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8年第2期

存在的冲突与文学的价值

作者:梁中杰




  到了黑格尔的时代,文学艺术的真理价值便被赋予了更为崇高的意义,但令人震惊的是,黑格尔同时又提出了“艺术解体论”,即艺术不再是人的精神的最高需要,它将被宗教和哲学所代替。究其缘由,这便在于黑格尔虽然持艺术真理肯定论,但在他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世界的本原依然是“理念”,即绝对精神,而感性世界则是“理念”自身发展的结果。据此,他一方面认为,艺术、宗教和哲学都是绝对精神的显现,这也就是说,“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⑥这样,艺术便同宗教和哲学一样具有了崇高的地位。然而,也正是这一崇高的地位使黑格尔推导出了令人悲观的结局。他说:“我们一方面虽然给予艺术以这样崇高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要提醒这个事实:无论是就内容还是形式来说,艺术还都不是心灵认识到它的真正旨趣的最高的绝对的方式。”⑦很明显,黑格尔之所以推导出如此令人悲观的结局,其根本原因便在于他认为艺术就是真,美与真应该是一回事。他之所以赋予文学艺术以崇高的地位,是因为“他比他的先驱者更加强调艺术的认识品格”,⑧以至于把艺术同哲学一道置于绝对精神的领域。然而,“艺术和宗教二者在哲学的同一对象上竞争,它们能压过哲学和保持住什么价值呢?”⑨
  我们可以说黑格尔的艺术解体论是他的体系构建的结果,是他在其体系内部,因构建一个自足的体系而产生出来的。但是,在今天,却有不少人指出了这样的事实:文学艺术在现代社会里普遍地衰退了,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和困境。它似乎确实丧失了以往所拥有的崇高而神圣的地位,沦为了资本的奴隶和文化工厂的“产品”。它已不再是艺术家独一无二的伟大创造,坚守文学的传统阅读阵地的人日益减少,一部文学作品轰动世界的事情,只能是一种美好的回忆了。总之,在传统观念的眼光审视下,文学艺术的今天的确大不如从前了。
  这不禁使人想到,莫非黑格尔确有先见之明?
  
