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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聋童汉语述宾结构的习得特征

作者:陈凤芸



  摘要 述宾结构是汉语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句法结构之一,熟 练地掌握和运用述宾结构, 对于聋童语言能力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对聋童汉语述宾结构习得的特征进行调查分析 ,着重列举了聋童汉语述宾结构异常运用的四种类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聋童习得汉语述 宾结构产生偏误的原因,并就如何提高聋童书面表达能力进行了探讨,以期能更好地促进聋 童语言运用能力的正常发展。
  关键词 聋童 语言习得 述宾结构
  分类号 G762
  
   述宾结构是汉语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句法结构之一,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述宾结构,对于聋童 语言能力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对聋童汉语述宾结构习得的特征进行调查分析,着重列 举了聋童汉语述宾结构异常运用的四种类型。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聋童习得汉语述宾结构产 生偏误的原因,并就如何提高聋童书面表达能力进行了探讨,以期能更好地促进聋童语言运 用能力的正常发展。
  
  1 述宾结构在学语前聋童中的最初体现
  
  聋童由于听力障碍,对所目及世界的表达方式只有通过手语来比比划划(语后聋的情况除外 ),那么,在他们的自然手语比划中是否存在原始的汉语述宾结构雏形,他们的汉语述宾结 构是如何发展的?要研究或论述这个问题显然很复杂,但是,我们或许也能从无数的生活交 往中,特别是教学观察中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我们先来看看入学前聋童的手势语言情况。聋童入学前所处的环境大多在家庭中,所以习得 语言的情况有三种:一种是自由手语,这些父母在知道孩子有听力障碍后,根据汉字的音、 形、义不规范地用自由手语与孩子交流;一种是真正的自然手语,这种情况仅出现在父母为 聋人的家庭中;还有一种是“零输入”,几乎没有真正有效的输入,因为这些父母根本就不 知道自己的孩子是聋人,仍用口语与他们交流。据调查,出生在聋人家庭的孩子其语言的习 得比较自然,并且与健听儿童的有声语言的习得过程具有相关性和可比性[1] 。例如,当聋 童要表达“吃苹果”这个意思时,他就会用手做一个苹果大小的形状,然后移动到嘴边,同 时嘴巴做出咀嚼的动作。也有的聋童会直接指着苹果,然后张开嘴。再如聋童想要“打球” 时,就会用手伸出来做出打球的动作,有的孩子会用两手比划一个圆,然后上下波动。由此 可见,聋童对同一事物的感受是相同或者基本相似的,所以在符号化的过程中,也就出现了 相同或相似的手势,但由于经验的范围大小、丰富程度不一样,不同的聋童又会表现出不同 的方式。其实这些我们都可以看作是学语前聋童对汉语述宾结构的“原始表述”。
  
  2 述宾结构在聋童书面语中的异常运用
  
  聋童的书面语,是指聋童经过学校教育或者其它途径的教育后所形成的书面语言。笔者 通过长期对聋童书面语的观察和分析,发现聋童在书面语表达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之所以 称其为问题,主要是依据汉语语法规则来判断的。在诸多的问题中,最为突出的表现在述宾 结构的异常运用上。述宾结构其实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动宾结构,聋童在汉语述宾结构的习得 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诸多的错误,可以粗略地将其概括为四种类型:动词“价位”运用不当 、述宾搭配不当、成分残缺不全、成分重复连用。
  
