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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与“幸福的感官化”
作者:王德胜
这个任务的实施和全面实现不能借助别的,而只有通过文化活动的审美创造性质才能完成,即只有通过审美文化的创造性建构才是可能的。人类审美文化作为一个动态的价值创造过程,是以"人的整个感受方式必须经过一次全面革命"为前提的,而"全面革命"的可能性又建立在物质和精神达到最高的成熟性--"需求的强制"被人"充实自己的强制"所取代,人的生存活动进入到一个"自由运动本身同时是目的也是手段"的过程中。⑨因此,在人类文化实践的审美方面,通过人的感受方式--与理性并非对立的创造性知觉行为--的"全面革命","利用各种手段使人恢复他的完整性","人就可以恢复自由"。这样,在审美文化所提供的价值体系中,"人恢复由本性即由自己本身所完成的东西--人所应有的存在自由",10便有了真实可能性,而人的生存幸福则成为一种"从某种精神自由,即按照美的规律完成他的自然使命"的状态。11
显然,在人类文化活动的审美创造方面,幸福和"幸福地享受生活"最终凭着"自由精神"的召唤,对人产生意义:幸福之永恒的超越性、"幸福地享受生活"对于现世一切不幸的否定,决定了"自由"作为一种理想生存状态在现实的每一个环节上都是不完整的、片断的;而在文化的审美方面,日常生活和艺术活动的美学方式正在于尽可能唤起人的"自由"感受,使人以审美的方式来体验幸福。文化活动的审美创造性质以主体体验的形式,将幸福从而也将"自由"提升到主体精神层面,使幸福和"幸福地享受生活"以"自由精神"的魅力来召唤人心。
这种以"自由精神"来实现幸福的审美文化,在艺术活动层面得到最充分的展示。在现实生活中,幸福只能是一种价值理想化的渴望形式,而艺术活动的特性正在于以艺术幻象的构造来表达人的渴望,以艺术的审美经验方式再现人的价值/理想。因而,对于现实中的人来说,艺术和艺术活动正是以作为幻象的艺术美的特性为基础,解决了幸福向现实层面的转化,体现了"自由"的精神追求。换句话说,以艺术活动为内容,人类文化的审美创造过程一方面以反抗现实的理想化形式表达人对于幸福的追求,另一方面又在审美的幻象中提供了人"幸福地享受生活"的前景,即对于"自由精神"的认同与肯定。正是在艺术和艺术活动中,"自由"从现实存在的约束中摆脱出来:现实存在的严厉性失去了客观性,现实存在的必然性变得无足轻重,这个时候,人在艺术中便享有了"自由"。于是,"人借助美的相助,才使自己置身于幸福之中。但是,即使美,也只有在艺术的理想中才为善良的心灵所肯定。因为美包含着危及给定生存形式的充满危险的破坏力"。12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关于人类幸福和"幸福的可能性"的理性话语有效性,必定涉及人的感性生命"快乐";幸福与快乐具有某种直接的感性联系,而人类文化的审美创造则在幻象形式中再现了幸福与人的自由。
二 、"欢乐的感官":幸福生活的当代倾向
人类历史/文化进程走入当代时空序列,康德所强调的那种"只有人不顾到享受而行动着,在完全的自由里不管大自然会消极地给予他什么,这才赋予他作为一个人格的生存的存在以一绝对的价值"13这一幸福观念,仿佛一夜间破碎了。现实的艰难与痛苦,使人在一种文化片断上把生存实践的现实价值转向了物质财富的诱惑方向,以牺牲普遍性的方式取得了对个人利益的当下占有。
