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基层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城乡妇女积极参加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选举。2004年,女性居委会委员达23.7万人、村委会委员达44.3万人,分别占居委会和村委会委员总数的55.8%和15.1%。一批女性居委会主任和村委会主任脱颖而出。
  妇联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得到加强,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不断拓宽。各级妇联组织代表广大妇女参与制定、修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并参与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听取妇联组织的意见,在政策和规划中注意吸纳妇联组织的建议。
  
  五、妇女与教育
  
  在中国,女性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中国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对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予以明确规定。国家采取切实措施和行动,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增加女性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机会,重点扫除青壮年女性文盲,提高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和平均受教育年限。
  中国政府致力于消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不断改善女童的受教育环境。2004年,男女童入学率分别为98.97%和98.93%,男女差距由1995年的0.7个百分点下降到0.04个百分点。政府不断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环境,保障女童与男童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2004年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393.62亿元,是1995年的2倍。近年来,国家多渠道筹集资金设立中小学助学金,并由政府拨款实行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两免一补”政策,重点扶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各级政府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女童教育制定了专门政策措施,努力提高农村地区女童的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此外,国家还制定专门政策,保障包括女童在内的农村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多年来,各级政府积极推动非政府组织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努力改善女童受教育状况。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的“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资助了大量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
  国家努力保证女性平等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机会,使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女性比例显著提高。2004年,普通初中和高中在校女生的比例分别达到47.4%和45.8%;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女生的比例达到51.5%;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女生为609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45.7%,比1995年提高10.3个百分点;女硕士、女博士的比例分别达到44.2%和31.4%,比1995年分别提高13.6和15.9个百分点。近年来,中国政府在全国普通高校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并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为包括女性在内的贫困大学生提供贴息贷款和奖学金、助学金,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同时鼓励企业、民间机构和个人捐资助学,支持家庭经济困难的女生接受各级教育。国家重视培养培训女教师,发挥女教师在促进女性教育中的作用。2004年普通初中和高中女教师比例分别为45.9%和41.7%,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专职女教师比例分别为46.5%和42.5%。
  多年来,中国政府重视扫除妇女文盲,遏制女性新文盲产生,防止脱盲女性复盲,并重点推进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的扫盲教育。政府有关部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以妇女为对象的“巾帼扫盲行动”。2004年,全国城镇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8.2%,比1995年下降5.7个百分点;农村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16.9%,比1995年下降10.5个百分点。全国青壮年妇女文盲率为4.2%,比1995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超过总文盲率的下降幅度。
  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妇女的终身教育水平得到提高,性别差异进一步缩小。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中国妇女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7.0年,比1990年增加了1.5年,十年间男女差距缩小0.5年。2004年,接受函授、夜大等成人高校教育的女性有209万人,占学生总数的50%。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培训方式,帮助城镇妇女提高职业竞争能力,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高包括流动妇女在内的广大农民工的就业能力。
  六、妇女与健康
  
  中国政府把妇女健康作为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十年来,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并在妇女发展纲要中提出妇女健康目标。国家不断增加妇幼保健资金投入,逐步完善妇女保健服务网络。到2004年底,已建成覆盖城乡的2997个妇幼保健机构,全国妇产科床位达24.3万张。
  重视满足妇女在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妇女预期寿命。多年来,各级卫生部门把妇科病查治作为妇女保健的一项常规工作,全国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65岁以下已婚妇女可以享受到妇科病检查,2004年检查率为37.3%。政府重视青少年健康和老年妇女健康,在各类学校和社区大力开展性知识和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女性青少年的性健康知识水平,增强她们的自我保护能力;采取多种途径宣传科学的保健方式,为老年妇女提供更多的健康咨询和服务的专科门诊,使老年妇女的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提高。2003年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74岁。
  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确保母亲安全。2000—2001年,国家投资2亿元在378个国家级贫困县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2002—2005年中央财政和项目地区配套投入4亿元继续实施此项目,并扩展至全国1000个县,覆盖人口3亿多。几年来,数十万贫困孕产妇在项目支持下得到安全的接生服务。此外,中国政府还积极改善乡(镇)卫生院接生条件,通过开辟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实行贫困孕产妇救助等措施,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改善母亲安全状况。十年来,中国孕产妇死亡率逐步下降,由1995年的61.9/10万下降到2004年的48.3/10万。
  积极开展以人为本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1995年,中国政府从重视妇女的生殖健康权利出发,启动以人为本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以育龄妇女的需求为中心,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鼓励男性参与生殖健康等活动,并为青春期少女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十年来,项目经验已经在全国800多个县(市、区)得到推广,进一步满足了广大妇女的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维护了妇女的计划生育权利。
  努力为流动妇女提供卫生保健服务,维护她们的健康福祉。随着城乡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国家努力遵循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为流动妇女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和技术服务。妇女发展纲要强调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流入地孕产妇保健范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流动妇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模式,通过多种途径开展性与生殖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组织流动妇女进行健康检查,免费发放避孕工具,为贫困流动孕产妇实行免费服务,提高了流动妇女的健康水平。
  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关怀妇女艾滋病感染者。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立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加大了资金投入,使艾滋病防治工作切实取得成效。面对妇女HIV/AIDS感染逐渐增高的趋势,国家把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作为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母婴阻断专家组,开展预防和免费阻断艾滋病母婴传播、关怀检测阳性孕妇和阳性孕妇所生婴儿的试点工作,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干预模式和经验。政府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的知识宣传和服务活动,推广使用安全套,提高男性参与的力度,降低妇女艾滋病感染率。2004年世界艾滋病日,全国广泛开展了“关注妇女,抗击艾滋”的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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