  2.1 动词“价位”运用不当
   在述宾结构中,动词所支配的语义成分在句法*?陈凤芸,本科,小教高级,研究方向:聋教育语言。Email:rgcfy@163.com。 试论聋童汉语述宾结构的习得特征/陈凤芸 结构中的位置,即价位[2]。如:“老师休息”当中的“休息”的施 事在句中投射为主语“老师”,我们称“休息”为一价动词;“小 猴吃桃子”当中的“吃”的施事和受事在句中分别投射为主语“小猴”和宾语“桃子”, 我们称“吃”为二价动词;“朋友送我一支笔”当中的“送”的施事、受事、与事在句中 分别投射为主语“朋友”、直接宾语“一支笔” 、“间接宾语“我”,我们称“送”为三 价动词。一般而言,一价动词、二价动词或三价动词所支配的语义成分在句法结构中都有相 对固定的位置,而在聋童的书面语中常会出现动词价位运用不当的现象。如:
  2.1.1 误将一价动词当二价动词用
  章羽跳舞律动室。
  同学们休息宿舍。
  我们敬礼国旗。
  类似于“跳舞、休息、敬礼”等一价动词在句法表达上并不能构成述宾结构的句式,而聋童 之所以写成上述形似述宾结构的语句,实质上是源于述宾结构已在他们的脑海中形成了一种 思维定势,即看到动词就习惯性地使用述宾结构的句式,而“跑步、跳舞、休息、敬礼”所 对应的句式应为“主语+状语(在、向)+动词”,从语法层面来看,这是聋童误将一价动词 当二价动词使用,从而出现价位运用不当的现象。
  2.1.2 二价动词的价位运用不当
  在一般的述宾结构当中,二价动词所形成的最简单的抽象句的句法结构为“主语+动词+宾语 ”,如:小红踢毽子。但在聋童的书面语当中往往会出现述宾结构语序颠倒的现象,其实质 属于二价动词价位运用不当的问题。如:
  陈老师王彬奖夸(夸奖)。 [应为“夸奖王彬”]
  四年级同学问题讨论。 [应为“讨论问题”]
  我自己拿纸玻璃擦,终于(把)玻璃(擦)完了。 [应为“擦玻璃”]
  我帮助哥哥房间里的书收拾。 [应为“收拾房间里的书”]
  我一点儿吃,好不好。 [应为“吃一点儿”]
  但是,像“结婚”这类二价动词所形成的最简单的抽象句往往类似于一价动词的句法结构, 即“主语+状语+动词”,而不是常见的“主语+动词+宾语”的句法结构,如“小王跟小李结 婚”。因此,像“结婚”这类二价动词不能形成述宾结构的句式,而聋童往往会误写为“小 王结婚小李”的述宾结构,这又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类现象,如:
  孙冬梅打架孙德琴。 [应为“和孙德琴打架”]
  陈老师聊天缪老师。 [应为“与缪老师聊天”]
  我道歉张老师,我做得不对。 [应为“向张老师道歉”]
  爸爸带我到饭店吃饭,有阿姨服务我。 [应为“为我服务”]
  清明节到了,我们去扫墓,同学们鞠躬烈士。 [应为“向烈士鞠躬”]
  2.1.3 述语动词“价”多余
  在聋童的书面语当中还经常出现述语动词“价”多余的现象。如:
  妈妈爱我快乐。 [应为“爱我”]
  我们在校门口欢迎新生您好。 [应为“欢迎新生”]
  陈老师教我们语文作文。 [应为“教我们语文”]
  “爱、欢迎”是二价动词,只允许二个价成分与之共现,在上面的句子中出现了三个价。“ 教”是三价动词,在上面的句子中却出现了四个价,“陈老师”、“我们”、“语文”、“ 作文”。
  
  2.2 述宾搭配不当
  在述宾结构中,聋童常出现述宾搭配不当的错误,如述语动词运用不当,往往会在同义或近 义动词的选择上发生偏差;宾语使用不当,往往会因词性不分而误将动词、形容词当名词使 用或因相似手语语素的干扰而出现误用现象。
  2.2.1 述语动词运用不当
  陈老师来到教室里宣布大家说:“大家都要认真打扫。”[应为“叮嘱大家”或“告诉大家 ”等]
  我心里感到妈妈的心情好。 [应为“觉得妈妈的心情好”]
  下课了,缪老师出去教室。 [应为“走出教室”]
  我要考试《绿色的办公室》。 [应为“默写《绿色的办公室》”]
  六年级同学没有保护门。 [应为“爱护门”]
  我天天坚持跑步练习身体。 [应为“锻炼身体”]
  2.2.2 宾语使用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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