  二、存在主义的启示
  
  我们暂且不谈对于当今文艺现实的认识问题。从上述关于文学是什么的简单回顾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那就是关于“本质”的问题。从柏拉图直到黑格尔,大凡有关文学是什么的问题,其实都源出于此。“本质”的问题是存在主义提出来的。存在主义认为,自柏拉图以降,西方2500年以来的思想史即是一部追寻“本质”的历史。西方这种传统的主流思想已被有些存在主义者称之为“本质主义”,{10}意指从西方思想史开端发展出来的、在19世纪末以前占主导地位的追求事物客观本质、规律的理性主义思想倾向。在这个思想体系中,“本质”是一种先在的、超验的存在,它就是“绝对精神”,就是“真理”。
  前述所谓“艺术和宗教二者在哲学的同一对象上竞争”,其“同一对象”即是指所谓“本质”。在存在主义看来,这种竞争其实是误入歧途,因为传统的哲学本身就是误入歧途。
  存在主义的重要代表海德格尔认为,传统哲学的这种误入歧途,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始,到黑格尔推向极至。这就是传统的形而上学。海德格尔说,传统的形而上学是“存在”遗忘的历史,因为哲学的任务本应在于追问“存在”,而不是寻求本质主义的所谓“本质”,即哲学的任务并不在于确定客观世界的存在及其发展规律,而是要揭示和阐释人的存在的意义。
  什么是存在?存在主义认为,存在就是人的主观感受中那些尚未意识到思维和存在之对立的形式,即那些同个人以及个人的感情、情绪、体验、生命意志等紧密相连的本原的、第一性的东西,它存在于人的精神深处,而且,存在先于本质。它认为,对于人之外的万物,都可以说本质先于存在,或本质与存在共存,但对于人却万万不可,因为没有人之外的造物者能够指定人的本质,人的存在才是人固有的真实,人只有在“存在”——即生存的行动中不断地选择,才能形成自己的本质。
  海德格尔区分了存在和存在者。他的思考是从对“真理”(即“本质”)的重新审视开始的。他首先分析了流行的真理概念。他认为传统的真理概念是“知与物的符合”,{11}也就是认识与事物的符合。人们的认识总在探索万事万物背后的本质与规律,不过,这应该是科学的目标。可是,从柏拉图和亚理士多德以来,西方的哲学也以此为目标,实际上哲学与科学是不分的。海德格尔认为,知与物的符合其实是“知识”而不是真理,因为“知与物”的符合所探讨的是“存在者”(即现象世界)而不是“存在”。在“存在者”的背后还深藏着一个“存在”。对这个“存在”,柏拉图和亚理士多德以来的哲学和科学并没有真正涉及和把握。因此,海德格尔期望在被人们习惯上称为真理的知识之外重新确定真理,这个“真理”不是认识与事物的符合,而是“存在之澄明”。然而,从根本上说,这是“所有科学都无法通达的”,{12}它属于“思”的领域。“思”不同于科学认知,“思”的对象是存在之真理,哲学应该以此为己任,而除了哲学,“只有诗享有与哲学和哲学运思同等的地位”。{13}“诗乃是存在的词语性创建”,{14}诗人总是用说出存在者的方式,即命名,来说出与说及存在。这也就是说,本来的认识应该是:哲学以“运思”的方式,文学艺术以“命名”(可理解为艺术形式)的方式,携手并肩,一道把握存在之真理。
  如果我们认为存在主义的这些观念至少在这一方面确实具有空前的认知深刻性,那么,我们就应该完全突破既有的认识,不仅仅一般传统地认为“文学是人学”,还应该进一步认为“文学是人的存在之学”,因为从根本上讲,文学所表现的正是人的存在。从这种认识出发,我们也就会认识到:对于文艺价值的“观念”而言,只要不再与科学甚至传统的哲学争锋,即不再以唯理性主义所追求的“本质”作为目标,而以前所未有的清醒去寻找属于文学艺术自己的领地,那么,就一定不会出现黑格尔的观念悲剧,即相信文学艺术绝不会有解体的厄运。
  
  三、存在的冲突
  
  存在主义最重要的启示就是人的存在,它伴随着人生存的始终,而且,它在问:人“为了什么?走向那里?还干什么?”{15}这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一个根本问题,即:自从人类存在以来,我们在无垠宇宙的一角,在这个小小的星球上所做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对于这个问题,人们似乎一直在寻找答案,也似乎寻找到了千百种答案,诸如“为上帝而活着”之类,但人们至今也还不能说出哪一种答案就是人活着的终极意义,而理性主义则一直视“本质”为绝对精神所在,以对“本质”的追寻取代了生存的一切意义,它一直在掩盖人的存在,或有意地忽略它,甚至否认它。这也就是说,对于生存的根本意义而言,人的存在总是意味着不可避免的冲突。
  事实上,存在的冲突始终伴随着存在本身。这种冲突来自两个方面:自然与文化。首先,人的存在驱使人必然要去改造自然以谋求生存的条件,也就是说,人不像其它动物那样只是某种特定的存在物,即只能以特定方式存在的存在物,人能够而且必然会通过自身的实践活动,使自己的存在获得开放的、应然的和生成的性质,从而超越自然事物那种预成的、单一的、封闭的和宿命的存在方式,而这种对自然的超越,当然也就意味着与自然的冲突。其次,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也就创造了文化,然而,人所创造的文化同时也就制约了人的存在本身,这就构成了存在的第二重冲突。这种存在与文化的冲突,随着人类文化的不断发展而愈加突出。无可否认,文化乃是人类独有的创造,正是在人与自然的互动中,人类创造了自然中原本没有的文化,才从自然中提升出来,成为万物的灵长。但我们也必须看到,人类文化主要是循着理性认知这条线索而发展的,因此,它具有两种最基本的超越性,即对于自然的超越和对于人本身(即存在)的超越,而这种超越性便不仅意味着文化与自然的冲突,也意味着文化与人的存在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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