人类关于幸福的理性话语变得孤立无助。原本包含在幸福理性中的人的生存本能、感性动机的迅速膨胀,终使幸福的理性话语淹没在一片感官的欢歌笑语之中。"幸福地享受生活"及其与"快乐"的内在联系的创造性基础,被直接了当的感官"快乐"的消费性满足所消解。幸福成为对人的"现在"生活的感性承诺:在当下意义上,幸福和"幸福地享受生活"欢天喜地的满足了"欢乐的感官"的消费需要。
于是,作为一种文化价值/理想,幸福失去了它的内在性。幸福的大面积"感官化",使人们仿佛可以在不表达责任/义务的愉悦中嬉戏地生活。
(二)"物性"关系的影像效果
幸福的"感官化",显然谕示了一种当代生活中的文化消解指向。它意味着:占有和享受/消费的"物性"关系决定了人在当代生活中的生存内容。
如果我们能够肯定,"生活必需品的占有和获得是一个自由的社会的前提,而不是它的内容",14那么,当代生活在向人们展现感性诱惑方面,恰恰颠倒了这一前提--物质的占有被直接当作"幸福"的内容、"自由"生活本身。在这样的文化现实中,人们不是从生存本体上重视幸福,而是从生存的具体有限的现实利益来关心物质占有的可能性,并且通过享受/消费物质的过程乃至通过幻想性地享受/消费物质的可能性生活来慰藉"幸福"的欲望。幸福成为生活的具体手段,被用来标志人对物的占有程度及其享受/消费前景;"自由"成为当下生活在"物性"关系上的满足和欢娱。必须承认,在这种"物性"关系下,"幸福生活"在感官满足中成了人所获得的某种直观"形象"("影像"),"自由"成为感性动机在文化层面上的自我认定。正是这种直观"形象"("影像")的现实发展--日益发达的现代技术和不断丰裕的物质积聚,使得幸福在理性日渐衰落的同时,日复一日地成为"欢乐的感官"的对象和享受/消费的满足。这样,"幸福"、"自由"等等,不再依照它的本体规定来引领人的生存实践,而成为一种被纯粹感性享受/消费的东西;幸福的价值不仅不再由理性话语规定,相反,它服从并体现着经济学的原则。这就如同"休闲"是一种"自由",但却是一种变异为物质大面积控制下的满足形式,当代生活及其价值构造之于幸福的要求,"就像把获取利润的机会和危险与开销放在一起去掂量一样。因此,这种幸福便轻而易举地被整合到这个社会的经济原则中"。15也因此,当下生活"幸福"成了一种感性"包装",它掩饰了当代人在自身生存实践中无法克服的精神矛盾,却又同时赤裸裸地袒裎着感官的骄傲与激动。在感性要求大面积降临之际,人的当下"幸福生活""只剩下一个愿望,好好过日子"。16
占有和享受/消费的"物性"关系已然改变了当代人对幸福的理解和观念。幸福在当代文化活动的审美形式上满足了人的当下动机和欲望,甚至,人们在这种"自由"的"幸福生活"中已开始迫不及待地狂欢宴饮。但是,所有这一切,都无法从根本上改变"欢乐的感官"所面临的分裂性矛盾。这也就是马尔库塞所说的:"一个人在'外在的商品'范围内是幸福的,而这个领域却并非个人可以自由把握的,相反,这个领域服从社会生活秩序的难以理解的偶然性。"17质言之,"幸福的感官化"尽管通过占有和享受/消费的"物性"关系而具有了一种现实性,但由于这种"物性"关系在当代生活中并不具有真正创造性的基础,因而在物质对感官的满足中,占有和享受/消费物质的冲动就导致了人与全部创造性生活的分离;在"幸福的感官化"过程中,"欢乐的感官"稳定了当代人在当下生活中"幸福地享受生活"的主观性和特殊性,却无法真实地面对偶然性的命运摆布--人对物质财富的不断增长的占有欲望,本能地颠覆着现存的"幸福",而丧失了创造性本体的"自由"、"幸福生活",因其对于人的感性抚慰的短暂性而将不断被新的主观性和特殊性所替换。
