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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三地刑事判决书语言程式度比较研究

作者:杨海明




  (暨南大学华文学院,广州510610)
  提要 本文从语言程式度的角度比较中国两岸三地的刑事判/裁决书的特点。从语篇与语言综合角度分析,其程式度序列为:内地>台湾>澳门>香港。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之一是所属法系不同,内地、台湾与澳门因属大陆法系而程式度高;香港属英美法系而语言程式度相对低一些,个人风格突出。在强调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内地判决书汲取其他三地判决书的长处势在必行。
  关键词 两岸三地刑事判决书 语言程式度法系
  
  一、两岸三地的语篇程式
  
  判/裁决书的程式性,首先是语篇的程式性。刑事判/裁决”在中国各地的程式都大同小异,主要包括:案情(案件由来)、审理(对事实和证据的认定与排除)、判/裁决(结果与根据)。
  1.1内地以陈述体现段落 内地刑事判/裁决书的特点之一是语篇没有明确的段落标示,而是通过表述顺序体现“引言一案情一事实认定一引用法条一判决一说明”表述顺序。如:
  (1)x法院、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刑、依法报送、核准、进行复核、审判委员会、进行了讨论并作出决定、复核终结、确认、同意判×刑的理由、依照、规定,裁定如下
  例(1)表明,内地判决书的特点是:程序性强,格式规范,重视判决结果的陈述。语言上简洁明了,注意与当前社会流行用语一致。(唐文,2000;周道鸾,2001;李昌道,2001;王培光,2006)
  1.2香港据案情自拟段落标示香港总体来说有“案情、上诉、结论”三大板块,但又因案情不同,法官不同而拟出不同的段落标示。如:
  (2)a.1段(即整个判案书为一个整体):a.上诉法庭法官杨振权颁发上诉法庭判案书;……(CACC231/2005)
  b.2段:上诉法庭法官杨振权颁发上诉法庭判案书:1.……。2上诉理由(CACC223/2005)
  c.3段:由上诉法庭法官杨振权颁发上诉法
  庭判案书:1案情、2上诉理由、3讨论。(CACC7/2005)
  d.4段:上诉法庭法官张泽佑宣读上诉法庭判案书:1控罪详情、2案件、3本庭的判决、4总结。(CACC30/2005)
  e.5段: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胡国兴颁发上诉法庭判案理由书:1引言、2控方案情、3辩方案情、4针时定罪的上诉:第(一)项上诉理由/第(二)项上诉理由、5针对判刑的申请(CACC221/2005)
  f.6段:由高等法院署理首席法官胡国兴宣读上诉法庭判案书:1背景、2申请人的解释及理据、3延迟及分开申请、4上诉理由、5扣时、6结论(CACC70/2004)
  g.8段:a.由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胡国兴宣读上诉法庭判案书:1序言、2承认案情、3判刑、4上诉理由、5法官判刑所考虑的因素、6案例分析、7本案情况、8结论。(CACC138/20 05)
  h.9段:上诉法庭法官张泽佑颁发上诉法庭判案理由书:1定罪及刑期上诉许可、2控罪详情、3自辩理由、4针对定罪的上诉理由、5定罪判决正确、6刑期、7案例、8本庭的判决、9总结。
  (CACC423/2005)
  例(2)表明由语篇结构可看出香港判决书一般是重在陈述判决理由,特别是援引过去同类案件的判决(重判、正判、轻判)并作为此次量刑的依据。语言上重书面语但方言、口语也直接写入判决书。(王培光,2006)。
  1.3澳门固定段落标示澳门为“概述、理据、决定”。概述重视上诉方的申诉,理据强调新事实与证据的提供,决定明确清晰。如:朱健3部分;利马4部分;
  (3)一、概述、…二、理据、(一)认定事实如
  下…、(二)理据中存在无法补正的矛盾…、(三)
  忽略审理…、(四)违反x原则……、(五)量刑
  …、[二、事实…、三、法律、1、要解决的问题、…
  5、本案实体问题、]四、决定…。
  例(3)表明澳门判决书重视语篇程式,特别按照程式表述案情、事实与证据、法律依据、判决结果。
  1.4台湾固定段落标示 台湾为“主文、事实、理由”。语言程式性强,台湾判/裁决书一般程序为:1主文、2事实及理由、3判决依据、4附录。如:
  (4)右上诉人……、本院判决如左、主文…
  …、事实、一、……、二、……、理由……、一、……、
  二、……。附录、本案论罪科刑法条全文。例(4)表明台湾刑事判决书语篇有固定的模式,这是自民国起近百年来长期实践的结果,自有其长处。
  二、两岸三地语言程式度
  2.1程式性宣判语是判决书中最能代表语体特点的部分,是法律语言最直接的体现。如:
  (5)a.本院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内地]
  b.本庭撤销申请人的上诉许可申请,维持原判[香港]
  c.四、决定综上所述,因理由明显不成立
  而拒绝上诉[澳门]
  d.本院判决如左:主文:上诉驳回[台湾]例(5)a准确、简明、庄重。b准确、清楚、正式。c准确、清楚、严谨。d准确、精练、威严。这体现了判/裁决书的程式性特点。
  2.2内地在程式性相近的情况下,中国各地判决书语言也有差异。内地语言庄重严谨凝练。如:
  (6)刑事判/裁定书、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辩护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出庭支持公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情节、正确、证据、不/确凿、不/充分、提出异议、不/予以采信、认为、依照、刑法×条/款/项、规定、裁定、驳回上诉/鉴于、维持/撤销原判、系量刑不当、应予改判、判处×刑、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例(6)判/裁决书陈述中按顺序关键词语的程式性都比较强:由“不服,提起上诉”开始,以“审理”引发,以“经审理查明”定性,用“依照x规定判决如下”进行判决,用“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撤销原判决,应予改判、判处×刑”定性。语言庄重严谨简洁,有很强的程式性。
  2.3台湾 台湾判/裁决书语言的程式度最高:1)形式固定。“主文(判决结果)、事实(证据)、理由(依据)、附录(本案所据法条)”为语篇段落分类固定提示语,必现。2)陈述语言庄重典雅。如:
  (7)判决书、刑事类、上诉人、被告、义务辩护人、右上诉人、因×案件、不服x第一审判决、起诉案号、提起上诉、本院判决如左、主文、维持/撤销原判决、处有期徒刑×年/月、事实、一、×平时……、二、案经×侦查起诉……、三……、理由、一、讯据上述人、经查、均自承、可以采信、嗣于原审、供称、委无可采、本件事证明确、犯行、认定、应依法论科……、二、核×所为、系犯刑法第×条、综合以上资料推测、足认、应依刑法减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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