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11期

当代文学史教学的困境与对策

作者:吴义勤




  吴义勤,1966年2月生。著名文学教育家。本刊顾问。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无党派。1995年苏州大学博士毕业后,离开南方赴山东师范大学任教。现任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山东省首批“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和省文化建设重点研究基地首席专家,山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小说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当代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作家协会理论批评委员会委员。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2005年被评为“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
  
  一、历史与困境
  
  在当今的中国学术界和史学界,对于文学史断代的划分一直是一个争议颇多的话题。比如,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的划分就有多种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下限应定在1942年,他们的根据是《延安文学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巨大历史意义和实践意义;另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下限应是1949年,因为正是这一年中国社会、中国文学的性质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还有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现代文学的下限应为1977年,他们认为粉碎“四人帮”、结束“文革”是中国文学向当代转化的根本标志;更为极端的一种意见则把中国现代文学的下限延伸到了1985年,他们认为1985年之后的中国文学才在形态、本质、思维等层面与中国现代文学有了根本性的“决裂”;而近年来更为流行的一种观点则是取消中国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的断代划分,他们用“二十世纪中国文学”、“近百年中国文学”等概念替换了原有的“中国现代文学”和“中国当代文学”的概念,他们认为中国文学的现代化历程至今仍未完成,“五四”以来的中国文学均应被视为追求“现代性”的文学。从一般的意义上来说,这些关于中国现、当代文学“断代”的意见都既有其合理的一面,又有其显而易见的局限。但是,在文学史的断代问题上如何做到既尊重历史的、政治的客观因素,又不违背文学、美学自身的规律,且保持统一、贯穿的文学史视角和标准是一个迫切需要学术界、史学界认真探讨的课题。因为,只有对这个问题形成了科学的共识,我们才能有效地避免在学科定位和课程设置等问题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而我觉得,“中国当代文学史”这门课程如今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和问题某种程度上其实也是与“断代”问题密切相关的。
  “中国当代文学史”作为全国高等学校中国语言文学系的主干课程,其对“中国当代文学”的界定基本上采纳的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带“官方”色彩的观点,即把中国当代文学视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至今的文学。而“中国当代文学史”这门课程则定位在“认识建国后社会主义文学的性质、任务、理论建树、发展道路、经验教训以及影响较大的作家与作品的概况,以培养学生的文学素养,提高评论、鉴赏当代作家、作品的能力。”(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学大纲)或“讲授建国以来文学思潮、理论、创作的发展概况,分析介绍诗歌、戏剧、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重要作家、作品,阐述文学发展的背景、规律、特点、经验教训,以扩大学生的基础知识,培养其分析辨别能力,提高马克思主义文学水平。”(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学大纲)而这样一种学科界定和课程定位也事实上决定了“中国当代文学史”与我国高校中文系的其他传统学科和传统课程的区别:首先,“中国当代文学史”是一个正在发生的“文学史”,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史”到“有史”、从“短时限”到“长跨度”的发展过程,它的终点是无限延伸的,也是不可预见的。其次,“中国当代文学史”的主体、对象、内容和范围是不断变化和丰富着的,它是一门一直处于“增殖”状态的学科。再次,“中国当代文学史”是一门能真正参与中国当代文学进程的课程,与“中国古典文学”、“中国现代文学”等学科主要面对已经发生的、固有的、无法改变的文学材料不同,“中国当代文学史”面对的则基本上是“未定型”的文学材料,其当下性、即时性和体验性是其他学科与课程所难以具备的。可以说,从建国到现在近50年的时间里,“中国当代文学史”这门课程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从最初依附、寄生于“中国现代文学史”,到如今拥有比较完备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和师资力量,“中国当代文学史”这门课程正是凭借自身的学科特点和学科优势赢得发展壮大的机遇的,但同时也正是其自身定位的局限和误区根本上导致了该课程在当今所面临的发展困境。这种困境具体表现在下述两个方面:
  (一)教材严重滞后。对“中国当代文学史”课程来说,教材建设一直是制约学科发展的一个瓶颈和难点。客观上,这与上文我们说到的“中国当代文学”的性质直接相关,因为中国当代文学是一种未完成状态的文学,是一种正在发展中的文学。许多新作家、新作品、新的文学现象都尚未定型,因而也无法进行文学史评判。再加上,“中国当代文学史”没有一个明确的“下限”,因而随着时代的前进,“下限”的推移文学史就需要不停地修补。而主观上,许多学者和文学史家更是认为“当代文学不宜写史”。在他们看来,文学史不仅是一个时期文学现象、作家作品的罗列与描述,而且更应是对文学发展的内在动因、发展规律和本质内容的揭示。他们指出,“史”不仅是一个历时性的概念,更是一种本质性的认识,而对当代文学同步的、近距离的观照,根本不能达到这一高度。在这个意义上,当代文学确实不易写史。但是“不易写史”不等于“不宜写史”。事实上,我始终觉得,当代人对当代文学的体验、认知应该比后来者更准确、更有发言权。因为一个亲身参与了当代文学进程的文学史家,他对当代文学事实、氛围、现象、作家作品有直接、可靠的感受与经验,这显然比没有经历过这段文学历史的后来者的“考证”会更生动、可信、真实。然而,在许多老一辈的文学史家那里,“当代文学不宜写史”的观念还很有市场,这使他们对“中国当代文学史”多少有点怠慢,也使“中国当代文学史”的教材建设远不及“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水平。可以说,正是这主客观两方面的原因造成了“中国当代文学史”教材建设的严重滞后状况。许多教材内容陈旧、观点僵化,根本不能适应时代和文学本身的发展要求。从时间上来说,我们现在已进入了21世纪,但是我们的大多数“中国当代文学史”教材的下限却基本上仍是在20世纪80年代。也就是说,有近20年的文学史内容在我们的当代文学史“教材”中是空白的。我们很难想象这样的“教材”能全面、真实地反映中国当代文学的成就与面貌。而近年刚出的几本“中国当代文学史”,比如陈思和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洪子诚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虽然时间上延伸到了20世纪90年代,但是有关这个时段的内容则大都是浮光掠影、点到为止,所占比例严重失衡。另一些以“20 世纪”名义出版的文学史,比如孔范今的《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等对20世纪90年代中国文学的涉猎在篇幅上也极少。另一方面,现有的“中国当代文学史教材”在空间结构上也存在明显的缺限。“中国当代文学”应该是全体“中国人”的当代文学,这个“中国人”应该超越政治、意识形态和地域的限制,而具有整体的包容性。但我们的“当代文学史”实际上却仅仅局限为“大陆当代文学”,台、港、澳及海外华文文学基本上被排除在外。近年来的一些文学史虽然增加了港澳台文学的章节,但大多是“补遗”性质的,它们被礼节性地作为“附录”拼贴在文学史中,并未以统一的文学标准与中国当代文学史融为一体。这一点其实也是由“中国当代文学”的性质定位决定的。中国当代文学的“社会主义性质”对于“港澳台海外华文文学”以及通俗文学无疑是有极强排他性的,它在制造中国当代文学“纯洁”形象的同时,也构成了对中国当代文学实际面貌甚至真相的掩盖。我们一直希望我们的文学史能超越政治的、地域的、意识形态的限制,把港、澳、台文学纳入我们的整体文学视野,但这在实际的文学史操作中这一点却很难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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