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5年第11期

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前言
  
  200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发动的侵略战争,给世界带来了巨大灾难,人类文明惨遭空前浩劫。世界人民用鲜血和生命赢得了胜利与和平。
  2005年也是世界上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联合国成立60周年。联合国的成立,体现了各国人民建立一个和平、平等、合作、繁荣新世界的美好理想。60年来,联合国为缓解冲突、推动裁军、维护和平、促进发展进行了不懈努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华民族爱好和平,崇尚“以和为贵”、“协和万邦”。在近代史上,中国曾饱受外来侵略和压迫之苦,深知和平的珍贵。当前,中国人民正沿着和平发展的道路,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中国的发展需要一个持久稳定的和平国际环境,中国的发展必将促进世界的和平与进步。中国将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继续致力于推动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进程,永远不称霸,永远做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坚定力量。
  为全面阐述中国政府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的政策与主张,系统介绍中国参与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务的情况,现发表《中国的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努力》白皮书。
  
  一、国际安全和军控形势
  
  当今世界,和平、发展、合作已成为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各国、各地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在安全上的相互依存日益加深。维护和平、制约战争的因素在增长,世界的和平与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但是,天下并不太平。传统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局部战争和暴力冲突时有发生,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跨国犯罪、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不断上升。传统与非传统威胁相互交织,国际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与国际安全密切相关。在当前国际安全领域威胁日益多元化、不稳定和不可预测因素增加的情况下,军控、裁军与防扩散的内涵不断拓展,重要性日益增强。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隐忧同在。
  一方面,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体系作为全球安全秩序的有机组成部分,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军控、裁军与防扩散又取得了新的积极成果,在禁止化学武器、禁止核试验等领域相继达成了一系列重要条约。国际社会在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问题上的共识不断加强。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关于防扩散的第1540号决议。通过对话、合作解决扩散问题的政治外交努力继续推进。加强防扩散机制的倡议相继出台。各国安全对话加强,区域安全合作扩大。上述积极进展增进了各国之间的互信,推动了安全形势的缓和,维护了国际战略稳定。
  另一方面,多边军控与裁军仍然任重道远。核裁军步履维艰,建立在首先使用核武器基础之上的核威慑战略尚未被摒弃,降低核武器使用门槛、研发新型核武器的动向堪忧。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的危险加大。国际军控条约的普遍性仍有不足,抛弃重要军控条约的消极事态时有发生。多边军控和裁军机制面临困难。作为全球唯一的多边裁军谈判机构,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多年未能开展实质性工作。国际防扩散进程面临挑战。地区核问题解决前景仍不明朗,恐怖组织和其他非国家实体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风险加大。
  当前,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进程正处在关键的十字路口。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巩固和不断加强现有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体系,是维护国际和平、安全与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人心所向。国际社会普遍主张维护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军控和裁军进程,不断完善国际防扩散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应对安全挑战。
  为推进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事业公正、合理、全面、健康地发展,国际社会应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树立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增进相互信任,通过合作促进共同安全;确保各国平等参与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务的权利,坚持在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基础上推进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进程;坚持在国际法框架内,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处理防扩散问题;维护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有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法律体系;确保各国和平利用科学技术的正当权益;充分发挥联合国等多边机构的作用。
  
  二、基本政策主张
  
  中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努力把维护本国利益与促进各国共同利益相结合,积极在国际事务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在军控、裁军与防扩散领域,中国实践以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致力于营造良好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在处理国际军控、裁军与防扩散事务时,中国政府坚持把是否有利于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是否有利于维护全球战略稳定,是否有利于增进各国的普遍安全和互信,作为决策的依据。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夙愿,也是中国的目标。
  冷战的结束和新的安全形势为大幅度削减进而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提供了可能。推动核裁军进程,对于降低核扩散危险,改善国际安全环境,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推进核裁军进程,中国主张核武器国家采取以下措施:
  ——应尽早就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缔结国际法律文书。
  ——核裁军应遵循公正合理、逐步削减、向下平衡的原则,两个拥有最大核武库的国家对核裁军负有特殊和优先的责任,应认真履行已达成的削减核武器条约,并遵循可核查、不可逆的原则进一步削减核武库,为最终走向全面、彻底核裁军创造条件。
  ——在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之前,核武器国家应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并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核武器国家应放弃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降低核武器在国家安全中的作用。
  ——核裁军措施,包括各种中间措施,均应以“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为指针。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应尽快就工作计划达成一致,以早日开始“禁止生产用于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装置裂变材料条约”谈判,并成立核裁军、无核武器国家安全保证等特设委员会,就这些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坚决反对此类武器的扩散。
  在当前生物恐怖威胁和生物安全问题日趋突出的背景下,在《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框架内继续探讨和制定加强公约有效性的措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国主张,国际社会在以下方面采取行动:
  ——鼓励更多国家加入《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敦促所有缔约国全面、切实履行公约义务。
  ——保持并推进旨在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有效性的多边进程,通过充分协商,研讨、制定相关具体措施。
  ——鼓励更多国家向联合国提交《禁止生物武器公约》建立信任措施宣布资料。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是第一个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有严格核查机制的国际法律文书,为多边军控和防扩散努力树立了成功的典范。为确保公约的全面实施,中国主张:
   ——化学武器拥有国应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公约要求尽早完成销毁其化学武器,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的有效监督。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核查措施,公平、合理分配视察资源,提高视察的有效性和效费比。
  

[2] [3] [4] [5]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