也许,"幸福的感官化"是当代文化的一个现实。至少,在当代文化的审美实践中,人的日常生活以及人的艺术行为都已经开始明显地再现并滋长着这种"幸福的感官化"过程。但是,大约也就在人们把"欢乐的感官"当作幸福本身来确定之时,"什么是幸福"的问题至少在美学上是令人费解的:当人们不得不以日益豪华的家居装修来刻写"幸福生活"的"诗篇",不得不依靠"欢乐点歌台"或在KTV包厢中来表达自己对幸福的祝愿,"幸福"便成了生活现实的"外观"和"包装",成了"T"型舞台上搔首弄姿的漂亮"模特"。此时此刻,"幸福的幻想变成诅咒,因为人自己没有找到解除恐惧的办法,他幻想着以增加满足来消除他的贪婪,并恢复内心的平衡。但是,贪婪是个无底洞,以满足来解除贪婪的想法,只是一种幻想"。18
(二)"时间性消逝"
幸福的"感官化"在引进占有和享受/消费的"物性"关系的同时,也使得"时间性消逝"成为当代生活"幸福"的世俗存在特征。这一点的实质就在于:原本在历史中展开并实现自身根据的幸福价值/理想,在"幸福的感官化"中失去了历史的记忆功能;人的历史/文化的时间性展开过程被压缩为感官功能的瞬间放纵和娱乐,人在其中占有/消费的"幸福"、"自由"成了极度平面化的装饰性活动。这里,问题的关键是:
第一,"幸福的感官化"在失去其历史记忆的同时,也带来了人在整体文化实践包括审美文化活动中历史感的消解和当下利益的凸现。人作为生命体存在,包含了一个时间性的概念,因而人的文化实践及其审美形式也必定是一个"持续的事件之流",它以价值表述方式再现了人与文化的历史本质。但是,现在,"欢乐的感官"关注的是当前即刻能够产生的满足,关注的是人的现有生活在当下行动中对"物"的占有,以便从中享受/消费人自身的当前利益。人们不再关心幸福的价值实现过程,即不再关心"幸福地享受生活"所内化的精神挣扎与超越具体生存的方面,而集中通过占有和享受/消费的物化过程来实现感性的全部动机。由此,在根本上,当代人生存活动的本质被抽空了,人的当下生活不仅不再体现创造性价值建构的过程,相反,它转而把物质现实当作绝对目标并从中获取生活的刺激--包括"美(艺术)/审美"的前提也同样被如此具体地规定为当下实现的可能性。文化活动的审美形式成了人为自己寻找到的感性娱乐的场所,"通过这种感受性和对对象(人和物)的公开放纵,感性可以成为幸福的一个源泉。因为在公开的放纵中,在完全的直接性中,个人的孤立感被克服了。对象是在没有通过社会生活过程对它们的基本调节的情况下,因而,在没有它们的不幸方面成为快乐的组成部分的情况下呈现在他面前的"。19这样,当代文化实践及其审美形式在无限扩张自身对于人的生活现实的感性表达功能之际,其实也表现了当代生活中的深度丧失、"审美"的单一感性维度。对此,长达100多集、曾经在国内十多家中央和省级电视台播映的电视剧《我爱我家》、《欢乐家庭》,以及近年来走红大陆的诸多"韩剧"(《看了又看》、《我的野蛮女友》等等)就提供了一些很好的例子:在一个人人普遍参与感官娱乐游戏的时代,这些本无多大深厚艺术价值也不具体体现任何真正道德力量和精神感召作用的电视剧,可以仅仅凭着情节的生动流畅及其视觉上的快意精致,以及对俗世人情不痛不痒的调侃,便可以赢得无数观众的欢心。毫无疑问,它们不仅在商业上是成功的,而且至少还向我们提供了一个经验--现实生活的严峻完全可能在一种感性平面上化为一股飘来飘去的轻烟。
于是,我们不能不承认,"幸福的感官化"正不断把人引离历史/文化的记忆活动。在大多数人那里,历史/文化记忆的消退总是伴随了对当下"物性"关系的直观而成为当代生活的一个特征。甚至,在文化价值领域里,敌视人的历史/文化记忆能力、傲慢地对待历史意识的当代要求,已经极端地成了包括艺术和大众日常生活在内的人的文化实践的具体"审美"形式。其结果,个体享受/消费的"快乐"在不断扩大到物质生活条件领域的时候,也同样把人的幸福带进了一个抽象的和无法展开的形式之中,"幸福的愉悦被压缩成一个瞬息即逝的时间片刻。而这个片刻本身,就孕育着幸福即将消逝的痛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