教学的方式和所需要的帮助也是不完全一样的,教师分残疾类别和分残疾程度地研究体育教育教学的策略是非常有必要的。另外,相应的调整还有赖于体育教学中的支持策略的支撑,即要有相应的环境与条件的支持,以保证教学的顺利实施。
  2.3关于对随班就读体育师资培养的研究
  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决定了随班就读学生能否得到所需要的体育教育,因此体育教师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决定着随班就读体育教育是否能够取得成功。陈适晖[18]认为要重视培养融合体育教育师资,融合体育教育师资的特殊体育知识和能力包括:对各种不同残疾的认识,灵活选择并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的能力,根据残疾状况修改并灵活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师对融合教育的态度等。
  目前我们国家还没有专业化的随班就读体育师资,也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普通体育教师必须要接受特殊体育教育的培训。理想化的随班就读体育教师应该是在具备普通体育教育理论与教学技能的基础上,兼有特殊体育教育的理论与教学技能。就目前我们国家的现实情况,应该在普通体育教育专业中适当开设一些特殊体育教育课程,或举办定期的培训班以解决目前随班就读体育教育师资的不足。
  2.4关于国外融合体育教育研究
  融合体育教育是在融合教育思潮影响下开始的,它是以一种服务的方式提供给残疾学生,因此残疾学生融合体育教育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美国是融合体育教育研究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在美国融合体育教育研究主要侧重于有效性、同伴的使用、是否对健全学生有负面影响[19]。美国有关研究显示[20],对于身体运动技巧的发展,融合的环境比隔离环境更有效;美国学者还使用“身体运动发展测验(the Test of Gross Motor Development)”,比较了20名聋童的在完成运动技巧方面的情况。这20名儿童中有11人与有听力损伤的同学在普通体育课堂中学习,而剩余10名学生与有多种残疾的同学在一个特殊的、独立的适应性体育课堂中学习。结果显示,在普通体育教育课程中学习的儿童比在独立的、适应性课程中接受体育教育的儿童在身体运动发展方面有较大的提高。另外许多研究者非常关注同伴的作用,发现没有训练过的同伴是无效的,训练过的同伴可以有效地提高残疾儿童体育教育的专业学习时间。另外的研究显示,在普通体育教育中包容残疾儿童对非残疾儿童没有反面影响[21]。
  挪威是特殊教育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22]。1992年前挪威有三十多所特殊教育学校,自从欧洲提倡“一体化”教育后,学生们就到附近的学校就读,对他们采用特殊的课程和特殊的方式进行体育教育。特殊学校改为资源中心,为招收残疾学生的学校培训包括体育教师在内的师资,为在普通班级中学习的学生提供体育服务,利用资源中心的体育设施组织俱乐部,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残疾学生与健全学生的融合,但是也有不利的方面,如上体育课时教师照顾不过来,缺乏适合残疾学生的体育器材,校园内缺乏无障碍设施等问题。
  

[1]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