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6期

消费文化浸润下的文化趣味与意义商品化

作者:杨效宏

现实的生存状态,尤其是“写作者”本体作为迅速变迁中的消费社会中的一小分子的生命,在以“物”的彰显来呈现自身存在状态的社会价值体系中的可能体现出的本真的意义。也就是说,“写作者”看重的是“我”现在的生命意义的体现、生存状态的质量以及在“物”的代替显现中的“眩光”的存在,他需要的是在如卢卡奇所说的“肯定的文化”(affirmative culture)中的位置和位置感。与其说消费社会的作者丧失了神谕的声音、全知的视角,不复有真理见证者的身份和为大众寻求归宿的智者角色,不如说是作者对“远景”命题空洞的打望的自我消解,他让自己主动回归到“平凡人”的角色意识中的目的,恰恰是体验和关注人“现实”生存的可能性,并以满足人的现实需求为具体的意义,通过“交换意义”过程中让“商品化”的作品在“快感的意义”生成中实现“多赢”的价值。“艺术家的这种纯粹意向就是一个生产者的意向,他的目的在于独立自主,即成为产物的不折不扣的主人,他要拒绝的不仅是学者和经典预先强加的“程序”,而且是拒绝——依照行与言的古老的等级体系——在用品上附加事后经验的解释,这样,作为“开放性作品”本来就具备、也有意追求多义性的生产,可以被理解为诗人和追随诗人足迹的画家(后者长期依赖于作家及其“展示”和“图解”的工作)获取艺术自主性的最后的阶段。”
  文学作为“交换意义”的符码功能的突现,其次表现在读者对当下的即时的快感认同上。作者“自我使命感”的消解,得到了读者最积极热烈的回应,并通过具体的“市场”实践来认同和鼓励“写作者”这种角色转型。
  对于一个身处消费社会的个体的人来言,他无时无刻不居于“物”包裹的环境中,“物”的呈现成为人自然的、惟一可能性的存在方式。脱离这个“物”的外壳,个体的人显然无法证明自己的社会存在和文化意义。当一个现代的农民富裕起来后,他表明自己现在身份和文化意义的方式就是拥有洋楼、高级轿车和名牌服饰;一个以知识和文化品位自居的、并好为人师的教师,当他刚刚脱离贫困的境地时,他首先选择的仍是汽车和在他看来有品位的服饰等。甚至是西方时尚喧闹的“天体运动”,多数人却要在平时不须遮蔽的部位添加上各式各样的装饰物,来显现自己的文化存在。这些都表明消费社会中的个体,焦虑自身的现实的存在性,焦虑自身当下的生存状态,焦虑作为那种“肯定的文化”环境中的位置感,所以,个体的人必须以代替性的“物”及其文化符码的方式将自己显现出来。有意思的是,当消费社会“物”的表层被剥去后,人的身体这个“物”的形态在各种代替性的“物”的状态中,反而显现得更为明显。如2003年12月14日成都某商场有一位与商场员工争执的女顾客,为表明自己的愤怒和存在,就在商场的收银台处将自己上半身裸露,引来数百人围观(见《成都商报》15/12/2003)。同样,个体的人如果表现自己对自身存在的否定,或者对消费社会“物”及其文化符码下的代替性存在状态不满有反抗时,就自然地展露自己本体的自然的“物“的形态,即身体。在意大利女星莫妮卡•贝鲁奇主演的影片《罗马新年》(中译名),当听到丈夫不忠、背叛和欺骗情况时,为了表现她所饰演的女主人公的愤怒和对之前所有的贤妻行为的反抗和将要自我毁灭的心态,影片设置了女演员毫无顾忌地在家里裸身走动情节。
  消费文化社会中“物”的代替性存在,在马克思那里就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商品拜物教”(commodity fetishing)。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指出,商品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使用价值体现的是人与物的关系,即人的需要与物的满足这种需要的属性的关系;而交换价值体现的是物与物的关系,即通过货币资本中介,某一商品与另一商品之间的等价关系。从表面上看,使用价值体现的是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交换价值体现的是物与物之间的非社会关系。但马克思紧接着指出,这其实是一种假象,商品中凝聚的是某一数量的人类劳动,如果商品是人类劳动的体现,那么不同商品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不同劳动行为之间的关系,因此交换价值体现的就不是一种非社会关系,而是一种社会性关系。马克思的这一“商品拜物教”的观点,在一些从事消费文化的左翼学者那里得到进一步发展,他们认为“商品拜物教”不仅使交换价值以一种自然的形式、以一种物的自然属性的形式呈现出来,而且使它的社会和文化价值也自然化了。因此,消费社会中商品是“物”化的具体的形式,也是社会关系和文化价值生成的自然的形态,个体的人创造这个生存形态的过程也正是其生存及其生命呈现的一个过程。正如让•鲍德里亚所言:“那时当一个人想像个体会被交换价值系统所异化时,他至少可以回到自我,在他的需求和使用价值的状态中重塑自我。”
  作者与读者在这个交换价值体系中产生回应,其原因在于他们都身处于消费文化的“物品的功能性、它们的有用性的道德符码,完全控制在等价交换逻辑下,如同它们的交换价值特征一样”。鲍德里亚进一步分析后认为:人在使用价值之外满足自我的愿望是“现代人文主义的公认文本:通过功能性,通过外部世界的内化(domestic)终极性,人期望满足作为人的自我。事实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在商品和交换价值的环境中,人不是他自己,而是交换价值和商品。被具有功能性的服务性的物品所包围。”因此,在这样一个体系下,消费文化“将审美消费置于日常生活消费领域的不规范的重新整合,取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是高深美学基础的对立:即感官鉴赏(taste of sense)与反思鉴赏(taste of reflection)的对立,以及轻易获得的愉悦——化约为感官愉悦的愉悦,与纯粹的愉悦——被净化了快乐的愉悦(pleasure purified of pleasure)的对立:纯粹的愉悦天生容易成为道德完善的象征和衡量升化能力的标准,这一标准界定正合乎人性的人。”
  
  三
  
  正如布尔迪厄所言:“纯粹的愉悦天生容易成为道德完善的象征和衡量升化能力的标准,这一标准界定正合乎人性的人。”愉悦自然地成为消费文化的导向,也成为交换价值体系中的等价的计量标准。也就是讲,有没有愉悦性、能不能产生快感,成为作者和出版机构与读者进行交换的自然的衡量因素。
  愉悦,或者说趣味成为自然的一个砝码,平衡并联系着文化生产的交换意义。趣味成为文化交换意义的指向,在消费文化背景下达到了空前的强化了,而这个强化的基石就是消费文化浸润下的大众,已完全有异于传统“价值文化”下的文化对象,不是要求那种拘泥于某种纯粹的“知识”及“血统”的背景下“精英”,而是形成“新大众”。所谓“新大众”,“已经不是传统的‘现代性’的概念中的东西,而是以‘中等收入者’为中心的文化生产和消费的一个重要的概念。这种中等收入者在文化方面的主动性出现,一方面促进了消费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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