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语文教育应当提高智能水平
作者:杨道麟
意思是说,智力是联结知识与能力的中介。能力不仅依赖于知识,也依赖于智力,能力的获得与实践密不可分;知识不仅依赖于能力,也依赖于智力,知识与理论密切相连;智力也同样如此,依赖于能力和知识,智力又与认识相联系。这是一个因果循环链,是一个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过程[2](P229)。在语文教育中提高智能水平,既能促进语文知识的传授,又能促进语文能力的训练,更能促进语文智力的开发。因此,语文教师应根据语文学科的基础性特点和语文课程标准提出的要求,力争夯实语文知识、培养语文能力、发展语文智力,从而提高语文智能水平。下面分别论述:
一、夯实语文知识
语文知识是语音、文字、词汇、语法、修辞、逻辑、文章、文学等知识的总和[3](P47)。语文新课标没有按陈述性知识、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三个层次开列出“语文知识要点”的清单,这样淡化语文知识的做法并不是语文教育走向科学化的步骤,是难以提高语文教育质量的。语文知识的夯实有助于语文能力的培养和语文智力的发展。
(一)语音、文字知识
语音即语言的声音,它是人的发音器官发出的表示一定的意义的声音。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由浅入深地引导学生学习汉语拼音知识即字母、声母、韵母、声调、隔音符号及其拼读书写规则等知识,字音知识即同音字、近音字、多音字等知识,音节知识即单音节词、多音节词、古今音节词的组成变化等知识,古今读音发展变化知识即同音通假字中所需的古汉语音韵(侧重声母变化)知识,朗读知识即普通话(克服方言)、读准字音、感情(基调、色彩、态度等)、技巧(停顿与连接、重读与轻读、语气和语调、快慢与节奏、不同体裁作品的朗读等)等知识。文字即汉字,它是记录汉语的书写符号。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依照汉字的造字规律,有计划地引导学生学习汉字的构造知识,汉字的书写形式的演变知识,音同字、音近字、形似字、多义字等知识,辨认错别字的知识,汉字的查检及工具书的使用知识,汉字的辨误和规范书写知识,汉字的造字方法和构造、形体的演变知识,汉字意义的演变知识,汉字知识在语言中的运用知识等。
(二)词汇、语法知识
词汇即语汇,它是一种语言里所有词的总汇。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灵活多样地引导学生学习词语的来源知识即古汉语词、方言词、外来词、专业词等知识,词语的意义知识即基本义(或本义)、引申义、比喻义、语境义(象征义、附加义、特指义、隐含义等)等知识,词语的发展知识即词义的扩大、词义的缩小、词义的转移等知识,词语的辨析知识即多义词、同义词、反义词等知识,词语的色彩知识即感情色彩、语体色彩、风格色彩等知识,词语的运用知识即范围、程度及修饰、选用等知识,词语的特殊形式知识即成语、谚语、歇后语、惯用语的使用等知识。语法即文法,它是组词成句的规律。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一步一步地引导学生学习语素的概念、语素的形式、语素的用法等语素知识,词的构成、词的分类、词的语法结构功能与规则等词的知识,短语的分类、短语的多重性及构成规律、短语的语法结构功能与规则等短语知识,句子的语气、句子的作用、句子的结构等句子知识,句群与复句的区别、句群与段落的关系等句群知识等。
(三)修辞、逻辑知识
修辞即辞格,它是调整和修饰语言并使之更好地表情达意的技巧。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贯彻题旨和情境的原则,引导学生学习侧重意境上的修辞格(比喻、借代、比拟、摹状、对比、夸张、象征、设问、反问等)知识、侧重词语上的修辞格(双关、反语、拈连、警策、引用等)知识、侧重结构上的修辞格(反复、重迭、顶真、对偶、排比、层递等)知识,词语的修饰(语意明确、简明确切、平易简练等)知识,句式的修饰(主动句和被动句、肯定句和否定句、长句和短句、整句和散句、一般句和特殊句及不同句式的表达等)知识,篇章的修饰(文理通顺、结构妥帖、繁简适当、连贯得体等)知识。逻辑即形式逻辑,它是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和规则的具体运用。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精心设计不同类型的语例,引导学生学习形式逻辑的概念知识、判断知识、推理知识,以及形式逻辑的主要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知识,逻辑在语文知识中的运用知识,逻辑在阅读理解中的运用知识,逻辑在写作中的运用知识,逻辑在学习、生活中的运用知识等。
(四)文章、文学知识
文章是以写实为主的并用科学的语言组合成篇的文字作品。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根据语文课本中的普通文章、专业文章、变体文章众多的实际,引导学生通晓文章体例(记叙文、说明文、议论文、应用文等)知识,文章内容(意旨、事料、情感等)知识,文章形式(结构、语言、体式等)知识,文章境界(写实境界、有象境界、无象境界等)知识,文章阅读(一般阅读、比较阅读、研究性阅读和专题阅读,精读、略读和速读,诵读、朗读和默读等)知识,文章写作(审题、立意、布局、谋篇、表达、修改等)知识等。文学是以非写实为主的并用艺术的语言组合成篇的文字作品。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利用语文课本中选编了大量的古今中外的小说、诗歌、戏剧等文字作品的实际,逐步培养学生“具有初步的文学鉴赏能力”[4](P1)。除此,教师必须结合课内外语文活动,引导学生学习文学的基本知识即文学体裁知识、文学简史知识、文学鉴赏知识、文学理论知识、传统戏曲和影视知识、常见名句知识等。
二、培养语文能力
语文能力是阅读、写作、聆听、说话等能力的总和[5](P30)。语文新课标没有按阅读能力、写作能力、聆听能力、说话能力四个层次开列出“语文能力要点”的清单,这样弱化语文能力的做法并不是语文教育走向科学化的步骤,是难以提高语文教育质量的。语文能力的培养有助于语文知识的夯实和语文智力的发展。
(一)阅读能力
阅读能力是学生形成诸多能力中的基础能力。在语文教育中要求教师必须培养学生的独立阅读能力、个性化阅读能力以及多种文本阅读能力。独立阅读能力就是主体能对文本进行较为客观地把握的能力。因此,教师应要求学生在阅读过程中能充分发挥主观多元作用,也就是“理清思路,概括要点,理解文本所表达的思想、观点和感情”[6](P7),并“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文本能作出自己的分析判断,努力从不同的角度和层面进行阐发、评价和质疑”[6](P7),从而“从整体上把握文本内容”[6](P7)。个性化阅读能力就是主体能对文本进行“探究性阅读”、“创造性阅读”基础上“发展想象能力、思辨能力和批判能力”[6](P8)。因此,教师应要求学生在阅读过程中能“充分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知识积累”,并通过个体经验和知识的融入,个人思维和情感的作用,从而“获得独特的感受和体验”[6](P8)。多种文本阅读能力就是主体能“根据不同的阅读目的”[6](P8),对普通文章、专业文章、变体文章及小说、诗歌、戏剧等文本进行鉴赏的能力。因此,教师应要求学生能在阅读过程中“具有广泛的阅读兴趣,努力扩大阅读视野”[6](P8),并能“针对不同的阅读材料,灵活运用精读、略读、浏览、速读等阅读方法,提高阅读效率”[6](P8),从而“丰富自己的精神世界,提高文化品位”[6](P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