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06年第5期

试论文化语用原则

作者:何 刚 张春燕




  提 要 语用原则是交际者在言语交际过程中遵循的、言语共同体共享的、指导言语行为建构和话语理解的、具有相当强的心理认同度的信念总和。普遍的原则旨在建立对语境化的特殊话语进行推理的、适应于最一般意义上的‘正常人’(有理性的、无社会信息差异、文化背景差异的)的、具有普遍认知价值的参照系。显然,这不必不应该、也不可能排除其他原则在范围不同、情境各异、交际任务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形中起作用。普遍意义的语用原则、社会情境的语用原则、文化特定的语用原则永远是相辅相成的。本文将具体探讨文化语用原则的基本意义、渊源、结构、功能特征。
  关键词 语用原则 文化特性
  在话语建构、理解和解释过程中,真实情景中的人们是否遵循的是一套普遍的语用原则,还是遵循不同的语用原则?主流的语用学者们更多的关心哲学语用学的‘合作原则’(H.P.Grice 1975)、‘礼貌原则’、‘新格莱斯主义的三原则’、以及认知主义‘关联原则’和泛交际主义的‘交际原则’等同一脉络激发的原则,而不太关心真实互动中的情况。那么,究竟是一种普遍的语用原则在引导着交际中的说一听双方的推理活动,还是多种原则在同时或分别起作用呢?
  G.N.Leech(2005)曾经举过这样一个例子,说的是:邀请一婉拒一再次邀请一再次婉拒一三请一最后接受。这是汉语文化的典型互动方式,其中第一回合的邀请和婉拒于双方都具有试探性,在特定情境中,请人吃饭为情境所至,而非一定是真诚的;对方收到邀请,自然也明白,如果一口答应,显然违反了‘谨言慎行’的原则,给人以‘随便’、‘沙土里的萝卜一一带就来’的负面印象。‘谨慎’原则是一个做人的普遍原则,中国人相信‘少说多做’,‘口’是一个危险的通道(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只有谨慎小心,才能驶得‘万年船’。这里显然和西方人讲的‘礼貌原则’、甚至是‘面子’理论(Goffman,Brown&L—evin—son,1978,顾曰国,1992)并不完全吻合。因此,正如许多学者(J.Mey 1995,2001:Marmaridou 2001)所指出的那样,语用原则的文化限制——文化特定的语用原则作为普遍原则的来源和对立体是需要研究、却又没有得到很好研究的课题。
  
  一、文化语用原则及其渊源
  
  1.0 谈到语用,就不能不想到语境,因为语境是理解、解释、建构话语信息的必要参照。文化语用即是发生在或必须借助文化语境才能进行理解、解释、建构的话语信息推理活动。在特定的文化语境中进行类似活动,必须依赖该文化特有的解释原则一文化语用原则,才能做出‘关联’的(与话语意向信息相吻合的)推导和解释,才能达成语用信息‘复原’。因此,文化语用原则一定是和普遍语用原则不尽相同的、带有特殊的文化语境适应能力和指派的原则,它是具体文化语境中的人对一般的‘正常的理性人’的进一步定义和诠释。
  1.1 文化语用原则来源于特定的文化共同体。首先,它是共同体长远共享的一套信念、价值观、态度等的衍生物。长期生活在同一共同体的人们,共享着一套关于周围世界、彼此关系、个体行为等的信念。比如,太阳是什么?月亮是什么?地球是什么?中国人认为,太阳是男性的(太阳公公、阳刚),月亮是女性的(月亮婆婆、阴柔);雷是雄性的(雷公),闪电是雌性的(电母),这种信念显然和中国人对自然世界的朴素的观念有关,因为,太阳、雷击被认为是主动的、原发的、进攻性的;而月亮和闪电则分别是被动反映的、引发的、接受和包容性的。因此,在汉语对联文化中,太阳必须对月亮(日一月)、雷公对电母,才算工对。文化信念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在共同生活经历中逐步形成的关于周围世界、社会活动、人际交往、彼此行为、个人行为等的设定(cultural assumptions),这自然包括言语行为的设定: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quality and content);该怎么说,不该怎么说(manner--how);怎样理解他人话语、哪些话语是文化优选的,哪些是避选的,以及说话和行动的关系等等。比如,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其文化带有及其鲜明的彼此矛盾、冲突、容忍、竞争等特点,为了在一起生活、相安无事、社会积极进步和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必须强调平等、个性、规则与合作。没有平等就会出现歧视、持强凌弱;没有个性就不会有特色、创新力和竞争力;没有规则就会各行其是,社会就会无序;没有给予规则的合作,就设有文化凝聚力的产生。因此,‘合作’既是一种文化信念,也是个人一种文化理性,更是人际交往的原则和言语行为的原则。‘合作’的基本设定可以使人们把彼此交往中那些‘看似不合作’的话语当作特殊的‘合作’行为,来推导其特殊意向。这或许就是‘合作原则’的文化心理基础。
  1.2文化语用原则是主流文化核心价值观念、信念、态度的高度浓缩和体现,但并非一一对应。谈到文化,人们常常把它与民族/种族(ethnicity)联系在一起。虽然这样做不无道理,但文化、尤其是基于语言类型的文化和种族是不一样的。一种文化可能是一个种族的,也可能为多民族/多种族的人民所共享,比如汉语文化/中国文化,美国文化/英语文化等,因此,当人们谈到某一文化的特征时,总是想当然地以该文化的主流信念系统、价值观、态度等为参照系,而并不去顾及该文化的那些微观的构成成分。这是一个基本出发点。因此,凡是建构一种文化的语用原则,离开了主流文化所优选的核心信念、价值体系和典型态度,是不可能产生可操作的一套基本原则和推导规则。至于文化系统内部可能存在的亚文化差异(地域、阶层、行业、族裔、性别等),大可以概括为情境特定的、与总的文化原则基本一致、或至少不相冲突语用原则,这也是我们在研究中的发现,下文详论。比如说,‘和’是汉语文化的一条基本原则,因为‘和’是中国人‘多民族’大融合、大一统、大团结的表现,是文化‘亲和力’的重要体现方式。‘和为贵’、‘和气生财’、‘家和万事兴’等重要文化信念的浓缩。因此,许多具体的情景原则都可以与‘和’的原则联系起来,或为‘和’做出贡献。换言之,文化语用原则是文化大系统的核心范畴的体现和维持者,是介乎所有子系统之上的原则系统。
  1.3 文化语用原则是主流文化观念(设定)的语用化或语境化。这是什么意思?文化语用原则的根本使命:对于具体语境中的互动者而言,它是要指引或调节话语建构中的意向信息表面化/符号化的形式,使之不仅要合理(情境理性)、合适(可以接受),而且更要有效地传递意向;对于话语接受者,它要提供有效的参照,使话语在最相关的情境中获得最相关的解释,即使说话者所表达的言语行为(直接的或是间接的)以最省力的推导方式就能得到所期望的识别和领会(经济地、关联地解释)。通俗地说,它要能指引说话者说出最能影响听话者的话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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