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7年第7期
余华小说的语言特色
作者:邓大琥
他们三个人来到了医院的供血室,那时候他们的脸都憋得通红了,像是怀胎十月似的一步一步小心翼翼地走着,阿方和根龙还挑着西瓜,走得就更慢,他们的手伸开抓住前后两个担子的绳子,他们的手正在使着劲,不让放着西瓜的担子摇晃。可是医院的走廊太狭窄,不时有人过来将他们的担子撞一下,担子一摇晃,阿方和根龙肚子里胀鼓鼓的水也跟着摇晃起来,让两个人疼得嘴巴一歪一歪的,站在那里不敢动,等担子不再那么摇晃了,才重新慢慢地往前走。
轻松的描写,带着滑稽,可笑,就仿佛他们去卖的真的是力气,而不是鲜血!余华的语言就是这样紧紧的箍着你的脖子,让你难于呼吸,可是当你准备就这样去了时,他又给你一口气。幽默的语言就像是这一口气,不仅给了作品里人物希望,也给了所有读者希望。这希望就是一种动力,这动力在语言文字中就是一种动感的体现。
三、诗性的比喻
小说是离不开语言的,而语言又是离不开修辞手法的,一位好作家应该是要擅长运用修辞手法的。余华小说在语言方面喜欢用比喻的手法。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比喻是天才的标志。比喻是一种图像,是一种通过联想、回忆呈现的具体可感的画面。在余华的小说中频繁的使用描述性的比喻手法,基本构成了他小说叙述的主体。如“……爷爷的手掌就像他们工厂的砂纸。”“他们把木桶扔进了井里,木桶打在水上‘啪’的一声,就像是一巴掌打在人的脸上……”“……饭店是在一座石桥的桥堍,它的屋顶还没有桥高,屋顶上长满了杂草,在屋檐前伸出来像是脸上的眉毛。”余华作品的故事情节总是穿插在看似漫不经心却充满暗示和象征的比喻中,再如“……他看到阿方和根龙是先拿起酒盅,眯着眼睛抿一口,然后两个人的嘴里都吐出了咝咝的声音,两张脸上的肌肉像是伸懒腰似的舒展开来。”这里边几个动作写得活灵活现,人物就这样被写活了。
余华的比喻不但形象生动,而且更有诗的性质,使小说的意境像一幅画,并富有象征意味。他首先是用了众多新奇的描述性喻体,如“像……”“如……”“如同……一样”的比喻句式,如一个少女死了,她的尸体躺在泥土之上。一个少女疯了,他的身体变得飘忽了。算命先生始终坐在那间昏暗的屋子里,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一条狭窄的江在烟雾里流淌着唰唰的声音,岸边的一株桃树正在盛开着鲜艳的粉红色。坐在一条小舟之中,在江面上像一片枯叶似的漂浮,他听到江水里有弦乐之声。
其次他不断用大量的诗一样的比喻来构成他的画面:像“窗外滴着春天最初的眼泪”本体是春雨,所可采用的喻体是很丰富的。作者将它比作“春天最初的眼泪”,手段精巧,又暗透了伤感的情绪,这样的例子还很多如“作为妻子的心中出现了一张像白纸一样的脸”;“五根像白色粉笔一样的手指”;“她的眼中恍若一片乌云;她的梦语如一阵阵从江面上吹来的风”……这些都避免了用抽象的词,都是通过直接的描绘形象,营造了一种灰色的,虚幻的气氛,还如“绿色的荧荧之光”,“虚幻的目光里,恍若……”“苍白”通过这些描写便将画面制作出来了。
余华将小说的细节通过一个个的比喻像画面一般的呈现出来,再将这些画面拼贴起来,增添小说的形象性,也让读者有了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同时比喻手法也丰富了作品的审美效果,增添了艺术的魅力。
四、精彩的对话
余华语言的成功是离不开他精彩的对话的。一个优秀的作家甚至夸大一点说,一个伟大的作家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要把对话写好,因为对话表达了作家对生活、对世界洞察的能力。叙述相对于对话来说是很容易的,因为叙述是作者在替他讲,可以不在乎他的语气,用自己的语气就行了。但是对话就需要考虑人物的身份,背景,当时的环境等等。就如《许三观卖血记》这部作品基本上由对话构成,人物和故事情节发展都在对话中进行,尤其是人物形象的刻画是在对话中体现的,文中很少用除对话外的文字来描绘,如表现油条西施的时髦与美丽,从人们的谈话中就可看出来:“她天天都要去布店买漂亮的花布”“油条西施的脸上香喷喷的”。除了刻画人物外,余华还利用对话来反映社会环境并将故事向前推进。如灾荒年许三观一家画饼充饥的场景:
三乐轻声说:“我不想再喝粥了,我想吃米饭。”
三乐说:“我想吃肉。”
“三乐想吃肉,”许三观说“我就给三乐做一个红烧肉。肉有肥有瘦,红烧肉的话,最好是肥瘦各一半,而且要带上肉皮,我先把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有手指那么粗,半个手掌那么大,我给三乐切三片……”
三乐说:“爹,给我切四片。”
“给三乐切四片……”
三乐又说:“给我切五片。”
……
二乐说;“我也要红烧肉,我要吃五片。”
“好,我现在给二乐切五片肉,肥瘦各一半,放到水里一煮,煮熟了拿出来晾干,再放到……”
一乐说:“红烧肉。”
一乐说:“我要六片肉”
“我给一乐切了六片肉,肥瘦各一半……”
从这组对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许三观对妻儿是非常关心的,在当时的困境中只能用这种精神上的办法来给自己增添信心。三个孩子都想吃红烧肉,这种迫切的心态,不但将三个孩子的天真无邪体现出来,想象中的吃肉,就能让他们满足,也将当时的饥荒刻画出来。对话还将小孩子间的争宠淋漓尽致的体现,四片、五片、六片,小的吃得少,大的吃的多,很是符合孩子们的身份。
再如许三观知道老婆偷人后的那一段对话,许三观像个无赖般看着妻子忙这忙那,自己却什么都不干,还理直气壮的说要休息。从对话中就可得知许三观对于妻子红杏出墙的介意和生气,并且活灵活现的表达出来,这事不能打,同时像他这样一个工人能说出什么大道理吗?自然是不能的,又不愿破口大骂,于是他只能生闷气,这气啊就全撒在言语中了:话语简洁有力,并且强硬。余华认为对话能起到两个作用一个是人物在发言,一个是叙述在前进。[4]的确对话比叙述更能体现个性色彩,而且也让人物更形象。也更能体现作者的写作功底。
五、真实感
文学无论什么作品,真实是第一的,虚情假意的文字是拼凑不出好文章的。余华的小说就努力在追寻真实,他从现实出发,洞察并珍视真善美,并把他们真实的记载下来。再把内心真实的感受化成笔头的真实,而这真实确定了余华的叙述倾向和他的叙述语言,然后用语言来表达。用语言将一种完全个人化的真实变成一种对所有他人的真实。向读者指出的是一个语言场景,这场景和我们的生活现实是紧紧相连的。
真实是什么?真实就是对世界细致的感受,去发现和把握那些微妙的变化。这感受在余华的小说中就化成了纯净细致的语言。“小笼包子两角四分,馄饨九分钱,话梅一角,糖果买了两次共计两角三分,西瓜半个有三斤四两花了一角七分,总共是八角三分钱……。这句话从具体数字上来表明了细节的真实性,也体现了许三观这个人的形象特点。余华的许多小说中都很重视细节描写,像《兄弟》中有这么一段说李光头在厕所偷看“那次一口气看到了五个屁股,一个小屁股,一个胖屁股,两个瘦屁股和一个不瘦不胖的屁股,整整齐齐地排成一行,就像是挂在肉铺里的五块猪肉。”这一句话就将屁股形象生动的概括出来了,并且还让你对这屁股的主人有了猜想——屁股的主人身材如何,年龄如何等等。光是通过细节描写来体现真实是不够的,为了表达的真实,语言要能冲破常识,寻求一种能够同时呈现多种可能,同时呈现几个层面,并且在语法上能够并置、错位、颠倒、不受语法固有序列束缚的表达方式[5]。就好像《世事如烟》中的语言似乎很零乱,一下子是7,一下子是4,又一下子是3,而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物,物与物都有种神秘感。正是这种蒙胧感,让文章栩栩如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